万会丽
(郑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碎片化”时代背景下的传媒创新
万会丽
(郑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媒介技术的变革与创新使得大众传播的语境不断被打破和改造,信息传播朝着分众化、碎片化的方向发展。本文即旨在剖析“碎片化”内涵的基础上,通过研究碎片化传播语境对社会的影响,提出新的传播语境下的传媒创新之路。
碎片化;传媒;创新
(一)碎片化传播的背景
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整个互联网传播模式正在呈现出“去中心化”和“分裂”的特征。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的兴起,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可以自主选择自己需要的信息,并将其传播出去,这些平台是他们与外界进行双向信息交换的“窗口”,每个人获得的信息,都是由其社会关系决定的,因此也是个性化的。这些交流平台的形成会直接降低对传统媒体和传统门户网站的青睐,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的传媒格局中,绝对的“权力中心”可能会减少,甚至渐渐消失,过去相对统一的媒介市场,也因而将变成分裂的、碎片化的市场,碎片化的传播语境由此形成,在该环境下,受众并非被动地传播,而是可以进行主动的筛选。
(二)深层解读“碎片化”
通过对碎片化语境特点的剖析,我们发现碎片化语境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解读:一个层面是传播信息的多元化,包括传播者、信息来源、信息内容等;另一个层面是意见、观点的碰撞、冲突。传播信息多元化是由媒介技术的发展催生的,并催化媒体数量、形态的变化,甚至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从长远来看,意见、观点的碎片化则反映社会舆情状况,影响着社会生态的变化。
就社会传播语境碎片化的具体表现而言,在媒体方面:媒体的数量和信息量剧增;媒体逐渐小众化、多样化;新媒体较传统媒体更有竞争优势;把关作用弱化;媒体的自由度和个性化空间提升。在受众方面:受众忠诚度降低;分众状况更加显著;参与度提高。
(一)积极影响
(1)信息内容丰富,更完整呈现事实原貌。信息的碎片化意味着信息是零散的、片段的、冗余的,由于媒体渠道的多元化,不同地域、社会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人都能够利用这一平台传递信息,而这样的信息少了传统的大众媒体的把关作用,少了作为媒体人固有的某种感情倾向,而更多的是不同层面、不同视角的完整呈现,这些零散的、不完整的甚至带有偏颇的信息碎片拼凑在一起时,反而呈现了大众传播平台无法达到的更加丰富、多远、立体的图景。
(2)受众自由度提升,公共领域初见端倪。媒介技术迅速发展,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的兴起,“人人有麦克风”的时代扑面而来,在这个相对虚拟的环境下,网民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而不受渠道的限制,各种观点在这里交锋,公众围绕一些热点事件,初步形成观点的自由市场,最终达成某种一致的意见,成为传统大众传播媒介和公权力的制衡。
(二)消极影响
(1)众声喧哗导致了受众疲劳,注意力分散。信息准入率的提高必定带来信息的海量聚集、碎片化。网络信息的五光十色、信息源头的无从考证、巨量信息的选择与取舍,加重了受众浮躁和疲惫的心态,受众空闲时间和海量信息的矛盾,自我兴趣点和光怪陆离的推荐性信息带来“眼球分散”之间的矛盾,已经在信息碎片化时代造成了受众疲劳。
(2)媒体把关作用弱化。“碎片化时代”的信息在传播伊始都是由个人从兴趣点、关注点出发发布的,而这些信息较传统媒体而言,所受的约束较少,其是否能为更多受众接受,取决于自然传播过程中的“优胜劣汰”,每一个个体对信息转发或不转发的选择,就是一次投票。这种自发传播、自然“投票”是对信息的公共价值的有效检验,使少数信息碎片从信息海洋中凸显出来。
(3)传统媒介式微,话语权和传播效能降低。碎片化传播是新闻传播的一次革命,它使新闻传播变成一个公众共同参与的认识事物、揭示事物的过程,而传统媒体筛选信息、发布信息,公众被动接受的传播模式式微,其话语权和传播效能也在降低。
(一)形态的创新
信息大爆炸时代的来临,拥有更多的受众注意力是媒体竞争的核心,而众声喧哗也导致了受众注意力分散。“要么第一,要么唯一”成为“碎片化时代”夺取眼球的一大法宝,媒介要么注重自身全面建设、做大做强成为业界翘首,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难度。而媒体打造自己的独特品牌、标新立异,则能够吸引一部分忠实用户,在碎片化时代站稳脚跟。微信就诞生在这样的碎片化时代,它是一款存在于用户手机终端的以发送语音、图片、视频等为主的即时通讯软件。在微信出现以前,博客、微博、人人等在信息传播中发挥巨大的作用,信息传播渠道看似饱和,腾讯从“语音即时通讯”的理念出发,发掘公众的需求,进而推出微信填补了这一部分市场的空缺,一举取得成功。
(二)策略的创新
(1)传统媒体发挥专业优势,成为碎片化传播中的引导者。碎片化的信息的传播是一个沙里淘金的过程,传统媒体不可置身局外,随着碎片化传播成为传播的常态,传统媒体的媒体人更应该改变固有思维,放下姿态,努力融入这一潮流。在信息冗杂,真假难辨的环境下,传统媒体应该在运用其专业的思维、能力与业务手段的基础上,尊重碎片信息的价值,对碎片化信息进行整合,将碎片化信息的价值导入深度报道中,力图呈现事实原貌,成为碎片化传播中的引导者。
(2)新媒体注重受众参与,加大自身监管力度。网络具有虚拟性,个人网上发表言论所受的道德和法律约束较少,这也导致网络谣言充斥、真假难辨,媒体自身平台上的言论负责。在某一热点事件的触发下,网民容易产生集群效应,在相关言论、情绪的鼓舞下,散播非理性的信息,网络传播的裂变性效果也会导致这种情绪和言论迅速渗透到网络的各个角度,此类传播不但不会推动事件处理和解决,反而会造成社会上更大范围的恐慌。新媒体既要重视言论自言、全民参与,同时也要对“言论自由”加以节制,保障网络舆论环境的自觉、理性、有序。
传媒产业本质上是创意产业,创新是传媒业发展变革的永恒主题,“碎片化”是当前社会传播发展的趋势,我国媒介产业要做的是适应这一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放低姿态积极应对,力图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突出重围,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1] 彭兰.碎片化社会背景下的碎片化传播及其价值实现[J].今传媒,2011(10).
[2] 喻国明.直面数字化:媒介市场新趋势研究[J].国际新闻界,2006(6).
G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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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5)14-0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