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视野下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
刘娟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陕西三原713800
摘要: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各个地方的民俗习惯也是各式各样独具有各地的民族特色。但是在目前看来我国对于各地民俗习惯的研究还十分不足,民俗研究方面的工作还是不够完善。民俗习惯在司法之中起到了在判决时的法律补充的作用,依照各个地方的民俗习惯的不同来进行相对应的司法裁定。在民事审判的过程之中要根据具体地方的具体民俗习惯来进行审判,以此来达到最大的公平性,在司法判决过程之中也可以找到最为合适的方式方法来进行具体的处理。依照当地的民俗习惯来进行合理的民事审判,提高司法判决的合理性与公平公正性。所以在此笔者就来谈一下和谐司法视野之下的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之中的运用。
关键词:和谐司法;民俗习惯;民事审判
中图分类号:D926.2
作者简介:刘娟(1975-),女,陕西三原人,本科,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的提及在法律管理的工作上也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在司法审判的过程之中由于地域环境的不同其判决过程也存在着差异,要想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就要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做出不同的司法裁决。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之中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之中的运用就极为重要,在审判过程之中运用当地的民俗习惯进行事件分析与最合理的裁决有利于推动地区的发展,推动整个法制社会的和谐建设。
二、民俗习惯的简单概述
所谓的民俗习惯就是指民间民众的风俗生活文化的统称,也泛指一个国家、民族、地区中集居的民众所创造、共享、传承的风俗生活习惯。是在普通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过程之中所形成的一系列物质的、精神的文化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与传承性和变异性。民俗所涉及的内容角度欧,直至今日也还是在不断的拓展,大致的包括了生产劳动民俗、日常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等等[1]。
三、民俗习惯补充源在法律上地位的确立
在现实的司法审判过程之中,在民事裁决之上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裁决的过程与内容与当地的种种民俗习惯相冲突或是不适应,在审判的过程之中就会造成重重的障碍影响了整体的司法审判效率。一般在这种情况之下最终的审判结果往往是在当地民俗习惯的支配影响之下,在一些方面进行了妥协使得民事纠纷得到了最终的解决,但是在这样的过程之中极大的影响了司法在社会之中的权威地位,与影响了司法审判的最终结果导致了与预想方案的极度不符。这种情况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在我国司法立法过程之中很大程度之上的忽略了民俗习惯在立法之中所处的地位,忽略了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之中对于地方实际情况的结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之中并没有对民俗习惯进行完善的法律确认,也没有确立民俗习惯的法律补充源的地位。所以在具体的司法审判过程之中没有能很好的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得在审判结果上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所以要想建设和谐司法就要完善确立民俗习惯在司法立法之中的地位,确立民俗习惯的补充源地位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相较于国内的立法制度国外的立法制度在民俗习惯这一块就要比国内的完善的多,世界上的很多国家都有其对于本国各个地方的民俗习惯的相关法律的确认与保护。例如在日本就有《日本民法典》,其中规定:“惯习如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之规定有异,关于法律行为,依其情况,得认当事人有依习惯者,从其惯习。”这是一种对于本国各个地方的民俗习惯的充分尊重与保护,在相关立法之中的确立保证了民俗习惯的在法律之中的地位,在司法过程之中就可以依照完善的民俗司法有关规定进行符合实际的审判与裁决,并且获得最为合理的审判结果。
四、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过程之中的运用
如果在民事纷争的过程之中由着当事人提出相关的民俗习惯,并且提出了这种习惯在此次民事审判过程之中的作用与意义,由此这种民俗习惯就可以作为证据带入到民事审判之中进行一系列的相关法律的合理裁决。但是如果另一方对于当事人所提出的民俗习惯的相关证据表示质疑就要重新的根据具体的当地民俗进行再次判决[2]。如果另一方也认可了这样的民俗习惯就可以进行案件审理,在审理的过程之中进行合理的推测与调查在确实了当地的民俗习惯之后开始进行相应的裁决。
这种法律识别在民事审理过程之中主要还是看法官的民事识别能力,在民事案件之中当事人时间的纷争,辩论等等过程之中法官要始终保持着最为清醒的意识,在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相关民俗习惯之后进行一些列的调查与推论判定其中的合理性进行识别。法官可以根据具体的证据进行识别,比如当地的村规民约,交易证明等等,在识别的过程之中要根据最为合理具体的证据进行综合裁定减少在案件裁决过程之中的失误,促进和谐司法的建设。
五、结语
就如波斯纳所说的“法官的工作应当理解为在每一个案件中去努力获得特定环境中最合乎情理的结果”,在司法审判过程之中与当地的民俗习惯相结合更加合理去解决民事案件,促进社会的和谐建设。
[参考文献]
[1]刘叶思.和谐司法视野下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04:113-117.
[2]卢赞赞.民事审判视野下的习惯运用[D].中央民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