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初级社会群体的衰落
——一种现代性分析视角

2015-02-13 00:35杨文浩史巧灵陆卫群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乡土群体农村

杨文浩,史巧灵,陆卫群

( 贵州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

一、初级社会群体的理论基础

(一)库利的初级社会群体理论

初级社会群体是社会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对初级群体的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第一代社会学家那里,如滕尼斯(Ferdinandv Tönnies)、涂尔干(Emile Durkheim)、齐美尔(Simmel Georg)等。但是初级群体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社会学家库利(Charles Horton Cooley)提出来的。库利指出,初级群体是由面对面地交往形成的,具有亲密的成员关系的社会群体,也可称之为首属群体或直接群体[1]157-169。库利称初级群体为“人性的养育所”。常见的初级群体有家庭、同辈群体、邻居、朋友圈子等。

初级社会群体对社会与个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首先,初级群体是个人社会化的基本场所,尤其是儿童的初始社会化;其次,它是联系个人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再次,初级群体可以满足人的多方面的需要,尤其是情感与爱的需要;最后,初级群体可以将其成员紧紧地团结在群体内部,并对成员具有强烈的整合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整合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原始的乡土社会初级群体图景:“差序格局”

对于我国原始的乡土社会初级群体图景描述得最为详细与恰当的,当属我国老一辈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所提出的“差序格局”。费孝通教授认为西方社会中存在一种“团体格局”,而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则存在与之不同的“差序格局”。“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的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2]24-31。

“差序格局”所表达的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1)以“己”为中心,社会关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2)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社会秩序的维持靠人的主动服膺;(3)无讼。在乡土社会中,人们在发生纠纷时是利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协调,而不是利用诉讼法律来解决问题;(4)长老统治。乡土社会是一种完全由传统所规定下的社会生活,是没有政治的,有的只是教化。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称之为长老统治。乡土社会的这些特征可以用以解释乡土性或初级群体发达的原因。

(三)“半熟人社会”:变迁中的乡土社会

费孝通教授写的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乡土文化,到了今天,中国农村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形都已经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贺雪峰的《新乡土中国》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在本书中,贺雪峰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如“半熟人社会”,以区别于费孝通教授的熟人社会。他认为在一个小的村庄,村民们相互熟悉,村庄事实上是一个典型的熟人社会。而在行政村一级,由于地域的扩大对原始差序格局的破坏,村民之间不很熟悉,是一个半熟人社会[3]3-7。在现代农村,理性已全面进入农民生活,从而让正式关系带上了更多的人情味,同时又使非正式关系具有更多理性。并且,如果需要并存的某种可能,则尽量将正式关系转化为非正式关系。家族的解体,姻亲关系日渐重要,朋友关系的广泛存在及其亲戚化,兄弟关系的疏远,生育子女时的理性考虑,传统习俗和仪式迅速衰落等等,这些都是人际关系理性化的表现。

二、初级群体与现代性理论的亲和性

针对上述原始乡土社会初级群体图景的描述,初级社会群体所体现出的特点与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的“公社——社会”二分体系以及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提出的模式变量理论具有某种理论相似性。滕尼斯在其代表作《公社与社会》中,将人类共同生活的表现形式分为两种:“公社”与“社会”,并就其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做了详细的说明。“公社”指在情感、依恋、内心倾向等自然感情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联系密切的、现实的、有机的群体。公社的主要形式有亲属、邻里和友谊等。它们都以血缘、感情和伦理为团结纽带。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多处于情感动机,基于自我的本质意志。这种社会体系的社会分工水平较为低下,人们的同质性强,社会生活具有统一性。“社会”是指建立在外在的、利益合理基础上的、机械组合的群体,包括股份公司、大城市、民族国家,以及整个市民经济和正在展开的工业社会。社会是一种人们之间相互陌生的生活共同体,人们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多处于目的动机,基于自我的选择意志和自由、理性的思考[4]64。滕尼斯对于社会共同生活形式的二分法区分极具形式主义的色彩。可以看出,他的公社与我们上文所述的初级群体的特点十分相似,而社会的特点则可以看作是次级群体的一个缩影。

帕森斯的模式变量理论给出了判断人们行为的五对变量。结合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的分析中所体现的“公社——社会”二分法的理想类型,把传统社会即公社的特征概括为先赋性、扩散性、特殊性、情感性、公益性五个变量——体现了初级群体的特点;把现代社会即社会的特征概括为自获性、专一性、普遍性、中立性、私利性五个变量——体现了现代社会次级关系的特点”[4]226。后者逐渐取代了前者,在现代社会逐渐占据上风,成为一种普遍化的价值观。

初级社会群体与帕森斯的模式变量理论所具有的这种理论亲和性,使我们不难发现,初级社会群体的研究与现代性理论也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关联性。最能体现这种关联性的当属涂尔干(Emile Durkheim)关于“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探讨。涂尔干所说的“机械团结”是以一种强烈共同的“集体意识”为基础的。这种团结类型是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性基础之上的,个人之见还没有出现分化,他们具有同样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在这种社会里,个人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之中。可以看出,这种团结类型在“传统——现代”二分法里更倾向于传统型社会的一端,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传统社会的同义词。而在这种团结里,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初级群体的影子。有机团结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而出现的,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连接方式[5]248-250。在这种社会里,个人之间具有高度的相互依赖性。这种分工基础上的团结类型更倾向于“传统——现代”二分法中现代社会的一端,就其社会群体的类型来说,占主导地位的是次级群体,或曰正式组织。

而涂尔干的现代性思想主要还是体现在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变的思想上。他认为,社会分工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无疑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以职业专门化为特征的社会分工,一方面,削弱了作为机械团结基础的集体意识,另一方面,造成了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依赖,这正是有机团结的基础[6]230-233。而这一转变过程似乎正在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也在无形中改变着农村社会的社会结构与人际关系模式。

无论是帕森斯的模式变量理论,还是涂尔干关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转变的思想,它们都以一种类似的“传统——现代”的二分法视角构建起“初级群体——次级群体”的二元群体理论。就像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一样,我国的社会群体也在经历由初级群体、初级关系占社会主导地位向次级群体、次级关系转型的“现代化”过程。这一转型的直观表现就是初级群体日渐式微、日趋衰落,次级群体逐渐成为社会群体的主要形式。这种群体类型的现代化转型在城市社会中比较明显,也易于研究。相对来说,这种转型在传统性比较强的农村社会似乎不太明显。正是如此,国内多数学者并没有太多地关注到农村社会初级群体衰落这一事实。其实,相比于农村社会,城市社会原生性的初级群体本来就不太发达,所以城市社会初级群体的衰落所造成的社会问题远远没有原生性初级群体相对发达的农村社会初级群体衰落所带来的后果那样严重。我们必须看到,农村社会初级群体衰落问题的严重性。因为农村与城市不同,城市可以通过强化职业团体建设来弥补初级群体衰落所造成的社会规范真空与社会整合问题,但是,农村从其诞生至今就是一种相对封闭的乡土社会,初级群体和初级关系几乎构成了社会的全部基础。一旦这种作为农村社会基础的初级群体出现衰落,而农村社会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类似于城市社会的职业团体和职业伦理,那么,农村社会将出现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我国农村初级社会群体衰落的现代性背景

农村初级社会群体衰落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社会背景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我国的社会转型包括两个主要方面:现代化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

现代化转型对农村初级群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工体系的分化与细化,农村社会不再是单一的以农业为主业,农民也不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很多人在闲时进城打工和经商,使得农村家庭实际处于“分居”的状态。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中,以城里人为参照对象,来调整自己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最终与城市社会相融合,获得不同于传统乡土社会的心理状态、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这是一个不断获得现代性的过程。这种职业体系的变化无论在职业,还是在心理方面都改变了上文所述的初级群体存在发展的必要条件,是造成农村初级群体衰落的最主要原因。

经济体制转轨对农村初级群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市场经济成为社会资源的主导分配方式,农村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经济体系中。对冲破地缘限制的务工村民来说,在城市里从事不同的职业,使他们更多地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的熏陶,培育了商品意识、冒险精神和市场观念。因此,在农村社会关系方面,也逐渐地以利益化、理性化为导向。这些变化都无疑与以亲密性和全情感投入为特征的初级群体,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

农村社会的日益现代化和市场化,都与农村初级群体的形成和维持条件构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带来初级群体的解组和初级关系的衰微。

四、农村初级群体衰落的表现及其现代性危机

在“传统——现代”二元话语下,社会转型代表的是一种传统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的动态过程,而农村的社会转型主要体现在一种乡土性向城市性的转变。农村初级群体的衰落,就是在这样一种现代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农村初级群体的衰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家庭日益核心化、小型化

从中国近代以来,一直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类型多属于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家庭出现了核心化与小型化的趋势,并且越来越明显。农村家庭核心化与小型化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核心家庭进一步增多,主干家庭在逐步减少,联合家庭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这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得家庭子女的数量明显减少。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子女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的增强。子女成人结婚后,为了给自己以充足的私人空间,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往往不和父母一起过,而是分开单独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3.44人减少0.34人[7]。我国家庭的核心化与小型化趋势明显。

家庭的核心化与小型化可能导致家庭不稳定性因素增加,带来了家庭的现代性危机。家庭对于农村社会具有特殊意义,家庭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更是人们不可缺少的情感归宿。在家庭内,夫妻双方不仅可以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更是维系两性关系、尊老爱幼和消遣娱乐的重要载体。同时,由于家庭的核心化与小型化,家庭的“空巢化”、养老问题、儿童社会化等都有可能成为比以前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邻里关系日益理性化

邻里关系是农村初级社会群体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农村社会能够依赖的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在传统农村社会里,邻里乡亲之间彼此熟知,低头不见抬头见,在生产、生活上友好往来、守望相助。邻里还是人们交流思想、联络感情、满足精神需要的场所。涂尔干所说的能够全面控制农村生活的“集体意识”广泛存在于邻里之间,村民之间能够维持着较高的诚信度。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现在的农村中,随着农民外出打工现象的不断增多,邻里观念已经大大淡化。在村落内部,村民之间的互助合作已经大大减少,利益往往成为主导农村邻里关系的第一因素。一方面是因为,外出务工人员身体的缺场,使得村民维持这种初级的邻里关系比较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自我意识、理性意识的增强,社会“原子化”趋势日益严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在市场理念价值理性的深度渗透下,人际关系中血缘关系不再是行动的唯一取向,经济上的互利与矛盾已经渐渐成为决定农村社会人际关系亲疏远近的主导因素。利益认同的加剧,自我中心主义的强化,体现出的是村民由价值理性向工具理性的演化。

我国农村社会正处于一个快速转型期,传统的集体意识已经失去了根基,旧的规范已经失效,新的规范尚未有效地建立,中国农村正处于一种规范和约束的真空状态,也就是一种失范状态。在这种状况下,在市场体制追求利润的氛围中,村民们的诚信、互助精神出现深度滑坡现象。

(三)业缘关系正成为农村社会主导关系

农村的维持与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原有的血缘、地缘关系。随着很多农民选择“逃离”农村来到城市,谋生方式也由农业生产向非农产业的转移,生活重心由农村转向工作领域,业缘关系进入了视野,并逐渐取代血缘、地缘关系,成为广大农民社会关系的主导形式。村民由农村来到城市,从业方式和生活方式与之前相比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业缘关系进入了视野。进入城市环境中的就业者所面临的,不再是单一的、均质的和稳定的农村社会关系,而是复杂的、异质的和多变的次级社会关系网络。村民来到城市后,往往是在原有初级关系网络上,再以工具理性为取向发展自己的次级关系网络。

传统的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初级群体能够为其成员提供经济、情感等方方面面的支持与帮助,但随着业缘关系正成为农村社会主导关系,人们将更多地将日常交往重心转移到职业领域,导致了初级关系的淡化、疏远,社会成员困难时无法及时地从初级群体那里获取相应的帮助,而这种支持与帮助是其他社会群体所无法提供的。这时个人就会产生孤立感、无助感、甚至是犯罪感,很多越轨行为,如犯罪、自杀等就会频发,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五、对农村初级群体现代性问题的治疗学讨论

我们如何解决农村初级群体衰落带来的现代性危机呢?或许我们可以从涂尔干消除现代性危机的处方中寻找答案。既然农村的初级群体已经衰落,既然农村的集体意识已经退化为普遍价值观,而且这一过程是不可逆的,那么我们就应该以一种新的群体意识——职业伦理来代替,或者说承接那原本属于集体意识的社会整合责任。用职业伦理重新整合起原子化了的农民,使他们具有统一的社会规范[8]50,而不是整天幻想着让农村恢复到原始的鸡犬相闻的美好图景。这是因为现在的乡土社会已经是一种分化了的半乡土社会,社会结构的变化让我们必须以一种新的视角来对待我们的乡土社会。

(一)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内生性组织

农村内生性组织是指,社区共同体基于血缘、地缘、宗教、文化以及邻里关系等原生性情感而形成的乡村组织[9]。农村内生性组织具有地方性、自发性、自主性、非正式性、公共性和总体性等多重属性。

农村内生性组织的具体形式包括:宗教组织、文艺组织、社会性别组织、宗族组织,以及专业化的社会组织等。从其组织基础看,农村内生性组织是建立在各种道德规范、礼俗制度、村规民约、宗教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基础之上的地方性组织。农村内生性组织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共同体,具有或者说培养了村民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也使得内生性组织有助于从村落共同体的层面调节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有利于维护村落秩序、整合村落关系、提升农村生活质量、保障农民生存和发展权利,同时使得村落中的个人或家庭不再仅仅关注自己的小世界,在面临各种经济、社会风险时,会以集体而非个人、以组织而非个体、以村落而非家庭的力量去应对。而上述这些功能正是现代农村在初级群体衰落之后所缺失的。通过发展这种地方性、自发性、公共性的农村自发性组织,可以缓解农村初级群体衰落带来的现代性危机。

(二)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

农村非农产业主要包括个体户经营和乡镇企业两种方式。其一,个体户经营。个体户经营涉及到的职业门类很多,包括开商店、跑运输、做各种小买卖等。比如贺雪峰的《新乡土中国》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乡村建筑包工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二,新型乡镇企业。在原有计划体制下,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国家政策鼓励和户籍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开始选择把工业拉进农村,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村里的剩余农业劳动力可以向自办的工业转移。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发展开创了“离土不离乡”、就地吸纳劳动力的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涌入大中城市的步伐。

由于外出务工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初级群体的衰落,所以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留在农村,以这种“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模式解决这部分劳动力,不仅有利于缓解我国就业市场压力,也有利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使得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农村,在精神层面的重建上有了希望。

[1]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3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57-169.

[2]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3]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调查笔记[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 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第2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 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1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6] 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10版)[M].李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7]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rkpc/6rp/indexch.htm,2011-02-11.

[8] 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敬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9] 马良灿.农村社区内生性组织及其“内卷化”问题探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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