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P2P网络借贷模式之下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陈丹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要:本文围绕P2P网络借贷模式之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分别就网络借贷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实践与应用、网络借贷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P2P网络借贷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和建议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小微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4-0109-02
作者简介:陈丹(1993-),女,汉族,重庆渝北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2008年金融危机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成为摆在小微企业面前的首要困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第三方电子商务为中介的“网络借贷平台”日益兴起,这为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平台。
一、网络借贷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实践与应用
网络借贷在近几年兴起的背景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在传统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之前一直是以银行信贷作为贷款的主要渠道,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银行信贷的条件越来越苛刻,而且其推出的产品一般面向大型外企或者国企,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所以小微企业在这种情况的限制下,在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比较比较低,因此,便利快捷的网络融资平台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首选。
经济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处理企业的日常业务,交易,也就是在供应商、顾客等贸易伙伴之间进行联系,它使得商业交易和工作的流程变得自动化和快捷化。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飞速发展,国内的电子商务市场的用户量可以说已经是全球第一,在这种背景下,网络借贷平台一方面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情况,一方面可以解决民间资本没有出路的情况,可以说为小微融资打开了心的融资渠道,所以说电子商务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融资的兴起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在自由经济环境下,小微企业的数量快速递增,总的融资需求增加,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行业显现出它独特的潜力和需求,为此,各个银行业为了把握住小微企业这个庞大的客户群体,推出了各个新类型的产品融资服务,比如工行将传统的银行信贷服务与现阶段电子商务的平台技术相结合,吸引了很多小微企业客户将融资的工作放在工行。
二、小微企业融资在网络借贷模式之下所面临的问题
网络借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所以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和严格的监管,从国际角度来说,从早些年就已经开始对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尝试,但是我国由于网络借贷起步较晚,所以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特别是在以前方面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
首先是平台的成立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网络借贷平台登记做需要的条件,盈利方式限定和权力义务的解释,最为严重的是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是不需要工商局的营业执照,这就导致了网络借贷平台的金融融资方式处于无人监督的情况。其次是平台的运作方面,大部分平台的运作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地动态监管和跟踪措施,这样就会导致一些有贷款融资业务变成私底下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平台,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非法集资,这样的平台存在会使得我国金融行业出现混乱。
笔者收集和查阅的大量文献和调研报告,发现网络的黑客入侵,以及网络的信息泄露是目前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头痛的问题。笔者总结了一下,之所以黑客入侵,网络信息泄露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技术欠缺的问题,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犯罪的主要特点有犯罪群体年轻化、犯罪手段多样化和犯罪方式隐蔽化的特点。可以通过数据发现,所谓的“黑客“一般采用的手法是盗取客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平台上进行非法的操作,或者是破坏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信息和档案从而进行所谓的非法转账,但是还有更为高级的就是利用传播电脑的病毒,使得网络借贷平台瘫痪,从而使得黑客可以借机进行信息的获取、非法编制程序,或者是截取贷款等操作。总而言之,想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安全性,就一定要从技术层面上进行思考。
网络借贷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问题:信用评价信息的不完善,通过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由于网络借贷平台的起步较晚,所以信用的评估处于刚刚进入计分卡阶段,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有效数据评估信用的系统。信用评级信息的使用范围有限,因为网络借贷的技术欠缺,所以其信用的评价信息由于是商业机密,所以现在其使用范围有限,仅仅集中在金融机构,需要想大规模的放开信息,就得提高其信息的保密技术,但是上文中也提到,网络借贷平台的技术相对不成熟。根据2013年出台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只有获得审批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才有资质做担保。
P2P网络借贷模式下,网络借贷平台的盈利主要依靠借款人贷款人的中介费和管理费用,但是由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模式刚刚起步,所以大多数还都没有盈利或者盈利较少。
所谓的信息不对称即缺乏相关平台和信息交流渠道,使小微企业有融资困难,也找不到融资渠道,平台有融资服务,却无法把信息传达给小微企业。
三、针对P2P网络借贷模式下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和对策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要制定相对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P2P网络借贷模式下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使其规范化、合理化和健康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应该重点对借贷款客户的身份确证,借贷款的资格条件限制,特别是借贷纠纷的解决机制等问题上应该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其次是从监管部门角度,应该指定具体的部门肩负起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工作。比如2014年出台《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网络借贷是国家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
因为网络借贷平台是一个网络虚拟的交易平台,涉及到借贷款双方的资金安全,所以要从自身防范措施和国家对打击网络金融犯罪力度的角度出发,严格进行投资风险的控制和客户私密信息的保护等问题,大力进行技术的开发和完善,从技术层面也就是从根本上解决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
笔者结合相关资料,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国家级的网络信贷专业的服务体系,比并且从政策角度进行相关的扶持,加大支持对网络借贷下小微企业进行融资的政策支持。
针对网络借贷平台与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利用上文提到的政府网络信贷的服务体系加强平台和小微企业的信息沟通。
四、总结
总而言之,小微企业作为政府近几年扶持的重点,从网络借贷的平台可以有效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但是要解决其技术问题和信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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