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宪”,又一场政治秀

2015-02-11 15:49余金城陈星
世界知识 2015年4期
关键词:宪政修宪门槛

余金城 陈星

新任国民党党主席朱立伦提出以“内阁制”取代台湾现行的“双首长制”。图为新任党主席朱立伦宣誓就职后致辞。

近两年来台湾的“修宪”议题逐渐被炒热,有关“修宪”的主张也纷纷出笼,本届“立法院”最早提出“修宪案”的是民进党“立委”李俊俋,他在2013年提议废除“监察院”,并于“立法院”增设“人权监察使”,增设“国家审计委员会”等提案。目前“立法院”已经有11个成案的“修宪案”。不过和以前的“修宪”一样,本次国民党与民进党在“修宪”问题上的角力同样是一个充满利益算计的博弈过程。这也再次说明台湾政治的特点:只有利益,没有理念,如有可能,利益争夺的战场可以延展到各个角落。

五花八门的“修宪”主张

本次“九合一”选举后,台湾的“修宪”议题骤然增加了热度。国民党新败之后,为了因应不断高涨的“宪改”诉求,提升该党的人气指数,同时也为了利用“修宪”诉求扩大岛内话语权并抢占“修宪”议题主导权,高调推动“修宪”。民进党早在“九合一”选举之前已经在大力鼓吹“修宪”,并将其作为政治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5月,民进党前主席苏贞昌和新当选主席蔡英文先后表态支持“宪改”。苏贞昌在“宪政论坛”的致词中抛出了七项改革议题。蔡英文在台湾《苹果日报》上发表“我对宪政改革的主张”一文,声称“台湾的宪政时刻正浮现,民主的深化与巩固与否,就看这一次政治家能不能端出修宪的好菜色”。此后民进党政治人物纷纷响应,提出推动“公民宪政会议”和“国是会议”等诸多主张,迅速将“修宪”议题炒热。

从目前情况来看,“修宪”主张五花八门,共识甚少。即使是在民进党内部也是众议纷纭,民进党“立委”陈其迈、陈亭妃、叶宜津希望变更现行的“五权分立”制度,要求废除“监察院”及“考试院”,将其职权移到“行政院”或“立法院”。民进党籍“立委”陈唐山提出的“修宪案”要求将“宪法增修条文”之两岸“统一前提”改为“情势变更”,并明定“中华民国领土为有效统治区域”,以及“国家主权变更或合并需经公民过半数投票并过半同意”、“政府与对岸签订条约须经立法院同意”、将“立法院”通过“修宪”提案门槛由现行3/4降为2/3等。国民党内部对于“修宪”问题意见也不统一,“九合一”选举后,“内阁制”成为国民党内较为主流的“修宪”主张,在新当选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的“修宪”版本中,“内阁制”是重要内容。

从整体上来看,国民党和民进党提案中较为一致的内容不多,为因应“修宪”议题的发酵,国民党和民进党分别成立“修宪小组”,一方面搜集各种“修宪”版本,一方面对“修宪”议题展开讨论,双方在这些议题上的角力大幕也正式拉开。

“修宪”的利益算计

蓝绿阵营针对“修宪”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这些主张背后其实是不同的利益算计。无论是国民党还是民进党,均依据对目前政治形势以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修宪”结果。两个政党针对“修宪”议题上攻防激烈,在“内阁制”问题上表现得尤为典型。

国民党内主张“内阁制”者大有人在,朱立伦“宪政”改革的核心观点就是主张“以内阁制取代现行的双首长制”。“双首长制”系指由两位行政首长分别行使行政权的体制,以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最为典型,简单来说就是总统由民选产生,负责国防、外交、宪政政策,总统必须任命国会多数党领袖为国务总理,负责其他政策。台湾严格来说并非典型意义上的“双首长制”,因为“行政院长”系由“总统”任命(不一定是多数党的领袖),“立法院”没有副署权,“行政院长”不过是“总统”的“超级幕僚长”而已。台湾采行“内阁制”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削减“总统”的权力,扩大“立法院”的权力,并提高政党的地位。

朱立伦给出的理由是,“十多年来的宪政僵局及失能的政治体系无法解决人民的问题。惟有重建权责相符的制度,让人民的力量进入体制内运作,才能打破宪政僵局,解决蓝绿对立的局势”。所以,“提出修宪公投以内阁制取代现行的双首长制已势在必行”。表面看来,这种说辞针对的是马英九当局执政期间出现的制度冲突——“总统府”与“立法院”之间协调不畅导致的“宪政”僵局、政治体系失能、权责不符等问题,但实质上却隐藏着两方面的意图:一是将过去国民党出现问题的责任推给现有体制;二是通过制度改革削弱“总统”的权力。如果这个版本的“宪改”能够被接受,一旦2016年民进党上台执政,国民党可以利用在“立法院”的优势对“总统”进行一定程度的牵制。

这种非常明显的利益算计民进党自然不会看不清楚,因此在对2016年选举充满信心的情况下,民进党对朱立伦的“内阁制”动议不屑一顾。民进党发言人郑运鹏声称“蔡英文从未表达支持内阁制”。蔡英文则将焦点锁定在“凝聚社会共识”、把“修宪”变成“全民运动”的方向上,主要意图在于通过“修宪”议题加强对公民运动的控制,同时削弱国民党的社会影响力。所以在蔡英文的“修宪”规划中,降低单一选区两票制中的政党门槛、提高“修宪”的社会参与、降低“修宪”门槛在未来是基本方向。如此一方面可以讨好公民团体和小政党,增加同盟力量;另一方面降低“修宪”门槛则为势力日益扩张的民进党进一步控制台湾政治发展走向扫清道路。

短期内难以完成

不管各个政治势力提出的议题如何,“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程序是“修宪”启动的最大障碍。当前台湾“修宪”门槛的设置为:“立法委员”1/4提议、3/4 “立委”出席、出席“立委”3/4决议同意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公投”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半数,方能通过。台湾“修宪”门槛高置的主要用意是要设置一道安全阀,防止频繁“修宪”冲击“宪法”及基本政治制度的稳定性。所以“修宪”的第一步是国民党与民进党达成降低“修宪”门槛的共识,不过要形成这种共识短期内难以完成。

依目前情势而言,要想使各个政党形成一个比较有共识的“修宪案”难度非常大。一方面,激进路线的诉求可能引起广泛担忧,因此统“独”议题上不可能形成普遍共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会议已对“修宪”定调,呼吁不要碰触太过敏感的统“独”议题和两岸议题,以免导致“修宪”不成。但这种想法能否为民进党接受,还不明朗。另一方面,围绕着政治制度变革展开的角力是一个更难解决的问题。民进党与国民党在“内阁制”问题上的态度会随着两个政党政治实力对比变化时有不同,政治上占优势的一方显然对削弱“总统”权力的“内阁制”心存警惕,目前民进党就是这种心态,特别是已经成为民进党“共主”的蔡英文对这种提议更是难以接受。

“修宪”共识能否形成事实上取决于各个政党对“修宪”议题的基本目标设定。如果各个政党均以降低“修宪”门槛、为未来按照自己意图修改“宪法”奠定基础为目标,则形成共识相对简单,甚至不排除“修宪”共识快速形成的可能,甚至还可能搭配双方有共识的议题,如降低政党门槛、选举权下移至18岁青年人,形成一个简版的“共识案”,其目的不在于修改“宪法”内容,而是要为“宪法修改”松绑。也就是说“修宪”可能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为“修宪”松绑,二是实质性“修宪”。不过“修宪”松绑之后可能形成的频繁“修宪”会引致制度不稳,“修宪”门槛降低可能出现激进势力操纵的情形,上述情况均会引起广泛担忧。可见,即使双方能形成为“修宪”松绑的共识,恐怕也要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

“立法院”是发动“修宪”的惟一平台,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的“修宪”期程,如果主要政党对“修宪”议题不能形成高度共识,在2016年最高领导人选举之前实现“修宪”几乎没有可能。而2016年之后各个政党如果推动“修宪”,显然会根据选举后的政治生态进行策略选择,如此则会与现在所谈的“修宪”有霄壤之别,是时情形自非现在所能预料。不过在现阶段“修宪”的议题还会接着炒作下去,特别是随着2016年选举的临近,“修宪”议题将会成为各个政治势力展现“改革”决心和形象的秀场,无论国民党还是民进党都不会轻易放弃利用这个秀场做秀的机会。

(作者余金城为北京工商大学讲师,陈星为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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