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丽男
(阜新银行,辽宁 阜新 123000)
我国实行的是统一的利率制度,由央行制定存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明确规定禁止银行擅自提高利率揽存。但是,少数银行为了揽到存款,在利率上予人以惠,加大吸引力,有的在规定利率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几十,甚至翻倍。银行违规揽储手段众多,主要有:
暗记高息或上套利率档次,或开展有奖储蓄,或减免、报销其他业务手续费,或赠送纪念品,或赠送现金(包括提货卡、有价证券等),或提供境内旅游,或支付存款大户子女出国学费,或安排亲属就业。少数银行就是通过这些名目繁多的方式变相提高利率。抢存款人行。
一是把定期储蓄存款中短期存款按长期存款计息。对于超期支取的短期存款,有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把三月期的改为半年期计息、半年期的改为一年期计息,尽量减少储户的“损失”以拉拢储户;二是把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按定期存款计息。对于达到一定期限的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有的金融机构将其改按定期存款计息,应打六折付息改为全额付息;三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改为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或将存期改短。本应按活期存款计息的,却按定期存款或定活两便存款计息。
有的金融机构为应付利率检查,采用在利息付出传票上虚增积数、按正常利率计息的办法,多支付存款利息。
有的金融机构采取超标准计提,对储蓄存款按年均余额的10%计提;有的超范围计提,把活期储蓄存款也列人计提范围。
业银行搬起高息揽储这块石头,首先砸伤的是自己的脚。高息揽储增加了银行的筹资成本,银行需要为高息负债寻找出路,或高利贷款,增加企业负担;或违规投资,带来资产风险;或上当受骗,拆出资金无法收回。而银行竞相抬价,也导致客户产生了竞价心理,不给高额手续费就不存,反而动摇了客户基础。客户忠诚度的下降,也使银行无法集中精力到金融业务的提供上,不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
高息揽存破坏了国家的利率政策,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利率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高息揽储使利率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上升,若蔓延开来,势必破坏宏观经济调控,诱发新的通货膨胀,后果十分严重。
通过违规储蓄虽然表面上得到了一些小恩小惠,但是若整个大的市场环境恶化,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不可能不受到殃及。例如近年来时有银行员工以高利吸收存款为名,盗取客户资金的恶性事件发生。
其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应当是在市场经济下运行的。然而,国有商业银行的“大锅饭”体制尚未打破,或者说,国有商业银行还未真正实现商业化,因此,基层银行高息揽存增加的成本,最终记在了各自总行账上,银行盈亏是国家的事,与我无关,“大锅饭”照吃不误。
银监会对高息揽存违规行为处罚较轻,即使处理了,往往也只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并没有对行为人及相关领导人作任何处罚。但是,众所周知,违规行为是人为的,其后果理应由人负责,若不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进行适当处罚。罚来罚去都是罚公家的,自己利益丝毫无损,工资照领,奖金照拿,乌纱帽照戴,就不能真正起到惩戒作用。
存贷比是银行贷款总额除以存款总额的比率。对于银行而言,这一比例高意味着银行可运用资金高,但是流动性风险随之也大,而这一比例低则意味着银行可运用的资金有限,虽然风险降低,但利差收益受到影响,进而影响银行利润。况且在连续的负利率情况下,存款的不断贬值使原本应进入银行的储蓄资金被分流,银行储蓄资金不断缩水。“买存款”是为了贷款,存款的基数越大,可以外放的贷款越多,这就是存贷比例,对银行来说就意味着第二年的贷款利息收入增加,也就是增加了银行的营业收入。
为了突出市场份额和行业系统内的成绩,目前时点指标仍然是各银行内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且存款考核指标与员工个人收入及职务晋升等指标挂钩。员工要完成考核年度任务,揽储任务必须完成,进而不惜违规经营,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1.加强宣传工作。在全行范围内持续开展学习《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使严格执行法定存款利率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在开展正常的业务营销时严格规范宣传行为,不得出现在宣传资料中损害同业的宣传标语和词语的情况,不得出现混淆理财产品、积分回馈与储蓄的关系而误导储户的情况。
2.严格监控措施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对全行各营业网点是否存在高息揽存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方式采取抽查、暗访以及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公布举报电话。在全行营业网点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对高息揽存行为的举报。
3.改变对基层商业银行与银行员工的考核方式。要改变对基层商业银行的考核方式,改变以时点为主的考核制度,进行存贷款日均考核,同时辅之以资产质量、净资产收益率等多项考核指标。
4.完善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相协调。控制信贷发放规模和速度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一方面,信贷投放要注重质的提升,加大对优质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严控“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的授信,控制信贷规模;另一方面,要控制信贷速度,银行缺钱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本身放贷过猛,银行信贷增长过快,这样导致存款跟不上贷款,从而在存贷比约束下吃紧。
针对违规揽储情况,银监会应当迅速下发规范存款的通知;向会员下发了相关的自律提示。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内部控制,改革以存贷款时点规模为核心的传统考核方式,建立“风险与约束相称、激励与问责平衡、当前与长远兼顾”的激励机制。同时,还会“加强对违规揽储典型案例的曝光”。
对违规揽储的银行要及时依法处罚,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与威慑力。对各家银行的账目也要仔细检查,杜绝假帐隐患,防止银行管理人员以高息揽储为名向领导行贿或侵吞公款。对银行的收费同样要加以规范,避免银行侵害中小储户利益去讨好大客户,把高息揽存成本转嫁到中小储户身上。
高息揽储是利率非市场化的一种现象。未来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高息揽储也将成为历史名词被人遗忘。银行之间的竞争将会变得更加激烈,一直被压制的储户利益将得到释放。
[1]李瑞红.银行揽存乱象应引起高度关注[J].贵州农村金融,2012年10期.
[2]刘占玺.中小商业银行高息揽储背后的银行暴利[J].现代商业,201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