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科威
民族室内乐中的竹笛演奏
文/张科威
西方音乐中室内乐这种音乐形式的发展已经历经几个世纪,而中国民族音乐在室内乐演奏领域起步较晚,归根结底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中国民族乐器的吹打、拉弦、弹拨乐器在音色个性上难以整合;中国各地域的乐器在律制上的多样化导致各种乐器在重奏时音准难以统一,但中国民族室内乐演奏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在最近几年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各个艺术院校和演出团体的重视。沈阳音乐学院“八音组合”在近些年的组合类赛事中不断展现出自己的特点和竞争力并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作为组合的成员笔者积累了些许的合奏心得。本文将从音色、音量的控制,律制要素的分析、配合意识及演奏习惯为切入点论述竹笛在室内乐合奏中的要点。
音色变化 音量控制 律制要素 配合意识 演奏习惯
中国民族室内乐演奏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在最近几年已经越来越多地得到各个艺术院校和演出团体的重视。中国的传统室内乐大多是齐奏的形式,乐曲写法和音乐处理上也较单一,现在有了专业作曲家的介入才使得这种现状有了很大的改变。这种变化又以两种不同的组合形式为载体:一类是以同类乐器为主,如弹拨乐室内乐组合、弦乐室内乐组合等。这种组合形式的优点是:近似的音色产生蔟群效果、在音乐张力与幅度上便于形成合力、演奏法容易统一。另一种是运用了各种不同发音方式的乐器,声部之间音色差异明显,性格突出,从各方面都较难平衡,但是却有着丰富的音响效果。沈阳音乐学院的“八音组合”就是属于第二种组合类型,在近些年的组合类赛事中我们不断展现出自己的特点和竞争力并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绩,作为组合的成员笔者积累了些许的合奏心得,本文就以第二种组合方式为基础论述竹笛在民族室内乐中的运用。
中国的民族乐器个性突出,而管乐的特点更为鲜明。竹笛音色清脆明亮,音量大,高频乐器很容易从整体音响中展现出穿透性而破坏声部间的平衡,所以如何使竹笛在室内乐合奏中既突出共性又保留个性,恰到好处相得益彰地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运转是对演奏者把握演奏尺度的考验。处理好室内乐中声部间独立又配合的关系要以个人的演奏能力作为保证。
演奏能力的基础是音色、音量和音准控制。“八音”是多种类乐器的组合类型,各声部根据乐曲表达的意图表现为合作、陪衬、铺垫、点缀与冲突的需求关系,而随着乐曲的行进这些需求随时在改变,那么竹笛也需要运用各种适合的音色来扮演好所担负的角色。在音量平衡方面,民族管乐由于音量控制上有先天性的难度,有作曲家为了保证整体的效果而舍弃管乐的运用,实践证明通过音量控制训练能使管乐演奏趋于细腻并使竹笛完全能够胜任精细的室内乐演奏。关于合奏中各声部间音准的统一则从中国民族乐器律制的角度进行论述。
音色变化的能力建立在对音色作用的认识上,根据调节气息与口风寻找各种服务于音乐的音色是合奏的一种手段。竹笛除了明亮具有穿透力的音色外,在需要运用竹笛作为铺垫和衬托的部分就要尽量运用温润的音色。所以在演奏中用舒缓的气息配合口风角度的细微变化来控制笛膜振动的幅度无疑是一个很有效的方式,反之需要高频音响突出时又可调整运气力度和改变口风角度以加强笛膜的振动从而突出竹笛音色的先天优势,以清晰旋律。深藏若虚或者助力烘托都需要掌握好竹笛音色的穿透力,即改变穿透性。首先应树立对音色作用的认识,练习对音色变化的敏感度,有针对性地培养控制音色的能力。再说说竹笛的音量控制。在室内乐合奏中大多时候既需要我们配合整体又要控制个性,具体要求为:需要竹笛铺垫时要保留声部清晰度,需要竹笛音量走强而又不能独立于群体之上,这又对口风的控制能力提出了挑战。细腻入微的音量控制能力是室内乐要求的内在品质,而管乐在音量控制方面的训练应向弦乐和弹拨乐靠拢以追求更为细致的演奏效果。经过实践,竹笛演奏者在接受高强度的专业训练后可以完成表情记号中极弱至极强的幅度变化。音色变化的认识和音量控制能力的加强无疑使竹笛在室内乐中的应用前景更为广阔。
民族乐器中不同种类乐器的室内乐组合在音准上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和冲突。如钢琴与西洋管弦乐在律制中的冲突、编钟与民族管弦乐在律制中的差别的问题也反映在民族乐器室内乐中。从乐器律制上说,“八音组合”中的弹拨乐及管乐中的笙采用的是十二平均律,居于组合正中的扬琴则完全是采用十二平均律定弦,不能根据乐曲需要而随意调整律制。弦乐在律制上可以变化较大,根据乐曲的需要可采用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及纯律。竹笛在制作过程的具体音律上一直比较模糊,好在边棱乐器可以根据气流角度改变音高,以上为民族乐器在律制差异上的现实状况。作为一个整体,我们在音律方面采用相互靠近的方法。如弦乐器在演奏旋律的时候由于听觉需求半音倾向较明显,而转调过程中又多采用十二平均律制进行。弹拨乐中的琵琶和中阮运用拉弦的技术对音高进行细微的调整。那么竹笛在演奏旋律或者和声声部中也应该非常注意分辨音乐在行进各阶段以何种律制作为主导,随时调整口风与气息角度。如扬琴与竹笛演奏旋律时,竹笛需要运用十二平均律以保证音准和谐;与弦乐演奏旋律时亦要采用五度相生律的歌唱性音律特点以符合审美要求。从此可看出竹笛在室内乐合奏中音准上的要求比独奏时的要求要复杂得多。
竹笛声部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要做到融入团队整齐划一又以音色的衔接、音量的衔接、呼吸气口的统一为重点。音色衔接以音色的多变能力为基础,音量的衔接以音量的控制能力为前提,而呼吸气口具体表现在提示性肢体语言的动作上。
音色的衔接和音量的衔接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两者的细节处理关系着音乐的流畅程度。不同乐器音色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尤其“八音组合”包含了管乐、弦乐、弹拨乐和打击乐,多种类的乐器配置使得演奏成员必须面临共性与个性相互平衡的问题。相同的音乐情感至少可以塑造相近的音色质感,而对于竹笛来说与其它乐器在音色和音量的相互衔接细节上的重点除了相同的情感外要点还是在对音头的处理上。弦乐器的音头相对舒缓,而弹拨乐器的音头则相对直接。在延续弦乐旋律上竹笛应采用较为柔和的音头处理方法,具体方法是不采用常用的“吐”音而是采用“呼”音作为衔接的开头,使得与弦乐的配合上音乐衔接更为流畅;而与弹拨乐的合作则可采用较明显的音头处理方式。如此不论是音乐上的持续还是音量上的延续都能体现出对共性与个性平衡的追求。
演奏气口的特殊练习。竹笛与其它乐器相比最大的不同是气息的运用,虽然拉弦和弹拨乐器在乐句划分上也注重气息的调整,但竹笛的呼吸技巧是采用逆生理的方法,要求气息丹田,这就会产生气口动作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会导致竹笛演奏者气口动作上表现出相对滞后性。此方面的问题在独奏时影响甚微,而在室内乐合奏中则必须要引起重视。由于竹笛音量上的优势和音色上的穿透力特点,很多时候竹笛担负引领速度和明确节奏的任务,那么气口动作的运用就显得非常重要。演奏中我们以嘴唇、左右手为支点,以笛尾为表现气口的中心,此时笛身犹如指挥棒的作用,采用吸气方向向下而气口动作向上的原则可与其它乐器在准备动作上保持一致。完成此动作需要在乐句结尾上把握一定的提前量,多少会造成演奏者的不适应,但就是这个在独奏中被认为别扭和不必要的细节,在合奏中却成为相互配合的保证,可使组合在听觉和视觉上保持一致。
中国乐器的个性某方面是因为独有的演奏习惯造成的。单从竹笛来说,竹笛在宋朝得到大量的运用是源于说唱和戏曲音乐的繁荣。而民间音乐的随意性也反映在竹笛演奏时对音符的处理习惯上。为了配合唱腔的地域特点,竹笛总结出一套自己的演奏法,如南派的颤、叠、赠、打,北派的吐、花、剁、滑等技巧,这些技巧按部就班地运用到相符合的各种地域音乐中显得都是适用的。 而民族器乐室内乐合奏作为传承了严谨、细致的室内乐品质的事物就要剔除演奏上的随意性。如竹笛演奏长音以“波音”开头的习惯、如左手中指与右手中指对经过音下意识运用“叠音”修饰的演奏习惯等,这些习惯也许在演奏独奏曲时能起到润色的作用,而在室内乐合奏中则要有一定的自律性,即装饰音的运用不可盲目。团队的协作首先要有一致的艺术导向,任何随意的步调都会造成局部的混乱。
另一值得注意的是竹笛气颤音的技巧运用。弦乐的柔弦、弹拨乐的拉弦与柔弦以及竹笛的气颤对音准的改变都较明显,根据音乐的需求及作曲者对乐曲处理的要求,我们时常会运用到以上这些表达情感的技巧。而竹笛的气颤音技术可以改变将近100音分的音高幅度,独奏时竹笛的气颤音运用幅度频率可大可小,表现为较随意的振幅进行上下运动,而合奏时则应严格注意尺度,否则在音准上将造成不协和的现象,由此看出演奏习惯的一些细节决定了演奏质量。
“八音组合”因为有着多样的器乐配置所以音响效果表现得立体而丰富,但也正是这种配置特点存在着各方面调和的难度。如何去发挥多乐种组合的优势,进行乐种间共性与个性的尝试以经得起推敲是我们继续摸索的方向。本文从音色、音量的控制,律制要素的分析、配合意识及演奏习惯为切入点论述了竹笛在室内乐合奏中的要点,但在实际演奏中亦有诸多的细节还亟待我们去解决。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伴随着更多的专业作曲家对民族乐器的了解和乐器自身改革的深化,民族器乐的室内乐合奏形式必将迎来蓬勃发展的契机。
(责任编辑 霍 闽)
张科威(1982—),沈阳音乐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