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家骥
云南周边跨境民族居住的地区,大体包括云南8个州市的25个县,缅甸的掸邦和克钦邦,老挝北部的8个省和越南西北部的7个省,总面积50多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00多万,有16个民族跨境而居。这一基本情况,决定了跨境民族的文化交流互动,是影响云南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因素。
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建构导致的国家边界清晰化之前,跨境民族的文化交流互动基本处于自发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家政权对边疆经营的日益深入和与周边国家边界的清晰划定,云南与周边国家跨境民族的文化交流互动就脱离了原先的自发状态,越来越多地受到双方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特别是其边疆政策的影响。现阶段,在国家全方位开放政策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推动下,云南与周边国家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互动的内容和规模日益扩大,交往日趋频繁和活跃。
1.跨境民族婚姻交流
婚姻是不同的个人、家庭、群体、民族之间最深层次的文化交流与互动。云南周边跨境民族都是同一民族或亲缘民族,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古已有之,绵延至今从未中断。近10多年来,由于云南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使边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云南边境地区的妇女较多地嫁到中国内地,使边境地区的青年男女性别比失衡,从而对境外妇女形成了较大需求,当然也由于双方历史上就存在密切的文化交流互动等原因,使云南边境地区对周边跨境民族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在其推动下,云南边民与周边跨境民族的婚姻关系形成了外国妇女大量嫁入中国的一边倒趋势。据云南省民委提供的资料,截至2012年底,云南省25个边境县共有跨国婚姻37360对,绝大多数是境外妇女嫁入中国。其中,缅甸人入境通婚25314人,占69.8%;越南人入境通婚5937人,占16.3%;老挝人入境通婚1123人,占3.1%,其他占10.8%。*云南省民委调研组:《云南跨界民族跨界婚姻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未刊打印稿。且通婚地域从沿边境县向内地县(市)延伸,早期通婚边民的子女已延续到第二代、第三代。*李向春、袁春生:《加强云南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管理的对策建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云南省情民情调研及建言献策文集》第一集(内部资料)。
2.跨境民族劳务交流
跨境民族相互之间到对方的国家打工赚钱,不仅是市场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同时也是和双方的族缘文化纽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据调查,在德宏、临沧的大部分德昂族村寨,都能看到过来打工的缅甸德昂族(缅甸称崩龙族)劳工。中缅德昂族人一向对本族人有特别的亲近感,加之生活习性相近,语言相通,在一起生活劳作方便,因此无论是找雇主,还是招雇工,首选的都是本族人。在瑞丽等一些富裕地方的德昂族村寨,来自境外的德昂族民工越来越多,他们不仅承担了寨子中的大部分重体力活,有的甚至把日常农活都包干了。*黄光成:《从德昂族个案看跨境民族的外来影响及其应对》,载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智库学术研究报告》,总第15期。女性的劳务交流则有出有进,以从事服务业为主。据孟连县民宗局的调查,截至2010年12月,孟连县出境务工的有1249人,其中男性102人,女性1147人。出境的女性,有的做生意,有的嫁给了外国的老板,但大多是在餐厅、歌舞厅做服务人员。*孟连县民宗局:《孟连县沿边跨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现状的调研报告》,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云南民族工作调研报告集》(2011),内部资料。外国入境务工的妇女也一样,从事的多是服务行业的工作。
3.跨境民族语言文字交流
居住在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其语言文字的发育和使用情况有差异,自然就产生了跨境民族语言文字交流的需要。德昂族等一些人口主体在外的民族,积极学习境外创制的民族文字,并为自己的民族有了统一的民族文字而感到兴奋和自豪。苗族等民族则积极学习用境外民族文字出版的各种书籍读物。境外的许多民族也在学习和欣赏中国出版的书籍读物。
4.跨境民族节日文化交流
泼水节、目瑙纵歌节、花山节、中缅胞波狂欢节、盘王节、阔时节、龙阳节等民族节日,已成为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互动乃至经贸交往、政治联系的重要平台。节日期间,中缅、中老、中越双方跨境民族欢聚一堂,拜佛朝庙,探亲访友,跳舞唱歌,共度佳节,同时经商做买卖,聚会叙友情、谋发展,成为跨境民族广交朋友、睦邻友好和展示美好形象的载体。
5.跨境民族宗教文化交流
宗教本身就是文化,是一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核心组成部分,因此,跨境民族文化交流自然就免不了宗教文化交流。云南与周边跨境民族地区正处于中华文化圈与南传上座部佛教文化圈的边缘和交汇地带,是多种宗教信仰共存的地区,使得这一地区各民族之间的宗教文化交流历史上就非常密切。现实的宗教文化交流虽然有了国家的屏障,但民间交流仍然是活跃的,尽管在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各民族中出现了因“有寺无僧”而不得不引缅僧入境的问题,但作为一种民间策略,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是必然的和正常的。总体来说,跨境民族正常的宗教文化交流是有利于边疆稳定的,应给予支持。
6.跨境民族教育交流
教育也是跨境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的教育曾经长期走在周边国家的前列。但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云南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沿海发达地区出现较大差距,边境乡镇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广大群众难以承担孩子读书的高昂费用,致使边境民族地区出现了入学率低、辍学率高、学生到境外读书,甚至教师到境外教书的现象,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此,云南在边境民族地区率先实行“三免费”教育,继而与全国一起实施“两免一补”教育,在21世纪初彻底扭转了境内外学生的流向。现在,周边国家特别是缅甸,每年都有大批学生到中方边境学校就读,极大地增强了中国的吸引力。*何跃、高红:《论云南跨境民族教育的软实力》,《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笔者在瑞丽市姐告小学调查时,校长告诉我,姐告小学500多个学生中真正属于姐告人的学生只有80余名,其余都是来自全国各地打工者的子女和缅甸人过来跨境就读的,他们在一起共同学习,用的都是全国统一的教材,中华文化的影响、云南和谐民族关系的影响、云南边疆繁荣稳定的影响自然就会传播开来。
7.跨境民族学术文化交流。
近年来,云南与周边国家的一些文化学术机构、智库、学会和学者个人之间,通过召开学术研讨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学术考察和学者互访等形式,开展了多种民间学术交流,对增进跨境民族之间的友谊、通过民间友好交往推动官方合作交流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8.跨境民族新闻媒体交流
云南的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传播媒体积极走出去,传播中华文化。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的对外广播节目有效覆盖了周边国家的边境地区,越方也用越语、华语、苗语等语种向中国边境地区发射节目,缅甸除了播送其国家台的节目外,还转播英国BBC等外台节目。云南电视台的卫星频道节目已进入越南河内、胡志明市和老挝万象,外宣刊物缅文《吉祥》、老挝文《占芭》、泰文《湄公河》直接进入了缅甸、老挝、泰国的主流社会。
9.跨境民族地区政府联谊文化交流
云南边境民族地区各县市,还由政府主导举办了一系列具有双边联谊性质的活动,诸如文化节、艺术节、经贸洽谈会、运动会、团拜会、文艺团体互访等。在地处中缅边境地区的瑞丽市,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缅甸地方官员和边民代表到瑞丽参观访问或应邀到缅甸参观访问,参加各种民族节日和民族民间文化交流。每年,瑞丽市委、市政府都要邀请缅甸木姐、南坎、九谷、腊戍、八莫、曼德勒甚至仰光的大批官员和边民到瑞丽参加泼水节、目瑙纵歌节活动;同时,瑞丽市委、市政府每年也要派出由政府官员组成的代表团或艺术团,到缅甸的首都或大中城市及边境城市曼德勒、密支那、八莫、腊戌、木姐、南坎等地参加缅甸的民族节日独立日、联邦节、民族节、抗日节和传统节日泼水节、点灯节、糯糊节,等等。
10.跨境民族演艺文化交流
2010年,由云南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云南省歌舞剧院共同打造的大型驻点演出节目《吴哥的微笑》在柬埔寨吴哥演出后,反响强烈,这是中国国有文艺院团首个在国外驻场演出的节目。截止2014年上半年,《吴哥的微笑》累计演出1400多场,观众达1100万人次,实现销售收入1460多万美元,*《从“站得住”到“能生根”——文化产业走出去“云南样本”的启示》,《云南日报》2014年9月25日。已逐渐成长为文化“走出去”的典范之作。
以上10个方面,只是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互动的若干基本形式和内容,实际存在的交流更为丰富和多样。但即便如此也足以看出,跨境民族的文化交流互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基于族缘和亲缘纽带基础上的必然现象,总体上也是有利于民族团结和边疆繁荣稳定的。
跨境民族的文化交流互动虽然总体上有利于边疆繁荣稳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利于或者影响边疆繁荣稳定的问题或隐忧。这些问题有的是文化交流直接带来的,有的则是伴随着文化交流或者是隐藏在文化交流背后而来的,这些问题主要有:
1.跨境民族婚姻交流带来的问题
现阶段以境外妇女嫁入中方为主的跨境民族婚姻交流,在缓解中方男性边民择偶困难、促进边境地区和谐稳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一是非法的“事实婚姻”大量存在。据云南省民委的调查资料,截至2012年底,入境通婚的36312人中,已进行婚姻登记的仅有14030人,未登记的22282人,占61.4%。*云南省民委调研组:《云南跨界民族跨界婚姻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未刊打印稿。
二是非法事实婚姻带来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由于中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许多政策,都是与户口和身份挂钩的,没有户口和身份证,这些人的田地分配、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问题,一般很难落实。虽然地方政府为维护边疆稳定已经从实际出发尽可能采取了一些柔性管理措施,*侯兴华,等:《保山边民涉外婚姻与边境社会稳定研究》,保山市社科联主编:《保山发展课题研究报告》,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6页。但由非法事实婚姻导致的家庭贫困、就业困难、入学困难、无证生育、早婚早育、超生和逃生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三是入境通婚妇女身体健康状况堪忧,疾病监测防控难。据边境县市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对边民跨国婚姻人群进行疾病监测发现,从缅甸、越南、老挝等国输入中国境内的有疟疾、登革热、伤寒、肝炎、肺结核、淋病、HIV等疾病。2010年对德宏州全州婚检人群的HIV感染统计,缅籍人士的感染率远远高于本地人和中国人。*《云南省德宏州2010年婚检人群的HIV感染率及其影响因素》,《中国艾滋病性病》2012年第3期。
2.跨境民族语言文字交流带来的问题
如前所述,缅甸德昂族创制文字后,对中国德昂族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的德昂族无论是民族精英还是一般群众,都以学习和掌握这一本民族的文字为荣,一些用德昂族语言编写的书籍读物、CD或VCD歌曲磁带、影碟等亦随之大量流入国内。这一方面丰富了国内德昂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但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书籍读物、影碟、歌曲等内容繁多,难免鱼龙混杂,对国内德昂族群众的思想产生不良影响。国内苗族对国外苗文的学习也如此,在学习苗文的同时也就接受了国外特别是西方国家苗族所宣扬的文化思想,一些西方传教士和西方苗族利用中国苗族学习国外苗文的机会传播基督教思想,使一些本来并不信仰基督教的边境苗族在学习文字的过程中,也成为了基督教信徒。
2.跨境民族宗教文化交流面临的问题
一是境外宗教文化影响大于境内。例如,在中越边境地区,近年来,越方大兴土木修建教堂和庙宇,开辟宗教活动场所。其中沙巴修复天主教堂一座,每周一、三、五、七做礼拜;老街修复寺庙和天主教堂各一所。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后,越方以政府行为举行庙会活动,吸引了许多中方边民及到边境旅游和经商的人群出境去参加宗教活动。反观我方,信教群众却常常因缺乏宗教活动场所而被境外所吸引。在中缅、中老边境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地区,则由于中方缺乏宗教职业人员或宗教职业人员宗教学识不高,使得境外佛爷占据了中方的大部分寺院,一些重要的宗教活动群众只有到境外去参与。
二是境外宗教渗透有增无减,手段多样。或是以投资中方村寨修建寺庙为名进行渗透。仅孟连县,据不完全统计,境外一些老板分别在勐马镇芒海村的芒沙、广伞、芒海、丙所、勐阿村的回江、芒允、芒丙、安马等12个小组资助建盖了佛寺11所、金塔2座,投资250多万元,境外的传教活动也就随之而来。*孟连县民宗局:《孟连县沿边跨境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及现状的调研报告》,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云南民族工作调研报告集》(2011),内部资料。他们或是以具有宗教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开展扶贫工作,资助中方边民发展经济等形式进行宗教渗透;或采取包食宿、包学费、包往返路费、包零用钱的方式,吸引中方宗教人士出境学习,培植渗透骨干;或利用民族语广播、向中方边民发放音像制品、印刷品等手段,进行宗教渗透甚至民族分裂的宣传,等等。
4.边境发展政策不同导致的文化心理失衡问题
越南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对其边境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实施了全方位的优惠政策,造成中方边民的心理失衡或失落,直接影响到边民守土固边的爱国热情,同时容易导致部分边民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给分裂势力和邪教组织以可乘之机。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云南周边跨境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互动总体上是有利于边疆繁荣稳定的,但有些方面的文化交流互动却是一把双刃剑,会带来正负双重影响。这就要求云南要树立正确的对外文化交流思想,在积极扩大对外经济文化交往的同时,努力规避、防范和消除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为此,笔者谨就如何利用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互动促进边疆繁荣稳定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1.确立文化兴边、文化睦邻的边疆文化发展战略
2013年10月,中央召开了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习近平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政协报》2013年10月26日。总书记直接讲的是周边外交,但背后的潜台词和支撑点却是博大精深、厚德包容的中华文化,是用中华各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亲善、仁爱、诚信、互惠、包容理念去处理与周边国家和周边民族关系的宣言。云南一定要认真贯彻讲话精神,牢固确立文化兴边、文化睦邻的边疆文化发展战略,赋予跨境民族文化交流互动新的更重要使命,那就是通过文化交流互动为中国发展争取更多境外民族同胞的民意支持,同时也使中方边境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成果更多惠及境外民族同胞,以此促进千里边疆的长期繁荣稳定。
2.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来支撑文化软实力的繁荣发展
文化具有亲善仁爱、睦邻安邻的作用。但文化软实力的充分发挥,还得靠经济社会发展硬实力的支撑。据有关学者对中、老、泰、缅、越5个国家20多个哈尼—阿卡人村寨的田野调查发现,在这5个国家边境地区不断流动的哈尼—阿卡族群,要选择“逃离”一个国家还是“进入”一个国家,与这个国家如何对待其国民,尤其是如何看待非主体的少数族群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缅甸那多新寨的阿卡人不断地进入中国寻找打工机会,不断学习中国哈尼族阿卡人种植橡胶、咖啡、魔芋的经验,安装微型水利发电机,甚至还尝试着在村寨中自办小学。老挝坝枯村民最羡慕中国哈尼族阿卡人的地方,就是他们在发展橡胶过程中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他们知道同源的中国哈尼族阿卡人之所以比他们富裕,就是比他们更早地发展了橡胶经济。坝枯村的一部分村民不仅会参加中国勐腊县由政府组织的“嘎汤帕”节,甚至还羡慕中国边境村寨的妇女可以过“三八妇女节”。*马翀伟、张雨龙:《国家在场对于文化多样性的意义——中、老、泰、缅、越哈尼—阿卡人的节日考察》,《世界民族》2013年第5期。笔者对边境民族地区的多次全面考察和定点田野调查也证明,在中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政策指引下,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兴边富民行动10多年的发展,云南与周边国家4060公里的边境线上,中方一侧的总体发展情况是良好的,正面影响正在与日俱增。
但是如前所述,进入21世纪之后,由于革新开放后经济实力的增强,越南在其边境地区制定实施了一整套优惠发展政策,对中方边民产生了较大吸引力。认真分析越方的政策后就会发现,其中的许多优惠政策,其实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就实施的扶持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吸收中国民族政策的做法。正是在这一整套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指引下,中国的边疆民族地区保持了长期的稳定与发展。然而,随着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许多民族发展优惠政策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逐渐淡化和消失,反而被越南吸收过去成为稳定其边疆民族地区的有力武器,成为其国家吸引力亦即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的道理和问题值得深思。有鉴于此,笔者建议,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对关系国家安全核心利益,但市场机制却很容易失效或失灵的边境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继续利用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制定实施一揽子扶持政策来予以解决。具体来说,就是坚持、完善和加强兴边富民行动,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来支持文化软实力的繁荣发展,用边疆跨境民族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物质成果,来矫正曾经一度失衡被境外所吸引的文化心理,增强中国的吸引力和文化软实力,巩固边疆繁荣稳定。
3.将“文化兴边”确立为“兴边富民”行动的重要内容
云南整合各方面资金先后投资数百亿元已经实施了10多年的兴边富民行动。如果说,过去由于边境民族地区太贫穷太落后了,故以往的投资多放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硬件”领域上,以解决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的话,那么,到了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在兴边富民行动已经取得显著成效、千里边疆逐步旧貌换新颜的情况下,中国已经具备了逐步将投资重点转向“文化兴边”等“软件”领域的条件。为此,笔者建议在兴边富民行动计划中专设“文化兴边行动计划”,重点投资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边境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除了加快完成国家文化部规定的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基层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建设外,为25个边境县每县建设一个民族文化广场以利于开展跨境民族节日文化交流活动,每县建设一座民族博物馆以利于展示跨境民族文化遗产,每县建设一座民族影剧院以利于展演跨境民族文化。
二是加强边境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将县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县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及其传承人,全部纳入“文化兴边行动计划”的资助范围,支持其开展正常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活动,以此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意识。
三是支持25个边境县在对外贸易口岸、对外通道乡镇,建设和发展国门小学和中学,为境内外跨境民族学生提供同等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条件;支持在8个边境州市建设专门招收境内外跨境民族学生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学校;支持在昆明的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继续扩大对境外跨境民族的招生规模,巩固和扩大各层次的跨境民族教育文化交流。
四是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扶持使用跨境民族语言文字制作的内容健康的电影、电视、光碟、书籍、报刊的出版发行,扶持使用跨境民族语言文字制作的内容健康的网站和网络作品的传播,逐步扭转这一领域长期存在的外强我弱的局面。
五是扶持每一个跨境民族每年举办一次大规模的境内外民族群众积极参与的节日文化活动,以此作为文化兴边、文化睦邻的重要载体和交流平台。
六是设立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省内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组织专家学者到周边跨境民族地区开展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和学术研究,支持召开多国学者参与的各种跨境学术会议,开展跨境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4.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文化交流,促进文化兴边、文化睦邻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云南400多万信教群众同样是党和国家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基本群众,边疆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同样是维护边疆繁荣稳定的重要力量。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情势来看,跨境民族之间正常的宗教文化交流,是中国各族人民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各民族人民交往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进相互理解和加深友谊、建立良好国际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国家法律和民族宗教政策所鼓励和支持的。因此,为促进边境民族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在宗教文化领域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利,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满足信教群众合理要求,合理布局开放宗教活动场所,多层次培养选拔有宗教学识的教职人员,使所有正常的重要宗教活动都能在中方边境举办,使边境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在境内就能过上正常、完整的宗教生活。同时按照国家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政策和文化兴边、文化睦邻的边境文化发展战略,以一个大国的雍容气度,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大力支持民族宗教领域正常的对外交往,定期组织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和专家学者,主动到境外开展正常的民族宗教文化交流活动,努力扭转长期以来在民族宗教文化对外交往中不平衡的被动局面。
三是正确处理正常的民族宗教交往与抵御民族宗教渗透的关系。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处理的原则,对于正常的民族宗教交往,给予坚决支持;而对于混杂在其中的宗教渗透和民族分裂活动,则要坚决防范和抵御。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驾驭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
5.妥善处置跨境民族婚姻交流带来的问题
云南边境民族地区出现的一边倒的境外妇女大量嫁入中方的情况,是现阶段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与此同时,跨境民族婚姻交流也确实给中方边境地区的管理和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面对这一有利有弊、利弊共存的客观事实,既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严禁取缔,只能是兴利除弊,妥善处置。为此,建议做好下列工作。
一是通过外交努力争取尽快建立中、缅、老、越诸国政府间磋商协调机制,与缅甸还要建立与民族地方武装的磋商机制,实现国家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对接,允许边民合法通婚,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事实婚姻的发生。
二是对现存的非法事实婚姻,在一定年限内(比如三至五年)持续居住在中国、婚姻关系稳定且无犯罪记录的,允许其通过办理相关手续而合法化,允许当事人入籍落户享受国民待遇。
三是在劳动就业、农村低保、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禁毒防艾等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实行边民全覆盖和无缝管理,将嫁入妇女视为边境新移民,与全体边民一视同仁。
四是定期组织对嫁入妇女的培训。开展扫盲教育、中国的法律法规教育、中华民族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其逐渐融入中国,完成国家认同。*李向春、袁春生:《加强云南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管理的对策建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编:《云南省情民情调研及建言献策文集》第一集(内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