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军
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浙江 永康 321300
笔迹伪装程度是会掩盖自己书写习惯系统的伪装书写关系,是直接反应伪装人笔迹特征的相对未定型的伪装书写关系。在伪装中,稳定程度越高的笔迹特征,对文件鉴定具有越高的鉴定价值,书写技能越高的人,书写的笔迹稳定程度越高,因此,受笔迹特征的影响,笔迹特征的鉴定价值形成的难度越大,价值越高。
(一)为了达到伪装的目的,通过随意降低书写水平,伪装笔迹书写人故意使笔画间出现不连贯的起笔、收笔失衡的现象,故意放慢书写速度,出现生硬的结构失衡等现象,从而在字的运笔方向和字体的转折上,出现比例搭配变化,故意改变字形,故意改变字体的部首大小比例、偏旁等方式,破坏字体结构。并且还有一些伪装笔迹书写人不管是在起笔、收笔,还是在书写程度上,经过反复练习,为了代替自己固有的书写习惯,用固定的书写方式,表现出娴熟、自然的高超书写技艺,从而在鉴定伪装笔迹的时候,使肉眼观察无法判定。这类伪装笔迹属于严重性伪装笔迹,需要借助工具、仪器综合比对分析。
(二)在短期内,人要想改变自己的书写习惯是很困难的,因为,一个人的书写习惯是在长期的时间中,经过反复书写练习和强化稳固形成的,同时,在定型后,动力比意识更具有大的控制力,因此,人书写习惯的形成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当面对字数繁多的伪装笔迹时,刻意伪装的笔迹会为我们鉴别伪装笔迹提供有利的条件,会不自觉的出现固有的书写习惯。而导致伪装行为在无意识间暴露出不同于被伪装人的某些书写习惯特征和运笔手法的,正是伪装人的注意力和意志力存在着不完全的控制力和确定性的影响,因此,在注意力集中与分散,受伪装人意志力控制强弱的影响,在伪装书写过程中,直接影响了伪装人笔迹伪装的程度,伪装人不可能同时注意到笔迹中所有的个性化书写形式,不可能完全摹仿和改变。
(三)在伪装书写的过程中,伪装人书写笔迹会出现两种情况,即:保留自己书写习惯笔迹特征的多少,和书写笔迹反映了他人书写习惯笔迹特征的多少。通常,每个人自身的控制力和注意力对整个书写动作的影响不大,书写动作就像高度自动化运转的机器。而为了达到代替伪装的再隐秘,伪装笔迹是用非自身的书写习惯去代替自己高度的自动化书写动作。由于在整个摹仿样本繁杂的情况下,整个书写的过程中,会不经意的反映出伪装人的某些运笔习惯、书写特征和手法。因此,笔迹伪装程度会受个人的注意力和意志力影响和制约,受伪装人的直接把控。
笔迹特征是个人的书写习惯,随着笔迹特征的多少,笔迹鉴定的价值呈现出高低、难易,可以说,从笔记伪装程度上对鉴定价值具有指导意义。
(一)以笔迹特征为标尺和模板,可以判断并指出伪装的方法
一份文件鉴定结论要想被人信服,就要以事实为依据,判断并指出伪装的方法,以结论为证据。总的说来,伪装笔迹的手法主要是形体变化、改变字体的笔迹变化、改变字形的笔迹变化和书写熟练程度的一致性以及笔迹运笔滞涩、抖动和生硬等表现,因此,为了说明伪装的证据,就要确定书写人伪装笔迹的手法,以笔迹特征为标尺,指出伪装的方法。同时,书写人的笔迹样本可以准确的反映出其伪装、变化程度,书写动作特点;而笔画的交叉、搭配和连接特征则是书写动作习惯中比较特殊、稳定的部门,能够反映出书写人书写动作习惯的重要参考;而字的结构特征可以反映出书写人书写稳定程度;笔顺特征可以区分书写人书写技能的高低等等,因此,仔细研究其运笔动作,对鉴定价值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可以确定是不是伪装笔迹。
(二)笔迹特征为参考和参照,可以确定伪装笔迹的稳定性和书写形式
在伪装笔迹中,常见的一种伪装书写人自身书写习惯特征的手法就是改变书写速度。书写人一旦超出自身适应书写速度,就会出现很多的连笔,省略了笔画,消失了顿压动作,字形简化运笔一场等情况,因此,在判断笔迹的时候,可以把书写人笔迹的稳定性作为伪装笔迹的参考。如:快速书写笔画和字间搭配关系一场,重新起笔次数减少,而慢速书写连贯较少,笔画清晰;快写时会导致笔画简化或丢失,连笔增多,而慢写时一般不会省略单字笔画,不会简化。另外,伪装笔迹的书写形式可以分为临时改变和刻意伪装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为了强化书写的稳定性,临时改变的书写形式,不具备稳定性,因此在一些字的书写上,伪装人会强调笔顺和笔画的关系,借此来掩盖自身书写习惯的目的。而由于刻意伪装的书写形式会刻意规避和改变自身的书写习惯,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因此,将笔迹特征作为参照,刻意提升笔迹的鉴定价值,从中分析剥离属于伪装人和被摹仿人的笔迹特征。
[1]唐超.伪装笔迹的伪装程度对鉴定价值的影响[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01).
[2]宋佳瑞.浅析当前文件检验案件的特点及对策[J].办公室业务,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