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春 艳
甲金文所见商周王室用盐考
李 春 艳
从甲骨、金文及先秦文献的记载看,商周王室将食盐主要用于祭祀、食用、赏赐、贸易等方面。王室对食盐生产的直接干预和贡纳制度是确保其食盐获取的有效途径。
古文字;商周王室;盐业
商周时期,盐作为国之大宝而倍受统治阶级重视,但囿于传世先秦文献中有关盐资料的记载较少,我们无法深入了解当时盐业。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商周甲骨、金文的问世,以及商周大量盐业考古遗址的发掘,弥补了文献的不足,为商周盐业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近十年来,学术界在商周盐业的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商周盐业考古的研究。这是商周盐业研究取得的最大成绩。代表成果有方辉的《商周时期鲁北地区海盐业的考古学研究》①、王青、朱继平的《山东北部商周时期海盐生产的几个问题》②、燕生东《渤海南岸地区商周时期盐业遗址群结构研究——兼论制盐业的生产组织》③、李水城等的《莱州湾地区古代盐业考古调查》④、朱继平等的《鲁北地区商周时期的海盐业》⑤、崔剑锋等《山东寿光市双王城遗址古代制盐工艺的几个问题》⑥、付永敢的《山东北部晚商西周煮盐作坊的选址与生产组织》⑦、杨华的《长江三峡地区西周、东周时期文化遗迹的考古发现研究》⑧、徐燕的《峡江地区早期盐业的考古发现与研究》⑨等等。二是春秋齐国盐业的研究。以王子今的《盐业与〈管子〉“海王之国”理想》⑩、王明德的《齐国“渠展之盐”考》①等为代表。三是古文字中的盐业。如冯时的《古文字所见之商周盐政》②、赵平安的《战国文字中的盐字及相关问题研究》③等。尚有一些高质量的论文没有提及,敬希见谅!
纵观上述研究成果,内容涉及盐业遗存、盐业生产管理和技术、制盐工艺、盔形器、春秋齐国盐业、商周盐政等诸多方面,但对商周用盐情况却论述甚少,唯冯时先生的《古文字所见商周盐政》中略有提及,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专门论述。因此,本文在众学者研究基础上,利用出土甲骨、金文资料对商周王室用盐情况略述管见,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商周王室对盐的使用情况,除日常食用外,主要用于祭祀、赏赐、宴请宾客等方面。
(一)祭祀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活动在西周政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礼记·祭统》“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商周王室常常因政治、军事等方面的需要,举行祭祀活动。盐作为生活必需品,也常常用于祭祀。
殷商卜辞中有关于商王祭祀用盐的记载,如:
1.惠十鹵以妣庚? (《合集》22294)
2.己未卜,贞:燎酒鹵册大甲。
(《合集》1441)
3.鹵十、三牢? (《合集》22246)
4.王鹵御乙? (《合集》21171)
5.己酉卜,宾贞:肇鹵?二告。
不以鹵五?
以鹵五? (《合集》7023)
卜辞1是献盐鹵来祭祀妣庚;辞2占卜以鹵册告大甲;辞3是用十鹵、三牢祭祀祖先;辞4是献鹵御祭先王;辞5中“肇”,《尔雅·释诂》:“肇,始也。”辞意是卜问祭祖时先献五鹵还是不先献五鹵。
周人祭祀崇尚“贵本”原则。《荀子·礼论》论周礼说:“大飨,尚玄尊,俎生鱼,先大羹,贵饮食之本也。”杨倞注:“本,造饮食之初。”“贵本”就是崇尚上古初民的饮食生活,崇尚天然、返本归朴④。依据这一原则,周人祭祀用酒尚清水、淡酒。《礼记·郊特牲》:“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陈澔《礼记集说》注:“未有五味之初,先有水,故水为五味之本。”《礼记·礼器》也云:“醴酒之用,玄酒之尚”,虽然人们饮用时以酿制出的好酒为美,但祭祀时却排在清水“玄酒”之下。《礼记·坊记》亦云:“故玄酒在室,醴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是酒味越浓,则位次越低下,“贵薄而贱厚也”。而盐作为祭品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礼记·郊特牲》:“醯醢之美,而煎盐之尚,贵天产也。”虽赞美醯醢,却崇贵煎盐,正因为后者是天然产品,非人工制作而成。周代祭祀所用盐被称为“咸鹾”(《礼记·曲礼下》),正是取其天然之性。《周礼·天官·盐人》载“祭祀共其苦盐、散盐”,郑玄注:“杜子春读苦为盬,谓出盐直用,不涷治,郑司农云散盐涷治者,玄谓散盐煮水为盐。”贾公彦疏:“苦当为盬,盬谓出于盐池,今之颗盐是也,散盐,煮水为之,出于东海。杜子春读苦为盬者,盐鹹非苦,故破苦为盬,见今海傍出盐之处谓之盬,云直用不涷治者,对下经煮盬是涷治者也。”是说苦盐没有经过煎煮,为天然之鹵,而散盐则是涷治之盐,咸度次于苦盐,因此在祭祀中,苦盐地位高于散盐。
(二)赏赐
商周时期的赏赐活动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维系君臣关系的有效途径之一。从甲金文看,商周王室赏赐物品种多样,而盐被作为赏赐物,数量是十分可观的。如商代晚期的小臣缶方鼎铭记载了商王赏赐小臣缶五年的盐资储备:
王赐小臣缶湡积五年,缶用乍享大子乙家祀尊。 (《集成》5.2653)
冯时先生认为,铭文中“湡”字当为“斥”字,盐斥之义,“湡积”即“斥积”,也为“鹵积”,“斥积五年”即商王赐给小臣缶五年的盐资储备,以保证其祭祀、待宾和膳羞之用①。《尚书·禹贡》“海岱惟青州,海滨广斥”,郑玄注:“斥谓地鹹鹵。”《史记·夏本纪》“海滨广潟,厥田斥鹵”。《说文·卤部》:“卤,西方咸地也,从省,象盐形。安定有卤县。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段玉裁注:“《禹贡》青州‘海滨广斥’,谓东方也。安定有鹵县,谓西方也。太史公曰:山东食海盐,山西食盐鹵。”可见,因地域之不同,对盐的称呼也有差异,东方为“斥”,西方为“卤”。
西周时期的免盘铭(见图二)记载有周王赏赐给免大量盐鹵。
免盘是西周中期懿孝时器,现藏德国柏林民族学博物馆。通高12.7厘米,口径36.37厘米,口下和圈足均饰回顾式龙纹,圈足下有三只扁平的小足②。铭文记述了某年五月初吉这天,王在周,命作册内史赏赐给免“鹵百”,免制作盘、盉来报答王的休美。其中“”字,学者一致认为是盛鹵之器③。方辉先生根据郭沫若所言“字与之结构相近,从由乃缶属”,认为即尊,为盔形器(见图一),“它既是商周时期海盐生产的器具,又是食盐所特有的量器”④。
1.邹平丁公遗址出土
2.青州凤凰台遗址出土
图一 盔形器形制
(三)食用
作为食用之盐,一方面主要用于王室统治阶级日常所需,另一方面主要用于款待宾客。文献记载天子用饴盐,宾客用形盐和散盐。《周礼·天官·盐人》“王之膳羞共饴盐,后及世子亦如之。”郑玄注:“饴盐,盐之恬者,今戎盐有焉。”“宾客共其形盐、散盐”,郑玄注:“形盐,盐之似虎形。”虎形盐主要是用于招待重要宾客的,而非一般宾客所能享用。《左传·僖公三十年》载:“冬,王使周公阅来聘,饗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国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则有备物之饗,以象其德;荐五味,羞嘉榖,盐虎形,以献其功。’”周人用盐非常讲究,规定在不同的季节,摄取食物也不同,并将食盐的摄取纳入到养生的轨道。《周礼·食医》“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鹹,调以滑甘。”贾公彦疏:“云夏多苦者,南方火味苦,属夏,夏时调和食,苦亦多于余味一分,故云夏多苦……冬多鹹者,北方水味鹹,属冬,冬时调和食,鹹亦多于余味一分,故盐冬多鹹。”
(四)贸易往来
在商品经济不甚发达的商周社会,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是社会经济的主要方式之一。随着人口的增多,用盐的需求量加大,食盐因其自身所具有的经济价值而被统治阶级作为以物易物的物品。春秋初期的晋姜鼎铭(见图三)就讲述了统治阶级利用食盐交换铜料的事情。
唯王九月乙亥,晋姜曰:余惟嗣朕先姑君晋邦。余不叚荒宁,坙(经)雍明德,宣邲我猷,用邵匹台辟,敏扬氒(厥)光烈,虔不坠,鲁覃京师,乂我万民。嘉遣我易卤责(积)千两(辆),勿废文侯显令(命),俾贯通弘,征繁汤原,取厥吉金,用作宝尊鼎,用康扰绥怀远迩君子。晋姜用祈绰绾眉寿,作疐为极,万年无疆,用享用德,骏保其孙子,三寿是利。 晋姜鼎(《集成》5.2826)
图二 免盘铭文拓本
图三 晋姜鼎铭文拓本
铭文有两处需要重点强调。其一,“嘉遣我易卤积千辆”中的“易”字,学者多释为“赐”,即赏赐之义,唯吴毅强先生认为此字并非读“赐”,而是“交换、交易”①的意思,使铭文大意豁然开朗。“易”作交换之义,在金文中也有出现过,如战国晚期的中山王方壶(《集成》15.9735)铭“臣宗易位”中“易”为“交换”“易换”之义。其二,“征繁汤原”,过去学者多认为是征伐繁汤而将其视为一次战争。李学勤先生根据戎生编钟铭内容,认为“征”即远行,而非征伐之义,此说甚确。其实“征”作“行”义,在先秦文献和西周金文中多见。《诗经·小雅·小明》:“我征徂西,至于艽野。”陈俊英先生注:“征,行,指行役。”①西周晚期乖伯簋(《集成》8.4331)铭“唯王九年九月甲寅,王命益公征眉敖”中的“征”,马承源先生训为“使行,有所命而行之”②。因此,“征繁汤原”即远行至繁汤原。据李学勤先生研究,繁汤即前人考定的在今河南新蔡以北的繁阳,位于淮水北面,由该地向东、向南可通向已发现的几处古铜矿,繁阳是南方铜锡北运的汇聚地③。晋国派遣大批车队运输食盐到繁汤的目的是“取厥吉金”,即用食盐交换铜料。与晋姜鼎铭记载同一事件的,还见于戎生编钟铭:
唯十有一月乙亥,戎生曰:休台皇祖宪公,桓桓翼翼,启厥明心,广经其猷,臧称穆天子肃灵,用建于兹外土,聿司蛮戎,用榦不庭方。至于台皇考昭伯,趱趱穆穆,懿肃不僭,绍匹晋侯,用恭王命。今余弗叚废其显光,对扬其大福,嘉遣卤积,俾参征繁汤,取厥吉金,用作宝协钟。④
从上述记载可知,商周王室在祭祀、待宾、赏赐、贸易等方面都会使用盐,其实远不止这些。“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⑤我们以商都人口为例,假定商代王都的人口为20万左右,每人每天食用盐量按2到5克计算,那么20万人每年需要食盐大致在73到182.5吨⑥,若再加上待宾、赏赐、祭祀等礼仪活动用盐量,可想而知,商王朝食盐需求量是十分惊人的。那么,如此庞大的食盐需求量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取的?这是我们接下来需要讨论的问题。
从甲骨、金文的记载看,商周王室获取食盐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王室直接管辖重要盐池;二是通过纳贡制度获取盐资源。
(一)商周王室对盐业生产的干预
商代除设立“鹵小臣”之官专门管理盐业生产外,商王经常亲自巡视盐池,视察盐业生产。甲骨卜辞中有“”字,冯时先生认为是商代的盐池⑦。
(《合集》9593)
除亲自带兵巡视盐池外,商周王室甚至动用武力,来保护和获取盐业资源。据学者考证,远在夏商周之前就已有之,最典型的莫过于“炎黄血战,实为食盐而起”④。商王武丁曾征伐西北获取盐资源⑤。西周王朝为了获取对食盐的控制,也曾对东夷发动战争,如西周早期的小臣簋铭:
铭文大意是伯懋父率领殷八师征伐反叛的东夷,直至海滨。返回途中,在牧师赐贝给征五之师。“”字,禺表音符,鹵为意符,说明其地产盐鹵⑥。据冯时先生研究,“五”即《管子·地员》所载的“凫土之次曰五桀。五桀之状,甚鹹以苦,其物之下”中的“五桀”,为滨海斥鹵之地⑦。
(二)商周王朝所确定的纳贡制度也是其盐资源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
贡纳是上古时期强、弱部族之间常见的关系形式,双方通过物质的补偿和交流达到和平和联盟,随着国家的成熟和王权的强化,贡纳逐渐演变成一种正式制度,成为古代国家处理中央王朝与周边方国关系的重要模式⑧。据史料记载,远在夏代时,已有纳贡制度。《尚书·禹贡》中记载夏禹治水成功后,“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史记·夏本纪》也曰:“禹乃行相地宜有以贡”。是大禹治水成功后,将天下分为九州,并按各州土质情况,制定贡赋制度。到商代,贡纳制度日益完善。从甲骨卜辞看,盐也是方国诸侯贡纳商王室的一项重要物资。
1.壬午,……令弜……取鹵?二月。
(《合集》7022)
2.□致鹵五。 (《合集》7023)
3.惟十鹵致…… (《合集》22294)
4.致鹵。 (《合集》19497)
5.甲子卜,出贞:束又致鹵于寝。
(《合集》41021)
以上5例卜辞中的“致”、“取”均为贡纳用语①,主要记载了诸侯贵族以鹵作为纳贡之物向商王朝纳贡的情况。
西周时期,通过分封诸侯达到天下共主的局面。诸侯方国定期要朝觐周王,献纳贡品是其主要任务之一。据文献记载,周代的贡服制有二服制(见于《尚书·周书》《酒诰》《礼记·王制》等)、三服制(见于《逸周书·王会篇》)、五服制(见于《国语·周语上》和《荀子·正论》)以及九服制(见于《周礼》)等说法。对上述几种说法,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如郭沫若先生认为《禹贡》和《周礼》的九服制是儒家的伪造②;徐中舒、唐嘉弘先生认为《尚书·酒诰》所言内外服制可信,而《国语·周语上》等书所载五服制是春秋战国时的观点,不符合西周历史,《尚书·禹贡》的五服制和《周礼·职方氏》的九服制是对古史理想化的成果③;金景芳先生则认为《尚书·酒诰》中的内外服制为商代旧制,而《国语·周语上》的五服制是周公制礼后的新制,是可信的④;顾颉刚先生则认为《国语·周语上》中的五服制应只有甸服、侯服和要服,并否定《周礼》和《禹贡》中的服制⑤;杨宽先生认为《周语上》中要服和荒服应合并为荒服,否定要服的存在⑥;王晖先生则通过对青铜器铭文的研究,认为《国语·周语上》的五服制是存在的,而且中原侯伯之国的“侯服”与蛮夷的“要服”,其职贡内容上并无区别⑦。
以上诸家的论述,我们尚且不论孰是孰非,单就从西周青铜器兮甲盘、师簋等铭文可以清楚地看到,蛮夷各邦确实有向西周王室纳贡的义务。
兮甲盘(《集成》16.10174)
所谓“征司成周四方积”,就是主管成周向四方征收贡赋的积储。凡是夷戎部族或方国一经征服,便成为贡赋之臣,即所谓“畮人”。“”是一种有颜色、有图案的高级丝织品;“积”是禾谷粮食的聚积,即《诗经·周颂·载芟》所言“有实其积”和《良耜》所说“积之粟粟”的“积”。淮夷不仅要贡纳丝织品、粮食等,还要提供服役者,即“进人”。而且规定,要把征收到的、积等贡赋送到设有监督管理和收税官吏的“市”。若做不到,就会“则即刑、扑伐”。师簋铭中也记有“淮夷旧我畮臣”,即为兮甲盘铭中的“淮夷旧我畮人”,说明了淮夷成为西周贡纳之臣已经很久了。
关于诸侯方国向西周王室纳贡的类别,《周礼·天官·大宰》有明确规定:
以九贡致邦国之用。一曰祀贡,二曰嫔贡,三曰器贡,四曰币贡,五曰材贡,六曰货贡,七曰服贡,八曰斿贡,九曰物贡。
大意是说,诸侯方国向周王室所贡财物有九大方面:第一是祭祀用的物;第二是待宾用物;第三是各种器物;第四是丝织物;第五是竹、木材;第六是珠贝金玉等自然之物;第七是缝制祭服的材料;第八是玩赏之物;第九是各地土特产。
依据郑玄所注,食盐属于“物贡”,即土特产之列。《周礼·夏官·职方氏》(内容也见于《逸周书·职方解》)和《尚书·禹贡》均记载有九州土特产情况,为方便讨论,我们将其内容列表如下:
表一 《职方氏》所载九州土特产
州名方位特产州名方位特产 扬州东南金、锡、竹、箭荆州正南丹、银、齿、革 豫州河南林、漆、丝、枲青州正东蒲、鱼 兗州河东蒲、鱼雍州正西玉石 幽州东北鱼、盐冀州河内松、柏 并州正北布帛
表二 《禹贡》所载九州土特产
州名贡 物 冀州岛夷皮服 兖州漆丝,厥篚织文 青州盐絺,海物惟错,岱畎丝、枲、铅、松、怪石,厥篚檿丝 徐州惟土五色、羽畎夏翟、峄阳孤桐,泗滨浮磬,淮夷蠙珠暨鱼,厥篚玄纤、缟 扬州惟金三品,瑶、琨、筿、簜、齿、革、羽、毛惟木,岛夷卉服,厥篚织贝,厥包桔柚 荆州羽、毛、齿、革惟金三品,杶、干、栝、柏,砺、砥、砮、丹,惟箘簵、楛,包匦青茅,厥篚玄纁、玑组,九江纳锡大龟 豫州漆、枲、絺、紵,厥篚纤、纩,锡贡磬错 梁州璆、铁、银、镂、砮、磬、熊、罴、狐、狸、织皮 雍州惟球、琳、琅玕,织皮昆仑、析支、渠搜
两表中都有贡纳盐的记录,只是《职方氏》在“幽州”,而《禹贡》在“青州”。由于《禹贡》《周礼》成书年代较晚,因此其内容曾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质疑,但现代学者已指出,《禹贡》虽成书于战国时代,但结合《诗经》《左传》、金文资料来看,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西周春秋贡赋情况①。虽然《周礼》所载九服制学术界基本是不予承认,但其所载的贡物和《禹贡》基本一致,应该也反映的是西周春秋的贡赋情况。
通过对商周甲金文及文献资料的爬梳,我们对商周王室用盐情况有如下认识:
一、商周时期,盐多用于祭祀、食用、赏赐、贸易等方面。在食用上,不同等级、地位的人,所用盐的类别是不同的。
二、商周王室对盐的监管十分严格,常常伴有武力征伐的性质,这是保证王室盐资源长期供应的有效手段。
三、商周王朝以“制其贡,各以其所有”①为原则确立的纳贡制度,确保了王室大量的食盐需求。
(责任编辑:周 聪)
Textual Study on Salt Usage of the Royal Households of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from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and Bronze Inscription
Li Chunyan
According to the record in oracle bone inscription, bronze inscription and documents of pre-Qin Dynasty, salt was used to sacrifice, award, eat and trade in the royal households of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Direct intervention and the tribute system were their effective ways to obtain salt.
ancient inscription; the royal households of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salt industry
A
1003—9864(2015)02—0032—09
K22
李春艳(1979-),女,宝鸡文理学院讲师,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关中地区出土西周金文整理与研究》(12&ZD138)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周王室赏赐礼制研究》(10BZS0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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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王晖.西周蛮夷“要服”新证:兼论“要服”与“荒服”、“侯服”之别[J].民族研究,2003(1).
① 周礼·夏官·职方氏[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