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佳璇
(兰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探析
岳佳璇
(兰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如今,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生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网上购物、学习、办公等已被广泛接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有目共睹。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一些问题,个人信息面临越来越高的被泄漏的风险就是其中之一。除此之外,电话诈骗、人肉搜索等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的个人信息怎样才能安全,是普遍存在于生活在网络时代人们心中的问题。本文将在阐释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这一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网络时代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问题结合现状,提出网络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采取的措施。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
对于“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在《刑法修正案(七)》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后,立法者曾指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目前,我国个人信息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近年来,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被盗取或被非法使用的案件数不胜数,影响了互联网用户个人的正常生活。但与形势日渐严峻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相对应的,是我国却并未出台专门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放眼全球,不少国家都已经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有所涉及,但相关的规定和条款是分散于众多的法律法规当中的,个别、零散,论述不具体,在解决网络时代层出不穷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时有心无力,操作性和实用性差。
网站对于互联网用户在本网站的个人信息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他们应当是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主力军。但事实上,许多网站并没有对在自己网站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更有甚者,监守自盗,把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当作发财的门路,背弃了互联网行业的规范。有的甚至提供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收集、整理、交易的一条龙服务,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
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在对的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上亟待加强。大多数互联网用户安全观念匮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没有形成概念,出于省事的目的而随意安装来历不明的插件,怕麻烦而不对个人电脑进行定期杀毒。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新人用户在开始接触互联网时,对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观念,很随意地就透漏了个人资料和各种联系方式,这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
(1)制定和颁布专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规定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是通过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来实现的,这容易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不够具体。所以,颁布和制定专门法律去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迫在眉睫。同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如果想要在实施时候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必然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与之相匹配,共同构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的法律体系。
(2)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法律的发展往往滞后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更新势必跟不上技术的发展,行业自律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显得尤为重要。以美国为代表的行业自律模式是保护隐私权的重要模式,其通过建设性的行业指导、网络隐私认证计划、行业身网络隐私保护、自律规范政策等方式来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交易等方面的网络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进而达到保护网络个人信息的目的。大力提倡业界自律,商业网站经营者在其行为涉及个人信息的时候,应当向用户明确发布有关隐私的政策的声明,告知用户会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内容的软件和程序;商业网站在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时,必须要在网站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在收集到用户的个人信息之后,还需要尽职尽责地保存好用户的个人信息,严防用户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3)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想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就必须强化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能力。第一,每个参与互联网世界的公民都需要明确有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权利。互联网用户应该随时查阅自己的个人信息,有需要时就对个人信息进行补充或改正;信息失实或已经无法使用时对其进行删除。第二,在发布信息前,谨慎考虑有无必要在网络公众区域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即便公开,用户在网站的个人信息必须开启密码保护。第三,涉及个人信息填写时要谨慎,可以匿名的就绝不泄漏个人信息。详尽阅读网站提供的隐私政策,在确保自己提供给网站的个人信息可以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再去决定要不要填写个人信息。第四,个人信息发生泄漏时,要合理运用各种正当手段维护个人权益。
(4)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力度。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经营者的管理,督促其履行维护互联网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明确规定不能擅自修改或传播公民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在网络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要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推动这些产业的发展,如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软件产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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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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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5)23-0134-01
岳佳璇(1992—),女,甘肃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