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北魏前期立子杀母与太后干政的并行发展

2015-02-28 07:01宋晨静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后妃孝文帝皇太子

宋晨静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300000)

浅析北魏前期立子杀母与太后干政的并行发展

宋晨静

(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天津300000)

拓跋珪为了防止后妃和外戚干政制定了“立子杀母”制度,此制在孝文帝以前一直被一丝不苟地遵行。但尽管如此,太后干政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尤其是在北魏前期两者几乎呈现并行发展的状态。这一现象的产生是由于“立子杀母”制本身存在很多弊端,而且北魏政权一些独有的特点也为太后干政提供了条件。

北魏前期;“立子杀母”;太后干政;并行发展

北魏政权建立之初,道武帝为加强皇权,防止后妃外戚干政,制定了“立子杀母”制度,以此来为年幼的储君扫清障碍。这一泯灭人性的制度虽不是道武帝首创,但却在北魏前期立为常制,并且存在了一百多年。尽管孝文帝前的历代君主几乎都在一丝不苟的遵行“立子杀母”,但事与愿违,太后干政现象仍是频频出现,特别是在孝文帝以前,两者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表现的尤为明显,几乎呈现并行发展的态势。

一、北魏前期“立子杀母”制度的严格执行

以孝文帝为界,北魏前期共有6位皇帝,分别是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太宗明元帝拓跋嗣(生母道武宣穆皇后刘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生母明元密皇后杜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生母景穆恭皇后郁久闾氏)、显祖献文帝拓跋弘(生母文成元皇后李氏)、高祖孝文帝拓跋宏(生母献文思皇后李氏),另有一位因早逝而未即皇位的太子拓跋晃(生母太武敬哀皇后贺氏)。在此期间,有明确记载死于“立子杀母”制的后妃有三人,第一位是拓跋嗣之母,道武宣穆皇后刘氏,“太祖末年,后以旧法薨。太宗即位,追尊谥号,配飨太庙。”[1]天兴六年,道武帝立11岁的拓跋嗣为太子,同时赐其生母刘贵人死,召太子而告日:“昔汉武帝将立其子,而杀其母,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汝当继统,故吾远同汉武,为长久之计。”[2]从此“立子杀母”成为定制:“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其母皆赐死。”[1];另一位是拓跋弘之母,文成元皇后李氏,“及生显祖,拜贵人。太安二年,太后令依故事……遂薨。”[1]再一位就是拓跋恂的生母,孝文贞皇后林氏,“生皇子恂,以恂将储贰,太和七年,后依旧制薨”[1],林氏是这些女性中最可悲的一位,太和七年即被赐死,但拓跋恂直到太和十七年才被立为皇太子,并且后来因谋反之罪,在太和二十年被孝文帝赐死,时年十五,其母林氏被废为庶人,可以说是白白牺牲了性命。

其余几位后妃的死因在史书中并无明确记载,但通过对间接史料的分析,她们很可能也是死于“立子杀母”制,原因有三。其一,根据《魏书》记载,四位妃子都是死于儿子被册立为皇太子之前。密皇后杜氏于泰常五年薨,拓跋焘被立为皇太子是在泰常七年;敬哀皇后贺氏于神元年薨,拓跋晃被立为皇太子是在延和元年;思皇后李氏于皇兴三年薨,拓跋宏被立为皇太子也是在皇兴三年,时间刚好吻合;恭皇后郁久闾氏情况比较特殊,正平元年拓跋晃去世,此时拓跋濬未为皇太子,因此郁久闾氏得以暂时保全性命。但当拓跋濬于兴安元年冬十月戊申日即位后,郁久闾氏却于同年十一月甲申日暴薨。两个时间如此接近,我们不妨大胆推测,郁久闾氏极有可能是因“立子杀母”制被赐死。可见即使亲子位及至尊,但迫于“魏故事”的压力,郁久闾氏仍然不能幸免。其二,在有关贞皇后林氏的史料中,有这样的记载:“高祖仁恕,不欲袭前事,而禀文明太后意,故不果行。”[1]孝文帝“不欲袭前事”,说明之前的皇帝都是“袭前事”的。并且文明太后反对的态度如此坚决,说明以前的历代后妃都无有例外。当有人第一次向一项定制提出挑战时,受到的阻力总是相当大的,所以即使是孝文帝亲自求情,也不能逾制。其三,史学家的评价。在《魏书》皇后列传中,史臣曰:“钩弋年稚子幼,汉武所以行权,魏世遂为常制。子贵母死,矫枉之义不亦过哉!高祖终革其失,良有以也。”[1]在司马光《资治通鉴》中提到,“魏立皇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3]判断这两种说法正误的关键就在于孝文昭皇后高氏,《魏书》载,高氏“暴薨于汲郡之共县,或云昭仪遣人贼后也。”[1]此处记载了高氏可能的死因,但是未记载明确时间,究竟高氏是死于元恪被立为皇太子之前还是之后,我们已无法得知,因此也无法判断“立子杀母”制究竟是废于孝文朝还是宣武朝。但无论孰是孰非,都能证明在孝文昭皇后高氏之前,历代皇帝生母都死于“立子杀母”制度。北魏前期的这些女性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皇位的牺牲品,但她们的死却没有换来预想中的皇位稳固。

二、北魏前期太后干政现象的频频出现

“立子杀母”制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后妃干政,北魏前期太后干政现象仍层出不穷,而且还出现了乳母干政。典型人物有太武惠太后窦氏、文成昭太后常氏、文明太后冯氏和虽未成功掌权但是有干政意图的孝文幽皇后冯氏。

太武惠太后窦氏作为太武帝的乳母,是北魏建国后第一位干预朝政的太后,“太后训厘内外,甚有声称。”[1]窦氏在朝中很有发言权,甚至能调动军队,如:“世祖征凉州,蠕蠕吴提入寇,太后命诸将击走之。”[1]并且窦太后的亲属也受到相当的礼遇,其弟漏头就被封为辽东王。文成昭太后常氏是文成帝的乳母,由于文成帝的生母郁久闾氏和嫡母赫连氏都先后去世,乳母常氏就成为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因其“慈和履顺,有劬劳保护之功”,所以高宗即位后“尊为保太后,寻为皇太后,谒于郊庙。”[1]这样,昭太后就成为了执掌后宫的唯一人选,并且控制着年幼的文成帝,干预北魏政治达十年左右,权倾内外。常氏在宫内、外朝大力扶植党羽,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股强大势力,对其干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文明太后冯氏一生两次临朝听政,权力自然很大,“自太后临朝专政,高祖雅性孝谨,不欲参决,事无巨细,一禀于太后。”“生杀赏罚,决之俄顷,多有不关高祖者。是以威福兼作,震动内外。”[1]冯氏也仿效昭太后常氏的作法,网罗亲信,建立自己的集团势力,掌控朝局。另外,孝文幽皇后冯氏也抱有干政的“宏图大志”,她害死宣武帝生母高氏,增加与皇太子的接触,以此培养日后干政的情感基础:“世宗之为皇太子,三日一朝幽后,后拊念慈爱有加。高祖出征,世宗入朝,必久留后宫,亲视栉沐,母道隆备。”[1]后来,孝文帝识破其意图,“令世宗在东宫,无朝谒之事。”[1]并且幽皇后在孝文帝临终前被赐死,干政未能得逞。

三、“立子杀母”制度未能杜绝太后干政现象的原因

拓跋珪制定“立子杀母”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防止新皇母后和外戚干政,但现实的结果却完全与之背离,这与“立子杀母”本身所存在的弊端和后妃干政具备的条件有关。

(一)“立子杀母”制度本身存在弊端

首先,制度不得人心。在这种制度下牺牲的女性,可以说没有人是心甘情愿的;而且即将成为未来皇帝的皇太子也不愿与生母分离,如拓跋嗣因母亲被处死,“日夜号泣”,“哀泣不能自胜”;皇帝本身也不愿意处死自己年轻美丽的妻子,如孝文帝就不愿意处死林氏,“高祖仁恕,不欲袭前事”;群臣也不赞同这一泯灭人性的制度,如拓跋弘夫人李氏被杀,“上下莫不悼昔”。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一有悖人伦的制度过于血腥残酷。由于此制本身就不能得到普遍的认同,所以当太后干政出现时也不会引起强烈的反感。

其次,解决问题过于表面。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拓跋珪没能探明皇权受到威胁的深层原因,所以在解决问题时只是从表面入手,杀皇太子生母以排除其干政的可能性。但这样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不可能彻底截断后妃干政的通道,也不能从根本上抑制外戚势力的壮大,因为立子时,被杀的仅仅是生母,非生母依然存在。并且皇太子被册立时一般都是在幼年,此时母亲被赐死,他们只能寻找其他的精神寄托来抚慰幼小而受伤的心灵,这个时候对与其朝夕相处的太后或乳母就很容易形成类似于母子之间的感情。在太子登上皇位时,就会像对待亲生母亲一样对待太后或乳母,从而为她们的干政提供了条件。因此,“立子杀母”制度对非生母及其外戚的干政根本无能为力。

(二)太后干政的有利条件

首先,母权制遗俗影响深远。北魏一朝出现的太后干政现象,“与拓跋部离开母系氏族社会为时不久因而社会尊崇母权密切相关”[4]11。鲜卑拓跋部脱离原始社会时间不长,相对落后,因而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还十分浓厚,妇女社会地位较高。“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此乃恒代(“恒代”是北魏迁都洛阳以后对旧都平城京畿新建置的称呼)之遗风”[5]48。并且较其他北方少数民族建立政权、入主中原要晚,受封建儒家礼教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一旦时机成熟,即使有“立子杀母”这样残酷制度的警示,北魏女性还是会趁机干政,并且朝臣也不会过于强烈的抵制。

其次,北魏官僚体制存在缺陷。北魏建国后,虽然不断推进汉化、封建化进程,逐渐向汉制靠拢,但“从根本上讲,只是权宜之计,是出于政治需要的考虑,并非是要真正接受汉制”[6]10,职官制度就是如此。北魏的很多官职都是因事而设,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样的官僚机制并不健全,不能像汉族官僚系统一样有条不紊地运转。因此,当嗣君幼小,皇权出现真空时,官僚群体监督网络和监察制度不健全的弊端就显现了,朝臣无法对后妃违反礼法的行为进行揭发和抵制,后权就可以无所顾及的延伸,直到干预朝政,达到权力的至尊。

最后,宗室势力削弱。在“立子杀母”制度的作用下,后妃普遍认为儿子被立为皇太子是自己最大的不幸,因为这样会把自己推向死亡。因此她们不愿生儿子,甚至不愿怀孕生子,这样就造成了亲王数量极低,并且势力薄弱,当皇帝年幼时,他们无法以辅政大臣的身份辅佐幼帝,支持皇权限制后权的发展。因此当后妃意图干政时,宗室根本无法与之对抗,也无法对皇权形成有效的卫护。

综上所述,“立子杀母”制度是无法抑制后妃干政现象的,甚至有时在一定程度上为后者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让我们不得不为那些屈死于此制的年轻母亲扼腕叹息。但同时,“立子杀母”与太后干政并行发展这种现象的出现也使后来的统治者意识到:造成太后干政现象出现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仅凭“立子杀母”这一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是无法从根本上阻止太后干政现象出现的,也无法起到巩固皇权的作用。与其继续这一有悖人伦的残酷制度,倒不如顺从人性就此取缔。自此之后,“立子杀母”制度也就退出了历史舞台。

注释及参考文献:

①关于拓跋焘被立为皇太子的确切时间,《魏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但在《魏书》卷三太宗本纪中记载“泰常七年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焘为泰平王……五月,诏皇太子临朝听政。是月,泰平王摄政。”从这条史料分析,泰常七年四月,拓跋焘还被称为皇子,但到了五月,即被称为皇太子,可知,拓跋焘是在泰常七年四月到五月之间被册立为皇太子。

[1]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74.

[4]李凭.北魏平城时代[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

[5]颜之推.颜氏家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3:48.

[6]周建江.北魏政治文化变革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10.

The Parallel Development of Killing Mothers of Crown Princes and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by Empresses in the Early Northern Wei Dynasty

SONG Chen-jing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Tianjin 300000)

In order to prevent the wives and relatives doing government.Tuo Bagui formulated the system of killing mothers of crownprinces.This system had been strictly implemented before Emperor Xiaowen.Nevertheless, the phenomenon of imperial government by empresses was still frequent,especially in the early Northern Wei Dynasty,these two presented as a parallel development.This phenomenon’s appearing was because of the defects of the system and the advantage of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by empresses.

in the early Northern Wei Dynasty;killing mothers of crown princes;the imperial government by empresses;the parallel development

K239.21

A

1673-1883(2015)03-0088-03

(责任编辑:董应龙)

2015-05-15

宋晨静(1989-),女,汉族,河北唐山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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