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霜
(湖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 湘潭411100)
近年来,众多学者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大部分的经典著作翻译成目标语就会失去它原有的一些诗学特色,从连贯的角度而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忽视了原文的文体连贯,使译文中没有呈现出原文本来所具备的文体特征,于是在译文中便产生了伪连贯。伪连贯在翻译中,尤其在文学翻译中是一种常见的错误现象,需要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
基封从普通语言学的角度把语言交际中出现的语内联系的断裂现象称为假连贯。[1]23-24恩克威斯特把表面联结充分实际语义断裂的现象称为假连贯,但必须指出的是,基封所提出的两个概念的范畴是日常的交际语言。根据这两个概念,王东风在《连贯与翻译》中第一次提出了伪连贯这一概念:伪连贯就是译文的连贯模式不是原文的连贯模式。[2]34不同于恩克威斯特的假连贯,王东风所提出的伪连贯用来专指翻译中的一种体现失误。
我们对比一下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中那句著名的开篇句及其三个译文,以此来说明伪连贯在文学翻译中的表现。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that a single man in passion of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3]2
作为整部小说的开篇句,作者在这里采用了“突降”的修辞手法,先扬后抑。该句的第一小句(“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真理”)听起来严肃而正式,强行预设了读者的期待视野——这里作者会道出一个什么样的举世公认的真理。小句后面的逗号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从语法上来说完全没有必要,这是一个强行设置的停顿;从效果上看,起到了设置悬念的作用,使读者更加期待这一真理会是什么。然而,逗号后面的信息(“单身汉有了财产就必定要有一个老婆”)突然变成了微不足道的市井之言,使庄重变成了庸俗,滑稽取代了严肃,巧妙地营造了一种讽刺的效果,从而奠定了整部小说的总体基调。接下来是关于这句话的几个不同的中文译文:
A: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承认的真理。[4]1
B:有钱的单身汉总会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5]1
C:饶有家资的单身汉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6]2
对于目标语而言这三个翻译都是通顺的、为读者所接受的,但是很明显所有的译文都没有在语序的操纵上实现原文的诗学价值。这是一个典型的伪连贯案例,以通顺、流畅、无标记的连贯模式代替原文反常规、不典型、有标记的连贯模式。译文中的连贯模式不是原文的连贯模式的真实体现。译者这一“翻译失误”从孤立的角度看使译文更加的自然,更加易于接受,但是从宏观的角度看,作为一部经典作品的开篇第一句,奠定了整部小说的总体诗学效果——讽刺、调侃,以上的所有翻译都没有传递出作者所要体现的诗学效果。原文正因为其陌生化、前景化的连贯模式赋予的诗学价值而成为英语的经典著作,如果译文为了追求通顺而牺牲原文的连贯模式,就会损害原文的诗学价值,导致伪连贯出现,使经典的作品翻译成目标语后失去了它原有的研究价值。因此笔者认为较为恰当的翻译可以为: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承认的真理,饶有家资的单身汉必定想要娶妻室。
译文出现伪连贯这一“翻译失误”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译者和作者的取向冲突,作者的连贯构建偏向于诗学取向;而译者的连贯构建偏向于信息取向,二是译者和作者的文体能力的差异,作者作为语言大师,其语言文体能力是译家所不能比的。
通过对伪连贯的分析,不难发现,伪连贯的产生是由于译家和作家的取向冲突造成的。在文学创作中,文学家总是追求陌生化、追求变异的诗学选择;而文学翻译家则多选择反陌生化、反变异的保守的归化表达方式,只侧重于信息的传递。
2.1.1 作者的连贯构建:诗学取向
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是因为它具有诗学和审美功能。这是文学区别于其他语言产品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诗学语言目的的驱动下,文学家在使用语言媒介时就不仅仅是传递信息,而需要提高到艺术审美的层次。以信息传递为目的的语言通常是“规范的”、“常见的”和“简单化的”;而诗学语言则是“陌生化的”、“变异的”和“不典型的”。作者在文本语境中使用变异的表达形式,使此种表达形式从文本的背景中突显出来,形成前景效果,从而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延长读者对文本的感知过程,帮助其理解隐藏在陌生化表达形式后的诗学目的。文学家变异、诗学的表达方式构成其独有的文体风格,一方面提升了作品的艺术价值,但另一方面也给译者带来了挑战。
2.1.2 译者的连贯构建:信息取向
与作者在作品中的诗学取向不同,译者在译文的表达上多倾向于信息的传递,往往对原文的诗学价值重视不够。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引起读者对语言媒介本身的注意,作者更倾向于用非典型的、反常的、变异的表达方式,这样文本的形式也成了内容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尽管每位译者都宣称要忠实于原作,但在翻译实践中,当那些“陌生”、“变异”、“标志性”的表达方式成为“通顺”道路上的障碍时,那么译者就会倾向于清除这些影响通顺的表达方式。译者为了保证译文的通顺,往往不惜牺牲原文陌生的连贯和诗学价值,将原文中变异的、陌生化的表达方式当作“病句”予以“纠正”。其实,译者这样对原文简单片面的处理手法会改变原文的连贯模式,进而在译文中产生伪连贯。作为一篇广泛得以认可的文学作品,通常情况下其文本中不会出现病句或语法错误。如果遇到非常规性的表述,那么译者应该细致思考作者采用此种表达方式的目的,追问原作的变异后的诗学动机,尽量在译文中保留这一表达方式,或者采用其它具有同样诗学效应的表达方式,而不是轻易地对其进行归化处理。
著名学者王东风对“文体能力”这一概念进行了细致阐述,他认为所谓文体能力,其实是指语言能力的一个方面,是关于本族语言的文体知识,是有理想的说话人和听话人在一个同质的语言社团中所习得的。从理论状态上看,鉴于文本成分和规则的内存无可限量,说话人可以生成无可限量的文体话语。无论译者的外语能力有多优秀,该能力也是在“异质”语言社团中,通过有意识地学习而获得的,难以内化成一种文体能力。因此与使用该语言的本族人相比,译者在文体能力上往往是存在差距的,更不用说与文学家相比了。在文学创作中,作者倾向于用变异、非典型的表达方式来阐释所要传递的内容,其在多年的写作历程中已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由于文体能力的差异,部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难以识别作者写作的诗学意图,容易在译文中造成伪连贯。
2.2.1 作者的写作风格
文学作品可以说是作者对不同语言因素进行创造性的选择和组合的结果。作者善于在文中使用变异、陌生化的表达方式,这些文体特征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而是由作者一定的诗学意图和特定的语言偏好所促动形成的,并由此构成该作者作品的独有风格。斯皮泽曾经说他在阅读现代法国小说时,就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在那些能打动人的、不同于一般说法的异样表达方式下划线 ,把这些划线的地方集中起来看,似乎往往会看出某种一贯性。[7]53-54
在文学作品中看似错综复杂、变异、陌生、异样的表达方式,其实无论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都在一定文体取向的促动下以各种方式互相联系,形成一种文体连贯。要深入理解这些文学作品,并进一步把握作者的风格,就不能孤立的分解这些表达方式,而必须做到整体体会。然而,译者在译文中体现写作风格的策略与原作者的意图是不尽相同的。文学家追求的是表达形式陌生化的体现,也正是这些陌生化、变异的表达方式形成了作品的文体连贯,成为了作者在整部作品中的写作风格。与此相对应的是,译者在追求语言流畅度的驱动下,容易将变异、异样的表达方式当成是通顺道路上的障碍并予以“铲除”,造成原文的文体连贯在新的译文中发生变形,由此对阅读译文的读者形成误导,出现伪连贯的问题。
2.2.2 译者的文体能力
除了作者和译者的追求不同会造成译文中出现伪连贯以外,译者的文体能力相对不足也是导致伪连贯产生的重要原因。译者文体能力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识别上的失误;二是体现上的失衡。文学之所以不同于其他文字材料,在于它喜欢挑战常规,倾向于使用变异或陌生化的语言表达方式,以实现作者所要达到的诗学效应。这些非常规的表达方式即使对于原文读者来说,也往往是陌生和不易理解的,而对于非本族语的译者来说,其陌生性、怪异性更是不言而喻。如果译者具有敏感的文体和诗学意识,文本中的变异的连贯就容易引起译者的审美意识,从而吸引其进一步分析非典型表达方式后面的诗学价值。反之,如果译者受制于文体能力的不足,往往容易把变异的表达方式简单地归结到语言差异,粗鲁地将有标志的连贯方式变为无标记连贯模式。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译文尽管读起来比较通顺,但其往往是由于译者的误读而形成的伪连贯,难以体现原文的诗学价值。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原文中同一性质的文体特征进行翻译时不注意保持一贯性,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也容易导致伪连贯的产生。正如前文所述,文本的诗学价值是一个整体概念,各种文体特征之间具有连贯性,且形成了作品独有的文体风格。如果译者未能对某些具有较高诗学价值的文体特征做出恰当的体现,就难以传承原文的风格,即使译文表面上颇为连贯,实际也只是一种伪连贯。
译文中伪连贯的出现歪曲了原文的连贯模式,难以体现原文的文体连贯和诗学价值,在客观上往往会造成对目标语读者的误导。作为一种翻译问题,伪连贯总是隐藏于通顺的译文之中,不易被读者察觉,其危害性更为巨大。因此深入探索伪连贯出现的原因,积极思索避免伪连贯的方法,对于减少实际翻译中伪连贯的出现,保留译本的原有诗学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1]Givon T.Coherence in Text vs Coherence in Mind[M].Amsterdam:John Benjamins Tublishing Company,1995.
[2]王东风.连贯与翻译[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9.
[3]Jane Austen.Pride and Prejudice[M].New York:Bantam USA,2000.
[4][英]奥斯丁.傲慢与偏见[M].王科一,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5][英]奥斯丁.傲慢与偏见[M].孙致礼,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00.
[6][英]奥斯丁.傲慢与偏见[M].张玲,张扬,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7]Lodge D.Language of Fiction[M].New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