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正
(苏州大学 老挝研究中心,江苏 苏州 215123)
公元前2世纪西汉帝国时期,随着汉武帝数次大败匈奴并推行“丝绸之路”战略之后,汉帝国崛起并开始重塑“东北亚大陆”秩序,该地区迎来了又一次的秩序重构。但是此次汉帝国并不是作为地区主导国来重塑地区秩序,而是汉帝国与周边邻国在互惠共荣的框架下为了实现地区长期繁荣安定的历史责任而重新构造“东北亚”地区新秩序。根据历史记载,从先秦至西汉“丝绸之路”开辟之前,“东北亚大陆”政治秩序经历了多次重构,先有犬戎灭西周,引起中原地区的秩序重组;后有匈奴一统游牧各部,并与秦汉两帝国长期进行拉锯的动荡局面。汉代“东北亚大陆”秩序之所以长期处于失序的状态,主要是因为汉帝国与匈奴帝国间传统的地缘政治博弈以及各种第三极政治力量的合力作用。所以,西汉时期“丝绸之路”战略的形成,既能够保障汉帝国国家安全和拓展其国际影响力,也能够与“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在发展中实现和平稳定与繁荣富强的愿望,从而能够在实现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融合的同时,与“丝路”沿线内各国共同建构一个长期稳定的“东北亚大陆”秩序。
从地理空间上看,欧亚大陆毗邻太平洋的东部地区,是传统意义上中华民族的生存空间,华夏文明的起始和发展的脉络大体上也是限于这个地区。从先秦至西汉武帝时期的近两千年之间,华夏民族各个朝代的外交对象仅仅局限于“东北亚大陆”地区,直至汉武帝时期将匈奴势力不断削弱并开辟了连接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之后,西汉帝国才真正开始建立了与中亚、西亚、欧洲和非洲的外交通道,中国的国际影响力第一次扩大到全世界。
在先秦到西汉武帝的时期内,“东北亚大陆”的秩序一直攸关华夏民族的兴衰存亡。华夏民族政权与各游牧民族集团的关系以及各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都是“东北亚大陆”秩序博弈的结果,也是构建“东北亚”地区秩序的主要内容。在这近两千年的时间里,“东北亚”大陆秩序至少经历了五次重构:一是夏商周以来周朝分封制的解体和春秋战国;二是秦帝国统一六国;三是秦帝国解体及西汉帝国建立;四是西汉帝国与匈奴帝国之间的政治博弈。与此同时,如匈奴、戎狄、月氏和东胡等其它游牧民族集团之间也在经历着秩序重构,并在这个时代的末期形成了以匈奴为代表的游牧民族政治集团;五是西汉帝国在将匈奴势力逐出西域之后所构建的“丝绸之路”战略,而且“丝路”战略改进了之前多次重构的缺陷。
华夏地区自先秦到西汉帝国以来历经五次政权周而复始的更替和匈奴帝国一统各游牧政权都是对当时“东北亚大陆”秩序的重构,是在政治力量的作用下发生,均属于政治性重构。一方面,该时期内华夏王朝内部政治间架结构的不间断解体和重组,使得中原王朝的战略重心局限在黄河等流域地区。这主要是因为中原政权的更替和内乱使得它无暇拓展其战略空间。另一方面,从“东北亚”地区政治对比看来,多个政治力量在该地区展开博弈,各政权的地缘战略利益在此激烈交锋。除了黄河流域中原王朝的地缘政治结构不断遭到重塑之外,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力量,黄河以北及以西的多个游牧民族政权始终是那个时代塑造“东北亚”秩序的另一种重要力量。“东北亚”地区各个政治力量重塑域内秩序的过程始终从先秦时期一直贯穿至两汉帝国时期,与秩序重塑相关的历史事件主要发生在北方游牧民族和南方农耕民族之间。从公元前842年西戎入侵周王朝和公元前824年周宣王命人攻打西戎、公元前771年犬戎灭西周政权、公元前766年秦襄公讨伐西戎、公元前672年晋献公攻伐骊戎、公元前663年齐桓公援救燕国反击山戎、公元前661年齐桓公援救邢国再击山戎、公元前315年秦惠王伐取义渠二十五城、公元前300年赵武灵王夺取楼烦与林胡领地并设置雁门郡和云中郡、公元前283年燕国将军秦开夺取东胡数千里领土、公元前282年赵惠文王大败东胡、公元前272年秦昭王灭义渠、公元前244年赵国将军李牧歼灭匈奴骑兵十万余人,以及后世最为熟悉的秦汉大破匈奴的历史记载,都反映出塑造当时“东北亚”地区政治秩序的重构均是由政治力量所推动。然而,在丝绸之路开辟之前,由于这是一种零和博弈,这种秩序重构总体而言并未推动“东北亚”政治秩序积极向前发展。
华夏王朝是当时“东北亚大陆”上重要的政治实体,华夏民族的生存发展无疑严重受到“东北亚”秩序碎片化的消极影响。在政治失序的“东北亚”时代,华夏王朝及各诸侯国便开始用经济的手段来帮助重构地区秩序。早在公元前6世纪,在与游牧民族长期密切的接触中,中原人士便十分熟知胡族人的经济行为模式,比如公元前568年,晋国大臣魏绎提出一个针对戎狄的和平政策,他指出该政策必将对晋国有百利而无一害,特别是以下两点与贸易和扩展相关:第一,戎狄部族的特性是逐水草而居,并无长期固定居住区域,所以他们更倾向于获得财物而非土地。这样便可以通过和平的手段,购买戎狄的土地供中原百姓耕种;第二,随着和平的到来,可以缓解边境的紧张局势,边境上的居民也可以正常从事农业生产。从以上第一点可以看出,在春秋时期的经济贸易行为已经成为中原王朝处理周边胡族部落关系的政治工具。〔1〕而且同时进一步证明,中原王朝在与游牧民族集团博弈时,不仅采取军事手段,而且也使用简单的经济手段,经济手段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够起到更加有效和彻底的作用。很显然,在春秋时期胡汉的经济来往与两方在边境的冲突是相互作用的。这种早期的经济行为并不能算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合作,双方之间的关系始终在零和博弈的范畴里停滞不前。因此,用经济手段重新塑造“东北亚”地区的秩序必须注入新的动因。在这样的背景下,直至西汉武帝将匈奴驱逐出西域之后所形成的“丝绸之路”战略在当时便具有全新的价值,在对“东北亚”秩序的重塑方面,发挥着前所未有的积极作用。
采取经济手段重新塑造“东北亚”地区的秩序,唯一目的便是通过区域经济合作共同促进该区域乃至当时世界其他地区的发展和繁荣。其主要的路径有:一是利益嵌入制,即在多边经济合作中由一国主导将自身的利益嵌入其它合作国的利益之中,利益以及责任共同体因而得以成形。二是市场对接式,将绝大多数国家的市场与某一个国家的市场通过经贸合作对接在一起,同时也将绝大多数国家的市场机制和某一国的市场机制在实际合作中进行相互作用,从而可以最终打造出同质性的一体化市场,维持这个统一的大市场的良好运行将肯定成为相关各国的共同责任。以经济手段重塑“东北亚大陆”秩序便也包含在西汉帝国“丝绸之路”的战略规划中,在“丝路”规划中市场对接和利益嵌入这两种方式并非相对单一,而是在服从同一个战略规划下相互补充的手法。一方面,西汉帝国推行“丝绸之路”便自然成为了“丝路”战略的主导者,而且丝路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将会得到来自中原内地的支持,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将与中原王朝之间形成一个兼具责任和利益的共同体。另一方面,丝路沿线各国的国家机制和社会秩序并不会因为“丝绸之路”战略而受到干预,西汉帝国将通过最主要的经贸往来,初步建立起连接“东北亚”各方的战略利益纽带,并最终实现那个时代的“互联互通”和相对统一的市场。如此,西汉帝国便与丝路沿线国家形成了具有共同责任和利益的联盟。从历史文字记载看来,“丝绸之路”战略史无前例地塑造了一个全新的“东北亚大陆”秩序,它摒弃了此前胡汉族群之间零和博弈的既往规则,改以和平共处和共存共赢的理念作为“丝路精神”。所以,西汉帝国“丝绸之路”战略首次成功整合了“东北亚”零散的政治秩序,并使之朝向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虽然西汉帝国“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采用了政治与经济手段来重构“东北亚大陆”秩序,但是这种摒弃“零和博弈”的战略毕竟是在“东北亚大陆”首次采用,战略实施的风险与机遇依然是并存的。
从机遇方面看来,首先,“丝绸之路”开启之前的“东北亚”秩序的多次重构最终都走向了解体,总体而言失序的状况始终存在,然而这也为采用其它性质的方式重构该地区秩序创造了成功的可能。“丝绸之路”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是基于西汉帝国与匈奴帝国争夺西域控制权的过程中,对于西域各国的认知不断加深的基础上。在“丝绸之路”战略实施后,西汉帝国通过“丝绸之路”并采用利益嵌入的方式将其影响力逐渐扩大到西域各国之中。由于匈奴帝国在国家治理结构上仍属于奴隶制国家,农业手工业落后,只有畜牧业发达,经济结构单一,经济发展极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再加上西域地区自然条件相对优越而且农业手工业发达,因此匈奴在西域设置“僮仆都尉”这一机构便可以更加方便于从西域各国掠夺人口和财物供其使用,因此西域各国便长期成为匈奴的奴隶属国。正是因为如此,西汉帝国在颠覆匈奴在西域建立的榨取型政治体系后,重新建立起了广纳型的治理体系,促使西域各国在认可西汉帝国在西域管辖权的同时,能够获得更多来自西汉帝国的先进的生产方式和贸易的机会,双方逐渐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丝绸之路”这种史无前例的战略模式,成为西汉帝国重新建构“东北亚大陆”的优势。
其次,西汉帝国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繁荣的经济文化状况,成为吸引西域及其它各洲国家与西汉建立亲密关系的重要诱因。西汉帝国繁荣昌盛的主要原因源于相对于匈奴先进的生产关系和高祖至武帝以来多位帝王的英明睿智。在经过西汉初期奉行多年的休养生息国策之后,无论是在农业还是工商业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在农业方面,西汉时期铁器的广泛使用,使得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目前的考古发现证明,整个汉代时期的铁制农具不断得到发展,能够对土地进行深耕翻作的牛耕也得到广泛应用。〔2〕灌溉系统也得到了汉代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当时北方的灌溉便是主要依靠水井,水井的大量挖掘便很有可能借助铁制工具的使用。〔3〕并且汉代时期政府派遣专人指导民众使用新式农具和耕作方法的政策,加强了新式农具及新耕作方法的推广。汉代时期循吏的主要工作便是将上述的新式工具和方法推广到丝路沿线相对落后的边境地区,因此直接有助于西汉帝国地区和国际影响力的拓展。〔4〕所以,西汉帝国所取得的全面发展成果对于“东北亚”诸多游牧国家起到了示范效应,如果说“丝绸之路”战略推行之前华夏王朝只是着眼于自身的安全和发展,而客观上造成了对邻国的推动效应。那么在“丝绸之路”战略实施之后,主动将内部发展效应向外输出便成为了西汉帝国巩固和进一步发展“丝路”战略的长远措施。
再次,“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不仅更加具有诱因去学习西汉帝国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而且也更倾向于认同西汉帝国重新构造“东北亚大陆”秩序的措施。从西域诸国的视角看来,西汉帝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领先对于西域各国产生了“溢出”效应,因此他们也期待能够学习和获得西汉帝国发展的先进经验。正是这种“溢出”效应的扩散和渗透,从匈奴“榨取型”奴隶制度到西汉“广纳型”治理模式的转变,实际上是西域各国对于西汉帝国治理西域合法性的认可,也从另一个方面表现出在经历匈奴帝国多年奴役之后对于西汉帝国治理西域的期待。所以在“丝绸之路”开启之后,西域诸国逐渐认可“丝绸之路”的战略模式,同时急切希望通过与“丝路”进行对接,学习和引进西汉帝国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从而希望能够更快实现强国富民,比如龟兹王绛宾便将其在西汉所学得的礼法制度应用在龟兹国内。在上述情形产生和酝酿的背景下,“丝绸之路”战略在西域的推广便会产生积极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者是“皮格马利翁”效应以重新建构“东北亚大陆”的秩序。
从风险方面来看,首先,西汉帝国是“丝绸之路”战略的主导者和推动者。在此之前,匈奴帝国是“东北亚”地区自战国末期以来地区秩序的制定者和主导者。而西汉帝国在不断将匈奴势力向西驱逐之时,便已然成为了匈奴在“东北亚”地区最大的威胁。特别在西汉帝国初期,帝国历经长期内战导致国力衰弱和人口骤减。而匈奴借秦末中原内战之际复取河南地,且同时东败东胡并西降月氏及其零散族群,一举统一大漠南北。至此,在东起辽东以及西至陇西的整个中原北境线形成一个强大的游牧帝国,坐拥精兵三十万。〔5〕不但国力力压西汉帝国一筹,而且经常入侵劫掠西汉帝国边境城镇甚至威胁帝国首都。在汉武帝继位后,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逐渐采取积极的进攻性策略代替消极的防御性策略。西汉帝国在经过“文景之治”的长期休养生息后,国力逐步恢复,再加上此前和亲政策收效甚微,这些因素的叠加累积加剧了当时“东北亚大陆”的战争风险。此后,伴随着西汉帝国针对匈奴帝国在河南、河西和漠北这三次决定性战役的胜利,西汉帝国先后在河西地区设置“河西四郡”,即武威、酒泉、张掖和敦煌,以此在地理上打通了西汉帝国通往西域的道路,并一举将匈奴势力逐往漠北。之后西汉帝国所推行的“丝绸之路”战略,设置西域都护府和戍己校尉两个管理机构取代匈奴的“僮仆都尉”,便是颠覆匈奴在西域的“榨取型”制度和巩固西汉帝国胜利成果的重要举措。尽管如此,匈奴帝国从未放弃重返西域的机会,并经常采取军事行动意图夺回西域的控制权,这是“丝绸之路”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战略性风险。
其次,“东北亚大陆”地区西汉与匈奴两帝国之间在传统地缘政治方面的角力依然延续。尽管匈奴帝国在河南、河西和漠北这三次战役中损失惨重,而且在西汉帝国入主西域之后,西域各国大多将工作重心放在本国经济和文化的学习与建设上,但是匈奴与西汉帝国之间传统的博弈并未彻底结束。因为“东北亚大陆”地缘政治的惯性,西域各国始终未能彻底摆脱匈奴对他们的影响。同时,匈奴帝国的继任者们在此之后还在依靠历史的惯性继续影响西域各国。公元47-48年,匈奴帝国分裂为南北匈奴两个部分,匈奴八个部落拥立比为单于,并向东汉帝国表示归顺,史称“南匈奴”。在汉光武帝在位期间,东汉帝国忙于内部事务,根本无暇顾及西域的治理。甚至有许多西域国家积极要求臣服于东汉帝国也遭到了光武帝的拒绝,西汉曾经在西域建立的质子制度和西域都护府等管理机构也一度不再存在。东汉最初在西域“不介入”的政策,给予了北匈奴重占西域的政治和军事条件。例如在公元1世纪50年代,五个北匈奴将军率领一支由西域十五国组成的联军袭击了于阗,迫使于阗国王投降北匈奴并遣子为人质和承诺每年向其缴纳赋税。在掌握了西域国家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之后,北匈奴数次袭击东汉帝国北部边境,河西四郡地区情势始终危在旦夕,四郡被迫在白天关闭主要城市的城门以防北匈奴破城。即便匈奴实力与西汉初年相比已经大为削弱,但是匈奴帝国始终不甘心退出“东北亚大陆”,与汉帝国在“东北亚大陆”的传统政治博弈贯穿了整个两汉时期,这是“丝绸之路”战略在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政治性风险。
再次,“东北亚大陆”上的次级政治力量在汉匈争夺的过程中不断壮大。“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覆盖了几乎整个西域地区,除匈奴帝国之外的某些西域国家也试图改变“丝绸之路”的战略影响并意图参与重新构造“东北亚大陆”的秩序。将这些西域国家纳入“丝绸之路”战略也不是一个能够轻易完成的目标。一般而言,这些国家深受如匈奴这样势力较强的游牧国家兴衰的影响,以本国利益决定外交政策。一方面,其它某个游牧民族的兴盛将会导致他们脱离汉帝国的势力范围,同时某个游牧民族的衰落将再次导致他们回到“丝绸之路”的战略之中。如乌桓在匈奴帝国的实力足以在“东北亚大陆”草原上建立和维持一个强有力的政治和经济中心时,两次成为匈奴的附庸国;但当匈奴历经分裂衰落时,乌桓便再次臣服于汉帝国。另一方面,在东汉帝国时期,鲜卑利用北匈奴衰落之际趁机扩张,几乎脱离“丝绸之路”战略。鲜卑部族尽管在军事实力方面不可小觑,但在经济方面无法自给自足,对东汉帝国的掠夺行为成为了这一时期鲜卑族群的常态,尤其是在公元156-178年之间,在檀石槐的带领下,鲜卑几乎每年都对东汉帝国北部与东北部的边境城市进行劫掠。〔6〕严格意义上理解,两汉帝国与“丝绸之路”战略中的任何一国间的隶属关系都属于多边关系,而非单边或双边外交关系。这种外交关系的循环性只有在“丝绸之路”战略进一步削弱之时才能起到作用,同时它也是影响“东北亚大陆”秩序最为明显的次级政治变量和威胁“丝绸之路”体系的第三极安全风险。
汉帝国发起和推动的“丝绸之路”战略,主观上便是与西域各国共同分享汉帝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繁荣发展的机遇与成果,与西域各国共同建立和维护责任和命运共同体。但是,匈奴帝国长期在西域维持一个“榨取型”的政治体系,只是将西域各国作为其获取财富的奴役对象,并不关心西域各国的生产力发展,因此他们对于汉帝国“丝绸之路”体系的认知还或多或少地存在“制度化”障碍。所以汉帝国“丝路”战略体系的性质在实施初始往往被认为是另一种“榨取型”体系的延续。这种认知障碍的存在,便需要汉帝国在推动“丝路”战略时进行风险防范。
首先,争取将匈奴纳入“丝绸之路”战略之中。一方面,在整个两汉时期,北方的匈奴帝国始终是汉帝国最大的威胁。虽然早在公元前198年,西汉帝国以“和亲”的名义与匈奴签订了第一个和平协定,〔7〕而且直到公元前133年,“和亲”政策一直是西汉帝国处理对匈奴关系一项基本国策,但是和亲具体细节并非一成不变。西汉帝国直到武帝初年,每年根据不断变动的和亲协定,向匈奴奉送的丝绸、粮食和现金等物品额度逐年猛增,被迫开放的边境贸易额也朝向有利于匈奴的方向发展。〔8〕在和亲政策下,西汉帝国与匈奴的所谓经济往来,在本质上诚如一种单向的经济奴役,每年西汉帝国奉送的物品与匈奴的“回赠”实际是严重失衡的。匈奴只是偶尔向西汉皇帝赠送几批马或骆驼,仅作为两国关系“友好”的象征。匈奴在和亲政策下已经完全主导了两国之间的关系,西汉帝国每年奉送给匈奴的财物使其扮演着附庸国的角色。因此,西汉帝国所关注的唯一事务便是如何结束和亲关系,并把匈奴纳入“丝绸之路”战略中。但是,匈奴只有在经济方面严重依赖汉帝国援助和军事实力大幅度衰弱的时候才有可能进入“丝路”战略。即便是在武帝时期匈奴在军事上遭到严重损失的时候,匈奴也在企图重新恢复之前的和亲关系。另一方面,在汉宣帝时期(公元前73-前49年)最终发生了将匈奴纳入“丝绸之路”战略的事件。公元前60年后,匈奴分裂为五部分互相展开内战,自身实力遭到极大削弱,于是在公元前54年分裂为南北匈奴两大部分。南匈奴在内战中不断失利被迫在公元前54年向西汉帝国臣服,在经过南匈奴内部激烈的争论之后,呼韩邪单于才最终决定接受西汉帝国的条款。〔9〕公元前53年和前51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分别遣子入汉充当人质并亲自面见西汉帝国皇帝表示效忠。南匈奴臣服于西汉帝国是汉代“东北亚”秩序重构的一个里程碑式外交事件,西汉帝国在西域的政治影响力达到顶峰以及南匈奴被正式纳入“丝绸之路”的体系之中。此后,西汉帝国开始恢复赠送南匈奴大量礼物,但是“礼物”是在互惠的基础上赠送的,并且只有在单于提出要求或觐见西汉皇帝的条件下产生,这与西汉初年的“和亲”体系已经完全不同。而在王莽统治末期至光武帝时期,匈奴对东汉帝国的关系又几乎重演了“和亲—分裂—臣服”的过程。因此,随着“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和它对“东北亚”地区秩序重新建构的作用,在“丝路”战略的框架内消除汉匈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便显得尤为重要。汉匈关系能否良性发展,并不能仅仅依靠汉帝国在不平等“和亲”体系下的退让来实现,和亲体系下的汉匈关系便是恶性循环的双边关系。只有把汉匈关系纳入“合作共赢和互利互惠”的价值理念之中,汉匈关系才能真正进入良性发展的全新外交关系之中。
其次,营造多边外交坏境,构建“丝绸之路”外交模式。在“丝绸之路”战略中,汉匈之间的关系能够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汉匈之间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共识与稳定的经济合作关系,而且也取决于汉帝国与匈奴之外各国能否形成广泛的共同利益和构建同质性的价值理念。以羌和乌桓两族为代表,这两部族实际长期被夹在在汉匈这两个“东北亚”地区最大的政治集团中生存。羌人一部在公元前200年左右时,被迫臣服于实力达到巅峰的匈奴,汉武帝夺取和巩固河西地区的一个直接原因便是切断羌人和匈奴的联系,而后可能是由于经济的诱因,羌人一个部落在公元前98年,携带礼物前往拜见汉帝国皇帝以表示效忠,并从汉帝国获得大量礼物〔10〕,从此羌人在整个西汉时期便开始直接与汉人贸易往来;乌桓与汉帝国的关系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过程,西汉初年乌桓被匈奴征服,在汉武帝击败匈奴之后便将乌桓纳入“丝绸之路”体系中〔11〕,但是在东汉初年匈奴再次将乌桓纳为其同盟国〔12〕,之后光武帝在公元49年彻底将乌桓纳入“丝绸之路”体系中,乌桓得到东汉帝国大量的礼物且整个部族得到妥善安置,东汉帝国设立“护乌桓校尉”机构以管理乌桓和鲜卑的事务,乌桓与汉帝国的良好关系得以一直延续到公元2世纪。〔13〕在“丝绸之路”战略下,汉帝国以帝国礼物的名义对于匈奴在内的其它周边国家进行经济援助,而且向他们开放边境城市以进行贸易,设立一系列机构对上述事务进行管理。这样的多边外交环境的产生,便是为了使多边环境成为“和平、平等、开放、不结盟和多层次架构”的外交环境,汉帝国创造这样的多边外交环境便是为了使它成为支持帝国构建新型周边外交关系的战略依托。
再次,推广“丝绸之路”战略理念,建构具有共同价值理念的命运和责任共同体。国家间合作的价值理念决定了合作的方式方法。汉帝国在构筑“丝绸之路”战略之时,不能实行单边主义独自实施计划,必须要借助“丝路”战略合作国的共同参与。在这个过程之中,需要汉帝国与重要的战略利益契合国之间建立长期稳固的盟友关系。“战略利益契合国”之间除了具有共同的利益契合点之外,还具备相互依存的关系。不仅“契合国”之间互相依存,而且其它“丝路”战略内的国家推行“丝绸之路”战略时,必须恪守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和尊重不同文化信仰的“丝绸之路”理念。
最后,开拓和创新了国际关系道义。“丝绸之路”战略的出现,与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和哲理不可分割,在两汉时期形成制度化。第一,“丝路”战略本身便是汉帝国在不诉诸武力应对外族威胁时,一种合理的外交选择。第二,“丝路”战略为“东北亚”和整个亚洲大陆塑造了一个特殊的政治经济秩序。它既非后世西方国家的殖民市场或帝国,也非霸权,因为汉帝国从未干涉过战略合作国的内政,而且也从未以宗教名义向他国发动战争。第三,和平的外交政策是“丝路”战略的表现,是战争与和平兼有的政策,但是和平远多于战争。与后世国际关系史相比,从未出现过像汉帝国一般如此明确表示,对邻国“不会攻伐”和“和平相处”的政策。而且在外交事务的处理上最值得称道的是这套制度所信奉的互相尊重和平等来往,儒家思想的主导才是这种理想主义形成的思想源头。第四,在经济方面,“丝路”战略成为汉帝国对外贸易的替代性安排。礼仪和贡品是“丝路”战略的核心,而非谈判,贡品延伸出种类繁多的经济和商业利益。贡品本身即是品牌,提升商品的市场地位无需多言。西域各国受惠于“丝路”战略之下来自汉帝国的粮食和生活用品,而且“丝路”体系也促进了他国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文化交流融合,这是西方殖民体系和国际体系所无法达到的高度。第五,“丝路”战略同样不允许汉帝国对周边国家进行经济剥削和榨取,它反而提供大量的贸易机会让利于邻国,但这并未形成一套制度。汉帝国的商业金融机构属于民间行业,与“丝路”战略形成一种非制度的从属关系。“丝路”战略的核心并无国际法作为基础,更不具备权力政治和权力平衡的机制,它所维系的是汉帝国的价值体系和政治文化,它从未对外展示武力,也不主张帝国主义的扩张,在整个中国对外关系史上具有特殊地位,被后世历代政权所继承发扬,并一直延续到21世纪。“丝路”战略为汉帝国及其邻国创造了政治安定和经济繁荣的局面,可以说“丝路”战略在国际关系史上的地位几乎等同于汉萨同盟或威斯特伐利亚体系。
注释:
〔1〕〔战国〕左丘明:《国语·卷十三晋语七》,中华书局,2008年,第159页。
〔2〕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文物出版社,1961年,第75-76页。
〔3〕王仲殊:《考古通讯》,1958年,第58页。
〔4〕Hissayuki Miyakawa,“The Confucianization of South China,”The Confucian Persuasion,pp.30-31.
〔5〕〔8〕〔汉〕司马迁:《史记卷一百十·匈奴列传第五十》,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1324、1330页。
〔6〕马长寿:《乌桓与鲜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83-188页。
〔7〕〔宋〕司马光:《资治通鉴》第一册,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82-383页。
〔9〕〔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下》,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1891页。
〔10〕〔南朝〕范晔:《后汉书卷四下》,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75页。
〔11〕〔12〕〔13〕〔南朝〕范晔:《后汉书卷一百二十·乌桓列传第八十》,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年,第1800、1801、18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