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我是歌手》的成功,独立制片人制逐渐为学界和业界所认知。近年来,湖南卫视、上海文广集团更是对其大加推广。本文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分析,并通过比较旧有体制发现了其具备的一系列优势,并对这种制度的推广进行了可行性分析。
近两年,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国内一线电视台开始探索节目生产机制方面的变革。例如,湖南卫视从《快乐大本营》就开始探索的“独立制片人”制,而通过去年季播节目《我是歌手》的热播,这种机制被业内所熟知,并逐渐成为湖南卫视一种普遍的节目生产模式。在近期上海文广启动的新一轮改革中,“独立制片人制”同样被放到了改革的重要位置,东方卫视将常设多个独立制片人制的栏目组,在频道内实现制播分离,希望以此带动节目创新力度和节目制作积极性的提高。湖南和上海不约而同地实行“独立制片人制”,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一机制是电视媒体在新竞争环境下对节目生产机制的求新求变。
1 独立制片人制优势分析
1.1 什么是独立制片人制
独立制片人制最早起源于英国,英文为Independent producer system,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公司或独立制片人来制作的节目生产体系。在我国,前者变为与民营制作公司合作的“制播分离”模式,而后者就是现在主要所说的“独立制片人制”。
独立制片人制的主要特点是以一名优秀制片人为核心,围绕这个核心组建团队,并负责从策划、制作、运营到推广等全部环节的现代节目运营机制。它是对传统制片人制的延续,但在对电视台、频道负责的基础上具有更明显的独立性。这种机制能更好地适应节目创新压力大、节目更新换代频繁的当今电视生态环境,尤其是“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媒介环境。独立制片人制在运营模式上与“制播分离”模式相似,常见诸于文化、综艺娱乐等节目类型。
1.2 独立制片人制与现有制片人制的不同
现在国内电视台常见的制片人制是频道中心制体制下的节目生产方式,制片人类似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车间主任”,按照频道下达的任务完成节目生产任务即可,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利有限,只是按期进行节目生产,完成收视率指标任务。而独立制片人制则类似于“承包制”,制片人要负责节目创意、制作、推广和创收的全环节,节目创收与节目做的好坏直接相关。
在人员组成方面,与传统制片人制完全不同,独立制片人制下的栏目组根据实际需要,有充分权力组建自己的团队。另外,除内容终审权依然是频道审查外,在项目招标权、收益再分配权方面,独立制片人制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由于生产机制的变化,独立制片人制的栏目组在与台内相关职能部门合作时也由被动协调变为主动寻求协作。
1.3 独立制片人制的优势分析
1.3.1 密切接轨市场,有助于做出最高水平的电视节目
传统制片人机制下,栏目组以安全生产、收视率达标为目标,至于市场喜不喜欢、欢不欢迎,不是制片人主要考虑的问题。独立制片人制下,为了让节目做到最好、收益最大,在保证内容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与市场需求对接,考虑受众喜好,尽可能地利用市场上最好的资源、最专业团队做出最好的节目。例如,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为了达到最好的现场效果,会招募最好的灯光、舞美专业团队;为了最大程度地推广节目,会邀请最优秀的公关推广团队等。
独立制片人制使团队工作延伸到电视产品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建立明确的收视指标和加大奖惩力度的激励措施,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释放独立制片人制的活力,以促使电视节目的收视份额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加,满足电视台的现实发展需要。
1.3.2 责、权、利统一,奖罚明确,有利于节目创新和调动节目一线积极性
独立制片人制首先带来的是动力。由于对人、财、物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再加上对电视台对高回报的承诺,使得制片人及其团队拥有了更加积极的主动性和创作热情;另一方面,独立制片人制度在赋予独立制片人高度的自主权的同时,也使其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和压力。“独立”意味着制片人要养活自己的团队,身上的担子显然不轻。总之,高自主、高预期、高责任、高风险共同促成了节目的高品质、高标准,并最终带来高回报。
在电视行业高度竞争的今天,独立制片制使制片人团队之间也产生了良性的竞争。例如洪涛团队、龙梅团队、廖珂团队等都是湖南卫视内部的独立制片人制的工作室,电视台通过明确的奖惩措施客观上使他们形成了竞争,另一方面多个工作室之间对于节目创意、收视率等方面的竞争和比拼又帮助了他们各自的成长,使独立制片人制进入到了良性循环之中。
1.3.3 面向全媒体,有利于培养新媒介环境下的电视人才
现阶段,电视节目的产品属性要求越发突出,节目需要作为电视台产品参与各终端媒体产品的竞争,在互联网视频产品快速发展的时代,电视台生产的节目需要适应多渠道的传播和推广。由于传统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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