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罗晓璐
通过从“经历”、“环境”和“权利”三大维度精准切入、定点探索,瓮安县“突出基层、突出实绩、突出公认”的“风向标”已树立,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担负着承上启下、联结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既是发展的一线,又是服务的一线。为全面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改革发展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2014年,瓮安县委在深入分析、反复研判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扣“鼓励乡镇、倾斜乡镇、激活乡镇”的原则,结合实际,在秉承中央精神的基础上,从工作经历、权限、保障三个“维度”创新探索,出台了《瓮安县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树立了干部在一线成长、一线建功、一线选拔的良好导向,使得干部主动到乡镇、主动留乡镇的氛围日益浓厚,促进乡镇经济不断发展。
着力把“乡镇经历”作为“激活”乡镇的第一切入点。
变2个80%为3个80%。在中央、省“每年县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的80%用于乡(镇、街道)机关和基层派出机构;县直工作部门空缺需补充人员的,除专业技术岗位外按不低于80%的比例面向乡(镇、街道)公开遴选”的基础上,增加“县直机关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除专业性、结构性岗位外,80%要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没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要采取任职、挂职、驻村等方式丰富经历,接地气”。
黔南州委常委、副州长、瓮安县委书记蒋映生(左一),瓮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屈芳(右二)在建中镇调研干部人才工作。(瓮安县委组织部供图)
变“上补”为“下补”。以往在科级干部的培养方式上,更多的是走出去或走上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瓮安县委提出对科级干部的培养要多接地气。在专题听取县委组织部《届中班子专项调研报告》后,瓮安县委明确强调机关正职人选必须从乡镇比选,县直机关副科长级干部中缺乏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按照分批逐步、人岗相适的原则调整到乡镇任职;对在乡镇任实职10年以上的干部,结合实绩情况,调整到机关任职或“改非”。
变“下派”为“选调”。拟制《瓮安县关于开展年轻干部“一线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年轻干部的培养必须到农村基层一线、重点工作一线、经济一线、信访维稳一线“蹲苗”锻炼,在同等条件下,一线干部优先培养选拔。2014年9月,32名机关干部经公开面试选调到乡镇工作,2年选调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将进行跟踪了解,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进入后备干部库或优先提拔使用,选调期满申请回原单位的可按程序办理,截至目前,选调干部中已提拔5名。同时,在“党校、高校、广州花都对口帮扶单位、基层”四位一体的培训模式中,重点倾斜乡镇,仅2014年选派161名乡镇干部到发达地区或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占比达54 %;选派27名乡镇干部到州以上国家机关和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占比达58%。
着力把“人事权下放”作为激活乡镇的“第二切入点”。针对乡镇反映“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说没人听”的问题,瓮安县重点从人权和事权上进行改进。
科级提名权下放。出台《瓮安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全县科级干部初始提名的范围、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其中就乡镇班子副职及其他副科级职位的提名权下放进行了阐述,乡镇班子副职由乡镇党委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名人选,县委综合甄选统筹决定;对班子以外的其他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在经资格条件审核后,原则采纳乡镇党委提名。
股级审批权下放。出台《瓮安县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将中层干部任免权下放到乡镇党委,实行备案制。为确保干部审批权限下放能接住、能接好,2014年制定出台《瓮安县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员发展管理,特别是干部的选配监管和资料的保存归档进行具体规范;并在乡镇设置副科长级的组织部长,进乡镇党委,主抓干部和党建工作。
行政管理权下放。以转变职能、增强效能为重点,结合行政体制改革,依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按“简政放权、扩权强镇、提升服务”的原则反复梳理、反复研判,形成涉及18个部门的7大类202项管理权限“权力清单”下放乡镇,其中,行政服务20项,行政许可36项,非行政许可39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130项;各相关部门及时指导、培训和监督,以确保权限下放得到确实保证;同时,在一般预算收入分成比例、财政收入超收返还、规费和土地出让金留成等方面向乡镇倾斜。
2014年县以上表彰宣传乡镇干部48名,占全县总表彰人数的56%,其中受表彰的13名干部得到提拔任用。
瓮安县着力把“环境倾斜”作为激活乡镇的“第三切入点”。
在工作模式上大胆探索。实行“区镇合一”模式,围绕机构设置、职能厘清、人员整合对银盏镇和开发区进行反复调研,紧扣“有利于队伍建设、有利于持续发展”,按程序整合了开发区与银盏镇的机构、职能和人员;实行“镇园合一”模式,在2012年和2013年率先完成23个乡镇撤并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围绕“扩权强镇、服务农村、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对乡镇进行综合分析,在撤并后的13个乡镇(街道)设立工业、农业、文化或旅游的产业园区,分别设立党工委和管委会,镇园领导交叉任职。
在工作待遇上重点倾斜。实行“职务职级双轨”管理,出台《瓮安县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瓮安县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连续任职经考察优秀的可享受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待遇,截至目前乡镇有43名干部按程序考察享受相应职级待遇。实行“乡镇津贴”,明确从2015年1月起,对在乡镇工作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发放乡镇工作津贴,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具体标准为每月人均200元;并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给予倾斜;同时,将乡镇干部周转性住房纳入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目前各乡镇建公租房2817套,其中已建成1044套。实行“家庭关心”,明确夫妻双方均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上,且其中一方任乡镇党政正职主要领导3年以上,或任党政班子成员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将领导干部的配偶调入城区工作。
在工作实绩上大力宣传。坚持抓典型、育典型,大力总结表彰乡镇干部先进典型,发挥“拨亮一盏灯、照亮一方人”的典型效应。2014年县以上表彰宣传乡镇干部为48名,占全县总表彰人数的56%,其中受表彰的13名干部得到提拔任用。
牵一发动全身,功一时利长远。总体来讲,通过三大“维度”的精准切入、定点探索,瓮安县“突出基层、突出实绩、突出公认”的“风向标”已树立。各级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干事的热情明显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呈现三大新常态:有乡镇经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新常态;到乡镇锻炼成为干部能力提升的新常态;做乡镇干部成为干部岗位选择的新常态。正如一名乡镇干部所说:“县委‘年龄不是问题、学历不是关键、实绩摆在首位’的用人导向,让乡镇干部‘事业上有奔头、政治上有盼头、生活上有甜头’……”(作者单位:瓮安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张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