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娜尔·哈吾坦
伊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站,新疆伊犁 830001
浅析建立伊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措施
阿娜尔·哈吾坦
伊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站,新疆伊犁 83000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食品质量也越来越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就成为了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鉴于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杜绝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是势在必行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职能;市场准入机制
伊宁市位于伊犁河谷中部,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也是伊犁河谷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毗邻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下辖八乡一镇一场,全市总面积675.5平方公里,农业人口近13万人,耕地面积23.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78(666.7m2),属于典型的城郊型农业。2007年年底伊宁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近年来,先后投资400万元配备了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 20台套精密仪器设备,使监测站具备农产品中有机磷、有机氯、重金属残留、拟除虫菊醋类残留和氨基甲酸醋类农药残留、硝酸盐亚硝酸盐残留、畜产品中抗生素残留、乳及乳制品和饲料中三聚氰胺残留等监测能力。同时对伊宁市的几个大的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各乡镇场共建立了20个农产品检测点,统一配备设备和安排检测人员。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和要求,伊宁市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认证工作,打造地方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伊宁市现有“三品一标”产品28个,其中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产品26个;新申报“三品一标”产品9个,其中绿色食品1个,无公害产品8个。2014年3月,通过了质量认定,证书号(2014310007V)。
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指经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或权威部门认证(认定)的农产品,以及经检测质量安全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无公害标准或检疫合格的农产品准予入市经营;对未经认证(认定)、检测(检疫)或经检测(检疫)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鉴于伊宁市实际情况,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势在必行:
1.1 有利于推进无公害、绿色产业的发展
2010年前,伊宁市以高效生态经济为方向,以无公害农业起步,逐步建立起绿色经济体系。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可以拉动一批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发展,进而推进高效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的发展,建立起高标准的绿色产业体系。
1.2 有利于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在国内,许多地区都已经开始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伊宁市作为伊犁河谷中心,更应顺应绿色产业发展的大趋势,通过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对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挑战。
1.3 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从目前农产品消费市场看,安全、优质的农产品供应相对不足,而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低迷,这反映出农产品和农业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推动绿色产业的开发,可大大提升农业产业层次,为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1.4 杜绝外地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现在大部分地区都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无法进入市场,所以有些外地商贩把不合格的农产品拉到没有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市场来销售,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因此,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保障全市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根本性措施。
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中,担负着制定宏观政策、确定法律体系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责任。对市场无序市场进行干预和调节。对法律执行机构和人员,农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和检测监测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制,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规制和监督。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保障措施。
要想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顺利实施,政府首先要建立运转有效、科学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
4.1 协调管理机制
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协调管理机制,要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中央部门主要以制定法律法规和监督实施为主,地方部门主要以执行法律、法令为主;又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属综合型规制,要避免政府部门之间越权、错位、缺位现象的发生。
4.2 应急处理机制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规制中发现的农产品安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政府部门必须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包括预警与监测机制、报告制度、举报受理制度、通报制度。
4.3 投诉受理制度
投诉受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依法管理的手段之一,是业务主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对违法生产者的投诉举报、生产经营者之间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纠纷,经过调查取证、检验验证,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过程
4.4 监督检查机制
这里所指的监督检查是指整个部门对法律执行机构、检测监测机构、认证机构、执法人员、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规制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可以提高规制效率,也可以防止过度规制和管理缺位现象的发生。
4.5 信息发布机制
目前,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信息服务严重落后,信息发布渠道混乱、不及时、针对性不强和缺乏权威性,对于媒体肆意操作、谣言惑众等问题,缺少正面、权威性应急机制。为此,必须建立统一的权威性信息发布机制。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离不开支持体系的支撑和保障,当前最为亟需是技术法规体系、认证认定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强制性标准体系和标识追溯体系。
5.1 技术法规体系
我国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法规过于原则,缺乏技术性细则,可操作性不强,要结合伊宁市实际和效能的原则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方法规。
5.2 认证认定体系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体系建设应实行分类指导。要坚持以产品认证为主,体系认证为辅的发展原则。
5.3 检验监测体系
从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制度规制环节来看,检验监测体系在规制过程中主要应发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等作用,因此由产地环境监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性检测机构、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检测机构承担各环节的检测监督任务。
5.4 标志追溯系统
农产品标识的主要功能是解决市场信息完全性问题。产品追溯主要解决产品生产主体责任问题。
6.1 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
培训对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参与者,主要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机构人员、生产者、市场经营主体,这些参与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认知程度,直接关系到该项制度能否有效实施。在宣传方面,主要是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普及,提高整个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水平。
6.2 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当前,需要加紧研究、开发和推广的技术有几个方面:一是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与控制技术。二是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安全评价与控制技术。三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及其认证、标识管理配套技术。四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验与检测技术。五是农产品国际贸易或地区贸易的检疫、检测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方面,积极支持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6.3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的根本保障。农业标准化主要有标准制修订、标准宣传培训和标准化示范推广组成。
6.4 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
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建立的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发挥行业自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对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的政策和财政支持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调整。二是政府规制行为取向确定与调整。三是加强规制主体的能力建设。四是对农产品规制客体给予政策激励和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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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娜尔·哈吾坦(1978年3月—),本科学历,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2015-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