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飞,向德平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0;2.武汉大学中国减贫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2)
我国减贫事业举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毫无疑问,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针对贫困地区的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提升。但是,国家政策执行仍然延续着社会性别机制的运行传统,往往以藉以“公平”的形式,忽略了女性的特殊需求和权益,女性在政策语言系统中的缺位,也使得女性在区域发展中所发挥和能够发挥的作用得不到体现。其实,早在1995年, 《人类发展报告》中就曾指出“贫困具有的显著的性别差异,女性通常比男性有更大的致贫风险。”①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男女平等的革命”——人类发展报告 (1995)》。与男性贫困主体相比,妇女贫困更容易演化和传递②赵群、王云仙主编:《社会性别与妇女反贫困》,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李琴:《可行性能力:农村妇女的贫困与反贫困——基于广水市C乡的实证研究》,《当代经济管理》2010年第1期;瓦伦丁·M·莫格哈登:《贫困女性化?——有关概念和趋势的笔记》,载马元曦主编:《社会性别与发展译文集》,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更分散和多样③王仁贵:《新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4月15日;马东平:《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少数民族妇女贫困问题研究》《甘肃理论学刊》2011年第5期。、更脆弱性和隐蔽④李巧玲:《甘肃省农村妇女经济生活状况调查——兼论贫困对农村妇女权益保障的影响》, 《开发研究》2009年第3期。,因此,妇女也更易受损害,脱贫也为更困难。⑤王莉丽:《城市妇女儿童的贫困现状及解困对策》,《生产力研究》2011年第11期;冯晓杭、于冬:《城市贫困儿童:问题现状与解决对策》,《东北师大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林志斌:《90年代农村妇女与发展研究简述》,《妇女研究论丛》1995年第3期。遗憾的是,随着中国贫困特点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转变,长期以来实施的普惠性政策效果递减,社会性别敏感的缺乏使得妇女在扶贫中的意见和建议难以被聆听,这种状况制约了妇女在反贫困中作用的充分发挥。现有的研究并没有区分男性群体与女性群体对于扶贫政策的感知差异,而是将贫困群体默认为内部需求一致的同一群体,事实上,对于社会性别的敏感度不足,较少关注女性对于扶贫政策的感知。而贫困妇女对于扶贫政策的感知程度如何,直接反映了扶贫政策的整体效果。我国贫困的现实状况是复杂的,妇女的贫困状况成因与多种因素相关,这为政策精准度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学术界指明了一条研究的进路。
本研究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均来源于课题组在湖北省建始县、湖南省桑植县、贵州省思南县所开展的问卷调查。之所以选择上述三地作为调研地,主要是基于样本的代表性考虑,三地均较好地满足了以下条件:一是均是国家级贫困县,国家在政策投放上有所侧重和倾斜;二是均属于连片特困地区区域范围内,政策覆盖面较为平均;三是本地主导产业适合女性参与;四是扶贫办、妇联等部门具备一定的社会性别敏感意识,对女性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比较认可。本次调查从三省三县各抽取2个自然村进行整群抽样问卷调查。
201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由华中师范大学和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组成的联合课题组分为三组,分别赴湖北省建始县、湖南省桑植县、贵州省思南县进行了集中调查。此次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312份 (共发放问卷330份),问卷有效率达到94.5%,符合研究设计。按照初始设定指标剔除缺失关键值变量的问卷,进入统计流程的问卷294份。调查结果验证了大多数学者所判断的农业女性化、村庄空壳化的中部地区农村人口特征:从性别构成比例来看,男性和女性大体处于3:7;从年龄分布看,调查样本的平均年龄为47.63岁,标准差为12.691岁;从受教育程度看,未受过正式教育的占27.2%,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5.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0.3%,高中文化程度的占5.2%,大学文化程度的占0.7%,其他1.4%;从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看,非常健康的占13.1%,良好的占26.9%,有病痛但不影响正常生活的占45.9%,有病痛不能从事正常劳动的占12.8%,身体不好需要被照顾的占1.4%。
本文之所以选取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是因为考虑到被解释变量是不同性别群体对扶贫政策的感知程度为有序多分类变量。该模型的优势在于对不同因变量类型的综合考量,假设将多分类变量简单化处理为二分类变量,则会造成大量有效数据的遗失。另外,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也顾全了有序性问题,不会因为赋值不同而影响模型的参数估计,从而避免了使用线性模型所带来的参数估计误差,影响研究结果稳定性。有序逻辑斯蒂概率函数模型如下①王济川,郭志刚:《Logistic回归模型——方法与应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9页。:
式等价为:
上述公式中y为被解释变量,表示农民群体对于扶贫政策有效性感知的不同评价,即:有效=1,一般=2,降低了=3;xi(i=1,2,3,…,n)代表解释变量,表示第i种影响农村群体对于扶贫政策有效性评价的因素;αj为参数截距;βi为回归系数,该系数用以解释群体变量对于政策有效性感知的程度和方向。
1.因变量。本文选取“总体而言,您对扶贫政策实行对生活水平的影响有何评价”这一问题来度量,回答为“提高了”、“一般”、“降低了”三项。
2.自变量。考虑不同因素 (诸如个体差异、收入状况、健康程度、政策认知等情况)都有可能对其政策感知造成影响,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个体性因素对于结果的影响,本文选取了多个层面的多个变量进行测量。
调查发现,问卷中认为扶贫政策有效的样本占41.1%,认为一般的占56.1%,没有效果的占2.8%,应该说农民对于扶贫政策总体上持正向的态度 (详见表1)。为了深入分析影响不同性别群体对于政策有效性感知的主导因素,将统计数据进入SPSS19.0统计软件,运用有序逻辑斯蒂回归模型进行估计。(详见表2)
表1 计量模型变量的解释说明
表2 不同性别群体对于扶贫政策有效性感知的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
模型Ⅰ为总体未分类样本的回归结果,反映个体特征的4个变量中,只有收入水平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收入水平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反映社区参与特征的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在政策认知的层面的上的两个操作变量,只有政策认知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政策认知在5%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较为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
模型Ⅱ为男性群体的回归结果,在反映个体特征的4个变量中,只有年龄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其余文化程度、健康状况、收入水平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文化程度与健康状况均在10%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正向相关关系,即文化程度越高、身体越健康对于政策感知越明显。收入水平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收入水平越高,对扶贫政策的感知越倾向于明显。与模型Ⅰ相同的是,反映社区参与特征的变量同样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在政策认知层面上的两个操作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模型Ⅲ为女性群体的回归结果,在反映个体特征的4个变量中,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在反映社区参与特征的变量则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即社区参与程度越高的女性对于扶贫政策的感知越倾向于明显。在政策认知层面的上的两个操作变量,政策知晓和政策认知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政策知晓在5%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较为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政策认知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扶贫政策的有效性感知呈现较为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
从上述三个模型可以明显地观测出,性别差异对于扶贫政策有效性的感知具有明显的影响。男性群体更倾向个体特征的提升,而女性群体则更强调社区层面的发展。实地访谈中也验证了这一假设,男性群体更倾向关注个体层面的实际效果,而女性群体则侧重于周围环境的变化。
表3 不同性别群体对于扶贫政策的感知
在传统的中国文化语境中,女性的社会地位被严重弱化,“男尊女卑”的观念成为人伦道德体系中的重要规则,这种对女性地位的建构使得女性长期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女性的人生独立不能保障,社会地位自然也无从谈起。民国以降,在妇女解放和西方女权运动影响下,我国的妇女政策开始实行,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之前而言有较大的提高。加之对于男女平等的倡导,女性地位较之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不可否认的是笔者调研的连片特困地区,仍然存在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刻板印象,并被这种分工旧识强化为某种家庭体制。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将近70%的受访对象认可“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性别分工,反映出这种分工是适应目前的家庭生产和个体发展的实际需要的。家庭是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单位,而组成家庭的人员有不同分工,男性外出打工赚钱,而女性在家务农养家。在家务农的女性自然对居住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更为敏感,而外出打工的男性需要有“一技傍身”,对于政策的期待更加从自我个体能力的提升方面考虑。
在我国贫困线的划定中,是以家庭为单位并在此基础上计算人均收入,在贫困的测算中遮蔽了女性的特性,缺乏明确的性别比例。但我们在贫困领域的研究中,经常可以看到如下论调:在教育、政治参与、就业、个人权益等方面,农村妇女常被忽略,反应了她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弱势地位。上述论断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女性对于社区参与是漠然的,至少是不感兴趣的。事实上,上述判断或许在传统的农村生活中是无误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将农村男性劳动力“抽离”农村的境遇下,女性群体被不自觉地推向了村庄生活的“前台”,她们正在日渐成为农村生活的主角。经常在农村调研行走便会发现,在农村生活中,女性的身影较之以前更为活跃。在教育上,女性对于子女的教育愈加重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渴望向上流动的心情甚至比男性还要强烈;在参政上,女性也慢慢出现在村委会的投票选举现场,社区参与的热情并不丝毫低落于男性;在就业上,女性不仅承担农业生产的重任还要承受生活的压力,田间地头和屋里炕头都成为女性的“主战场”;在个人权益上,女性对于自己权利的要求较之以往更为迫切。
贫困不仅仅是区域性整体人群面对的问题,更是妇女的问题。妇女作为连片特困地区的劳动力主体,不仅承担着生活的压力,同时也需要完成农业的生产。生产和生活的双重压力,使妇女需要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政策关照。为妇女脱贫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机会支持,就成为妇女扶持政策的重要内容。但从目前贫困地区针对妇女培训来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相关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根据调研组在湖南省桑植县、贵州省思南县等地的实地调查研究,发现目前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妇女的政策安排延续了由国家主导的、普遍性的政策特点,现有政策安排以国家基本政策、社会各领域管理和发展政策以及地方政策为主,以农民群体为政策对象。“普遍性”的政策实施机制,消解了政策的针对性,在市场作用下冲抵了政策的有效性。缺乏具有性别意识、针对妇女尤其是贫困妇女的专门性政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实施包括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输出培训以及小额贷款等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在这些政策的设计和实施中,只有小额贷款是以扶助贫困妇女、专门资助贫困妇女为目标的。课题组在思南县调研期间了解到,对于患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侵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当地妇联争取到了由全国妇联、中国妇基会发起的中国福利彩票、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的资助,发放金额为每人10000元,救助力度较小,且发放范围十分有限,有很多身陷癌症晚期的患者因为没有资金得到及时医治而只能离开人世。
综上所述,妇女贫困不仅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而且与国家扶贫政策的执行绩效息息相关。性别差异对于扶贫政策有效性感知有着不同的关注侧面,诸如贫困妇女对贫困的特殊经验、对反贫困政策的不同诉求以及对扶贫开发政策实施的特殊影响等,要求扶贫开发政策的设计、运行、调整和评估等具有较为敏感的性别意识,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贫困妇女脱贫需要项目的支持,但更多仰赖于国家在政策层面的帮扶。因为项目是阶段性的,而政策则是持续、稳定、长期性的,扶贫项目有结束的时候,但政策在宏观层面的约束与指导却是一直存在的。政府除实施整体性扶贫政策之外,尤其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女性个体的发展受到性别观念的影响,而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使女性面临诸多不利因素,在连片特困地区尤其显著。这种社会环境下造就的农村女性倾向于对自我性别的不认同,要改变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现状,必须促进贫困妇女性别意识的觉醒,逐步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其次,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变基层工作队伍中女性比例偏低状况。在连片特困地区实施扶贫开发的项目过程中,应该培育一批妇女骨干,主动让贫困女性在项目担任角色,提高贫困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参与能力,增加基层工作队伍中女性的人数。如条件允许,可规定基层干部中女性所占比例要达到多少。改变基层管理者、专干队伍中女性比例偏低的状况,从制度与机构设置上推动了社会性别平等。第三,关注贫困妇女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参与社区的程度与能力、获取资源的机会与权利等方面的不平等状况,促进旧有扶贫工作模式与思路的转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倡、促进贫困妇女及其家人、周围人、领导干部,甚至整个社会对男女平等的认识,促进贫困妇女性别意识的觉醒。
社会性别敏感主要关注的是贫困妇女对性别的敏感度和认知度,并非否认男女的生理差别和生理特点,以男性标准要求女性,恰恰是更应该在从事社会活动中充分考虑女性的特点。因此,在连片特困地区的反贫困过程中必须引入社会性别敏感的理念。首先,激发贫困妇女的自我价值和自我认同度。发掘妇女潜能,并充分肯定妇女的能力,在日常的社区事务中充分征求女性的意见,聆听女性呼声,使她们感到被尊重、被重视。其次,转变以往的行政式思维方式,摒弃行政命令的惯性思维和做法,转向将以人为本作为工作宗旨,在工作过程中为贫困妇女提供人性化服务,将人文关怀贯彻进工作中。第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社会性别的敏感理念传递到贫困妇女当中。例如,演讲比赛、体育活动、文艺表演、生殖健康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在活动中发现和塑造典型,采用寓教于乐的形式使性别意识得到传播和应用。
随着我国反贫困事业向纵深推进,农业劳动力的女性化特征日趋明显。推动农村妇女组织化的理想途径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各种功能的妇女组织,促进农村妇女现代性别意识的发展。迅速崛起的妇女自组织在维权、发展、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政府创造了宽松的社会环境,促进了非政府妇女自组织的迅速发展和壮大,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在维权、经济发展、参与能力等方面为推进社会性别的平等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①徐薇等编著:《农村社区发展中的性别关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3页。在贵州思南的调研中,一位当地的妇联领导对调研组说,“1996年开始,我们尝试在项目区建立一种有效的农民组织,如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在几个条件好的村里,以简单的借贷支持成立了养猪、中药材种植等几个专业协会,每个协会均以一个行政村为界限,是在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平自愿的原则下成立起来的农民自我服务组织,为体现妇女的作用,特别强调妇女的比例要达到50% 以上。通过有效地组织,妇女不但能够走出家门,而且以比男子更高的热情参与到组织的活动中。妇女从协会活动中,学到了知识,掌握了信息,自我发展的能力大幅度提高。”
妇女由于家务劳动繁重,很少有闲暇时间参与各种活动,因此,妇女的自身组织能力比较弱。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于贫困妇女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限于资金、人力等因素的掣肘,连片特困地区的妇女仍然面临着生计挑战,在这种背景下,动员社会力量,培育社会组织,走开放式扶贫之路,增加贫困妇女的社会资本,增强她们脱贫的自信心,对贫困社区扶贫脱贫都将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