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礼①之用,和②为贵。先王之道③,斯④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⑤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①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②和:调和、和谐、协调。
③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文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④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⑤节:节制,和前面的礼字是分开的。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可贵。以前圣王们治理国家,最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不论大小事情都遵循了这样的原则。如果有的地方行不通,那一定是为了和谐而一味地追求和谐,而不知道用礼来加以节制,所以也就行不通了。”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至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礼的作用就是调节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增加人的文明性,减弱竞争的残酷和剧烈,提高社会的温情和谐度。有时候,一声“对不起”便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一句“不要紧”,便能给人送去一阵温暖的春风。
俗话说,不立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校有校规,国家有法律来限制每个人的行为,这些都是“礼制”的表现,只有遵循了这些礼制,才能成为一个知礼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可塑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