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文化在大学思政课教学中的扬弃问题

2015-02-13 21:15黄玉桃
运城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二十四孝道德传统

王 强,黄玉桃

(宁德师范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福建 宁德 352100)

传统孝文化在大学思政课教学中的扬弃问题

王 强,黄玉桃

(宁德师范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福建 宁德 352100)

大学生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对正处于人生转型期的大学生来说,立足于传统孝文化的道德教育显得十分重要。中国传统孝文化既存在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一面,也存在将“肉麻当有趣”的极端倾向。由于大学生看待事物易带主观片面性,需要思政教师对于传统孝文化内容进行适当扬弃,以适应新时代思想道德教育的需要。

大学思政课;道德教育;孝文化;扬弃

思想政治教育学作为一种文明样式,归根到底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并受“竖立其上”的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基本制度的深刻影响,属于一定社会观念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同时又表现出民族和时代的国情特征,[1]因此,大学的思想道德教学既要强调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又要根据时代的发展与变化,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当的扬弃。

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们来说,大学生活意味着他们开始进入一种半独立的生活状态,进而为最后走出校门迈向社会做好准备。在这一背景下,他们与父母的关系开始出现变化,因此如何正确理解与看待传统道德体系所提倡的孝文化,对大学生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

新时代大学生获取知识的渠道逐渐多元化,但其个人所获得的信息大多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再加上年轻人“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但易带主观片面性”,[2]81使得他们看待事物缺乏辨证的眼光,极易因为时代观念的差异,从而对传统道德宣传材料中的某些段落情节感到不可理解,进而对于整个传统道德体系采取极端的全盘抵触态度,因此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加以引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也明确指出要用正确的态度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2]99突出其中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合理部分,同时向学生揭示那些旧时代观念中所存在的糟粕部分。

一、需要扬弃的传统孝文化

在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孝文化一直占有重要地位。近十几年来,中国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时期,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老年人的境遇问题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整个社会开始重新审视传统孝文化,希望能够从中汲取有益的启示。

大学思政课上的道德教育是整个社会道德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相比于中、小学时期,大学时期是青年人离开家门独立生活的开始,同时又是彻底走向社会之前的最后一个准备阶段。这一时期是大多数大学生开始摆脱父母依赖、重新思考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一个关键时期,因此需要在思政课堂上对大学生群体辅以适度引导,使他们能够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正确对待这一问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也同样重视这方面的内容,其第四章第二节着重强调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第七章第三节中又提及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在这两块内容中,传统的孝文化及其背后的家庭伦理观念相互交叉。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传统孝文化及其与现代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关系的专门研究日趋增多,合理学习与吸收这些研究成果对于思政课教学极有裨益。从这些论文的结论来看,在呼唤孝文化回归,并借此加强新时代道德文化建设这一点上,各家之间并不存在分歧。但从如何扬弃传统孝文化这一角度来看,却存在着颇多争议。以传统孝文化中大名鼎鼎的“二十四孝”故事为例,当代学者对其评价分歧明显。有些学者认为“二十四孝”是不良读物,它宣传的是一种“愚孝”,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格格不入,应予彻底否定。[3]但也有学者认为“二十四孝”利大于弊,“二十四孝”的主流是积极的,消极面是可以防止的。何忠礼认为:“首先,作为教育人的故事,它可以是真人真事,也可以是演义,还可以是神话或寓言。如为今人所熟悉的‘愚公移山’的故事,人们并不因为这是一个寓言而否定其教育作用。‘塞翁失马’是一个哲学故事,人们在受到辩证法教育的同时,也不会去追究这件事情的真伪。既然这样,‘二十四孝’作为孝行的故事,它只要能打动人,起到孝行的教育作用,对其真实性又何必去认真计较呢?”同时针对“二十四孝”故事里某些骇人的情节,他认为“在民智已开、科学昌盛、医疗事业日益发展的今天,青少年就更能明辨是非,懂得哪些可学,哪些不可学,再加上教师和家长的引导和教育,对这些担心就完全没有必要。”[3]

笔者认为,在思政课的教学中,教师有必要对于传统孝文化中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扬弃,使之能够适应当今时代的要求,这样才能够为广大大学生所接受,同时也能做到教材所要求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面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面抛弃”。

二、“肉麻当有趣”:“二十四孝”故事的缺陷

相比于抽象空洞的灌输式道德说教,形象生动的榜样故事无疑更受大多数人的欢迎。因此中国古代涌现了众多令人耳熟能详的孝子故事,其中,成熟于元代的“二十四孝”故事无疑影响力最大。

中国古代“二十四孝”这一概念十分庞杂,潘文芳《“二十四孝”研究》中认为:“‘二十四孝’可作广义、狭义解:广义上的‘二十四孝’,即指与‘二十四孝’相关的各种文化事象,诸如不同版本‘二十四孝’的流行读物;冠以‘二十四孝’名号的佛、道宣传品(佛教‘二十四孝’、道家‘二十四孝’);铺陈‘二十四孝’故事的讲唱文学、戏曲作品;以‘二十四孝’为题材的各类图画等。狭义上的‘二十四孝’,即以儒学原发及异化后的‘孝’论为核心理念建构、冠‘二十四孝’之名的流行读物。而且,即便作为流行读物的‘二十四孝’,亦存在系统不同,孝子组合不同等问题。”[4]

本文所说的“二十四孝”以最为常见的《辞海》中的说法为准,这二十四位孝子(妇)分别是指虞舜、郯子、老莱子、子路、闵子骞、曾子、汉文帝、董永、江革、黄香、姜诗、丁兰、郭巨、杨香、蔡顺、陆绩、王裒、孟宗、王祥、吴猛、庾黔娄、唐氏、黄庭坚以及朱寿昌,涉及人物上起传说中的五帝时代,下迄北宋。能够完整说出“二十四孝”故事的当代大学生很少,但许多大学生对于其中一些较为有名的典故(例如在民间流传甚广的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便是“二十四孝”故事中“卖身葬父”这一典故的变体),或者对于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的“二十四孝”故事有所耳闻。

前文提及,当代学者对于“二十四孝”故事的价值,意见分歧明显,笔者认为接受了现代科学观念教育多年的大学生群体确实不会仿效“二十四孝”故事中那些令人瞠目结舌的极端孝行,但也必须要注意到“二十四孝”故事与“愚公移山”、“塞翁失马”等故事性质并不相同,真实性问题对于年轻大学生能否接受其理念有着巨大影响。

在“愚公移山”、“塞翁失马”这类故事中,“愚公”、“塞翁”等主人公名字本身就点明了故事的寓言性质,它们侧重的仅仅是阐释某种哲理。但“二十四孝”故事则不同,其主人公都姓名完备,许多还是历史名人,可见“二十四孝”故事作者并不将其视作虚构的寓言故事,而是将其作为真实的历史事迹来看待的。另外与“愚公移山”的不屈不挠以及“塞翁失马”的豁达辨证不同,在古代,“行孝”并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而是一种与现实世界联系密切的具体道德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二十四孝”故事的作者以真实历史人物为主人公,称颂他们的孝行,并非仅仅为了阐明某一道理,而是希望以前代孝子的事迹为道德榜样,号召同时代人以及后人能够学习古代孝子的事迹,并在现实生活中付诸实践。因此,对于受众群来说,“二十四孝”故事的真实性与否,是他们能否接受其所宣扬理念的关键因素。从这一角度来看,真实性对于“二十四”孝故事的影响,绝非能够以“塞翁失马”、“愚公移山”一类的寓言故事来推断的。鲁迅先生在其《二十四孝图》一文里批评“二十四孝”故事之“诈”时评论道:“无论忤逆,无论孝顺,小孩子多不愿意‘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这是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5]255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青春期的大学生,一旦大学生对“二十四孝”可信度打上巨大问号,将进而对古人所提倡的整个孝文化体系持怀疑态度。

另外,“二十四孝”故事成熟的年代与现代社会无论是物质生产方面还是精神生活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古代以宗族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早已不复存在,因此生搬硬套古人的孝文化观念,无疑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对于现代社会的孝文化建设也无法产生很好的影响。

笔者认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对以“二十四孝”等为代表的传统孝文化故事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取舍,使这些成书年代久远的故事与现代大学生形成思想上的共鸣,避免出现因为传统说教故事中所存在的极端情节,避免造成新时代年轻人对于中国古代整个传统道德体系产生抵触心理。

鲁迅先生在其《二十四孝图》以及《朝花夕拾·后记》这两篇文章中反复谈及中国古代以“二十四孝”为代表的封建宣传材料所存在的缺陷,他以“老莱娱亲”为例,结合“邓伯道弃子救侄”的故事,认为古代的道学先生们“乃是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5]255

李滢在其学位论文里认为以“二十四孝”以及《孝经》为代表的传统孝文化其不合理因素可归纳为五条,第一、封建尊卑等级性;第二、完全牺牲自我;第三、父慈与子孝无法对等;第四、神话色彩过于浓厚;第五、祭祀阵容强大,浪费人力、物理、财力。[6]在“二十四孝”故事中,许多故事的情节有着极为严重的极端性倾向,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家庭亲属关系。例如舜的父母对于舜的迫害,闵子骞继母、王祥继母对于两人的虐待等,希望“以父母不慈,衬托儿子的孝行”,同时“以‘顺’为标准的孝行”,强调“以‘顺’来感化不慈的父母,尤其是以‘顺’唤醒不慈的继母的爱心”。[7]也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肉麻当作有趣”。

实际上,“二十四孝”故事的种种极端情节,既不能反映中国古代社会家庭伦理观念的全貌,又完全不见容于现代法制社会。从后者角度来看,“二十四孝”故事中,存在着众多父母(特别是继母)虐待子女的情节,其严重程度,按现今的标准都足以构成犯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要求新时代的大学生“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因此教师有必要点出“二十四孝”故事中这些不合于时代主旋律的部分,引导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不可盲从长辈,或者一时激愤情绪失控,做出过激反应,酿成大错。

另外,中国古代对于长幼尊卑秩序的阐释,亦不是如“二十四孝”故事这般讲求盲从与“完全牺牲自我”。中国古代社会虽然讲究子女孝顺,但同时亦不忘父母慈爱,《诗经》中的《蓼莪》一篇“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一句极其感人地描述了父母养育子女的辛劳。《史记·蔡泽传》中,蔡泽对于自己心目中理想的父子君臣关系有过描述,“主圣臣贤,天下之盛福也。君明臣直,国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贞,家之福也”。[8]可见父慈与子孝两者之间是互动。另外,那种对于父母无条件盲从的理念也并不是传统孝文化所完全提倡的。

对于那种将“肉麻当作有趣”的极端倾向进行揭示,有利于学生更全面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观念,不至于因为极端情节,而心生反感。

三、“不孝有三”:被忽视的一与二

如果说“二十四孝”为首的一些古代孝文化宣传材料中存在着许多值得剔除的因素,那么在丰富的传统孝文化体系中,还有许多需要思政教师进行发掘宣扬的闪光之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中国广为人知,近几十年来,因其浓厚的“香火”观念,导致了密集的批评。现代大学生通常也是只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含有“没有儿子乃是最大的不孝顺”,这一通俗的重男轻女之意,却并不知道其中的“有三”究竟是指哪三种情况。

此句直接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但孟子本人对此却并没有直接的详解,东汉经学家赵岐为《孟子》所做的注解《孟子章句》所说的三种不孝乃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9]此后,赵岐的注释为历代所沿用。

笔者认为,由于近几十年来对“不孝有三”中“无后为大”的批评过于集中,反而掩盖了赵岐对于前两种“不孝”进行批评的合理之处。而赵岐所提到的前两张“不孝”,恰恰与年轻人如何处理父母关系有着比较紧密的联系。

赵岐所认为的第一种不孝乃是指“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这一观念与前文所论及的“二十四孝”故事中极端强调顺从的行孝理念有着显著的差别,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孝文化观念教育来说,也更有现实意义。

先秦时代的荀子在其《子道》一篇中明确提出:“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对于自己所提倡的“从道”与“从义”,他进一步解释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厚,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脩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从而可以不从,是不子也;未从而可以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此之谓也。”[10]可见荀子所提倡的孝,是从全局考虑,与君父相比,道义才是最高的准则。结集较晚的《孝经》在这方面也持有与荀子类似的看法。

赵岐“阿意曲从,陷亲不义”的理念应当从上面的观点中一脉相承而来。可见在中华传统孝文化中,那种事事恭顺、不对长辈的错误提出反对意见的恭谨,被古代许多先哲看来其实也是一种愚孝,“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与“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之间的理念是相通的,对于当代大学生理性认识“孝”这一理念有很大帮助。

“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一条对于大学生来说联系更为密切。近年来,因为社会转型以及家庭结构的改变,“啃老族”队伍不断扩大,极端“宅文化”日趋流行。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啃老族”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啃老族虽然表现在家庭、个体层面,但的确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大学生啃老族是新式的知识型寄生阶层,啃老族的长期存在或数量上的增加,会影响家庭的和谐并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11]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供养子女完成高等教育虽说不再十分困难,但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旦子女完成学业后,继续寄生于父母,难以实现独立,那么不但在物质层面上加重了家庭负担,在精神层面也给父母造成了巨大压力。因此教材也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因为“大学生的就业牵涉大学生本人和千家万户的利益,牵涉国家和社会利益。每个大学生都要面临就业的现实”。[2]187赵岐“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这一观点,实质上批评的是一种逃避家庭责任的不孝行为。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教师应当结合实际,引导学生灵活理解“不为禄仕”的含义,不应将其看作狭隘的“当官拿俸禄”,而是要宽泛地理解为承担起家庭经济责任这一重担。但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单纯以收入多少来衡量孝顺与否,正如与教材在谈及评价人生价值时所提到的“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这一方法相似,在讨论是否孝顺时,也要根据实际,量力而行,切莫走上“二十四孝”故事那种“以肉麻当有趣”的极端道路。

青年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大学生的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家庭美德是社会道德建设的起点,是个体道德化的摇篮,在整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12]迈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正处于一个社会角色与家庭角色将要发生转变的关键时期,从孝文化着手进行青年大学生的道德建设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角度。由于时代的变化,古代孝文化内容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道德建设要求,因此需要思政课教师对其进行合理的扬弃,突出其中合理部分,抛弃那些落后于时代的观念。

[1] 钱广荣.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文明样式与研究范式析论——关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一个学理前提[J].思想教育研究,2013(9).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 何忠礼.略论儒家文化中的“孝”——兼论“二十四孝”的利弊[J].寻根,2006(4).

[4] 潘文芳.“二十四孝”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0.

[5] 鲁迅.鲁迅全集(第2卷)[M].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6] 李滢.中国传统孝文化及其当代反思——以《孝经》、《二十四孝》为例[D].郑州大学,2010.

[7] 刘忠世.“二十四孝”中的社会交换与传统孝道[J].齐鲁学刊,2011(2).

[8] 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1959.

[9] 朱熹.四书集注[M]:岳麓书社,1985.

[10] 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荀子新注[M]:中华书局,1979.

[11] 郝红军.对大学生啃老族的反思[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3(5).

[12] 余玉花、张秀红.论孝文化的现代价值[J].伦理学研究,2007(2).

【责任编辑 马 牛】

2014-01-22

宁德师范学院科研资助项目(2013Y011)

王强(1984-),男,浙江临海人,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传统学术与史学,宁德师范学院思政部讲师。

G641

A

1008-8008(2015)03-00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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