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承莎
在成品油价格全面放开之前,政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铺垫。
2015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下发。《意见》称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意见》明确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随后,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只要条件具备了,成品油定价可以完全放开由市场决定,但这之前还是严格按照现有定价机制来执行。
说到成品油定价,不能不提及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在经历了20多年的摸索与改革后,2007年1月国家正式提出零售基准概念并与国际原油挂钩,2008年11月又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定最高零售价,2009年5月国家推出“三地变化率±4%与22个工作日移动加权平均”这一相对成熟的定价机制。2013年3月27日,国家又再次推陈出新,出台了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更改挂靠油种,缩短计价周期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变化率“±4%”的限制,以此作为调整成品油最高零售价的新条件。
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至今已有两年半的时间,其利弊作用在市场实践的过程中开始显现,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成品油定价与国际原油的联动性增强。取消之前“22±4%”的调整条件,缩短成品油零售限价调整周期,使国内成品油价格变动更加贴近国际市场行情,并与国际原油价格走势联动性增强,避免了涨多跌少和调整滞后等情况。根据近年国内油市运行状态可以看出,现行机制使成品油调整幅度明显低于阶段内原油波动幅度,有效避免了短期内最高零售价大涨大跌,对成品油市场运行平稳有较强的保护作用。
二是规范了成品油市场运行秩序。新机制实行以来,成品油最高零售价调整频率加快,调整幅度相应缩窄,有效地遏制了市场上的投机行为,减少了大量囤进待涨、甩货等跌甚至人为“油荒”等危害市场健康运行的操作行为,市场参与者操作观念理性转变,主体经营模式加快创新。
三是成品油定价市场化进程加快。由于调价频率加快,并与国际原油价格联动性增强,使我国成品油定价在市场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新机制实践的过程中,成品油供需层面的影响力开始增强,几大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加剧,市场优胜劣汰等情况也更加明显,整体来看,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化进程在逐步深入。
凡事有利必有弊,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在运行过程中的弊端也逐步显现。
首先,挂靠油种未公开,价格机制运行不透明。由于市场价格走势的可预测性难度加大,导致商家操作及经营风险增加,国有大公司凭借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完善业务结构,以及在销售环节市场份额占比大等情况,在价格竞争中占有优势,而民营油企在竞争环节处于相对弱势。
其次,经营风险加大,市场活跃度下降。从近两年来国内汽柴油市场价格运行特点可以明显看出,批发环节竞争激烈,导致汽柴油批发价与最高零售价格在多数时间维持较大价差,而中间环节操作风险加大,盈利空间持续缩小,导致中间企业参与的活跃度下降。
再次,仍维持政府定价的方式,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政府在新定价机制中仍占据相对主导地位,企业自身缺乏自主定价权,而市场状态多是由价格主导供需情况,反推却经常难以成立,供需层面的变化对油价变动所起的作用仍较弱。
□ 油价放开尚需时日。河适 供图
最后,定价挂靠国际原油价格,而我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的话语权较弱。近些年来,我国石油消费能力持续上升,但国内原油产量上升空间有限,导致国内原油对外依存度连年上涨,2014年原油对外依存度达59.41%,2015年前八个月原油对外依存度均值达60.47%。不断增强的进口石油依赖性,使国内定价不得不参考国际原油价格,而中国本身在国际原油市场的影响力相对较弱。
从国内成品油现行定价机制显露出来的种种利弊可以看出,相较于“旧机制”而言,新定价机制在目前市场状态下,对成品油价格市场化进程做出积极尝试,是推进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但同时也应看到,想要短时间内使成品油市场进一步市场化,或者说完全市场化,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以目前国内能源现状及成品油行业的环境来看,还难以马上实现。在成品油价格全面“放开”之前,政府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铺垫。
一方面,原油对外依存度过高,我国需要增强在国际原油市场的话语权。近两年来,我国推出原油期货的准备工作从未停止,相关部门针对原油期货上市推出多项配套方案,预计今年底原油期货上市的可能性较大,这一政策将为后期成品油市场化改革做有力铺垫。中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在国际原油市场的话语权也将增强。
另一方面,破除行业垄断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成品油产业链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上游原油开采、原油进口使用权以及原油贸易,多掌握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两桶油”手里;在炼化企业加工能力、成品油直分销和终端市场占比方面,“两桶油”仍占据很大优势。虽然近年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陆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多个板块引入民资,但其在国内能源市场的主导地位并未改变。今年以来,虽然有10家地方炼厂获得或即将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非国有贸易单位名额也有所增加,但对“两桶油”在进口原油上的垄断地位仍没有多大影响。国内成品油市场国企与民企在实力上的巨大悬殊,使在我国成品油市场建立一个相对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放开成品油价格,当务之急是必须破除垄断。垄断不除,市场化脚步就无法有实质性的迈进,而深化油气领域改革,逐步加大成品油上中下游政策管控力度,进一步涉入混改深水区,将变得尤为重要。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欧美、日本等地成品油定价方式也多有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政府调控方式主要集中在发挥成品油税费的杠杆作用,定价权下放至国内石油企业,参考本国原油期货价格变动,调节炼油企业加工利润,以及成品油或原油储备量调控等方面。我国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方法加以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此外,依据目前国内成品油资源流通及供需情况来看,政府也可适当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政策,促进国内成品油产业优化,规范成品油市场参与主体和运行秩序。
虽然我国成品油完全市场化,价格由供需关系主导,从现在市场状态来看,实现难度较大,但价格完全放开并由市场主导,却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后续是否能出台更多辅助政策,来规范成品油市场运行秩序,保障价格放开后不滋生更多市场投机、恶性竞争等行为,保障油品市场运行的稳定与健康,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