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洮南市把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作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已有169个村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占行政村总数的76.5%。
一是抓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位。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工作。市委同乡镇党委、乡镇党委同村党支部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把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工作作为党建述职和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问责制,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进行问责。
二是抓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到位。在洮府乡增胜村、福顺镇幸福村等4个乡镇5个村抓示范,制定示范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安排专人驻村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示范点经验。
三是抓督促检查,跟踪指导到位。实行副市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村制度,对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工作进行现场办公,精心指导。实行周调度制度和月汇报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到位。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标语、板报、画廊和公开信等形式,深入宣传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深入宣传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