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河北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刘铁男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铁男由副部级高官堕落成罪犯,除自身原因外,还有着深刻社会因素,特别与其子刘德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刘铁男受贿案是一起典型的发改委重要领导干部利用项目审批权为企业谋取利益,通过儿子收受巨额贿赂和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上演了一出“老子台前办事、儿子幕后收钱”的“父子二人转”。
事实一再证明,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简政放权,是政府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防治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同样不可或缺。刘铁男案件的发生也再次表明,除了限权确权外,只有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到实处,方能真正将行政审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