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族团结提供法律保障——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走笔

2015-02-24 10:13
民族大家庭 2015年6期
关键词:进村恩施州便民

文 本刊记者

范杨文灿

为民族团结提供法律保障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走笔

文 本刊记者

范杨文灿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2015年湖北“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本刊记者随活动记者采访团深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两地四个村落,就“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采访。采访中,记者看到特色民居醒目有秩,村民生活祥和有序,乡间路上一株株“一串红”花开正当时。

2014年10月20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同年12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

恩施州率先一步,先行先试,出台 《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和《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州农村全面铺开“律师进村、法律惠民”工作,回应群众诉求,开展先行试点,让顶层设计“落地生根”。

立足实情 试点先行

恩施州是以土家族和苗族为主的多民族居住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数的52.8%。长期以来,恩施州在国家民族政策的护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其地处老、山、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导致区域法治建设的进程相对缓慢,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相对艰难。

恩施州委、州政府立足州情民意,以解决涉法信访问题为切入点,在组建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和涉法涉诉法律顾问团的基础上,结合2013年恩施市龙凤镇开展律师参与村居治理的试点的经验,整体谋划布局,高位推进发力,在氛围营造、平台搭建、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制度健全、督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逐步建立了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主要内容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长效机制。

2013年9月,恩施市龙凤镇借助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机遇,率先在全州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建立了“四个一”法律顾问服务网络,即乡镇(办)人民政府有一个法律顾问团,村(居)委会有一名律师诊所,农村网格有一名法律宣讲员,农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2014年初,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和《恩施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州农村全面铺开“律师进村、法律惠民”工作。

政府出钱买服务,法律顾问履职责,基层群众得实惠。恩施州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由公共财政全额预算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此项工作在全州全面推开。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方力量,为村居民答疑解惑,协助村居委会依法自治管理。利用网格信息平台,提供“面对面”的律师服务,将“律师进村”引入社管平台,设置“律师进村面对面”的功能模块,建立“运行+监督+考评+管理”的一体化机制。采取“整体打包”的方式,由乡镇牵头统筹,统一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团或法律顾问覆盖所属村委会。

自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开展以来,恩施州各地从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总结创新,探索出了恩施市龙凤镇“四个一”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屯堡乡“法律诊所”和“1+2+3+X”工作方法、沐抚办事处结合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与层级调解、来凤绿水镇将全镇18个村 (社区)的法律服务进行“捆绑打包”等因地制宜的好做法,领跑各地基层治理的新突破。

层级落实 户户推进

恩施市沐抚办事处用好“乡土力量”,进行层级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村组里。村民小组长发挥守法正能量,重视发挥群众作用。借助人民调解的力量,为村民调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常识,维护团结和谐。

目前,沐抚办事处辖177个村民小组。为了把普法工作做透做实,2013年,沐抚将地名组(共44个,每组平均辖180户以上,约500人),恢复为以原生产队为基础的村民小组(共177个,每组平均辖40户,约150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小组长,由小组长兼任治安中心户长。

“小组长是连接政府、村委、村民之间最直接的纽带,身兼‘政策宣传员’‘村务监督员’‘普查信息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村组管理员’等5个重要角色。”沐抚综治维稳中心负责人介绍。

与坐拥恩施大峡谷景区的恩施市沐抚办事处不同,位于鹤峰县东北边界、“一脚踏三县”的邬阳乡,从小处入手,做实乡村法律宣传。

邬阳乡在法德教育培训学校(邬阳乡司法所业务办公用房)开设法律讲堂,培养依法而行的新型农民。“将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学法与用法结合,这样就能更好地去发挥教育效果。”邬阳司法所所长罗才胜向记者介绍说。

“法”文化沁润大山村,山民思想观念的转变、素质的提升,法治思维逐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新农村的公平正义彰显在细致的普法工作中。法律顾问主动电话联系,同时进村入户接受咨询、开展法律培训和以案说法,通过“一对一”咨询等线上线下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够接受便利的法律服务。

“我们法律顾问团从乡到村到户直接参与乡山林确权,代理行政诉讼,参与调解、做法律讲座、为老百姓提供直接法律咨询。目前,这个工作还在开展之中。百姓开始知道律师信息,并主动咨询我们。”邬阳乡法律顾问团律师张厚军说,他和同事们从源头切入,以乡村为单位作宣传,进行法治教育,对于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给予其相关法律咨询和援助。

“找律师管用!我们这里的好些人遇到不明白、想不通的事,听他们答复才觉得放心、安心,有时跟律师通个次把(几次)电话,就把我们的问题给解决了。”家住沐抚居委会附近的45岁土家族村民周先福告诉记者,他是法律援助的受益者之一。

周先福是一名农电工,2014年末,在给当地供电所砍通道的过程中,意外被树砸伤腿部。本想着自认倒霉的他,经人提醒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依据他的工伤9级伤残等级鉴定和误工、护理费用证明,中心全程介入,历时半个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周先福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得到了5.5万元的赔偿金。

此外,村(居)法律顾问还协助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供决策法律咨询意见,参与维稳、征地拆迁等活动,帮助规避法律风险,促进了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在山民中反复宣传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意义和给大家带来的益处。

律师履职 第三方发力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在基层依法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村居民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了便利。

2015年10月20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一周年之际,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北京召开“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研究成果新闻发布会,宣传和推介了恩施州开展基层法治工作的典型经验。

“律师参与村级组织治理,尤其是服务群众的做法,有利于基层普法工作,实现了政府维稳与群众维权并举。”恩施州司法局律师公证科科长罗建刚说。

恩施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张峋认为,律师不是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信奉的唯一准则是法律,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利用好社会执业律师的专业特长和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协助做好涉法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的调解处置,把问题分歧统一到法律规范中,引导涉法涉诉信访在法律轨道解决。

开展“六五”普法的五年来,恩施自治州在普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两年来,恩施州已建成律师顾问团93个,有2460个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占全州总数的98.6%。2016年底,法律顾问制度将在全州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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