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锐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教研究所,安徽滁州239000)
唐代哭诗简论
——兼与挽歌诗比较
陈光锐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教研究所,安徽滁州239000)
哭诗和挽歌诗是唐代悼挽诗体中最为重要的两种类型,数量较多,特点鲜明。哭诗内容充实,表现手法多样。挽歌诗主要以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存在,受实用性的限制,具有程式化特征。与挽歌诗相比,哭诗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水平。
哭诗;挽歌诗;文学性;实用性
唐代用于哀挽和伤悼的诗歌类型很多,有以“伤”“吊”“悼”为题的伤诗、吊诗、悼诗等,也存在少量的悼亡诗,还有与挽歌诗体最为近缘的送葬诗。在诸多类型中,以“挽歌”为题的挽歌诗和以“哭”为题的哭诗最为重要。挽歌诗一般是宫廷官宦葬礼上合乐的歌词文本,具有鲜明的礼仪性和实用性,有很重要的文化价值。而哭诗则是唐代文人赖以表达哀思的最为自由的哀挽诗体,具有真正的文学价值,达到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各体悼挽诗歌中,这两类诗歌留存数量最多,哭诗超过了250首,挽歌诗将近300首,构成唐代悼挽诗歌之重要的两翼。
元代的杨载在他的《诗法家数》里有对哭挽诗的讨论:
哭挽之诗,要情真事实。于其人情谊深厚则哭之,无甚情分,则挽之已矣。当随人行实,要切题,使人开口读之,便见是哭挽某人方好。中间要隐然有伤感之情。[1]735
杨载所言主要侧重哭挽诗的共同点,即文中提到挽歌和哭诗都具备“情真”“事实”“伤感”三点,这是对的,但对两者的区别认识不足,“于其人情谊深厚则哭之,无甚情分,则挽之而已矣”。情谊的深浅厚薄固然是哭挽诗不同的表现之一,但这种差异不具有本质性,造成两种诗体不同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挽歌诗的礼仪性和实用性以及由此决定的创作主体的被动心态,这与哭诗创作的主动性和创作主体自由自发的创作心态形成鲜明对比,并且带来诗歌体式风格和艺术特质的差异。
唐代的哭诗在创作心态、抒情深度、表现形式三个方面表现出与挽歌诗的不同,在总体的艺术水平上超过挽歌诗体。
献赠挽歌诗的创作主要是为了配合丧葬礼仪的需要,有很多是应诏之作。诗作者与丧者之间并不存在深厚的情谊,创作时间也常常是限制在丧者去世至下葬的时间区间内。可以说挽歌诗作者的创作心态多数是被动的,献赠挽歌诗从内容到形式的程式化便是这种被动创作的表现。哭诗的创作则摆脱了礼仪的束缚而出之于真情的抒发。考察现存的哭诗作品,作者与丧者之间或为至亲骨肉,或是生死至交,或出于知遇之恩,或出于倾慕之情,总之作者的创作是激于一己的真情,诚挚的感慨,少有虚言敷衍无关性情的陈陈相因之作。挽歌诗几乎很少有悼挽亲人的作品,哭诗却很多,白居易有《病中哭金銮子》《哭从弟》《哭崔儿》。元稹有《哭小女降真》《哭女樊》《哭女樊四十韵》《哭子十首》,失子之痛发自肺腑,形诸歌咏反复悲叹,令人读来难免心生恻隐同情。高適有《哭裴少府》一首:
世人谁不死,嗟君非生虑。扶病适到官,田园在何处。公才群吏感,葬事他人助。余亦未识君,深悲哭君去。[2]3504
裴少府是一个极其清廉的下层官员,不仅没有田园资产,甚至连死后的丧葬之事都是别人资助才得以结办。他的品节激起高適的钦佩,虽然不认识他也写诗哀悼。挽歌诗的创作中就绝没有这种现象出现。
挽歌诗的创作通常是在死者去世不久到下葬之前,并且一般在葬礼上被即时使用。可是哭诗的创作在时空上就显得自由得多。虽然也是创作于丧者去世之后,有的创作在死者居丧和下葬之时,如杜牧《哭韩绰》“平明送葬上都门,绋翣交横逐去魂”。[3]252但也有很多哭诗写作于死者去世多年以后,如于鹄《哭刘夫子》“近问南州客,云亡已数春”。[2]3504有的创作于作者到丧者坟前祭拜之时,如白居易《哭刘敦质》“小树两株柏,新土三尺坟。苍苍白露草,此地哭刘君”。[4]22也有的写作地点与死者的坟墓相隔千里,如司空曙《哭苗员外呈张参军》“因沥殊方泪,遥成墓下诗”。[2]3320可见哭诗的创作不拘于一时一地,情之所感,即形诸歌咏。
现存挽歌诗绝大多数献赠给皇室、官僚。哭诗的哭吊对象扩大到一般平民,甚至还有很多悼挽和尚、道士的哭诗作品。中晚唐以后此类作品尤为常见。反过来也有不少佛门弟子、道教信徒哀挽俗世友朋的哭诗存在。还有些哭诗作品并非哭悼当世亲友,而是追挽前代名士。如李峬有《代孔明哭先主》和《又代孔明哭先主》二首七律,这其实是以哭诗之名,行吊古之实。
伤感悲切是哭诗情感基调,然而并非只此一格,在此基调上又有一些延伸。于一般的悲伤之外,突出丧者某一点,让人觉得至悲至冤之处,寄托自己的惋惜、同情,甚或借此抒发怨愤。唐代宋之问借挽歌诗关合自身遭际,李商隐用挽歌诗讽喻君主,与挽歌诗的正体稍显不合,已经是挽歌诗中极少见的另类了。在哭诗中这类作品不仅数量不少,而且不再像宋之问和李商隐那样用曲折和含蓄的表达方式,而是能够直面现实,直抒胸臆。白居易、柳宗元、李商隐都有类似成就较高的作品。
白居易在元和二年(807)登书判拔萃科,十一月任翰林学士,到元和六年(811)丁母忧之前,是他最为亢直敢言的阶段。在这期间有一个叫孔戡的人因为刚直忠义得罪藩镇而遭到无端贬抑冤屈至死。《旧唐书》和《新唐书》都有记载。昭义节度史卢从史与藩镇王承宗、田绪相勾结,试图连兵自固,时为卢从史掌书记的孔戡极谏以为不可,卢从史不但不听还非常忌恨他,孔戡毅然称病归闲洛阳。后元和三年(808)李吉甫镇扬州欲辟孔戡为宾从,卢从史出于旧怨上书诬陷阻挠,事竟未成,不久孔戡就郁郁而终。白居易有诗哭之:
洛阳谁不死,戡死闻长安。我是知戡者,闻之涕泫然。戡佐山东军,非义不可干。拂衣向西来。其道直如弦。从事得如此,人人以为难。人言明明代,合置在朝端。或望居谏司,有事戡必言。或望居宪府,有邪戡必弹。惜哉两不谐,没齿为闲官。竟不得一日,謇謇立君前。形骸随众人,敛葬北邙山。平生刚肠内,直气归期间。贤者为生民,生死悬在天。谓天不爱人,胡为生其贤。谓天果爱民,胡为夺其年。茫茫元化中,谁执如此权。[4]8
孔戡之死,事传长安,可见在当时这确是一桩激起众愤的冤案。从诗中看不出白居易与孔戡有过深的交情,白居易自命“我是知戡者”,这个“知”的内涵可以这样理解:白居易“知”戡的忠义刚直,也“知”戡的含屈蒙冤,对孔戡的赞颂即是对飞扬跋扈的藩镇的抨击,也是对慑于藩镇势力不敢主持正义的宪宗皇帝的问责。宪宗一面说“朕非不知戡”,却又“不得已”地下达了贬逐孔戡的诏令。全诗集中对孔戡忠直被冤一事进行述论,义愤之情溢于言表,超越了一般哭诗悲伤的层面。
差不多与白居易哭悼孔戡的同时,柳宗元也为他的一个朋友写下一首著名的哭诗《哭连州凌员外司马》。与白居易代孔戡鸣不平有所不同,柳宗元和凌準之间既是知交,也是政坛同盟者。凌準尚古文,长于史学,唐贞元二十一年(805)正月召为翰林学士,和柳宗元一样参与了王叔文集团的永贞革新。失败后也和柳宗元一样被连续贬谪,九月贬和州刺史。十一月,贬连州司马。元和三年,卒于桂阳佛寺。当时的柳宗元也正在永州贬所,惊闻凌準噩耗,结合自己的遭际和处境,悲愤之情化为诗章,诗中写道:
废逐人所弃,遂为鬼神欺。才难不其然,卒于大患期……溘死委炎荒,臧获守灵帷。平生负国谴,骸骨非敢私。盖棺未塞责,孤旐凝寒飔。念昔始相遇,腑肠为君知。进身齐选择,失路同瑕疵。本期济仁义,今为众所嗤。灭名竟不试,世义安可支。恬死百忧尽,苟生万虑滋。顾余九逝魄,与子各何之。我歌诚自恸,非独为君悲。[5]42
柳宗元被贬永州之后,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和压抑,因此他借山水景物来寄托自己的孤傲情怀,抒写政治上失意的郁闷和对现实的不满,这种抒写大多是将悲情沉潜于作品之中。《哭连州凌员外司马》是一次少见的宣泄,辅时及物的政治抱负彻底失败,“本期济仁义,今为众所嗤”。身处荒远、忧谗畏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生存状态已经使作者心理变得十分脆弱,而曾经共同进退的吕温、凌準的相继辞世对他的打击更大。于是在诗中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在诗的末尾明确表明主旨:“我歌诚自恸,非独为君悲。”既是对凌準的痛惜之情,更是对自己处境和前途的深切担忧。凌準的死无疑是令人悲哀的,而作者的活又何尝不是痛苦呢?真是“恬死百忧尽,苟生万虑滋”。
在哭诗的创作中能超越抒写哀情的层面而有所寄托,除了白居易、柳宗元以外,最引人注意的当是李商隐。他现存的六首哭诗可分为两组,哭悼刘蕡的四首一组,《哭遂州萧侍郎二十四韵》和《哭虔州杨侍郎》为另一组。与白居易的义愤、柳宗元的自伤不同,李商隐的哭诗具有更为强烈的政治针对性。李商隐借哭诗表达自己政治态度的集中体现当属哭悼刘蕡的组诗:
上帝深宫闭九阍,巫咸不下问衔冤。黄陵别后春涛隔,湓浦书来秋雨翻。只有安仁能作诔,何曾宋玉解招魂。平生风义兼师友,不敢同君哭寝门。[6]1048
路有论冤谪,言皆在中兴。空闻迁贾谊,不待相孙弘。江阔惟回首,天高但抚膺。去年相送地,春雪满黄陵。[6]1055
离居星岁易,失望死生分。酒甕凝余桂,书签冷旧芸。江风吹雁急,山木带蝉曛。一叫千回首,天高不为闻。[6]1058
有美扶皇运,无谁荐直言。已为秦逐客,复作楚冤魂。湓浦应分派,荆江有会源。并将添恨泪,一洒问乾坤。[6]1059
结合新旧《唐书》等史料可知,刘蕡对元和末年以来的“阍寺权盛,握兵宫闱,横制天下”的局面早已是“居常愤惋”。大和二年(828)在唐文宗举行的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对策中,“切论黄门太横,将危宗社”,对宦官势力进行直接的抨击。言论激切,士林感动,这势必遭到宦官的忌恨,考官慑于宦官的淫威将刘蕡黜落。后被贬柳州司户参军,长达二十多年不得进用,大中三年(849)死于江州浔阳(今江西九江市),李商隐这一组诗就是这一年的秋天在长安所作。
李商隐的哭刘蕡组诗从思想和艺术上都超越了一般的哭诗,更达到唐代献赠挽歌诗所无法企及的高度。原本以抒写哀情为主的哭悼诗,由于感情的强烈、寄托的深远、议论的深刻,确可称为融政治性与艺术性于一体的政治抒情诗。李商隐的哭诗完全摆脱了献赠挽歌诗的礼仪性和实用性的一切束缚,在两者之间划出一道最为清晰的分界线。也可说是唐代悼挽诗最高成就的代表。
挽歌诗的哀情多利用出葬时的音乐、仪仗、景物来进行点染,常用“箫挽”“挽铎”“哀挽”等词语去表现挽歌的哀切感人,用“卤簿”“车驾”“幡旗”去展示送葬队伍的肃穆庄严,诗人是隐而不露的旁观者。在哭诗里作者就成了直接出现的叙事者、议论者和抒情者。叙事、议论、抒情等表现手法的综合运用表达出伤感、惋惜、怨愤等多种情感,增加了哭诗的艺术感染力,这是远远高于挽歌诗的。
现存献赠挽歌诗五言律体占据95%以上,哭诗的体裁则显示出多样化的特点。250余首哭诗,除古体、歌行以外,五言、七言、律诗、绝句都有。反映哭诗作者创作体裁选取上的自由,但从偏重格律诗来看,哭诗创作还是受到挽歌诗的一定影响,毕竟毫无拘束的古体歌行不适应表达以哀伤为基调的悼挽内容。
在哭诗诸体裁中,律诗占据很大的比例,五言排律、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三体合约有190首之多,占哭诗总数的80%,五言律诗83首,五言排律60首,七言律诗46首。五律古诗虽与挽歌诗体裁一样,但内容有很大变化发展,前文已有论述。尤为值得关注的当是五言排律体裁的哭诗,少则12句,多则数十句,融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内容丰满充实,情感真诚丰沛。如王维的《哭祖六自虚》、沈佺期的《哭苏眉州崔司业二公》、王湾的《哭补阙亡友綦毋学士》等不胜枚举,有助于作者从多方面、多层次抒写哀情,有些五言排律哭诗之前还经常加有作者序言,如吴少微《哭富嘉谟》,诗本文为十韵100字,而诗前自序长达120字。沈佺期《哭苏眉州崔司业二公》诗前的序言也长达138字。五言排律哭诗的叙事性内容较多,议论抒情也较挽歌诗和其他体裁的哭诗更为充分,哭诗中艺术成就较高者往往是五言排律体裁。后人卢德水评杜甫《哭台州郑司户苏少监》曰:“此诗泣下最多,缘二公与子美莫逆故也。豪俊何人在,抵一篇大祭文。结云飘零迷哭处,天地日榛芜。苍苍茫茫,有何地置老夫之意。想诗成时热泪一涌而出,不复论行点矣,是以谓之哭也。”[7]550郑虔、苏源明是杜甫的挚友,除了作诗哭祭以外,在组诗《八哀诗》里又对二人的生平事迹缅怀致哀。他的《哭严仆射归榇》则是对忘年之交严武的哀挽,也是对严武在他飘零西南时给予援助的感激和怀念
如上所述,与挽歌诗相比,唐代哭诗的文学价值表现在创作心态的主动,抒情深度的浓厚,表现手法的多样,其艺术生命力更为长久。虽然今天的悼挽诗歌较少以“哭”冠名,但是其伤悼的创作心态、情感实质、艺术手法等是与唐代哭诗一脉相承的。而挽歌诗作为一种丧葬礼仪文化的文本,失去了礼仪活动的基础,再加上固定的写作程式对创作自由空间的束缚和限制,所以后世佳作罕见。
[1]何文焕.历代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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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伦.杜诗镜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Study of Poems Named Cry of Tang Dynasty——Compared with Elegies
CHEN Guangrui
(Institute of Vocational Education,Chuzhou VocationnalAnd Technical College,Chuzhou 239000,Anhui,China)
The poem named cry and elegy are two kinds of poetry used for dead people.There are plenty of them and they have brilliant characteristics.The former is substantial and the poet writes it in so many ways.Elegy is confined by practicability as a cultural phenomenon.On the contrary,the poem named cry has higher value of literature.
poem named cry;elegy;value of literature;practicability.
I207.22
A
1672-2914(2015)01-0104-04
2014-12-02
陈光锐(1970-),男,安徽明光市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职教研究所讲师,文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宋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