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瑶(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试谈清代唐赛儿形象的发展
李虹瑶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730020)
发生于明永乐年间的唐赛儿起义历经一个多月即被平定,明人多是论述起义本身,唐赛儿的形象也比较单一。进入清代,随着时间的延搁、女性思想的继承和民本意识的发展,学者对其形象有了全新的认识。
清代;唐赛儿;神怪;女性
永乐十七年(1419),山东地区发生了严重的水旱灾害,民众流离失所,而明廷建造北京和北御鞑靼需要山东百姓开凿会通河来保障大运河畅通,以便从南运送粮食,从而带来沉重的徭役负担。因此,永乐十八年(1420)蒲台唐赛儿“往来益都诸城安丘莒州即墨寿光诸州县”,组织了数万教徒起义。后来声势渐大,明成祖派兵围剿,起义被镇压,唐赛儿也被捕获,但不久唐赛儿逃脱,下落不明。
作为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妇女领导的起义,唐赛儿起义虽然规模较小,但对明廷还是很有震动的①。以往学者多是论述起义本身,从未以明清两代对唐赛儿及其起义的叙述作以比较,造成此人物形象较为单一。明人关于盗贼流寇方面的记载缺少专门的传记,只能从诸臣列传的相关资料中寻找②。清代学者能够以唐赛儿及其起义事件为出发点,对神怪意识、女性观念及民本思想的发展进行阐述。研究这一时期唐赛儿形象的发展,对于更深入地解读这一人物以及了解明初山东地区的社会民生状况以至清代学者的思想变化等均有一定的意义。
唐赛儿起义发生在明初期,几乎所有明人的论著都将她称为“妖妇”或“妖贼”。如李绍文在《云间人物志》中写道:“永乐中,妖妇唐赛儿作乱,攻安邱甚急……”。项笃寿在《今献备遗》里著录:“山东唐赛儿反,逮至妖党三千余,将尽诛之”“永乐十八年妖贼唐赛儿反”。类似的文字还有很多③。“妖”这种形象无疑与起义借助的白莲教相关,在明人的著录中唐赛儿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她拥有常人没有的特异功能。
【妖妇人】永乐十八年,山东鱼台县妖妇唐赛儿,本县民林三妻,少诵佛经,自号佛母,诡言能知前后成败事。又能剪纸为人马相斗。……余党渐俘至京师,而贼首不得。上以赛儿久稽大刑。虑削发为尼,或遁女道士中。命北京山东境内尼及女道士悉逮至京师面讯,既又命在外有司。凡军民妇女出家为尼及道姑者,悉送之京师,而赛儿终不获。一云:赛儿至故夫林三墓所,发土得一石匣,中有兵书宝剑,赛儿秘之,因以叛。后终逸去。盖神人所祐助云。[1,p749]
材料中唐赛儿具有了一些神魔的特质,在丈夫的墓所发现兵书宝剑,能够用剪纸来代替兵马作战,在起义失败后也能全身而退,明廷竟寻不到她的下落,作者认为这是“神人”所庇佑的。陈建在《皇明通纪》中也表达出相似的观点④。凌濛初在小说《拍案惊奇》中亦写到:“赛儿不慌不忙,口里念起咒来,两面小皂旗招动,那阵黑气从寨里卷出来,把黎先锋人马罩得黑洞洞的,你我不看见。”[2,p540]此外作者在描述中流露出浓烈的宿命论和天命观。在小节的开篇他就写到:“天命从来自有真,岂容奸术恣纷纭?黄巾张角徒生乱,大宝何曾到彼人?”认为人主的选定是上天规定的,任何妄图篡逆的行为均为徒劳⑤。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在明人的观念中,唐赛儿无疑是妖魔的化身,在起义的过程中屡屡使用“妖术”,但最终无法违背天命,失败是其必然的归宿。
进入清代,关于唐赛儿的论述相应增加,但对她仍缺少专门地解读,而且相当论著论述仍然与前代相似⑥。但明末清初社会结构剧烈变动,“整个古老中国,正面临着各项冲击与变动,这是个弥漫‘世变’气氛的历史阶段”[3,p3]。人们的思想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再来看待同一事件出发的角度会发生很大的不同。
(一)对唐赛儿拥有“妖术”及神怪的怀疑
早在明末,就有人提出对“妖术”的质疑。谢肇淛在《五杂俎》中提到:“张道陵初以妖术惑众治病者,今出五斗米,故世号米贼……至五代遂称天师……我太祖皇帝曰:‘至尊者天,岂有师也?’削之,止称真人……今天下有一种吃素事魔及白莲教等人,皆五斗米贼之遗法也,处处有之,惑众不已,遂成祸乱。如宋方腊、元红巾等贼,皆起于此。近时如唐赛儿、王臣、许道师皆其遗孽。”[4,p343-344]作者在本章中借太祖之口否定了“天师”的存在,虽然对唐赛儿一笔带过,但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为她只是“惑众不已”,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超能力,“妖术”只是表象,是用来迷惑“愚民”的。此外,作者还对“五斗米贼”的起源与发展做了简明的交代,语句中无不流露出强烈的不信任甚至厌恶。
清代以来,对“妖术”、神怪的质疑越来越多,其中很多提到对唐赛儿的看法。如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写道:“成祖时,有蒲台唐赛儿者自号佛母,能刻楮为人马相战斗众益信之……然则赛儿妖术果安在耶?岂王凝之鬼兵相助而大道竟不可信耶?抑费长房役使鬼物而遂为群鬼所杀耶?是皆不可知。”[5,p373]作者在文中用了三个疑问句表达了自身对“妖术”“鬼兵”“鬼物”深深的怀疑,最后他用“皆不可知”四个字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表明其疑惑的态度。昭连在《癸酉之变》亦讲:“白莲邪教起自元末红巾之乱,明季唐赛儿、徐鸿儒等相沿不绝,盖由狐怪所传,其经卷皆盗袭释氏之文,而鄙亵不成文理。又以‘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八为真言,书于白绢,暗室供之。”[6,p159]昭连对唐赛儿等一系列邪教人物充满了排斥,认为他们不过是欺世盗名之辈,利用狐怪、抄袭佛语,根本就是“鄙亵不成文理”。《豆棚闲话》中也提到“一件:假佛老神术仙方,烧香聚众。……及明时唐赛儿、赵古元、徐鸿儒等类,流毒天下,伤命数万。”[7,p144]作者认为唐赛儿只是假借佛道仙术使民众受害。清末小说《花月痕》在“须眉巾帼文进寿屏,肝胆裙钗酒阑舞剑”这一回中,李太太举办筵席,期间“大营吴参将送来两个女尼,会耍戏法”。
只见两尼生得丰艳非常,带个徒弟,妖精一般。三位太太都不言语,掌珠、秋痕也不大理会,只瑶华尽抿着嘴笑。先前变出一盘桃,恰恰十五个,内外分尝,却是真的,已足诧异。停了一会,又变出三尾鳊鱼,俱是活的。以后耍了十个品碗,排在地下红氍毹上,左五个,右五个,两尼分立,教他徒弟变十碗水来。那徒弟苦辞不能。右边女尼一掌过去,徒弟倒在左边,那左边五个碗却满满的水;又向左边来,左边女尼也给他一掌,倒在右边,右边五个碗也满满的水。于是两尼将水一碗一碗的捧上席来,给大家看,映着烛光,都碧澄澄呢。再排原处,教他徒弟收去。只见徒弟东打一筋斗,西打一筋斗,十个碗便干干的,并无一滴,大家骇愕。
两尼自说是仙,瑶华大笑道:“只莫做唐赛儿便好”。李夫人招呼秋痕请痴珠进来,给些赏银,两尼怏怏而去。便向晏、留两太太道:“汉末左慈、于吉,原是有的。就是吞刀吐火,喇嘛本有此教;植瓜种树,眩人亦属寻常……”[8,p227-228]
大家对两个尼姑所作出的一系列活动非常“诧异”“骇愕”,但当她们自称是仙人后,瑶华立刻大笑说,不要做唐赛儿就好。一方面是对两尼的怀疑,李太太也随即说“眩人亦属寻常”,“眩人”即今天我们所讲的魔术师,所以大家只是把两尼能变出各种物品看成是一种戏法,根本不相信她们会是神人。另一方面,瑶华以唐赛儿做比,同样说明当时人不相信唐赛儿起义时所宣传的“佛母”“役鬼神”“剪纸作人马相战斗”等口号。瑶华只是将唐赛儿化仙这件事当作一种谈资,与明人认为“盖神人所祐助”观点大相径庭。这是清人对古代神怪思想的否定,对唐赛儿一系列妖魔化行径的不认同。
(二)热情讴颂,唐赛儿化身女性神仙
不同于以往传统的观点,清人甚至完全颠覆了唐赛儿“叛贼”的形象,但持这种观点的并不多,且多出现在小说中。这与明清易代的社会现实有关,同时也与当时女性意识的逐渐觉醒相关。“明代产生的民主意识,虽然经过明末战乱和清初血腥,但没有中断。文学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因而在文学中出现了大量具有女性意识的小说。”在《寄园寄所寄》中,赵吉士言:“女主乎内,以声不越阃为贤,岂尚异哉?独自娲天补石来,异者多矣。吾摘其近以愧须眉……女子善将兵者,赵陀同时有保宁洗氏、陈氏;又有冯宝妻洗氏,封石龙夫人,明石柱司土官秦良玉。作贼者,汉交趾女征贰、征侧,反扰岭外六十余城。唐睦州女子陈硕真反,破睦歙二州。明永乐时唐赛儿反。”[9,p463-465]虽然作者对唐赛儿着墨不多,而且仍将她划入“贼”之列,但却在文首写到要“摘其近以愧须眉”,让男性感到汗颜,这里不乏对唐赛儿的肯定,她并非“声不越阃”,遵从古代社会的三从四德,而是勇于摆脱传统观念,反抗明王朝的暴政专制。《燕山外史》中虽然对唐赛儿百般丑化,但文中有一句话,在人们听到是赛儿起义后,“骤见妇人立乘,甘随鞭镫以宣劳;忽闻女子谈兵,愿执斧斤而效命。”百姓对唐赛儿起义的态度不是排斥,而是感到惭愧,小小女子尚能如此,更何况其他人呢?
《女仙外史》则完全把唐赛儿塑造成女英雄的形象。《女仙外史》是清代康熙年间文人吕熊独创的一部通俗小说,以明代“靖难”之役为背景敷衍而成,共一百回,前二十回略有史可征,后“八十回,全是空中楼阁”。在小说中,唐赛儿为“嫦娥下凡”,燕王朱棣本为天狼星,下凡倒行逆施、起兵叛乱,唐赛儿化身勤王、讨叛诛逆的女英雄,她的义举得到了神魔道多方帮助,最后朱棣猝死、赛儿重返月宫。整部小说都弥漫着对唐赛儿的赞颂,这代表了吕熊对靖难的基本认识,其创作《女仙外史》也就是想用通俗小说的形式来“为靖难诸臣雪愤”。吕熊曾对好友刘廷矶述说自己的创作动机:
尝读明史,至逊国靖难之际,不禁法然流涕。故夫忠臣义士与孝子烈媛,湮灭无闻者,思所以表彰之,其奸邪叛逆者,思所以黝罚之,以自释其胸怀之硬噎。(刘在园品题)
唐赛儿人物形象的塑造无疑与吕熊的政治思维有关,“《女仙外史》寄寓了清初多数汉族知识分子都有的家国之痛,借唐赛儿勤王义举略得抒发”[10]。
(三)反思唐赛儿起义及探讨起义的社会影响
“重视前代历史,是中国古代长期形成和承传的重要史学观念。清人对于明史的记述和研究,即是这一观念的集中体现。”清代以来,著者对唐赛儿及其起义不仅仅满足于陈述事件本身,而是开始反思,以便以古鉴今。《明史纪事本末》言:
虽然成祖之用兵也,南定金陵,北征沙漠,地拓三佬,威行万里,而赛儿以一愚妇人踯躅其间,乃欲结娘子之军乘夫人之城譬之薄石击柱多,见其不知量矣,然而予以赛儿之乱,则黩武之所致也。《秦风》尚首功,而《小戎》亦谈车战。河北盛藩镇而女子亦通剑器,牝鸡之晨或亦怒蛙之式乎。至于赛儿而燕、齐诸尼并天下奉佛妇女逮者几万人,犹之石闵戮羯部,多髯高鼻者并诛。[5,p373-374]
谷应泰在此相对客观地分析了唐赛儿起义失败的原因是唐赛儿与成祖之间实力的巨大悬殊——“譬之薄石击柱”,而唐赛儿起义则是成祖黩武导致的。在赛儿“遁去”后,成祖大肆搜捕天下诸尼,谷应泰认为这是牵连无辜、毫无道理的。并把他比作石闵,《晋书》评价石闵为:“永曾之诛羯士,亦歼其类。无德不报,斯之谓乎!”[11,p2798]这句话讲石闵屠杀胡族羯人,同时也屠杀了很多汉人,没有道德的行为是不会得到上天的报答,所以他的结局也不过如此。作者以此来劝诫人主,为君之道必须爱民,不可随意欺压百姓。《国榷》则告诫人主应行为端正:“朝野瞩颂,谓奇征殊验,古未之睹也,而妖妇借其说,盗弄矛矢,非其应乎。汉明帝信浮屠致楚王英覆国,行端表正,人主不可不慎矣。”[12,p2345]《燕山外史》中也提及:“嗟呼!官威太峻,民命何堪?荐饥莫恤灭灾,反有助天为虐;掊克必干众怒,能无结众成仇。向存畏死之心,尚知法纪;今绝救生之路,岂顾身家。”这里也明确指出唐赛儿起义是由于苛政吏治、官逼民反造成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政府不能体恤民情,反而在天灾的基础上再次酿成人祸,本身是有一定责任的。
此外,清代学者还客观分析唐赛儿起义带来的社会影响。《罪惟录》记载:“上令法司尽勾山东、北直尼僧诣京师诘问,先后几万人,妇女事佛者犹一大厄……时坐失赛儿伏法者甚重。论曰:‘问赛儿意欲何为?’”[13,p2665]《明史稿》也提到“军所过颇扰”[14,p298]。起义期间带来的民情不安以及后来大肆逮捕僧尼,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民力为矜宥,人情始安”[15,p4314]。在《于少保萃忠全传》中,作者以唐赛儿起义为背景,论述了农民起义带来的破坏。期间作者提到演奏吹唱的两兄妹,他们因盘缠有限,急于回乡,“不料于今唐赛儿作乱,米粟甚贵。难以度日”。起义使往来商道阻塞,米粟价格上涨,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甚至不能支撑度日,可见并非“青、齐细民翕然从之”,起义带来的破坏还是很严重的。
明人谈唐赛儿无非是叙述其人其事,对其评论较少。通过分析可以用三个短语来概括明人之看法,即妖妇、作乱和天命。明末清初是调适与会通的时代,“处于一个将‘过去’顺承转渡为‘现代’的历史转接点上,亦是一个回顾传统与面向新变的时间历程”[3,p4]?这给清代学者思想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空间。进入清代,唐赛儿不再是“役鬼神”的“妖妇”,随之对整个白莲教提出质疑。另外有些学者也不再将她作为对抗政府的反面人物,而是赋予她美好的形象,以此表达自己的历史态度。还有人客观地分析了起义给当时社会带来的影响和弊端,论述起义失败的原因等,以便以古鉴今。这些相对于明人的研究无疑是巨大的进步和发展。
[注释]
① 此处可从明成祖对柳升的诏谕看,永乐十八年三月己巳朔:“敕安远侯柳升曰:‘令命尔领兵捕贼。正欲除害以安良善,须严约束士卒,毋纵剪伐桑柘。撤毁庐舍。发掘坟冢,杀害寡弱,剽掠资畜,以扰吾民。盖国以民为本,不能抚循而暴虐之。是伤其本。尔宜体朕至意。’”而至壬申:“敕总兵官安远侯柳升曰:‘贼屯山寨,其众虽少。然蔓尾有毒。宜加意防慎,不可忽易。前高凤轻进致败。不可不戒。困伐之道,但断其汲道,防其走逸,昼夜勿怠而已。’”(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10,台湾学生书局,1965年,第269-270页。)另从影响上看,《明史·殷民传》:“当是时索赛儿急,尽逮山东,北京尼及天下出家妇女,先后几万人。”
② “盗贼蜂起,至覆国家,汉则张角等,魏则葛荣等,隋则翟让等,正史皆未有专传。《唐书》则立《黄巢传》,而入于《逆臣》中,然巢初未为臣也。《明史》以李自成,张献忠另立《流贼传》,最为允当。然只传此二人,而永乐以后伺间窃发者不备载,但附于诸臣列传中。今特摘出,以便观览。”(赵翼:《廿二史劄记》卷36《明史·唐赛儿》,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554页。)
③ 徐纮编《明名臣琬炎录》卷24:“山东妖妇唐赛儿作乱”;黄训编《明臣经济录》卷 2:“山东妖人唐赛儿党,三千余人;(明)万历《安邱县志》:“赵豌,国朝永乐时人,与郝简同习白莲之术,煽动远近,与浦台沃妇唐赛儿等谋作乱”;夏元吉《忠靖集·附录遗事》:“唐赛儿妖党三千余人将诛之”;吴宽《家藏集》卷 71:“未几有妖妇唐赛儿者以邪术惑众。”
④ “二月,山东蒲台县妖妇唐赛儿聚众作乱。赛儿,县民林三妻。夫死,赛儿祭墓回。径山麓,见石罅露出石匣角,发现之,中藏宝剑妖书,唐取书究习,遂通晓诸术。”(陈建:《皇明通纪》,中华书局,2011年,第492-493页。)
⑤ “可见悖叛之事,天道所忌,若是得了道术,辅佐朝廷,如张留侯,陆信州之类,自然建功立业,传名后世。若是萌了私意,打点起兵谋反,不曾见有妖术成功的。从来张角,微侧,微贰,孙恩,卢循等,非不也是天赐的兵书法术,毕竟败亡。”(凌濛初:《拍案惊奇》卷31《何道士因术成奸周经历因奸破贼》,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第518页。)
⑥ 王鸿绪编《明史稿》卷31:“十八年,妖妇唐赛儿反”;张廷玉编《明史》卷 175:“蒲台妖妇林三妻唐赛儿作乱,自言得石函中宝书神剑,役鬼神,剪纸作人马相战斗。”;翟灏《通俗编》卷37:“得妖书,取以究习,遂得通诸术。”;陈鹤《明纪》卷10:“自言得石函中宝书神剑,役鬼神。剪纸作人马战斗,徒众数千。”;在《乾隆蒲台县志》中将唐赛儿列入《仙释》,仙释,犹言仙佛;《熹庆莒州志》卷15:“成祖永乐十八年蒲台妖妇唐赛儿犯州城。”
[1]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下)[M].北京:中华书局,1959.
[2] 凌濛初.拍案惊奇[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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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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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杜贵晨.《女仙外史》的显与晦[J].文学遗产,1995(2):117-118.
[11] 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2] 谈迁.国榷[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
[13] 查继佐.罪惟录[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14] 王鸿绪.明史稿三[M].敬慎堂刊本,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62.
[15] 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责任编辑、校对:郭静)
Th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ang Saier’s Image in the Qing Dynasty
LI Hong-yao
(History and Culture College,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730020, China)
Tang Saier’s uprising was put down after a month in the Yongle time. Ming people often discussed the uprising itself but Tang Saier’s image was relatively simple. With time went b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female consciousness and people’s awareness, the image of Tang Saier had a new understanding in the Qing Dynasty.
the Qing Dynasty; Tang Saier; Genie; female
K248, K249
A
1009-9115(2015)01-0073-04
10.3969/j.issn.1009-9115.2015.01.019
2014-09-18
李虹瑶(1990-),女,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古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