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攀,徐彬彬
(新疆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新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现状的思考
——基于乌鲁木齐市融资担保机构的调查
青 攀,徐彬彬
(新疆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新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融资担保机构数量稳步增加,业务规模迅猛增长,担保品种不断丰富,管理模式创新,风控水平节节提升,社会效益显著,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强有力地支持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分析了目前融资担保机构面临经营环境不容乐观、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资金补偿机制、盈利能力低、与金融机构合作困难、监管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健全内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外部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银担合作关系、加强行业监管等对策建议。
新疆;融资担保;信用体系
新疆信用担保体系起步于1999年,以新疆投资信用保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为标志,经过15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全疆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62家,平均注册资本约为8 556万元,从业人员近2 025人,其中乌鲁木齐市约有50余家融资担保机构。近年来,新疆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势头强劲,担保体系趋于完善,强有力地支持了新疆中小企业发展,为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笔者对乌鲁木齐市、昌吉市(3家)共31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了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29份,得到有效问卷24份,听取了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的诉求,初步了解了乌昌地区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数量稳步增加,机构类型趋于多元化
新疆担保机构数量快速增长,由2002年的20家发展到现在的上百家担保机构,分布于全疆各地,设立在市域及县域的担保机构逐渐增多,担保机构类型呈现多元化趋势,包括地方政府独资企业、国有担保企业、私营担保企业、混合制担保企业。调查的24家担保机构中,4家为政府独资设立,7家为国资企业,13家为民营担保机构。以政府独资担保机构、国资担保机构、民营担保机构为主体的、不断完善的新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正在健康、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壮大,为中小企业成长助力。
(二)融资担保业务居多,服务行业较广
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涵盖合同履约担保、司法诉讼担保、海关担保、融资担保等几大类,多数担保机构以融资担保业务为主,调研中15家担保机构专营银行信贷担保、债券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个人消费金融担保等,9家担保机构主营融资担保业务,兼做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如合同履约担保、招投标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大部分担保机构业务以短期融资担保为主,产品期限较短,调查中17家机构以6个月至1年的产品居多,期限为1年以上的产品较少。担保机构服务的行业范围广泛,涉及制造业、农业、能源电力、物流仓储业、房地产业、住宿及餐饮零售业等等。多家担保机构表示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房地产担保业务急剧缩减,而新疆产业政策扶持的行业逐渐受到担保机构的青睐。
(三)行业经营环境不容乐观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投资速度减缓、出口疲软、产能过剩等经济转型阵痛不断涌现,宏观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逐渐收缩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担保机构即使面对大量的业务需求也必须缩减业务规模,以降低经营风险,担保行业整体经营环境不容乐观。另一方面,2014年初以来,大量的投资担保公司陆续出现在乌鲁木齐市的大街小巷,打着担保的名义进行高息揽储、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坏了担保行业的声誉,致使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
(四)担保机构开始分化发展
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担保行业整体不景气,大部分担保机构业务量锐减,少部分企业处于停业或半停业状态,有些担保公司自主或被迫退出行业。然而,有些担保机构走向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有些着手产品创新、切合市场需求,有些注重规范经营、树立品牌,这些机构的业务量、盈利能力、风控水平都逆市而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担保机构逐渐向细分市场领域发力,培养自身特色优势,有利于优化行业结构,提升行业竞争力,这标志着新疆担保行业开始走向分化发展的道路,行业整体发展面临新的机遇。
(一)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完善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使用贷款、逃废债务事件屡见不鲜,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许多失信行为并未得到惩罚,而信用立法迟缓、社会信用约束力低,信用环境不容乐观。部分中小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提供虚假信用信息、失真的财务报表、不足值的抵押物,担保机构为了准确评估风险,往往需要实地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查看抵质押物、调查企业信用记录、走访关联企业,致使担保业务成本居高不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缺少科学客观的征信系统和评级系统,降低了担保机构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效率,许多担保机构审查评估一个信贷担保业务往往花费数周工作时间,增加担保机构的业务成本。
(二)担保机构资产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低,人才队伍参差不齐
新疆担保业起步较晚,大多数担保机构资金实力较弱,注册资本金超过2亿元仅7家,资本金偏低难以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认可和信任,制约担保业务规模的扩大。调查的24家担保机构中,大部分担保机构业务量较低,年均业务量约61.4笔,且呈两极分化趋势,经营较好的担保机构年均业务200笔以上,而有的机构年均业务量仅为12笔左右。在收益仅为3%左右而业务量又不高时,利润仅能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盈利能力不足是担保行业的普遍现象。调查中笔者发现多数担保机构员工学历较低,以大专学历为主,业务素质不高、风险意识不足、职业道德低下,难以满足担保业对人力资本的高要求。有些担保公司甚至雇佣大量下岗职工,一方面满足监管部门对业务人数限制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获取国家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企业补贴。
(三)资金补偿机制不健全
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机制分为内部补偿和外部补偿,通过自身的内部补偿主要来源于担保资金在银行的存款利息、购买国债的收益、担保费收入、其他投资收益。其中,银行存款利息和购买国债的收益微乎其微,而担保业务的收费一般为1%~3%,与其承受的巨大信贷风险远不匹配,往往一笔代偿损失会吞噬掉全年或几年的营业利润,不仅沉重打击担保机构扩展业务的信心,甚至危及到自身的持续经营。
外部补偿主要来源于财政的风险补偿资金,然而调查的4家政策性担保机构中,有1家发生过代偿,但未获得政府财政资金的补偿,其余担保机构也未获得财政资金补偿的承诺。一方面,在长治久安的背景下新疆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巨大,难以顾及到担保行业资金补偿问题;另一方面,在担保业有关的决策制度、内部控制、技术手段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一些担保机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致使后期财政不愿参与、不敢参与。
资金补偿机制未理顺的情况下,许多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条件,严格要求反担保措施,甚至收缩业务规模,严防代偿事件发生,使得担保业一直处于“谨慎经营、缓慢发展”的状态。
(四)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认同度较低
首先,银行对担保机构的资信状况、担保能力不信任,往往设置较高的合作门槛。调查中5家担保机构由于资本金在1亿元以下,未能满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资本金的要求而放弃合作,与城商行或农信社的合作条件也较为苛刻,银担地位不对等在业内是普遍现象。我们还发现有政府注资或国企背景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会较多,民营担保机构与四大商行的合作却举步维艰,政府隐性担保的作用较为突出。
其次,调查的24家担保机构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中,均承担100%的信贷担保责任,金融机构在享受信贷收益时,却将全部风险转嫁给了担保机构。一方面,加重了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不利于担保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承担零风险会放松其对信贷业务的审查力度,加剧银行的道德风险,信贷风险悄然增加。
(五)监管体系有效性不足,部分担保机构“不务正业”
首先,行业准入门槛很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仅按照一般企业标准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资质状况和信用水平难以保证,这也导致了近年来新疆投资担保公司数量激增,加剧行业无序竞争,担保行业陷入鱼龙混杂的局面,非融资担保企业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非融业务形成了一定的冲击。其次,部分担保机构并未以担保业务为重心,而是做股权投资、委托贷款等营利性业务,担保基金时常被大股东挪用,甚至存在非法吸存、高息揽储等违法行为。新疆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金融办统一管理,实行牌照准入制度,但鉴于金融办管理事务繁多,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较少、专业性欠缺,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有效性不高。
(一)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担保行业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保业的快速发展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密不可分,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仅有助于提高信用担保的效率,也可促进中小企业信用经济的发展,潜在的社会效益不可小觑。政府应结合新疆的具体情况,牵头人民银行支行、地区银监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银行等构建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定期发布企业信用记录,并明确失信惩罚措施,形成良性的失信惩戒机制。商业银行、评级公司、信息咨询服务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也可加强信息共享合作,着力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立客观、科学的信用评估体系,为担保机构乃至整个金融体系提供准确、可靠的信用信息。
(二)建立健全资金补偿机制
内部资金补偿机制中,担保机构应建立内部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规定以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1%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及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当风险准备金额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以后,实行差额提取。①文学舟,梅强.中国三种模式信用担保机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4):6-127.
外部资金补偿机制中,政府应建立风险补偿制度,纳入政府扶持的担保机构遭遇代偿风险时,由政府财政每年按照担保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加入再担保基金的机构由再担保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然而,笔者在调查中还未发现新疆已成立专业的再担保公司,财政也无风险补偿资金,而是根据担保机构年度担保业绩以及扶持三农、中小微企业的力度给予一定的奖励,不仅调动了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担保机构资金支持。例如,“金诚信”、“高新技术”、“天康”融资担保公司(名称简写)等都明确表示享受过类似奖励或补贴。
新疆应加快建立再担保机构的步伐,借鉴浙江、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再担保体系建设的经验,结合新疆担保体系的实际情况,以政府资金为主体、各担保机构出资入股的形式成立再担保机构,明确参与再担保业务的条件、义务、权责,增加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协调银行予以合作优惠。此外,财政应扶持一批经营业绩优秀、风险控制良好、社会效益好的担保机构,按照年担保额予以奖励,并在税收、业务扩展、银担合作方面给予支持。
(三)倡导担保机构专业化、差异化发展
在担保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担保机构应加快向细分领域市场进军,营业范围的专业化发展不仅能降低担保项目审查、评估的成本,提高业务流程的效率,而且能树立良好的业务渠道和企业品牌。新疆天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打造了享誉乌鲁木齐的农业担保品牌,担保业务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为高新区内中小企业提高融资担保服务,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一致好评。
新疆融资担保行业在经历了迅速膨胀的阵痛之后,应尽快走出发展方向困惑的泥潭,以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群为服务对象,向着差异化、专业化发展的方向大步前进。
(四)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银担合作关系
新疆金融办、银监局、担保协会等部门应会同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商议商讨鼓励、促进银担合作的办法,明确银行分担信贷风险的责任比例,建立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担保机构与银行、政府机构定期分享信用数据库信息;达成长效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切实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
(五)强化行业监管
首先,监管部门应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监管范围,提高担保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要求担保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信用等级、公司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制度、从业人员素质,由金融办等监管部门审批并下发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不是仅以一般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其次,加强行业日常监测,定期收集各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责任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等信息,及时制止不规范的经营行为。最后,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坚决取缔违法违规企业的业务牌照,根据开展担保业务的情况,清除“不作为”、“不务正业”的担保公司。
[1]文学舟,梅强.中国三种模式信用担保机构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4).
[2]张利胜.信用担保管理概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1).
[3] 刘新来.信用担保概论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1).
[4]谭中明.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8).
[5]人行乌中支课题组.对新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情况的调查[J].新疆金融,2002,(8):54-56.
[6]彭立波.以互助联保为基础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J].金融研究,2008,(2):75-82.,
On the Satus Quo of Development of Xinjiang Financial Guarantee Industry——based on a Survey of the Financial Guarantee Institutions in Urumqi
QING Pan, XU Bin-bin
(Institute of Finance, 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Urumqi, Xinjiang 830012)
The authors analyze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Xinjiang’s credit and guarantee industry in recent years and the results shows that the number of institutions has increased steadily, business scale grew rapidly, guarantee services has continuously enriched, management mode has continuously innovated and level of risking control improved steadily. The benefits of Xinjiang’s credit and guarantee industry development are remarkable. the problem of financing for SMEs has been alleviated effectively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Xinjiang’s economic strongly.Then the authors point out that the current guarantee institutions are facing many problems such as the complex business environment ,imperfect credit system, lack of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fund, low profitable ability, difficulty in cooperating wit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sufficient supervision,and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of consummating the credit and information system of SMEs, improving the internal-risk reserve system and external-risk compensation system ,establishing a "sharing risk, sharing benefit" cooperation relations between banks and guarantee institutions and strengthening the industrial supervision.
Xinjiang; financing guarantee; status quo
F127
A
1009-9545(2015)02-0030-04
2014-12-17
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dyjd2014001)
青攀(1992-)男,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国际金融研究.
徐彬彬(1991-)男,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商业银行学、农村金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