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社会助学力量在自学考试制度中的地位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2015-02-11 12:10:42
天津城建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助学民办自学

高 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 300387)

民办社会助学力量在自学考试制度中的地位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高 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 300387)

社会助学是连结个人自学与国家考试的桥梁,是自学考试制度教育功能的具体体现.与庞大的社会需求相比,公办助学院校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能力十分有限,因此必须下大力量发展民办社会助学力量.本文通过分析指出了民办社会助学在自学考试中的地位、作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对未来的发展策略进行了研究.

自学考试;民办机构;社会助学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根本保障;要从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终身学习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对自学者进行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开放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为“自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个人与国家的桥梁和纽带,在整个自考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自考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对社会助学的关键性和重大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若缺乏对社会助学的深入分析、系统研究和优化调整,那么必将导致自考制度的倒退,甚至影响到自考制度的生存.

在众多的社会助学组织中,民办助学机构已经成为公众参加自考的主体.在2013年1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同志指出在办学体制改革方面,重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进一步释放办学活力[3].在同年3月举行的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袁贵仁部长表示:“民办教育对中国的教育普及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中国教育改革作出了积极探索,功不可没,作为政府来说,民办教育发展得越好,应该是越值得高兴的事情.”[4]为此,必须对民办助学力量在自考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深刻的认识和清晰的判断.

1 社会助学是自考质量的保证

自考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大背景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自考制度因具有入学门槛低、教学质量高、学习方式灵活等独特的优越性而倍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与青睐[5-6].现在,它不仅是一种获得学历的有效途径,而且已经作为中国的一种教育形式而存在.自考、成人高考、网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是与普通高校并列的高等教育形式,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普通高校资源的补充.与其它三种教育形式相比,自考因要求最为严格且获取证书的难度最大,而被公认为最具含金量的考试制度.获得自考学历证书的考生不但能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如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等,符合相关条件者还可申请学士学位),而且自考学历证书和单科合格证书已经得到了包括美国、英国、日本等 26个国家的承认[7],这为自考学历获得者或单科成绩合格者出国深造提供了一条康庄大道.

自学考试发展至今,其所面对的学员和考生在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问题和不足.因此,若只强调个人自学而忽视相关的社会助学,势必造成考生的成绩严重下滑通过率急剧下降,这会严重挫伤广大考生的热情和积极性.因此,社会助学的重要性日臻突出.

社会助学是自考系统中的教育活动,是国家考试的基础和重要条件.可以说,若没有社会助学,自考制度作为一种高等教育形式是不完整的,自考的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8-9].目前,社会助学已成为自考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按照自考的专业计划、课程安排和考试大纲制定相应的助学辅导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辅导活动,能够提高自考的质量.实践证明,社会助学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自考的质量,凡是社会助学质量好的地区,其考生和毕业生的质量就高.始终把确保质量放在首位是自考制度获得极高社会认可度和国际知名度的根本原因.高质量的社会助学更是保证自考制度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 民办助学机构在自考助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为了保证自学考试的质量,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各课程的通过标准,都是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计划和课程结构标准制定的.这些规定是使自考生要具备普通高校的学生那样系统学习有关课程再去应试为基本条件.如果考生不能按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再去参加考试,那样通过率是极低的,质量没有保证.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文化基础不一样,学习能力、努力程度等客观因素也不尽相同.当今,许多考生存在不具备自学高等教育课程的条件和能力,并且也难以得到适当的学习环境,而社会助学恰恰为这些考生解决了燃眉之急,为考生要求按系统学习,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客观条件[10].民办社会助学机构将社会考生组织在一起,组建班级,为大家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计,截止至2010年底,自学考试学历教育规模累计近5 579万人(不计重复)、2.17亿人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982万余人,相当于130所万人大学20年毕业生总量[11].其中,绝大部分考生都参加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有相当数量的高中落榜生是通过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助学机构的学习和培养而参加自学考试的.事实上完全靠个人自学的人是很少的,可见社会助学功不可没.

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活动,目前举办者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全日制或短期培训班;二是民办助学机构;三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机构.其中,民办助学机构举办的社会助学规模很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注册登记的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共1 659个,注册学习的学员约有190万.

3 民办助学机构在实施社会助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办学理念上,有些民办助学机构的社会助学仍停留在助考的认识上,一切都是为了考试通过,一直把助学活动,当作一种单纯的考试辅导.而自学考试是明确写入《高等教育法》中的教育制度[12],是着眼于培养一定层次和规格的高级人才而设立的.既然自学考试是一种教育制度和教育形式,就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如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等.为此,在全日制助学活动中,助学机构要把自考制度开放灵活的特色同传统大学校园教育的育人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对学生全方位能力的培养和教育,逐步促进政府、学校(民办与公办)、社会、学生等四个方面教育资源的整合.以“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征的新的高等教育形式,产生了适应性强、覆盖面大、高效率的高等教育能力.

3.1 民办助学机构规模小、办学不够规范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民办助学机构一直没有大的发展,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没有形成助学规模.绝大多数民办助学机构办学条件差,没有自己的校园、实验室等硬件环境,没有真正建立起包括招生宣传、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组织建设、后勤保障、就业指导等在内的有效、规范的学校管理系统.助学机构间缺乏联系,形成不了合力和资源共享.特别是民办助学机构的审批权、管理权下放区县以后,对民办助学机构的监管更加困难.一些民办助学机构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宣传、招生不规范,非法与个人联合办学,打着与他人合作或校外设置教学点的名义将办学资格变相出让给他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3.2 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亟待规范

从近年全国实际招生情况来看,扩招的强制作用使得民办助学机构的生源群体急剧萎缩,各地区各学校间为了争生源,抢市场,生存的本能和利益的驱动致使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在招生大战中愈演愈烈.这不但在社会上会形成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动摇了许多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举办者继续办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此外,招生简章和广告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未经批准的非法助学机构的广告混淆视听,扰乱了正常的助学秩序.由于民办助学机构的学生多以外省市为主,很多民办助学机构不具备跨省市招生的能力,使得非法招生中介现象严重.有些招生中介夸大其词误导学生,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

3.3 助学方式较单一

多年来自学考试助学主要以面授形式为主,网络课件为辅,部分考生采取完全自学的方式.由于自学考试是开放式、社会化的教育形式,学习对象广泛,主要是在职从业人员和没有能够上普通高校的适龄青年.不同背景的学习者需要多样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才能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由于助学方式比较单一以及助学点的分布不均衡,使部分考生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如一些在职考生和远区县考生难以参加助学活动.助学方式比较单一也使得自学考试的开放式、社会化的特点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4 民办助学机构的发展策略

为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必须整合和规范各地区的自考社会助学市场,使各个民办助学机构之间形成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局面,打造民办社会助学机构的旗舰和航母,从而树立自考助学的良好形象和铸就民办助学机构的品牌.面对新的形势,要提高对加强助学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要敢于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要把完善助学体系建设作为自学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人力、精力、物力的投入,坚持常抓不懈,一定抓出成效.

4.1 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以普通高校为龙头的 自学考试助学体系建设

相关机构应推动主考校调整定位,尽快实现角色转变;探索建立自考生学籍制度,促进主考校改变助学模式;建立主考校助学指导、评价考核面向社会开放和服务的新机制,使其成为主考专业的学习服务中心,为参加主考专业学习的所有社会考生服务,从而改变主考校以自己举办全日制助学班为主的普通高校传统助学模式.同时,应协调主考校和民办助学机构的关系,建立以普通高校为主导的新的合作机制,以新的运行模式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协调发展”的自学考试助学服务中心,并制定对进入学习服务中心的助学机构的支持政策.

4.2 丰富自学考试助学形式,大力发展网络助学

助学机构应加快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建设,不断拓宽网上学习支持服务的内容;应加大网上助学的宣传力度和政策支持力度,使网上助学尽快形成一定规模;应加快网上学习课件建设,争取通过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网上课件基本覆盖主要专业和课程,初步建成网上学习超市.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在网上进行过程性考核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过程性考核,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网上辅导、网上答疑,教师与考生网上互动的网上学习指导系统,改进网上学习支持的服务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4.3 加强对助学机构的服务和支持力度

在市自考办领导下,建立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委员会,将其作为助学机构协调工作和自我管理的组织.加大对自学考试性质特点、专业课程以及助学机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我院网站,使考生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到有关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和助学机构的各种信息.协调助学机构开展招生宣传活动,发挥我市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扩大自学考试的辐射范围.协调助学机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教辅资料和制作课件,不断提高助学质量.保证自学考试教材、教辅材料和课件等学习资料的及时供应.

4.4 积极扶持涉农区县的自学考试民办助学机构

加强对涉农区县助学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涉农专业助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对涉农区县助学机构助学质量的评估办法,确保涉农专业的助学质量.进一步完善涉农专业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的共享.进一步发展大学生支教团,积极支持有关高校开展大学生下乡支教活动.加强涉农专业的课件和辅导教材建设,多种形式帮助农民学习,确保农民大专学历工程的完成.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助学机构,积极支持他们开展非农专业的助学活动.

4.5 完善社会民办助学机构管理体制

市自考办要与市教委积极沟通,把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落在实处.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积极争取恢复由市教委负责对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资格进行审批和管理的做法.坚持对助学机构实施年检的做法.配合市教委对社会助学机构的招生工作予以监督和管理,规范社会助学机构的招生工作.协调和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自学考试广告宣传的监管,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助学机构的招生广告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止,并会同工商等部门予以查处.

4.6 积极创建有利于自学考试发展的环境

积极争取市教委把自学考试纳入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规划中,使自学考试在构建我市终身学习体系和创建学习型城市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积极争取市教委在普通高校助学管理、高职教育与自学考试相衔接、高校在校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取二学历、二学位等方面给以政策支持,使自学考试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立交桥的作用.

5 结 语

在我国高等教育逐渐趋于大众化的背景下,社会助学在自考制度建设和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日臻突出.社会助学不仅可以弥补个人自学的不足,还可以完善自考制度的结构,使其独特的教育功能得到体现,从而进一步提高自考的质量.社会助学活动的开展,关系到自考的社会声誉和自考事业的发展,关系到考生的学习质量和考试质量,更关系到面向21世纪全民素质教育的实施和人才的培养.社会助学是自考制度发展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民办助学机构的社会助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形式,要把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当成一项教育事业来办,按教育规律办学,把学生培养成社会需要的多样化人才.在实际的工作和研究中要正确认识民办社会助学当前的局面与存的在问题,努力通过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等措施来实现社会助学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社会助学体系结构的优化调整,不仅对自考制度的完善和自考事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与壮大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

[1] 郝克明,季明明. 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全面小康的重大战略决策[N]. 中国教育报. 2013-01-11(06).

[2] 贾洪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8(2):23-25.

[3] 袁贵仁. 在 201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3-01-24)[2015-03-15]. http://www. chinanews. com/edu/2013/01-24/4517103. shtml.

[4] 柯 进,张 婷,高 靓. 我的中国教育梦[N]. 中国教育报. 2013-03-08(01).

[5] 于德媛.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历史演变分析[D]. 苏州:苏州大学,2008.

[6] 何 刚. 论自学考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D]. 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7.

[7] 闫 娟,许 言. 26国承认自考学历 聚焦自考生留学[EB/OL]. (2005-12-16)[2015-03-15]. http://www. eol. cn/kao_sheng_bi_du_3640/20060323/t20060323_ 154762. shtml.

[8] 陈 涛,何自刚. 高等教育自考社会助学性质和功能探析[J]. 继续教育研究,2007(3):31-33.

[9] 任福昌. 论自学考试教育系统社会助学的教学过程[J]. 中国高教研究,1995(1):87-89.

[10] 周子寿,傅国本. 新形势下对民办高校社会助学的认识[J].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7(5):10-14.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各高校继续教育简况[EB/OL].(2001-04-28)[2015-03-10]. http://www. moe. edu. 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507/ 201104/118955. html.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门户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EB/OL]. (2005-05-25)[2015-03-10]. http:// www. gov. cn/banshi/2005-05/25/content_927. htm.

On the Study of the Effect and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Social Assistance of Civil Organizations in the System of Self-Taught Examination

GAO Chuan
(Tianjin Municipal Educational Admission and Examinations Authority,Tianjin 300387,China)

The social assistance is the bridge between our individual and nation; besides it reflects the education function of self-taught examination. However its teaching sources and facilities are too limited to meet the enormous social needs. Thus great efforts must be made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article tries to point out the effect and problems demanding prompt solution to social assistance from civil organizations in the self-taught examination and also make a further study of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its development strategy for the future by giving our analyses in detail.

self-taught examination;civil organization;social assistant

G726.9

A

2095-719X(2015)06-0454-05

2015-07-17;

2015-07-30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GFA097018)

高 川(1983—),男,天津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助理研究员,博士.

猜你喜欢
助学民办自学
民办本科院校开展文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创新与实践
成才(2023年13期)2023-10-24 08:48:32
新时代加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基于先学后教 培养自学力
教学与自学
对“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的认识和思考
甘肃教育(2020年2期)2020-09-11 08:00:46
沈尹默:如何自学书法,才能少走弯路?
艺术品鉴(2020年6期)2020-08-11 09:36:46
基于学科竞赛的民办本科高校会计实践教学改革探讨
民办少儿英文图书馆工作初探
关爱·帮扶·助学
中国火炬(2015年10期)2015-07-25 09:51:18
为助学一诺千金
中国火炬(2014年7期)2014-07-24 14: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