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安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实战技能

2015-02-11 06:06单姗
教育界·上旬 2015年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高职高专教育改革

单姗

【摘 要】公安高职高专院校教育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时期,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要善于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办学任务和方向,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深化院校的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实战技能,办出自己的教学特色,为公安部门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人才。

【关键词】公安院校    高职高专    教育改革    实战技能

公安院校是培养教育人民警察的基地,是向基层公安部门培养和输送合格专门人才的摇篮,要以培养能胜任基层公安工作的实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因此,在培养教育上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和任务,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办出适应新形势的特色院校。深化公安高职高专院校的教育改革,切实提高学生的实战技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找准定位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笔者结合从事多年基层公安工作的经验和多年教学经历,谈几点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要有科学定位,理清发展思路

公安高职高专教育要发展要改革,关键是要科学、准确定位,明确发展方向,理清教育工作思路。关于这个问题,当前公安高职高专院校在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两种模糊认识和做法。有的学校认为办学层次越高水平也就越高,盲目追求学校升格。高职高专没几年,提出的工作发展方向就是争取早升本科院校,不安心在高职高专教育这个层次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还有的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片面强调学科教育,认为基础理论越扎实,学生的水平越高,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沿用本科模式,也就是国家教委领导多次批评的本科“压缩饼干”。这两种模糊认识和做法,说到底是质量观和办学方向问题,是发展观和科学定位问题,必须予以纠正。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错误观念,一是要明确办学方向和树立科学质量观。公安高职高专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培养高技能人才,这类人才既不是公安机关的领导也不是高级警官,而是公安机关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初、中级警官。公安高职高专培养的预备警官,既要能动脑,更要能动手,经过实践的锻炼,在公安基层工作中能够迅速成为能文能武的人才,成为公安机关基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是要找准自己定位区间和发展空间。公安高职高专教育必须科学和准确地定位,找准自己定位区间和发展空间,办出自己的特色教育,也就是:特色+改革+创新=发展,即是保持和谐稳定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公安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狠抓教师实战技能的素质

近几年,公安高职高专按照国家教育办学的要求,引进了大批高学历人才,如硕士、博士,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在公安高职高专教学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他们受个人经历和旧的教学体制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空”对“空”的现象。教师自身的实践技能缺乏,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也就更差。为适应公安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的需要,各院校应注重抓教师自身的实践技能素质。可以根据教师的专业特点,选择对口业务部门,定期深入公安一线,采取调查研究、参与办案或挂职、代职、兼职等形式,参与公安实际工作,以此提高自己对公安工作的感性认识和专业实战素质,为教学增加实际操作性内容。此外,还可聘请公安部门实战经验丰富的骨干来校讲授实际案件操作,解决学生脱离实际的问题,从而使理论能够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还可以把在基层实战部门工作的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扎实实战技能的干警调入学校任教,改变当前公安高职高专教师“从校门到校门”的单一结构。也可以把刚分配来的缺乏实战经验的教师,放到公安基层部门锻炼,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和体验,使之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然后再从事教学工作,培养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丰富实战经验的“双师型”的师资队伍,为培养“实战技能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深化课程设置改革

长期以来受旧的课程设置的约束,没有把培养学生实战技能的教学放到应有的位置,课程设置多而全,有的甚至乱而杂。公安高职高专三年的学制,培养“实战型、技能型人才”的目标,需要对课程进行改革,以实战能力培养为主线,调整教学计划,更新教学内容。因此,改革的内容就是应加大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实战技能力度。所以应把理论性课程进行合并、删除或浓缩,可以把专业基础《警察职业职业道德》《公安基础知识》《保卫工作》《政治侦查》等合并,专业课《刑事侦查》《侦查讯问》《治安管理》浓缩,加大体能、擒拿、射击、驾训、查缉战术、刑事技术、公安应用文和实战技能等课程,多安排实践课时,并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增加一些新课程,使课程设置有科学性、实践性,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公安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实战技能。

四、改革教学方法

当前,公安高职高专绝大多数教师已习惯了传统的教学模式:查资料—写教案—教授—考试的教学模式,仍然以课堂灌输式为主,列举案件比较陈旧落后,不适应当前斗争形势的需要,很少启发学生的思维,缺乏对能力的培养,这样的授课方法无法考核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要改革教学方法,应注重学生能力、实践的培养。

(一)授课内容要新,要与时俱进

任何知识本身都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我们处在知识大爆炸的时代,实践中的新问题不断出现,知识也在不断地更新,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官,一定要站在信息时代的前沿,尽快掌握最新的资料,不要仅仅满足于书本上的知识,尤其对书本上的知识要敢于拿起批判的武器,学会用辩证法来解剖它。这就要求教师的授课内容要常讲常新,跟上公安实践发展的节奏。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公安合格人才。

(二)要营造一个平等、和谐的良好争辩氛围

在教学活动中,作为起主导作用的教师,要尊重学生个性,激发学生的能动性,为学生个性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挖掘学生的潜能,激发学生“学”的热情。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从宏观方面去把握、引导,对学生有创见和有个性内容的发言,教师要及时给予赞扬和鼓励。这样,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才能使学生始终处于精神饱满、情绪激昂、注意力集中的状态,教学效果才能最佳。

(三)要注意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

要想在课堂教学上有创新意识,就必须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不同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诸如讨论式、问卷式、互动式等。先练后讲自己学,能启发自己创新;动手操作中学,能使学生大胆创新;强化对比深入学,能让学生学会创新。总之,在课堂教学中应坚决杜绝“三多三少”,即“老师讲得多,学生讨论少;结论下得多,学生思考少;理论讲得多,学生实践少。”

五、各院校利用现有设备,培养学生能力和实践技能

俗话说:看十遍不如自己做一遍,各院校应充分利用实验设备,在课程设置上合理安排实验课,从而使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使学生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从而达到培养学生实战技能的目的,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所以,各院校应使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得到充分利用,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六、各院校建立和固定相对集中的实习基地

各院校应创建固定的相对集中的实习基地,院校领导应重视与公安部门加强纵向横向联系。其次,把实际情况向有关上级部门反映,求得支持。再次,向主管上级部门建议,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协助,建立好固定的相对集中的实习基地,既能较好地解决毕业生集中实习问题,又可以解决实习生的食宿问题。

目前,公安高职高专院校都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学生实战技能的培养,致使学生中普遍存在高分低能、专业技术不过硬、实战技能较差、综合分析问题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欠缺等问题,更谈不上应付重大政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处置。所以,深化院校的教育改革迫在眉睫,切实提高学生实战技能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杨玉梅.关于治安学教师专业发展方向的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3).

[2]王淑波.公安高校应建立教师激励机制[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

[3]贺红梅.专业讨论法在治安基础理论教学中的运用[D].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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