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小说叙事的伦理引导〔*〕

2015-02-25 07:05江守义
学术界 2015年4期
关键词:古典小说叙述者伦理

○ 江守义

(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古典小说有着鲜明的伦理色彩,它或是体现为公开的伦理说教,或是体现为隐含的伦理立场,就前者而言,主要通过叙述者的伦理引导来实现,就后者而言,则离不开隐含作者的隐性介入。本文集中谈前者,从史传叙事的影响、公开引导的方式等方面对古典小说中叙事主体的伦理引导展开分析。

中国古典小说无疑受到史传叙事的深刻影响,陈平原认为:“‘史传’之影响于中国小说,大体上表现为补正史之阙的写作目的、实录的春秋笔法,以及纪传体的叙事技巧。”〔1〕古代历史小说可以说是补正史愿望最为强烈、受春秋叙事笔法影响最为深远的小说文体。叙事要体现倾向性,有意地表达记事者的观点与立场被傅修延列为《春秋》的伟大遗产之一,〔2〕而《左传》中叙事主体的活跃及其对未来进程的呼唤更被他视为中国叙事史上的里程碑。〔3〕不仅是历史小说,对整个古典小说而言,所谓补史、所谓春秋笔法,都包含着某种伦理诉求;所谓叙事的倾向性和叙事主体的活跃,与主体的伦理立场也有直接关系。叙事主体以鲜明的立场和方式介入叙事成为先秦以降中国叙事的传统,古典小说继承并发扬了这一传统,顺理成章,叙事主体鲜明的伦理立场,在古典小说中也得到形式多样的体现。

宋元平话是后来历史演义小说的雏形,学界一般将其看作是正史与历史演义小说的过渡文体。《新编五代史平话》(含《梁史平话》卷上、《唐史平话》《晋史平话》《汉史平话》卷上以及《周史平话》)即依据《资治通鉴》《五代史》等正史改写而成,中间穿插一些民间传说以增加趣味,正如鲁迅所说:“全书叙述,繁简颇不同,大抵史上大事,即无发挥,一涉细故,便多增饰,状以骈俪,证以诗歌,又杂诨词,以博笑噱。”〔4〕平话依据正史意味着在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评价时,一般不会跃出正史对善恶忠奸判断的范围,反而会为了突出伦理效果而将善恶、忠奸的对立进一步戏剧化,以迎合听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渴望。如《武王伐纣书》虽依据《尚书》《史记》的相关记载敷衍成书,但其中的纣王却比史书中的记载更为残暴不仁,文王比史书中的记载更为贤明仁德,作者虚构了一个殷交作为纣王之子,意在凸显纣王尽失人伦,最后落得为子所弑的可悲下场。

平话作者往往为讲史艺人,由于受自身知识和历史意识的局限而依循乃至抄袭正史,是被动承袭正史的历史意识和伦理判断;“演义”类历史小说则不然,“历史演义则以牖启闾巷颛蒙、翊扬政治教化为指归,所以它通常自觉地借历史人事来推演儒家的忠孝节义等政治伦理,以表现其文人儒士的价值追求。”〔5〕它是叙事主体对儒家家庭伦理及政治伦理的主动追求。“演义”旧指阐发经书之“义”,《艺文聚类》之《春秋演义》,《宋史·艺文志》之《三经演义》,以及《尚书演义》《易演义》《诗演义》等等,都是阐发六经微言大义的著作。“演义”之风从“经”至“史”,出现了阐发《三国志》大义的《三国志演义》,它克服了《三国志平话》“言辞鄙谬,又失之于野”〔6〕的缺陷,“将史书‘演’为‘陈叙百年,该括万事’的小说,真正要突出的是自己欲抒发之‘义’。”〔7〕古典小说由此走向成熟。正是为了突出叙事主体的“欲抒发之‘义’”,古典小说作者才调动自己的才思,对所叙述的人物和事件加以合情合理的想象和描摹,突出其中的伦理色彩,以引导读者的认同。无论是历史小说、神怪小说还是世情小说、侠义小说,概莫例外。蒋大器在《三国志通俗演义序》中所说的“若读到古人忠处,便思自己忠与不忠;孝处,便思自己孝与不孝”〔8〕指出了历史小说对忠孝渲染的伦理作用;唐梦赉在《聊斋志异序》中借《聊斋》说出了神怪小说的伦理意义:“事无论常怪,但以有害人者为妖……留仙所著,其论断大义,皆本于赏善罚淫与安义命之旨”;〔9〕闲斋老人在《儒林外史序》中指出《儒林外史》“以功名富贵为一篇之骨”,对读者而言,这类世情小说可以让人自鉴:“读之者,无论是何人品,无不可取以自镜”;〔10〕天海藏《题水浒传叙》说《水浒》“有为国之忠,有济民之义”〔11〕说出了侠义类小说共同的伦理特点。

公开的伦理引导,有时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客观记录而不是叙事主体的引导,这主要体现在书名、回目和小说穿插的诗词中,表面上看,书名、回目是对小说内容的凝炼,诗词或是对内容的概括,或是引用别人的相关言论,但如果这些凝炼、概括和引用涉及到伦理内容,它们也可以看作是叙述者刻意使用的叙述标记,通过这些标记来对小说叙事进行伦理引导,换言之,这些标记是表面上的客观记录掩盖了骨子里的伦理引导。

其一,书名与回目。有些古典小说书名即寓褒贬,可以说是伦理价值判断先行的作品,如《英烈传》《辽海丹忠录》《于少保萃忠全传》《飞龙全传》《梼杌闲评》《魏阉全传》《痛史》等等。用“英烈”“丹忠”“萃忠”“飞龙”来点出正面人物的伦理面貌,以“梼杌”(古怪兽名,后泛指历史、小说)、“魏阉”这些贬斥性词语来称呼魏忠贤,或以“痛”字表达对宋室败亡的惋惜。又如《忠义水浒传》《三侠五义》《七剑十三侠》中的“忠”“义”“侠”这些赞美英雄豪杰之词,也都是叙述者伦理引导的体现,以此来点出正面人物的精神面貌。

在回目中也可以见到伦理引导,叙述者可以在回目中以提纲挈领的方式将自己的伦理态度展露无遗。《北史演义》回目中多次提及“逆反”之意,如第七卷“幽母后二贼专权,失民心六镇皆反”之“二贼”“反”,第十五卷“改逆谋重扶魏主,贾余勇大破葛荣”之“逆谋”,第十八卷“明光殿强臣殒命,北中城逆党屯兵”之“逆党”,第四十九卷“烹荀济群臣惕息,杖兰京逆党行凶”之“逆党”,等等,“逆反”表明叙述者认为人物的行为和事件的发展有悖于儒家伦理,隐含作者流露出一种明显的谴责立场。同样写“逆反”,《水浒传》回目则多次提到“义”字,如第十四回“吴学究说三阮撞筹公孙胜应七星聚义”,第十九回“梁山泊义士尊晁盖郓城县月夜走刘唐”,第三十九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 白龙庙英雄小聚义”,第五十七回“三山聚义打青州众虎同心归水泊”,第七十回“忠义堂石碣受天文 梁山泊英雄惊恶梦”,透过回目中的“义”字,叙述者赞赏了梁山好汉兄弟间的情谊,隐含作者的伦理引导显而易见。

其二,诗词论赞。诗词为韵文体,小说为散文体,在散文体中穿插韵文体,首先造成一种叙述风格的断裂,这种风格断裂本身就是一种叙述者引导的标志。古典小说中,叙述者常用“有诗为证”的征引模式对人物、事件进行评论。对中国古典小说偏爱运用诗歌进行伦理干预的情形,赵毅衡认为:“诗歌作为文体,在中国文化的文类等级中,其‘真理价值’远远高过叙述流本身所使用的白话散文。”〔12〕诗歌在古代文人眼中,是传统文学中高文化层次的文体类型,古典小说运用诗歌的形式进行伦理引导,既使得叙事文本带上了韵味,又使得小说似乎上了一个层次,所以古典小说中我们常常能看到“有诗为证”“诗曰”这类套语。

《梼杌闲评》第三十二回,魏忠贤矫旨捉拿杨涟、左光斗等六人。“那些百姓们见了此书,都道东林果然结党。此一举不惟蔽了朝廷的聪明,乱了百姓的是非,又且颠倒百姓的好恶。正是:可恨权奸心太恶,倾谋正士如猱攫。欲将盗贼陷东林,不思忠义梁山泊。”〔13〕在散文体的叙述中,叙述者突然宕开一笔,用韵文来凸现出自己对事件的看法,其中的“权奸”“正士”“盗贼”“忠义”都鲜明地表达出叙述者的伦理立场,这样的诗词穿插在散文的叙述中,在事件的真相还没有揭露之前,叙述者就迫不及待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以此来引导读者。同一回中,还有“这本一上,忠贤便矫旨道:‘杨镐、熊廷弼既失守封疆,又公行贿赂,以希幸免,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从中市利,护庇大奸。俱着官校扭解来京严审。具奏。赵南星等着该抚按审追。’时人有诗叹之曰:无端酿出缙绅灾,大狱频兴实可哀。任尔冰清同玉洁,也须牵入网罗来。”〔14〕以引用当时人的言论来显现自己对事件的态度,至于所引之诗到底真是别人的诗还是叙述者自己假托别人名义所作,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引诗的方式印证了东林党人的浩然正气和阉党的丧心病狂,达到了伦理引导的目的。

王德威指出,在中国古典小说中,说话人的全知视角与似真的修辞策略使其可以扮演两个角色:偷窥者和社会尺度的代言人:作为偷窥者,“他的‘报导’满足了读者及作者自己的好奇心”;作为社会尺度的代言人,“他对道德方面所付的口惠使他在一个可接受的语意范围中,‘保护’了故事敏感暧昧的主题”。〔15〕这种与读者积极交流的修辞策略使叙述者的伦理判断显得公正、得体,吸引读者主动认同叙述者的伦理标准,是古典小说中极为普遍的引导方式。《秦并六国平话》最后的总评说:“夫以始皇以诈力取天下,包举宇内,席卷天下,将谓从一世事至万世为皇帝,谁料闾左之戍卒一呼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中原失鹿,诸将随之;神器有归,竟输于宽仁爱人沛公。则知秦尚诈力,三世而亡。三代仁义,享国长久。后之有天下者,尚鉴于兹。”〔16〕基本沿袭《过秦论》对秦朝成败的分析,以仁义与否作为政权更迭的合理解释。

作为偷窥者和社会尺度代言人的叙述者,为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叙事目的,往往通过结构上的安排来进行伦理引导,它可以是小说中楔子的说明,也可以是小说结尾的“卒章显志”。和书名、回目、诗词的引导相比较,这种引导要醒目一些。

古典小说中直言“楔子”的伦理引导价值,首推《儒林外史》。《儒林外史》开篇“说楔子敷陈大义,借名流隐括全文”,直言“楔子”乃“敷陈大义”,对整个儒林而言,楔子中出现的“名流”人物王冕便是“隐括全文”的“楔子”。楔子中的王冕不贪恋功名,与正文中的诸多儒林人物形成鲜明对照。王冕出场前,叙述者在《蝶恋花》一词中表达出对功名的态度:“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17〕王冕在后文中没有出场,也没有被提及,王冕的故事似乎与后文无关。其实不然,叙述者将王冕不贪恋功名的故事作为“楔子”,又在后文详细描写了形形色色的贪恋功名的儒生形象,两相对照,叙述者的伦理立场非常清楚:儒林多小丑,王冕独名流。

话本小说中的“入话”,也可视为“楔子”。入话(或头回)和正话在内容上可以有直接关系,也可以没有直接关系,但都表达出某种伦理观念,入话(或头回)的观念与正话的观念或者类似,或者相反,从而使正话所表达的观念在入话(或头回)的映衬或反衬下显得更有说服力。《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五《韩侍郎婢作夫人顾提控掾居郎署》,头回讲徽商因二两银子,救了别人一家三口,夜晚别人来谢,自己起床开门碰巧躲过墙压之灾。故事讲完后,叙述者说:“此乃上天巧于报德处。”〔18〕正话讲顾提控施恩不图报,他救了江溶一家,拒绝了江家以女儿爱娘做偏房的酬谢,最终机缘巧合,江爱娘成了侍郎夫人,顾提控升为礼部仪制司主事。叙述者总结到:“此乃上天厚报善人也。”〔19〕对照头回和正话,叙述者张扬的是同一种观念:“世间行善,原是积来自家受用”。〔20〕《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郑月娥将错就错》,头回讲汴梁女巫乘靖康之乱,仗着自己和柔福公主长相一样,冒充柔福公主,享受了十余年的荣华富贵,后来由于太后赎回,事情败露,被处斩。叙述者在说完故事后感慨:“天理不容,自然败露。”〔21〕正话讲姚滴珠因与公婆不和,在返回娘家的途中被歹人算计,误入娼门,娘家和婆家因为她的失踪打起了官司,郑月娥也身在娼门,凭借自己和姚滴珠长相一样,冒充姚滴珠以平息官司,后来事情败露,便主动嫁给了姚滴珠的哥哥姚乙。叙述者感叹道:“一样良家走歧路,又同歧路转良家。”〔22〕同样是冒充别人的故事,郑月娥得善终,是由于自己“良心不泯”,对照入话中的“天理不容”,叙述者的伦理倾向性非常明显。

《封神演义》一百回,每一回都由一首七言律诗肇端,这些诗犹如该回的“楔子”,不仅揭示此回即将发生的故事情节,同时蕴含着叙事主体对人物及事件的伦理判断,如同一首首道德证词。如第八回“方弼方相反朝歌”开篇诗云:“美人祸国万民灾,驱逐忠良若草莱。擅宠诛妻夫道绝,听谗杀子国储灰。英雄弃主多亡去,俊彦怀才尽隐埋。可笑纣王孤注立,纷纷兵甲起尘埃。”〔23〕此诗首联与颔联讲述了故事的起因,以及故事最近发展的情况,颈联与尾联则预示了本回故事的进展。叙事主体的伦理态度一览无遗,形容反朝歌的臣子所用的词语是“忠良”“英雄”“俊彦”,而形容纣王的则是“绝”“可笑”,一褒一贬之间,主体的伦理引导直截了当,一目了然。

小说结尾的“卒章显志”,与《左传》的“君子曰”和《史记》的“太史公曰”不无关系。有论者指出,到《左传》,才正式形成了“君子曰”的“评论(干预)叙述模式”,〔24〕当“君子曰”是一种评论时,叙述者其实是直接引导叙事,而“君子曰”的内容大多是依据当时“君子”的标准对所叙述的故事发表评论,很多关乎道德伦理。如《隐公十一年》评息侯伐郑大败时云:“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徴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伤师也,不亦宜乎!”〔25〕到《史记》运用“太史公曰”时,对《左传》的“君子曰”已有所超越,形成了序、赞、论三种形式,“本纪、世家、列传皆篇末置赞论”,〔26〕这对古典小说叙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唐传奇中,便存在大量的叙述者篇末议论。或者是让真实作者充当叙述者进行评论。李公佐《南柯太守传》在快结束时交代了作者在贞元十八年秋八月与故事的主人公淳于棼相见,于是将这个故事“编录成传,以资好事”,并说明此传奇的目的在于“窃位著生,冀将为戒”,告戒“后之君子,幸以南柯为偶然,无以名位骄于天壤间云”。〔27〕或者是叙述者的感慨。沈既济《任氏传》结尾处叙述者感叹:“嗟乎!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焉!遇暴不失节,徇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28〕肯定了任氏的为爱而死的节操,伦理教化的意图比较明显。

“卒章显志”在古典小说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聊斋志异》的“异史氏曰”了。“异史氏曰”放在故事结尾处,叙述者借“异史氏”之名表达自己创作这个故事的理由,阐述自己的伦理理想和价值判断。《娇娜》写男女间的知音之恋:娇娜为孔生疗伤治病,孔生在娇娜危险时仗剑守护,两人尽管同历生死、惺惺相惜,然而却并没有突破男女大防。主体“异史氏”在结尾处评论:“余于孔生,不羡其得艳妻,而羡其得腻友也。观其容可以忘饥,听其声可以解颐。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犹胜于‘颠倒衣裳’矣。”〔29〕叙述者通过这样一种特殊的情谊来表达自己的伦理主题:男女之间存在着肉体关系之外的精神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更是难能可贵,不仅美,而且善。换言之,男女在精神上的契合胜于肌肤之亲。《黎氏》讲述了一个后母化狼的故事,丧妻的谢中条娶了一个半路野合的女子,而这个女子其实是一头凶恶的母狼所化,结果直接导致家中的三个子女被吃。既然是狼,为何不吃谢中条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而专等无人在家时吃掉孩子?异史氏曰:“士则无行,报亦惨矣。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况将于野合逃窜中求贤妇哉!”〔30〕叙事主体其实是想表达深刻的伦理寓意:男人在择偶时必须谨慎,尤其是已经身为人父者,必须对子女负责,否则会酿下惨痛的后果。故事本身传达给我们的伦理判断是批判后母虐子,然而通过“异史氏曰”的引导性评论,我们可以发现,主体批判的对象并不局限于后妻,而主要是针对引狼入室、品行不端的谢中条这类父亲,他先是不关心孩子,觉得“儿啼女哭,令人不耐”,〔31〕接着与半路遇见的女子野合后就直接谈婚论嫁。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是由于他自己品行低劣、道德沦丧。

古典小说对伦理效果的追求使得小说中穿插着随处可见的道德评论,叙述者往往就道德问题发言,对人物和事件作出道德评价。小说叙述者全知全能的地位,假定了叙述接受者“欣赏他毫不苟且的道德感”,〔32〕因而,叙述者在做这些道德评论时,一般很少节制,直接与读者对话,将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传达给读者。这种随机的道德评论,可以是对人物和故事的评论,也可以是对叙述本身发表评论。这种伦理引导最直接、最醒目。

对人物的评论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在介绍人物时附带评论,二是对人物行为发表见解,三是对某种人物类型表达看法。《红楼梦》第三回写贾雨村至贾府投帖,贾政“见雨村相貌魁伟,言语不俗,且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33〕前两句是从贾政视角对贾雨村作出的评价,后几句则是叙述者现身,直接对贾政作出道德评价。此回中贾政是第一次正面出场,叙述者的评价同时也是一种人物介绍。《隋炀帝艳史》第一回写隋炀帝杨广出生:“不多时,早生下一个爱风流的太子、好淫荡的君王。”〔34〕杨广刚出生就说他是“爱风流的太子,好淫荡的君王”,考虑到杨广出生时,杨勇已是太子,正常情况下,杨广不可能为太子、为君王,至于“爱风流”、“好淫荡”之类的伦理评价,更不能在一个人刚出生时就看出来。“爱风流的太子,好淫荡的君王”显然是叙述者伦理引导的结果。叙述者对人物的评论最常见的是对人物行为进行道德上的衡量。《金瓶梅词话》第十四回,李瓶儿与西门庆合谋花子虚家产,叙述者有一段评论:“看官听说:大抵只是妇人更变,不与男子汉一心,随你咬折钉子般刚毅之夫,也难防测其暗地之事。自古男治外而女治内,往往男子之名都被妇人坏了者为何?皆由御之不得其道故也。要之在乎夫唱妇随,容德相感,缘分相投,男慕乎女,女慕乎男,庶可以保其无咎;稍有微嫌,辄显厌恶。若似花子虚终日落魄飘风,谩无纪律,而欲其内人不生他意,岂可得乎!正是:自意得其垫,无风可动摇。”〔35〕指出治家必先修身,以美好的仪容与道德相互感化,夫妻才能同心。叙述者批判花子虚自身道德败坏,自然无法去感化李瓶儿,这也是促使李瓶儿红杏出墙的原因之一。叙述者此处的评论虽是针对人物行为而言,但所说的话更多的是普遍的道德准则。《喻世明言》第一篇《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写王三巧独自在家寂寞,便与薛婆来往甚密,叙述者在此插入一段评论:“世间有四种人惹他不得,引起了头,再不好绝他。是哪四种?游方僧道,乞丐,闲汉,牙婆。上三种人犹可,只有牙婆是穿房入户的,女眷们怕冷静时,十个九个到要扳他来往。今日薛婆本是个不善之人,一般甜言软语,三巧儿遂与他成了至交,时刻少他不得。正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36〕在这段评论中,叙述者对四种人表现出极为反感的态度,认为他们一旦纠缠上就难以摆脱,不是好沾惹的。同时对薛婆这个例子做出道德判断:薛婆是个不善之人。警示之意十分鲜明。古典小说中,和尚、帮闲和牙婆常常被描述成道德低下者,是被批判的对象。

叙述者对故事的评论比较复杂,它既可以是对所叙述故事的总评,也可以是对具体事件的评论,还可以对事情发生的原因进行解释,有时候还可以针对故事来一番硬性说教。《红楼梦》开篇第一回即交代故事大旨:“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37〕明言此书借通灵石头之梦幻赞扬闺阁胜须眉。对具体事件的评论比比皆是。唐传奇《杨娼传》写杨娼能以死报岭南帅的知遇之恩。岭南帅贪恋杨娼美色,帮她勾销了娼籍,在得知岭南帅死讯后,她为之殉情。叙述者对此发表评论:“夫娼,以色事人者也,非其利则不合矣。而杨能报帅以死,义也;却帅之赂,廉也。虽为娼,差足多矣。”〔38〕叙述者先用世俗的眼光对娼妓进行议论,但这些议论只是为杨娼的事迹作映衬,为了突出杨娼的既“义”且“廉”。需说明的是,此处所说的对具体事件的评论与上文所说的对人物行为的评论,似乎都是针对人物的行为发表评论,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对具体事情的评论侧重事件,对人物行为的评论侧重人物。《杨娼传》中的评论以“杨能报帅以死”和“却帅之赂”这些事件为根基,得出杨娼既“义”且“廉”的评价。上文所引《金瓶梅词话》第十四回的评论,则没有涉及任何具体事件,只是对人物发表评论。一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第十回在林冲发现自己草料场的住处被大雪压倒后,叙述者则直接出面找到了事情的伦理原因:“原来天理昭然,佑护善人义士,因这场大雪,救了林冲的性命。”〔39〕既指明林冲是善人义士,又指出下文林冲的幸免遇难是“天理昭然”,评论中道德判断的意味很浓。叙述者对故事的评论有时候有点硬性说教的意味。题名江西野人编演的《怡情阵》是地地道道的色情小说,通篇小说基本上都在写白琨、井泉、李氏、玉姐等人的淫乱场面,但小说结尾,叙述者却硬是挖掘出其中的伦理意图:“传者未免以此为省……其事可考,其人则托劝世良言。”〔40〕淫书也打出道德说教的旗号,体现出一种“劝百讽一”式的道德规劝。

古典小说的叙述者有时候也对叙述本身发表评论,评论可以在小说开头、中间或结尾处。这在话本小说中比较常见。《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开篇一首《西江月》,紧接着叙述者发表评论:“这首词名为《西江月》,是劝人安分守己,随缘作乐,莫为酒、色、财、气四字,损却精神,亏了行止。”〔41〕一番大道理之后,叙述者对将要讲的故事的寓意也提前交代:“看官,则今日听我说《珍珠衫》这套词话,可见果报不爽,好教少年子弟做个榜样。”〔42〕非常清楚地表达了所讲是一个“果报不爽”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可以“劝人安分守己”。《醒世恒言》卷二十七《李玉英狱中讼冤》在入话中详细介绍了继母狠毒心肠的三种情况,入话之后,叙述者出面评论:“说话的为何只管絮絮叨叨,道后母的许多短处?只因在下今日要说一个继母谋害前妻儿女,后来天理昭彰,反受了国法,与天下的后母做个榜样,故先略道其概。”〔43〕在交代如何讲故事的同时,也表达了对“天理昭彰”的敬畏。《醒世恒言》卷三十四《一文钱小隙造奇冤》结束时,叙述者总结道:“总为这一文钱,却断送了十三条性命。这段话叫做‘一文钱小隙造奇冤’。奉劝世人,舍财忍气为上。有诗为证:相争只为一文钱,小隙谁知奇祸连!劝汝舍财兼忍气,一生无祸得安然。”〔44〕既对前面所讲的故事进行总结,也说出了故事奉劝世人“舍财忍气为上”的意图,在程式化的结语诗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和现代小说相比,古典小说的伦理引导非常明显。伍茂国在《现代小说叙事伦理》中,批评古典小说先入为主的伦理引导过于简单直白:“叙述者直截了当地对读者说话……在故事开始之前营造一种伦理判断的基调”。〔45〕但不可否认的是,古典小说叙事主体鲜明的伦理态度,虽然不能展示令人愁肠百结的回味空间,但却提供了一种在当时历史语境下人们愿意接受的伦理规范。我们不应以今天的价值立场要求古典小说表现晦暗不明的现代伦理,当时读者需要的,也许正是旗帜鲜明的伦理态度。

注释:

〔1〕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12页。

〔2〕〔3〕傅修延:《先秦叙事研究》,东方出版社,1999 年,第181、215页。

〔4〕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9页。

〔5〕纪德君:《中国历史小说的艺术流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52-53页。

〔6〕黄霖、韩同文选注:《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上),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8页。

〔7〕欧阳健:《历史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3页。

〔8〕朱一玄、刘毓忱编:《三国演义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33页。

〔9〕朱一玄编:《聊斋志异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74页。

〔10〕朱一玄、刘毓忱编:《儒林外史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54页。

〔11〕朱一玄、刘毓忱编:《水浒传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92页。

〔12〕〔32〕赵毅衡:《苦恼的叙述者》,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94 年,第55、56页。

〔13〕〔14〕刘文忠校点:《梼杌闲评》,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372、374-375 页。

〔15〕王德威:《想像中国的方法》,三联书店,1998年,第89页。

〔16〕钟兆华:《元刊全相平话五种校注》,巴蜀书社,1990年,第273页。

〔17〕吴敬梓:《儒林外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1页。

〔18〕〔19〕〔20〕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第290、307、307 页。

〔21〕〔22〕凌濛初:《拍案惊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7、30页。

〔23〕许仲琳:《封神演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47页。

〔24〕〔26〕潘万木:《〈左传〉叙述模式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00、301页。

〔25〕杨伯峻译注:《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第78页。

〔27〕〔28〕张友鹤选注:《唐宋传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84、6 页。

〔29〕〔30〕〔31〕蒲松龄:《全本新注聊斋志异》,朱其铠主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 年,第 63、678、677页。

〔33〕〔37〕曹雪芹:《红楼梦》,无名氏续,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37、1-2页。

〔34〕齐东野人:《隋炀帝艳史》,岳麓书社,2004年,第7页。

〔35〕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155页。

〔36〕冯梦龙编撰:《喻世明言》,中华书局,2009年,第10页。

〔38〕王度等:《唐宋传奇》,华夏出版社,1995年,第137页。

〔39〕施耐庵:《水浒传》,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9页。

〔40〕《中国古艳稀品选刊·怡情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登记局第0138号,第98页。

〔41〕〔42〕冯梦龙编撰:《喻世明言》,中华书局,2009年,第1、1 页。

〔43〕〔44〕冯梦龙编撰:《醒世恒言》,中华书局,2009年,第382、512页。

〔45〕伍茂国:《现代小说叙事伦理》,新华出版社,2008年,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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