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欣
试析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的趋势、风险与对策
■文/李欣
摘要第三方支付逐渐受到大众青睐,在我国表现出支付企业面临并购重组热潮、海外跨境支付和移动支付发展潜力巨大等发展趋势,同时也存在着政策、信用、资金沉淀、洗钱等风险,需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控能力等予以应对。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支付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有效地解决了在互联网资金划拨的高风险状况下银行无法有效解决买卖双方货与款的“囚徒博弈”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迅速崛起,第三方支付在我国蓬勃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本文试图对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趋势及其潜在风险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
传统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提供的线上资金的交易转移,它广泛应用于淘宝网买卖双方的交易。新兴的第三方支付范围逐渐扩大到移动支付、POS收单等线下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实质转变为买卖交易双方的一个中介机构,使汇付款更加地灵活可控。
2014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经历了蓬勃发展的一年,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从iResearch艾瑞咨询发布的最新数据来看,2014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超过8万亿元,同比增长50.3%。
图1 2010-2014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资料来源:艾瑞网站http://ec.Iresearch.cn/54/20110721/145122.shtml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并购重组潮
一方面,央行的市场准入政策收紧使并购重组应运而生。2010年央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信誉好、实力强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才可获得支付牌照。这一系列举动意味着更多的企业想要进入支付市场将会变得困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政策收紧促使迫切希望进入支付市场的企业选择利用并购重组的方式直接收购获得央行牌照的支付公司。
另一方面,巨大的潜在市场吸引着更多的企业加入第三方支付行业。潜在用户达8亿的移动支付、O2O、互联网+等蕴藏着巨大商业利益的市场使更多的企业想来分一杯羹。易宝支付在2014年初并购了和付信息,为大力发展移动支付“储备兵力”。
(二)跨境支付发展潜力巨大
1、跨境支付需求旺盛。近几年由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选择在海外购物的用户不断增加,更多的用户产生了对海外跨境支付的需求。第三方电子商务研究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发布电商市场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4.2万亿元,同比增速为33.3%。在中国对外贸易放缓的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却异军突起,成为支撑外贸额的新兴力量。伴随着“一带一路”的热潮,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口份额将进一步提升。面对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支付机构针对跨境支付进行业务开发是必然的。
图2 2010-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图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站
2、跨境电子商务的结汇手段亟需创新。针对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目前我国的结汇交易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开设个人结汇账户。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规定,个人账户每年还能兑换5万美元,而一些外贸电商的年营业额高达数十万美元。为了提高汇兑金额,一些电商利用周边亲戚的账户变相提高结汇数目。二是通过地下外汇中介结汇。三是利用国内某些特殊地区不受汇兑金额限制的政策处理结汇问题。我国每年的跨境电子商务的结汇约40%~70%通过正规的方式和渠道,剩余部分的处理方式还不可知。面对市场如此旺盛,结汇方式还不发达的现状,第三方支付机构大力开发跨境支付将变得尤为重要。
(三)移动支付将成为支付企业发展的重点
1、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移动支付提供了硬件基础。Venkatesh认为系统的硬件与软件条件是促成使用者使用该项信息技术的关键因素,如果期望使用者使用该信息技术,必须先解决使用者在使用上的限制,即提供支持使用的资源。由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据可以发现,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已经超过90%,随着3G、4G无线网络的出现以及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商家和顾客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快速完成支付,用户上网习惯正在从PC端向移动客户端转移。
2、用户素质的提升保证了移动支付的客户群。移动支付
作为新兴支付手段,对用户的操作要求也较高。用户在学历、收入、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等各个方面的水平的提升也成为移动支付普及的重要动力。
3、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也使得用户在考虑现金、银行卡之外更频繁地使用移动支付。像余额宝这一类创新型货币基金的不断兴起,以及它与支付工具的灵活联系也对移动支付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移动支付技术的不断创新促进移动支付普及。从技术上看,NFC支付或许将在移动支付中占据重要地位。第一代移动支付的实质是将PC支付转化为PC支付移动版,第一次借助互联网完成移动远程支付;第二代的二维码、声波支付是NFC布局完成前的过渡阶段,使顾客在网络或者非网络环境下实现移动端近距离支付;可以预见的是,拥有较高安全性、快速识别性和脱网工作能力等特质的NFC在未来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NFC让手机支付不再是移动支付的唯一路径。
(一)信息安全风险
第三方支付在提高交易效率,节省交易时间的同时,安全性是各方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第一,风险控制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信息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在短短十几年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果没有宏观控制与信息数据的管理,市场的风险性将是不可控制的。消费金融产生于商品交易活动,但在中国,第三方支付出现之前,消费金融多数时候体现在银行卡消费上,出现了资金由银行监管、物流由商业机构监管,却无人监管客户信息流的现象。
第二,从整个行业的产业链来看,从银行到第三方企业的商家,整个安全防范水平是参差不齐的。银行业对信息安全有着完整严密的保护系统,而第三方支付的企业与商家可能会让恶意盗取信息的人钻了空子。支付企业为了保证客户信息的安全也做出了很多的创新与尝试,比如要求客户在交易中使用Usbkey、独立密码、输入验证码、安装安全插件及钓鱼网站的实时拦截等。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网络黑客盗取客户身份及账户信息,出现了银行卡盗刷、账户盗用等情况,国际上信用卡的盗刷率高达1%~2%。
第三,从网络环境来看第三方支付的信息风险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监测到感染恶意程序的电脑共1.7亿台,钓鱼网站的数目比2013年上涨165%。恶意病毒和钓鱼网站等通过发送短信,读取手机号码等手段盗取用户信息。
(二)沉淀资金风险
总的来说,沉淀资金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在途资金。即第三方支付的过程中,货款在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账户里有一段时间的沉淀。首先,买卖交易双方在T0时刻通过互联网沟通达成商品交易的协定,其次,买方在T1通过使用第三方中介提供的账户将货款m 1买方开户行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接着,等到买方检查货品完整无误后,在T2时刻将通知第三方中介进行付款,最后,货款在T3时刻将由第三方中介支付给卖方。在上述过程中,在途时间为△T= T3- T1,在途资金规模m 1越大,在途时间△T越长,沉淀资金积累越多。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每天的沉淀资金有100亿。
一方面,如果支付企业不进行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可能会存在资金安全的隐患及支付风险。另一方面,沉淀资金可能会造成流动性风险。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资金的保管人,对资金并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来收取利息,更加不能将其投资获得收益。
(三)洗钱风险
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作为灵活便捷的支付工具,交易也往往比较隐蔽。这样的特点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电子支付交易具有匿名性、虚拟性、即时性、流通的跨国性、监管与隐私保护的矛盾性等特点,在为资金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新渠道。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不需要实名认证,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来将来路不明的钱合法化。
另一方面,银行对第三方支付洗钱问题的监管鞭长莫及。当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结算业务时,银行方面对交易双方的真实情况并不知晓,只是单纯的进行账户划拨。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其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屏蔽了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内部资金流向的识别,对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造成了困扰,加大了调查的难度。
1、完善监管体系,积极引导第三方支付企业健康发展。由于第三方企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方式不断扩大,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的创新产品层出不穷,必然会对政府的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对第三方支付采取“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监管模式,各个监管部门相互配合,共同监管,这就有可能造成监管领域无法确切分清,一些不断创新出来的细分市场往往无人监管。因此,政府应当完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责任,相互默契配合,积极参与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和引导。
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沉淀资金的监管问题,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沉淀资金的监管体系。具体包括衡量第三方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如流通性覆盖比率(优质的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内资金净流出量之比)、平均沉淀周期(现金从流入到流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平均时间)、月均同步系数(月均现金流入量/月均现金流出量)等。
2、制定严密的法律体系,明确第三方支付体系中各方的法律身份。法律监管的漏洞给第三方支付带来了各种安全问题。第三方支付各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利益,但是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一是确保第三方体系中运行的合法性,保证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安全可靠。二是完善互联网支付的法律体系,做到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企业的法律监管还没有形成有效地体制,P2P企业稍有改变就有可能触及到法律的盲点,损害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3、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控能力。面对资金沉淀问题,企业应当完善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确保资金的流动性。不仅如此,第三方支付机构还应当完善风险控制系统,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提升自己面对风险的控制能力。同时,企业应当加强科技创新,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4、逐步完善信用体系,防范非法交易。政府同支付企业要共同建立健全国家信用体系,在保护客户信息的前提下完善用户认证。实践中的一些支付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便捷性,采取了一些高风险的交易模式,对客户信息没有认证,交易内容没有进行审查,这就为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便利。因此,政府同企业必须对交易行为严加监管,只有规范交易行为,才能防范非法交易,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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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