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山,薛成城
略论我国东北一种特殊的审美习俗
——扁头
李德山1,薛成城2
(1.东北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2.吉林工商学院传媒艺术分院,吉林长春130024)
摘要:扁头,就是通过人工的方法,即头骨人工变形,使头颅后部(枕部)变得偏平,以达到一种特殊文化背景下的审美标准。在我国,扁头习俗产生于新石器时代的北辛文化中,延续的时间则相当久远,是我国东北及北方重要的民俗之一。该文通过对扁头习俗的讨论,指出其为东夷族系特有的审美范式,一直流传于东夷及其后代的各个民族之中,影响十分深远,是我国一份独特的民俗文化遗产。
关键词:东夷;东北;扁头;头骨人工变形
根据考古学资料,头骨人工变形在我国约有三种:第一种是额骨中间经顶骨至枕骨绕颅骨一圈,有一条明显的带状下陷痕迹。施行者为距今约一万八千余年的北京周口店龙骨山之山顶洞人,距今约七千八百余年的吉林前郭人等。第二种是头骨枕骨畸形,亦即民间所习称的“睡扁头”。现发现于距今六千五百余年的山东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北辛文化和大汶口文化是东夷族系所创造的文化,故此种头骨人工变形习俗首先发端于东夷。第三种是第一、第二种形状兼具的混合形。施行者为距今约为一万余年的内蒙古札赉诺尔人。由于第一种、第三种头骨人工变形流行的时间和范围有限,施行者的族属亦没有最终确定,故本文略而不论,专门探讨第二种头骨人工变形——扁头习俗。
众所周知,上古时期的东夷族系是中华民族的重要源头之一。在这个庞大的族系内,流行着迥异于华夏族系的习俗:头骨人工变形——扁头之外,还有人工凿齿、口颊含球、石棚墓葬、断发文身等等习俗。这些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有些不仅持续的时间相当久远,而且传播的范围也十分广大。头骨人工变形——扁头习俗就是如此。
东夷族系及其后代施行的这种扁头术,其特征是在婴儿出生后,采取特殊的方法使颅后部分发生人工干预后的变化,从而引起枕部骨骼变形,造成枕骨至顶骨的后四分之一十分的扁平,几乎与颈项垂直,属于变形头中比较简单的枕形。虽然如此,但是面部的位置却没有什么改变。换句话说,扁头术不会影响人的面部五官的形貌。
现在的山东省、河南省东南部、江苏省及安徽省等地,是上古时期东夷族系的起源地和主要活动地区,扁头习俗即是在这里产生并流行。根据这一地区现有的考古学材料,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前大汶口文化——北辛文化中,就已经发现了扁头的人头骨,证明当时扁头习俗已经存在了。至于北辛文化以前是否同样存在着扁头习俗,因为缺乏考古学资料,尚不能作出肯定的结论。
进入新石器时代的中期,也就是距今约五千五百余年的大汶口文化时期,扁头习俗在东夷族系的起源地和主要活动地区大为盛行,如《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所言:“根据对大汶口墓葬部分人骨的观察,男性和女性都有头部人工变形与拔牙的习俗。”例如:曲阜西夏侯墓地出土的人骨,男性扁头者占一半,女性则为百分之百;诸城呈子遗址出土人骨共21具,扁头者8具,占38%;潍县鲁家口遗址发掘的两座墓葬中,出土的两具人骨均为扁头;邹县野店遗址出土人骨,男性扁头者占80%,女性则为百分之百;江苏大墩子遗址出土人骨,扁头者尚有一个约6岁的儿童,扁平的程度左侧比右侧更重;苏南常州圩墩遗址出土的人骨,扁头特征亦十分明显。[1]
到了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也就是龙山文化时期,扁头习俗在东夷族系的起源地及其主要活动地区,开始逐渐的走向衰落。例如胶县三里河遗迹第二期文化的墓葬中所出土的人骨,扁头者已明显不及以前普遍和盛行。这一时期,在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淅川下王冈遗址,亦有扁头人骨的出土。虽然因为某种原因扁头习俗已不再盛行,但流行的空间仍然较大,仍是当时东夷先民们一种重要的风俗。
随着东夷族系和华夏等族系的逐渐接触,以及夷夏关系的持续紧张,特别是东夷族系被华夏族系不断的征服和同化,扁头习俗的流行也同样受到了严重的制约。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山东、河南东南部及江苏、安徽等地已流行了二千五百余年的扁头习俗便无存了。
东夷族系的扁头习俗,后来主要是传播到了东北及东北亚地区。夏商周三代及其以后,内地的扁头习俗虽然早已绝迹,但在我国东北及东北亚地区却仍然盛行不衰。主要的原因,就是东夷族系内的一些民族迁徙到东北及东北亚地区后,将这一习俗完整的带入到了这里。
对东北及东北亚地区流行的扁头习俗,我国古文献中有丰富的记载,如三国时鱼豢《魏略》曰:“辰韩俗喜歌舞弹瑟,瑟形似筑。儿生欲其头扁,以石押其头,今辰韩人皆扁头,亦文身。”[2]西晋时陈寿《三国志·魏书·东夷传》谓:“儿生,便以石压其头,欲其扁,今辰韩人皆扁头。”[3]比其稍晚的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亦有:“辰韩人儿生欲令头扁,押之以石”的记载。[4]唐修《晋书·四夷传·韩》说:“辰韩在马韩之东,其风俗可类马韩,兵器亦与之同。初生子,便以石押其头使扁。”[5]唐时张金楚《翰苑·蕃夷部·三韩》同样有:“矜容表丽,扁首之俗仍存”[6]的记载。
这些文献说到的“辰韩”,为古代朝鲜半岛上的“三韩”之一,根据文献记载系春秋战国至秦末自中国内地迁徙而来,可归入东北古民族中的秽貊族系。扁头习俗风行全族,可证其出自东夷。需要指出的是,古代东北及东北亚地区的民族有扁头习俗的绝不仅限于辰韩,只不过被史家忽略了未加记载而已。因为,第一,古代东北和东北亚地区的民族大都有相同的族源,以及风俗习惯上广泛的共性特征。第二,后来的文献和民族志材料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
明清时期,东北及东北亚地区的扁头习俗尤为盛行,不仅女真人、黑斤(赫哲)人、达呼尔(达斡尔)人、索伦(鄂温克、鄂伦春等)人、库页人如此,就连陆续迁居而来的汉族人,也接受了这一古老的习俗,给出生的婴儿睡扁头。
特别是到了清代,由于女真人的后代满族一变而成为统治者,故扁头便在一定的场合成为高贵的象征。有感于此,清高宗乾隆帝觉得有必要对史籍上的相关记载进行纠正,正本清源,所以他在《满洲源流考》卷首指出:“夫儿初坠地,岂堪以石押头?其说甚悖于理。国朝旧俗,儿生数日,置卧具,令儿仰寝其中,久而脑骨自平,头形似扁,斯乃习而自然,无足为异。辰韩或亦类是。范尉宗不得其故,曲为之解,甚矣其妄也。”[7]乾隆帝的驳正是有道理的,如果真如前代史籍所言,是“以石押头”令婴儿头扁,那么面部的状貌也会改变,而实际上却并不是这样。扁头的方法只能是卧枕较硬的枕具之上。只不过乾隆帝批评错了对象,最早记载“以石押头”的是鱼豢,而非范晔,陈寿和范晔仅是因袭了鱼豢《魏略》的说法而已。
到了20世纪30至40年代,扁头习俗在东北和东北亚地区仍无衰落的迹象。当时这一地区的多数民族,包括汉族,仍保留着此一习俗。所以,凌纯声先生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说:“在亚洲东北民族中,婴儿生下来就睡摇车,所以成人的后头扁平。”[8]凡是出生于20世纪40年代以前的东北人,无论男女,无论其属于哪一个民族,绝大多数都是扁头的。值得一提的是,当年“东北王”大帅张作霖率领东北军进入北京后,东北兵看戏、坐电车皆不用买票,只要一开口说话或一拍后脑勺,查票人一听东北口音,一看脑袋是扁头,便马上恭敬地悉数放行,绝无阻拦,故当时京城流传着“妈了巴子是路条,后脑勺扁就免票”的戏言。
即使是现在,在东北或北方地区一些偏僻的乡村,人们仍让刚刚出生的婴儿仰睡,使其头形变扁,俗称“睡头”。由此可见,这一发端于史前东夷族系的古老习俗,其生命力竟是如此顽强。
通过前面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历史时期以后直至近现代,东北及东北亚地区的各个民族,其人工改变头颅形态的方法,是使刚出生的婴儿睡摇车。婴儿睡摇车,是东北及东北亚地区最具特色的民俗之一,民间俗称的“养了孩子吊起来”,即指此而言。一般情况下,用薄木板做的摇车,以绳系于屋内的梁柱之上。摇车内的空间较小,仅能容下周岁以内的婴儿。摇车里两边用软物充垫,使婴儿不得随意翻身。婴儿在放进摇车之前,一般先用宽布带(俗称“带卡子”)把双臂双腿捆扎住。进入摇车后,婴儿只能仰卧于较硬的枕头(内多装高粱、小米、大米等粒状粮食)之上。时间一久,后脑自然扁平。
那么,广泛流行于东北及东北亚地区的这种扁头术施行方法,是否自其老祖先东夷那里继承而来呢?换句话说,史前的东夷族系也是利用这种方式使头颅变扁的吗?由于缺乏相关的文献记载和考古材料,我们暂时还不能做出肯定或是否定的结论。此前,曾有一种假说,推测史前的东夷人是用硬的木质平板前后紧夹婴儿头部,其颅骨久而久之自然为前后扁平的状态了。
此假说与“以石押头”说一样,很有些想当然的味道,经不起推敲。刚刚出生的婴儿对外界的适应能力有限,小小的头颅既经不起“以石押头”,也同样承受不住硬木板的前后夹压。所以,史前东夷族系的扁头术方法,仍需今后深入的研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史前的东夷族系是否还有扁头术施行的“原生方法”,我们的先人都不会以牺牲婴儿的健康为代价。或者,史前的东夷族系亦如他们的后人那样,用睡摇车的方法使后脑达到扁平。
因为史前的东夷族系及后来东北及东北地区流行的头骨人工变形属于变形头中比较简单的枕形,故此前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扁头术的施行大约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可言,仅仅是一种生活习惯使然。此说并不可信,显然低估了这种古老民俗的深刻内涵。
如果仅仅是生活习惯使然,那么它延续的时间就绝不会这样长久,仅在东夷族系的起源地和主要活动地区就传承了二千五百余年,其后,更是长时期的得以保留,甚至一直到现在仍可一睹其余绪,仍然没能从特定人群的记忆中消失。若果真仅仅是因为生活习惯使然,那么东夷族系中的一些民族迁居东北及东北亚地区,地理环境和生存条件都发生了变化,生活或生产习惯一般都随着生存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了,为何扁头习俗不但没有被放弃,反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呢?
大汶口文化墓葬和遗址出土的东夷人骨,经过性别鉴定,女性扁头者几乎占百分之百,这种现象,用生活习惯使然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的。若果真如此,男女两性的扁头差别根本不会如此悬殊。由是亦可见,东夷族的扁头术,首先应该是有意识的针对女性施行的,男性则有一定的自由度。
同时,这一现象就提醒了我们,扁头的习俗很可能与审美有关,否则,不会对女性有如此严格的要求。女性施行了扁头术便是一种美丽的象征,反之则不美丽。随后,又将其推而广之,落实到了男性的头上,并终于成为一种全族系的共识。这一推论,于近代民族志材料里可以得到很充分的证明。
尹郁山《吉林满俗研究·礼俗风情》记载:“满族人认为后脑扁平为美观,故幼儿出生后,一百天内要睡扁头。即枕头内放高粱小米之类,使小儿平直仰卧,促使后脑勺扁平。背部放宽板,也可使幼儿鬓角突起,不致于形成凹鬓角。”[9]陈见微《东北民俗资料荟萃》亦载:“满族汉族杂居的地区,幼儿出生后,令其‘睡扁头’。……这种育儿习惯,一直延续到现在。……如果哪家的姑娘枕骨没有睡扁,就被认为是‘丑闺女’”。[10]根据调查资料,现在有些东北或北方乡村仍认为,孩子头形不扁,将来是难以有出息的,成不了大器。故为婴儿睡扁头,是母亲抚养小孩的一项重要任务。扁头的意义就在这里。
可以说,这一审美思想与史前的东夷族系是一脉相承的,东夷族系头骨人工变形的真正含义舍此无解。这份珍贵的民俗文化遗产,其来源久远,内涵深刻,审美视角独特,堪称中华民族民间传统美学领域里的一朵奇葩。
需要说明的是,此种审美需求虽然也是以破坏人类身体某一部位的自然发育形貌为代价,但它却与人工凿齿及后来兴起的妇女缠足等病态审美迥然不同,一般来说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的痛苦。这大约也是它流行数千年而不衰,比较广泛地为后人所接受的重要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山东省文物管理处济南市博物馆.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4.
[2]鱼豢.魏略[M].关陇丛书本,1922.
[3]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
[5]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张金楚.翰苑[M].辽海丛书本,沈阳:1933-1936.
[7]阿桂,于敏中等.满洲源流考[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8.
[8]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M].北平: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4.
[9]尹郁山.吉林满俗研究[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10]陈见微.东北民俗资料荟萃[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章永林)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974(2015)04—0014—04
DOI:10.13877/j.cnki.cn22-1284.2015.07.003
收稿日期:2014-11-26
作者简介:李德山,黑龙江伍常人,教授,博士生导师;薛成城,女,吉林长春人,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