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必春,许宝君(华中师范大学a.政治学研究院,.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武汉430079)
失独父母社会关系变迁的“差序格局”解读——基于社会身份视角的探讨
张必春a,b,许宝君b
(华中师范大学a.政治学研究院,b.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武汉430079)
摘要: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精准地概括了传统中国社会关系格局,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学者们在“理论自觉”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差序格局的内涵,姻缘、感情、利益等新兴要素全面渗透到差序格局中,传统差序格局出现了现代化转向。然而,对失独父母而言,无论是传统差序格局还是现代差序格局都无法对他们的社会关系选择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因为他们的社会互动既不是血缘主导,也不是利益主导,而是身份主导。基于社会身份选择,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差序格局出现了选择标准的更替、内圈层的置换、重要要素的重组和差序格局的断裂风险,因此,笔者将此称之为“非常态差序格局”。
关键词:差序格局;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社会身份;非常态差序格局
许宝君(1989—),男,四川巴中人,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基层治理、边缘人群治理研究。
近年来,社会关系越来越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社会关系在社会学分析中,尤其是对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的分析中具有很大的作用。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78这明确告诉人们,社会关系是人本质属性的反映,同时,透过这一话语,我们足以看见社会关系于人、于社会的重大作用。近些年来,随着新制度主义的兴起,尤其是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的“嵌入性”(embeddeness)理论的提出,使得对社会制度和社会行动的分析,必须被重新置于对社会关系的分析的基础上,社会关系在社会学分析中的作用重新受到学界的关注。就我国而言,社会关系研究也是学界最古老而传统的研究课题之一,著名学者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可谓是对中国传统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全面总结和经典概括,自此“差序格局”成为了学者分析我国社会关系的一个很有力的解释概念和分析框架。
然而,社会关系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传统社会差序格局式的社会关系已经发生变化,我国许多学者将差序格局植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实际,进行
了一些有意义的探索,并提出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李沛良指出,在竞争激烈、成就动机高的社会里,该格局中的个体行动逻辑是工具理性,传统文化资源不再被当作至高无上的规则来遵守与指导行动,而是被当作资源用于求利的目的,并提出了“工具性差序格局”的概念[2]76。林聚任提出差序格局的“裂变理论”,他认为在涉及利益特别是直接的经济利益时,差序格局仍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农民仍然是按照亲属的远近来选择关系的类型,但是在一般的情感交流中,差序格局已经开始裂变,农村是按照自身的兴趣来选择关系角色,交流感情;同时在信息传递方面,农村符号网络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已经看不到差序格局内的亲属和地缘的任何作用[3]121。这些理论刻画了中国市场经济转型后,人际关系结构的变化都是随着市场经济转型而出现的,理论构建结果增强了差序格局的适用性[4]。然而,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理论都是立足于整个社会人群,从宏观上建构的一种“通用理论”,但是当我们把研究对象立足于一些微观群体,特别是一些特殊弱势群体的时候,这些理论是否还具有“通用性”,能否有效地解释这些群体的社会关系选择行为?这仍是一个值得商榷和探究的议题。本文将以“失独父母”①这一特殊的弱势群体为研究对象,以差序格局为理论支撑,试图探究这一群体的社会关系变迁路径、选择标准以及内在结构。
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社会关系的基本结构,以伦理为本位的差序格局有效地解释了传统社会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社会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者们在“理论自觉”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差序格局的内涵,传统差序格局出现了现代化转向。
经典差序格局,准确论述了我国传统社会关系的基本结构。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一书中刻画了一幅传统中国社会关系的图景:“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5]27这就是所谓的差序格局。每个人的社会关系格局实际上就是一个同心圆的圈层格局,整个社会的关系格局就是无数个圈层相套、叠加,并不断延伸出去的格局,其基本结构特征是:第一,以血缘和地缘为互动逻辑[6],第二,以道德为基础的人伦是其实践特征[]。
随着现代化的转型,特别是我国处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口流动和交往的频次增加,传统差序格局的内涵和外延都得以扩大和深化,出现了现代化转向,具体特征是:第一,行动单位由家族这种单一载体转向家族、单位这种双重载体[8],第二,选择标准由血缘转向血缘、姻缘、感情、利益等多种要素相交织[9]。
虽然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差序格局仍然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工具,被一代又一代学者用来分析社会现象。同时也正是由于社会的急剧变革,一代又一代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对“差序格局”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创新,延续了该理论的学术生命。同样基于这种考虑,笔者试图用差序格局理论分析失独父母问题,一方面更加清晰地解剖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的变迁,另一方面,试图通过失独父母社会关系变迁的经验案例分析总结,继续扩展差序格局的理论内涵。
社会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称,从社会关系的类型来讲,社会关系包括个人与个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关系。本文中的集体是个范畴,小到民间组织,大到国家政党,都包含在集体的范畴内,进行同类项合并后,社会关系就包括个人之间的关系和个人与集体(组织)之间的关系。再依据关系性质的不同,个人与个人的关系又可分为个人与亲属、虚拟亲属和非亲属的关系,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又可分为个人与他组织、自组织的关系。就失独父母而言,其社会关系呈现出如下现实状态。
(一)个人与亲属、虚拟亲属的关系:疏远
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血亲、配偶和姻亲。亲属关系是一种强信任关系,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美籍日本人弗朗西斯·福山在分析现代工业经济时认为中国文化中信任度低,人们普遍不信任与自己没有亲属关系的人[10]86。因此,对中国人来说,即使两个人彼此之间没有交往,但只要有天然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存在,就可以义务性地和复制性地确保他们之间的亲密和信任关系。然而,对于失独父母来讲,失独后,原本属于强信任的亲属关系,也由于独生子女的离开,而变
得“渐行渐远”。
材料一:我们跟我们的亲戚当中兄弟姐妹说实话也沟通不了,他们总是说他们的孩子怎么找到了好工作,怎么出国,怎么幸福之类,反正都是谈的一些高兴的事。我们听到他们这些高兴的事,心里就很不舒服,这其实就无意地伤害了我们。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不会主动去联系他们。(20101125SXR)②
材料二:尽管兄弟姐妹们,在我们孩子出了事之后,都会主动的来安慰我们,找我们聊天,但是说什么呢,无非是身体好不好,几句话就完了,工作又谈不上去,她做她的工作,我做我的工作,以前呢,更多的是在一起谈谈孩子,你谈你的孩子,我谈我的孩子,是吧,我们明显地感觉到坐在一起,几句寒暄的话说完了后,就没有话说了,这是我们最大的问题。(20111104GSR)
从材料一中可以发现,失独父母常常会触景生情——“看到人家的孩子,顾影自怜,想起自己的孩子,想起自己的处境”,从而把亲属的“幸福”当成是勾起内心的伤痛“刺激”,于是就选择主动回避,以避免受到伤害。这样孩子就成了失独父母和亲戚之间话题选择中的“雷区”,这就出现了材料二中所描述的情形。因为孩子和家庭又是五六十岁老龄人最主要的话题。然而,由于失独,他们和亲属要回避有关“孩子”、“死亡”之类的话题,从而失去了最主要的话题,因此失独父母和亲属之间的交流也只能停留在寒暄的层次,问问对方身体怎么样、吃饭情况、睡觉状况、有没有需要帮助,类似的话语和口气,就连当事人都觉得他们之间没有话说,就如GSR告诉我们“说实话,说了两三句,就不可能深入了”,往往形成一种“别扭”感觉。可见,失独后,失独父母和亲属之间共同话题消失,沟通频次减少,沟通层次浅显,这表明他们之前的关系由亲密转向疏远。
此外,失独父母与虚拟亲属的关系也走向疏远。所谓虚拟亲属就是指模仿血缘关系或姻缘关系进行交往而形成的社会亲属关系,主要包括“结拜兄弟”、“干亲”等等,其也可以称为“仪式性亲属”或“精神亲属”[11]193。这种“准亲属关系”通常较亲属关系的信任程度要弱一些,稳定性要差一些,在差序格局中虚拟亲属关系是靠近圆心的最内层,是水波纹从内向外得以推广的第一媒介。除了亲属关系之间的信任外,虚拟亲属关系之间的信任感就是最强的。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虚拟亲属毕竟不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因而这种疏远程度要大于其与亲属的疏远程度,其形成逻辑与亲属关系疏远的形成逻辑大致相当,所以笔者在这里就不再赘述。
(二)个人与非亲属、他组织的关系:断裂
非亲属关系主要由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和趣缘关系构成,这三种关系也可以依次简化为“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和“朋友关系”。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关系只被当事人所认可,却未被法律、法规、规章、契约确认和制度化,更多地体现了一种“自然结构”[12]79;但是这种关系很重要,人们通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同事关系是个人事业的催化剂”、“一生难得一知己”、“酒逢知己千杯少”等都是佐证。对失独父母而言,由于独生子女的死亡,这三种关系都趋向断裂③。
材料三:同一个楼道上的同事,他们又都有个人的家庭,都幸福得不得了,这个娶媳妇,那个生孩子,放鞭炮什么的,我们两个实在是受不了。……但是明显这种交往不如以前,有种生怕别人另眼相待的感觉,怕别人瞧不起我们,认为我们是“无后”之人。特别是怕和别人发生矛盾,一发生矛盾,有些不懂知识的人,跟你说你孩子都走了,你还这么坏,甚至有的人说,你这个断子绝孙的人,你还搞什么搞呀,这对我们是极大的伤害。……最后我们也就都搬了家,我搬到现在这里来,我也不和别人打招呼,整天就低着个头,进进出出,大多数是呆在家里,我看电视,他(SXR的丈夫)就成天“偷菜”(一种网络QQ游戏)。(20111104GSR&SXR)
材料四:我是搞财务工作的,原来是单位的会计,孩子走后,人变得迟钝,算不了账,给人家找钱、报账的时候,都给人家搞错,几千块钱都搞错了,后来只能提前退休。老公原来是单位的司机,司机这种职业,一分神,就容易出事,后来单位就给调配个工作。调换工作后,他还是受不了,完全无法与人沟通,一说话就嘴巴哆嗦,手也哆嗦,完全就是控制不了自己,做不了事情,最后也就退了休。(20101025SXR)
材料五:我原来是很喜欢唱歌跳舞的,自从我儿子走后,我就发誓,我再也不去唱歌了,晚上我再也不去跳舞了,很多以前的朋友叫我去,
我都拒绝了,因为我觉得,像我们这种人,就不应该有快乐,我就成天把自己锁起来,哪儿也不去。(20111105LML)
从材料三可以看出,失独后,他们变得十分敏感,总是在想“如果不是自己的孩子走了,现在同样也该考大学、找工作、结婚、生子了吧”,因此变得非常自卑,害怕因丧子被邻居“另眼相待”,更怕因邻里矛盾而被揭开“绝后”的伤痛,为了逃避,他们往往采取“搬家”或“自闭”的方式来缓解伤痛,从而地缘关系被迫阻断。从材料四中可以发现,失独父母通过“提前退休”或“直接辞职”的方式,退出工作岗位,这就斩断了他们的业缘关系维系的纽带和机制,这表明失独父母主动退出业缘关系。从材料五中可以发现,受访者所说“不再唱歌跳舞了”,表明失独父母将自己的兴趣爱好隐藏起来,不再按照兴趣爱好行动,这就导致他们和趣缘关系成员联系减少,互动频次降低,久而久之,就导致他们的趣缘关系走向断裂。一言以蔽之,由于独生子女的死亡,失独父母的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趣缘关系都趋向断裂,最终导致他们与非亲属的关系也几乎走向断裂。
此外,失独父母与他组织④的关系也逐渐走向断裂。就失独父母而言,他组织主要是指社会上的经济组织(如企业)、服务组织(如医院)、福利组织(如养老院)、官方组织(如各级政府)、慈善组织(如志愿者协会)。这些组织的组织力并非来自于失独父母,他们只是参与其中。正如费老所言,中国传统的社会关系是差序格局,而不是西方的团体格局,个人坚持的是“自我主义”而不是“集体主义”,因此个人很难产生集体归属感和认同感。对于失独父母而言,更是如此。其原因有两点:一方面,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疏远了地缘关系、业缘关系和趣缘关系,而他组织关系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上述关系建立,因此说失独父母与他组织关系走向断裂;另一方面,独生子女死亡改变了他们原来的诉求内容(现在主要是精神慰藉),而这些都是他组织所无法兼顾到的,因此二者之间缺乏交集,这就加剧了相互疏远的步伐,最终导致失独父母与他组织关系的断裂。
(三)个人与自组织的关系:亲密
“协同学”的创立者哈肯(H.Haken)提出了“自组织”的概念,他认为自组织获得空间、时间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13]29。就是说,自组织不是依靠外部命令,而是依靠内部的某种默契,成员之间合作形成的组织。失独父母的自组织就是指在失独父母精英引领和其他成员的协助下,为了搭建失独父母交流沟通的平台,减少失独父母的伤痛,而成立的一种公益组织,我们简称为“失独组织”。该组织具有“自发性、自组织性、排他性和团队化”的特征[14]。就武汉市而言,目前主要有“WXGW”、“LXJY”、“YWQQ”三家较大的失独组织。
按照人们传统的行为逻辑,个人对集体公共事务是漠不关心,而更加关心自己的私人事务,因而在传统理念中,个人不愿参与集体(组织)事务,两者之间是一种疏远的关系。就失独父母而言,他们与失独组织关系却异常亲密,甚至超越了与亲属的亲密程度。这一方面是由于“失独身份”是其共同的特征,他们对自己的认知、理想、价值观念等都会因为独生子女死亡这一共性特征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从而产生较强的群体意识;另一方面,失独组织慰藉效果好,责任感强。失独组织以“跨越苦难,自助助人”为目标,其会员具有相同的经历、相似的命运,彼此拥有共同的话题、共同的情感,因而他们之间能够相互慰藉,且慰藉效果好;同时,组织成员责任感强,他们这样认为,“沉溺于痛苦中不如做点事,既自救也帮助别人”⑤。
材料六:王爹爹称,他之所以要成立这个组织,源于自己痛失爱女。他说:“亲人丢了,生活还要继续。”他决定将后半生献给所有和他有着同样遭遇的不幸家庭,给他们送去温暖。目前,与他结盟的7位志愿者骨干,均是失独父母。该组织的办公室设在汉口花桥街三眼桥三村社区的“WXY”,成立于2006年5月10日。活动经费均是志愿者自己出,不索取任何报酬。⑥
材料七:“这个地方来一趟,就离不了。”每来一个新成员,WAW总要跟他们相互倾诉:“每讲一次,心里就轻松一些。她说,失去孩子的痛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在这里,大家可以一遍遍的讲这样的痛苦,没有人会认为你是祥林嫂。”⑦
通过上述材料可以发现,失独父母与失独组织之间有着亲密的关系,这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失独父母而言,一方面,他们的参与程度高,和在他组织中的“工作层次参与”相比,失独父母参与失独组织的频率较高,且是一种深度参与,他们不是被
动的参与组织活动,而是主动参与,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组织的运营管理活动中来(详见材料六);另一方面,会员的组织依恋、共同经历使他们之间相互吸引和相互认同,因此失独父母普遍对自组织存在很强的依恋情结。正如材料六中的受访者所说:“来这个地方一趟就离开不了。”就失独组织而言,一方面,组织的精神慰藉效果好,这是因为自组织成员和组织的目标对象都是失独父母,同样的人生经历、同样的情绪体验,使得自组织对失独父母精神慰藉的效果超出其他任何组织;另一方面,组织的责任感强,由于自组织是失独父母自发组织的纯公益性组织,组织成员没有掺杂经济诱因,志愿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其他有着同样不幸遭遇的组织成员,因此富有极强的责任感。正如材料七中的受访者所说:“决定将后半生献给所有和他有着同样遭遇的不幸家庭,给他们送去温暖。”由此可见,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失独父母和组织之间建立并保持了亲密的关系。
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发生更新和重组,并且这种重组的机制已经和费孝通时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一)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的更新和重组
论述至此,读者可以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变迁路径,借用费孝通先生社会关系同心圆结构可以表示如图1:
图1.失独父母社会关系变迁图
首先,亲属关系和虚拟亲属关系向外推出。在一般社会关系的同心圆结构中,亲属关系居于核心圈层,但是在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与亲属关系因为种种原因而逐渐疏远,从社会关系同心圆结构的核心圈层退让到次外圈层,亲属关系不再是失独父母最亲密的关系;同时,虚拟亲属关系也出现一定程度的退让。原本虚拟亲属关系居于同心圆结构的中间圈层,但是独生子女死亡后,已经退出到次外圈层,处于距离中心点较远的位置。换句话说,对于中心点而言,虚拟亲属关系再也不是除了亲属关系之外最亲密的关系类型,而是被边缘化了。由于独生子女死亡后,亲属关系和虚拟亲属关系具有同样的变迁方向,因此笔者把这两种关系类型放到一起,构成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的一种流动趋向。
其次,非亲属关系和他组织关系从同心圆中结构退出。在一般社会关系的同心圆结构中,非亲属关系和他组织关系是居于外围圈层,虽然居于外层,但中心点仍然和他们发生一定的联系,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基本上断绝了与非亲属和他组织的交往,也就是说这两种关系几乎退出了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范围。
最后,自组织作为新兴组织跃入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的核心圈层。在原来的同心圆圈层结构中,没有自组织这一要素。这一要素是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自发建立的社会关系类型。从发展路径来看,这一关系要素进入社会关系的体系没有遵循常规的路线,不是循序渐进地从外围圈层到中间圈层再到内核圈层,而是直接跃入内核圈层。这是因为失独父母的自组织关系建立恰恰是发生在失独父母自我认同重构、社会关系重组的关键时期,这期间他们对社会关系要素进行重新认识、重新排列,因此失独父母的自组织关系在建立之初就能以极强亲密的姿态占据其社会关系同心圆结构的核心圈层。
总而言之,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的更新与重组向我们揭示了两个事实:一方面,原本十分亲密的亲属关系(这里将虚拟亲属关系也看成是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并没有得到失独父母的信任,而是逐渐淡出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体系;另一方面,失独父母的自组织得到他们的信任,而且在出现之初就进入失独父母社会关系核心圈层。
(二)变更和重组的内在机制:社会身份
正如文章开篇所言,传统差序格局运行的内在机制是血缘,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差序格局由传统转向现代,其运行机制也演变为血缘、姻缘、感情、利益等要素的交叉组合,差序格局的关系选择机制也由单一转向复合。但是,就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变迁而言,无论是传统差序格局还是现代差序格局都无法很好的作出解释⑧。因为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格
局之所以能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迁,恐怕是对关系选择机制进行添加所无法达到的,它所遵循的是一种特殊的机制——社会身份。
一方面,从社会关系吸引机制的角度讲,“身份关系”主导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关系结构是以“己”为中心,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向外扩展的亲属关系网络。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经济利益导向机制的形成,社会成员的利益观念和行为得以展现,社会关系在血缘差序上的远近实质上演变为利益关系的远近。如折晓叶明确指出:“利益原则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交往的一个重要砝码”[15]339。
然而,对于失独父母而言,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家庭社会关系的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很多失独父母几乎将“利益”剔除出他们的关系调适机制,并且弱化“血缘”关系调适机制,同时以强劲的方式引入“身份”关系调适机制。如有些失独父母说,“我一般都是不攒钱”,“子女死亡后,我转让利润高达数百万的生意,赋闲在家,不再和以前生意上的朋友来往”等等,这些都是淡化人际关系中“利益”纽带的表现。与此同时,他们和其他失独父母建立新的联系,并且在新关系建立的过程中,他们之间的经济地位被明显弱化,失独身份被得到强化,百万富翁也可以与低保户结为朋友,互述衷肠。这表明,“身份”已经成了失独家庭社会关系结构的主要调适机制。
此外,他们也将传统的血缘关系弱化。由上文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的重组和更新可知,失独父母(同命人)进入他们差序格局的核心圈层,而亲属关系则退出核心圈层,被排挤到中间圈层,而非亲属和他组织在差序格局中则被继续向外挤出,有时候甚至完全没有被纳入失独父母的人际交往范围。由此可见,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调适机制已从“血缘+利益”转向“身份为主,血缘为辅”。
另一方面,从互动对象选择机制的角度讲,失独父母的社会认同从“单位认同”、“社区认同”转向“身份认同”。社会认同指的是“行动者对其群体资格或范畴资格积极的认知评价、情感体验和价值承诺”[16]143-172。通过社会认同,行动者把群体分为内群体和外群体,并通过自我归类(self-categorization)将自己归于某一群体,然后内化该群体的价值观念,接受其行为规范。
社会认同理论告诉我们,一般人的身份和资格都源于单位、社区和家庭,因此他们的认同更多的是单位认同、社区认同、亲属认同。然而,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获得了新的身份——“失独父母”,因此获取了新的认同,即“身份认同”。同时,通过单位、社区、家庭与失独父母之间的比较,他们发现,和同命人之间可以更加自由的沟通,完成精神慰藉;相反,与单位中的同事、社区的邻居、家族的亲属进行沟通,要么会缺乏共同话题,要么会勾起自己的伤心往事,要么就是彼此都很敏感难以放开交流,正如失独父母所说“(和亲戚、同事、邻居)感觉总是隔着一层”。综上所述,失独父母就认为失独父母属于“内群体”,而同事、邻居和朋友就退出“内群体”而变成“外群体”,这表明失独父母的社会认同从单位认同、社区认同、亲属认同逐渐转向“身份认同”。
(三)实质:非常态差序格局
行文到这里,读者可以发现,独生子女死亡后的失独父母的人际关系格局不同于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差序格局。具体而言,失独父母人机关系的选择标准、要素构成、分裂风险等等都是该群体的独有特征。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笔者认为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结构呈现“非常态差序格局”。
由上文分析可知,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选择标准已由“血缘”转向“身份”。但这里尤其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身份实际上指的是“同命人”,不是传统文化中的“身份等级”。传统文化中的“身份”实际上是带有一种等级意识;而这里的“身份”带有的只是一种类别意识,因此不同于有些学者所讲的“传统差序格局仍将主导现代社会人际关系格局,社会将再度重返到身份等级主导的血缘、伦理格局”[17]。它不是遵循的传统的差序格局,而是遵循的一种特殊的差序格局。
此外,这种特殊性还体现在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格局的“要素构成”中。在传统差序格局中,首先遇到的是亲属关系,而后是拟亲属关系,最后是非亲属关系,这三种关系不仅构成了中国社会关系的结构,而且在长期的互动中已经达到相对平衡。但是,这种平衡是相对的,任何外力都可能打破这种平衡。对于失独父母而言,这个外力就是独生子女死亡,这个“大事件”打破了失独家庭中原先的社会关系平衡机制,破坏了他们的社会交际圈。在失独父母特殊的差序格局中,首先遇到的是自组织关系,而后是亲属关系和虚拟亲属关系,非亲属和他组织关系几乎
中断,其基本上退出了失独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由此可见,独生子女死亡后,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要素出现颠覆和重组。
最后,这种特殊性还体现在失独父母社会关系格局的“高风险性”上,即存在断裂的风险。失独父母在筛选交往对象时纯粹遵循“二分法”,即是失独父母,或者不是失独父母,没有第三种答案。这种简单化的二分法会造成差序格局这个连续统的断裂,即使失独父母在社会关系选择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放弃亲属标准和虚拟亲属标准,但是这两种标准的作用已经远远低于身份标准。在失独父母社会关系同心圆结构图中,我们可以将亲属关系和虚拟亲属关系命名为“过渡地带”,研究发现,这个过渡区不是与内圈层和外圈层分类体系并列的层次,而只是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系统外圈层的子层次,所以笔者称之为“次外圈层”。从这一点上看,失独父母的人际关系系统已经呈现出二分化的局面,即一边是自组织成员,另一边就是非亲属关系成员和他组织成员,简单地说就是“内核”和“外围”的二分,没有所谓的过渡地带。由此可见,失独父母社会关系中的差序格局出现断裂的趋势。
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精准地概括了传统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格局,这种格局是以血缘关系为互动逻辑,以道德人伦为实践特征,并以“己”为中心而将社会关系向外推进和延伸。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我国社会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者们在“理论自觉”的过程中,立足于我国当前社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差序格局的内涵,姻缘、感情、利益等新兴要素全面渗透到差序格局中,特别是利益在人们社会关系选择中的地位日益提升,这就突破了传统差序格局以血缘为中心的单一的社会关系选择机制,而是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复合化。这些理论的建构结果都进一步增强了传统差序格局的适用性,传统差序格局出现了现代化转向,逐步走向“工具化”和“理性化”。
无论是传统差序格局还是现代差序格局都是立足于一般人群所建构的一种“中层理论”,随着社会学研究的“精细化”和“本土化”,很多特殊的弱势群体逐渐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而对于这些群体,无论是传统的差序格局还是现代的差序格局都无法很好地解释他们在社会关系中的选择行为,因为他们的社会关系互动既不是血缘主导,也不是利益主导,而是身份主导。
对失独父母而言,独生子女死亡后,他们原有的差序格局式的社会关系格局被打破,在其社会关系格局的同心圆结构中,各要素的排列标准从亲属姻缘标准转向社会身份标准,原有的要素出现了更新和重组。但是,这一过程的主要依据是身份,因为身份只有是或不是两种可能,因而这就纯粹是“二分法”。这种区分方法会造成差序格局这个连续系统的断裂。简而言之,失独父母的社会关系差序格局出现了选择标准的更替、内圈层的置换、重要要素的重组和差序格局的断裂风险,故而笔者称之为非常态差序格局。
社会身份是人类自我概念社会化过程的产物,同时又是个体在情境中所获得的一种意义,它可以较好地解释行动者自我概念和社会行动选择之间的观念,它在社会关系分析中也具有独特的作用路径:一方面,社会身份通过社会行动影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社会身份直接影响社会关系。正因为如此,社会身份的分析路径可以克服结构主义和个人主义二元对立的局面。本文就是立足于尝试运用社会身份视角对失独父母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进行分析。对于失独父母而言,失独父母是他们的社会身份,他们就是在独生子女死亡后形成了新的自我观念,认为自己是“苦命人”、“祥林嫂”[18],建构出社会生活中与其他人的冲突和矛盾,从而主动调整和不同群体的交往策略,最后导致人际关系的“非常态变迁”。由此可见,社会关系的变迁脱离不了社会身份的影响,社会身份是分析社会关系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变量。
注释:
①失独父母指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根据计生部门的统计,本文中“失独父母”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女方年满49周岁;第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第四,现无存活子女。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超过百万,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人口学家预计,我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失独父母将达到两千万。
②本文中收集的语音材料均来自于2010-2012年笔者完成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课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机制研究》和笔者博士论文调研中的访谈资料,访谈录音的编码方式为:20101025XXX,其中20101025代表时间,XXX代表受访者姓名的首字母。
③这里的“断裂”只是为了说明失独父母与非亲属和他组织的关系变迁的一个整体趋势,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失独父母与他们就没有发生任何关系,事实上,他们之间也会发生一些联系,只是从总体上讲,这种联系很少。
④他组织强调的是组织系统内部各成员在系统外部力量强行驱使下所形成的一种组织结构。简言之,他组织是自上而下进行的,具有某种强制性。
⑤资料来源:《星星港的故事》,载《瞭望东方周刊》2006年第37期,http://news.sina.com.cn/c/2006-09-08/20/47/0959926. shtml.
⑥资料来源:《武汉首现丧子安慰志愿者团体》,新浪网2006年8月3日,http://news.sina.com.cn/s/2006-08-03/ 10359647332s.shtml。
⑦资料来源:《武汉诞生“温馨苑”——孩子走了,他们相依前行》,载《楚天都市报》2006年6月13日。
⑧笔者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失独父母群体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用特殊来论证一般肯定会犯简单化论的错误;然而,需要交代的是,笔者并不想说明社会关系的整体性变迁趋势,而是应用“差序格局”这一理论工作来研究和分析这一特殊群体由于其特殊经历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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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卉]
作者简介:张必春(1982—),男,江苏江都人,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讲师、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基层治理、边缘人群治理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失独父母边缘化的内在逻辑及其社会再融入的社会工作干预研究”(14CSH06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加速老龄化背景下身边无子女老人的社会支持系统建设研究”(13YJC84004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七批特别资助(2014T70713)。
收稿日期:2015-03-20
中图分类号:C91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5)05-00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