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雪
(清远广播电视台,广东 清远 511500)
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与采访权探讨
杨 雪
(清远广播电视台,广东 清远 511500)
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于媒体信息需求的不断变化,一方面促进了媒体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媒体工作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选择方向;另一方面媒体工作者在处理复杂多变的媒体信息以及满足人们不同信息需求的挑战也变也越大,在这过程中这些新闻记者通过怎样定位自己的角色以及选择怎样的采访方式不仅决定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而且也关乎媒体行业的发展。
新闻记者;角色定位;采访权
新闻记者在进行报道过程中,通过明确自己的身份、规范自身言行从而达到提高新闻采访效果的过程就是其角色和采访权的有效应用,其中角色的定位可以认为是对记者身份所赋予的义务,而采访权是对其工作职责所赋予的一种权利,只有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才成实现高效的新闻采访工作。
(一)新闻记者的新内涵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深入,给新闻记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在过去,新闻记者只是完成采访工作并客观地报道事实,是沟通播音员与观众的重要媒介。而现今,新闻记者不仅限于这些,更是充当了评论者、主持人的角色,这就使得现今的新闻记者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现今的新闻记者不仅要客观地反映现实,并要对其进行正确、独特的评价,从而为社会传递更多可靠的信息。
(二)新闻记者与社会角色的矛盾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扮演者各自的社会角色,并且往往一个人不仅是承担一个社会角色。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指出联系具有多样性,从很多角色可以看出这一点,新闻记者也不例外,它可以充当母亲、领导等角色。往往一个人充当多个角色的时候,就会与扮演的各个角色发生内心冲突与矛盾,这种情况被称为角色冲突
新闻记者大多是处于这种角色矛盾造成的痛苦情景之中。一方面,新闻记者要履行好一个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客观报道事实,为社会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另一方面,由于在工作之余,记者还充当其他社会角色,这就使得在他们报道过程中会受其他社会角色的价值观的影响,如果新闻记者把握不当就容易出现“越位”、“错位”的情况:
(1)新闻记者“越位”的情况。这里的“越位”就是指采访报道中记者的态度、言行等超越了作为一个新闻角色应持有的状态。这在众多的采访和报道过程中较为常见,一些媒体记者忘记了自己作为一个媒体人的这么一个角色,而以“当事人”、“干涉者”等身份来参与事件的报道过程中,在这样一种状况下,事实就全部掌握在新闻记者的手里,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都是因新闻记者的报道而变化。例如,近年来反腐倡廉的活动进行得比较彻底,很多高官都纷纷落马,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少新闻记者对此做出的评价超过了一个“中间人”的界线,而带有明显的感情色彩,即在其言语中表现出对中国腐败状况的负面情绪,而少了那种我国对打倒“老虎”的决心与信心。另外,某些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在报道社会事实中,夸大社会的阴暗面,这样就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以及我们国家的利益。新闻记者的社会职能是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为社会传播正能量,从而引导公正舆论,为社会、国家的发展风险出自己的力量。
(2)新闻记者“错位”的情况。这里的“错位”是指新闻记者对自身的职责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例如,某些新闻记者在报道过程中,纯粹是报道事实,并不做任何公正的评价,真相固然重要,但是社会更需要一种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如果记者在报道新闻事实的基础上,融入自己独特、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见解就会使得每一个新闻更有教育和启迪人民大众的作用。又比如说,某些从事特定行业的新闻记者突然转入另外一个新闻报道行业,这也可能会出现“错位”情况。或者说一个从事多年的新闻记者按照其习惯报道事实,并且不随时代的需要来改变其报道方法,这不仅使得他的报道方式死板、思路老套,而且会影响其价值判断。
记者作为社会舆论的一个重要推动者,其自身的定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价值观。如果新闻记者对自身的角色认识存在偏差,或者是不能正确处理好各种角色之间的矛盾就容易出现上述“越位”、“错位”的情况。
(一)新闻记者的采访权益
法律规定,新闻记者的采访权就是指其具有为报道事实搜集信息的权利,新闻记者的重要作用就是传播各种信息,这就离不开他们对信息的搜集。换句话说,新闻记者为报道事实而做出的各种信息搜集工作就是他们的采访权益,但是在搜集信息的过程不能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为了维护新闻记者参访权益可以做出以下努力:
对于记者自身而言:首先,记者应该以一种客观、公正、辩证的态度来报道事实,充分发挥其传播信息的职能(为社会传播积极、健康的思想)。其次,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让自己的报道更具有根据和威信,从而在报道中提供新闻的相关知识和新闻背景和合理的引导大众舆论。再次,能清楚介绍和阐述社会政治,对公众展开教育并对自身展开自我批评,维护社会法律。最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反社会主义意识的新闻记者是得不到广大人民支持的。
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而言: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对新闻记者的教育以及发展工作做出相关计划;另一方面,配合好法律赋予新闻记者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的工作。
(二)新闻记者应尽的责任
(1)遵守法律。新闻记者的一切采访权益都是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新闻记者的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行动的标杆,如果他们都不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信息传播,那么又怎能维护其权益。如实报道是其遵守法律的重要表现。
(2)维护国家形象。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性质就决定着我国的新闻媒体的主要作用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对于那些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事件,应该及时抓住时机并多加宣传,而对于那些破坏社会和谐发展的事件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
(三)新闻记者在进行采访时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新闻的最大特点就是真实性,这个特点的表现就离不开新闻记者实事求是的报道态度。一方面,新闻记者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从而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许霆案”就是典型;另一方面,新闻记者要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能够经受得利益的诱惑,做到“不畏强权,保护弱者”。
(2)体现人文关怀。在我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新闻记者的工作也不例外。新闻记者应该具备一种高度的人文关怀精神,对于灾难事件要以一颗真诚、善良的心进行报道,要体现其对生命的敬畏与关怀。
(3)舆论引导。新闻记者的重要使命就是传播信息,为社会传播具备正能量,所以记者在进行新闻报道的时候,要对其进行正确的价值评判,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信息社会的不断变化对于媒体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新闻记者在利用其采访权进行新闻报道过程中,须有对自身的角色进行正确的定位,有效地减少甚至避免与社会角色的冲突,规范其职业义务才能真正地做出真实、高效的新闻报道,为媒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1] 李娜,贾都督.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于采访权的探讨[J].山西省运城市广播电视,2012(15).
[2] 翁楚楚.新闻采访中记者的角色定位与采访权[J].余杭区广播电视,2013(06).
[3] 孟旭舒.新闻采访中记者的语言角色定位[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2(03).
G214.2
A
1674-8883(2015)15-0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