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远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论述经济法的公平和效率
孙博远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00
摘要:公平以及效率在法学界当中是一直以来讨论的非常热烈的一个热点,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贫富差距巨大、城乡二元结构、区际不公平以及代际不公平等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考虑公平与效率的原因。笔者在文章当中就简要的介绍了一下经济法当中的公平和效率两者之间的定义以及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公平;效率
一、引言
公平以及效率之间的关系其实是相互对立有相互统一的,这两者之间不存在这绝对的对立是相辅相成的。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但是快速的经济发展也带来了很多的社会矛盾,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这些矛盾,我们需要对经济法当中的公平以及效率的关系进行一个合理的定位,笔者在文章当中介绍了经济法当中的公平以及效率,并且笔者认为经济法当中的公平以及效率应该并重。
二、经济法当中的公平
公平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公平,一方面的公平就是指竞争条件以及利益获得的机会的公平,主要就是包括了经济主体在进行生产活动、占有劳动成果以及获得成就等方面的权利是平等的。在进行经济交易以及利益分配的过程当中的公平。另一个方面就是实质的公平了,主要就是指社会收入的再分配公平。如果说我们将机会公平当作是现在民法当中追求的重要目标的话,那么实质公平就是现在经济法当中对于公平的追求了。因为在现在的市场制度当中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过程当中总是会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来出面进行干预,保证社会发展的整体的公平。所以说过经济法当中的公平应该是整体性的以及全局性的。
经济法当中的公平主要就是体现在了社会公平上。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社会公平主要就是指国家在对社会当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协调的过程当中需要保证社会当中的所有成员在政治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地位是平等的,能够共同的来遵守社会平等的原则,共同的享受社会当中的各种权利,实现社会利益分配机会均等以及结果平等。在经济法当中公平的最为基本的内容就是社会当中的所有成员之间的合理的经济关系以及合理的利益分配。经济法当中的社会公平主要包含了六个方面的内容,笔者下面介绍一下这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权利的公平,在经济法当中的社会公平首先需要进行保证的就是权利的公平,只有保证了权利的公平才能够保证社会当中的经济主体有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第二个方面就是机会的公平,也就是说社会当中的主体需要有这自己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并且这个机会是平等的,只有保证社会主体的机会的平等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权利的平等。第三个方面是规则的平等,也就是说所有的社会主体在法律的面前都是平等的。第四个方面是效率的公平,因为经激发当中的公平都是从整个社会的发展来作为出发点进行思考的,所以说必须要与效率联系在一起以求公平。第五个方面就是分配的公平,社会公平当中最为根本的就是需要实现分配公平,在经济法当中分配是否公平关系到了公平水平的高低,也会对社会关系的稳定产生重要的影响。
三、经济法当中的效率
所谓的效率就是指的在经济活动当中投入以及产出的比较,通过效率能够十分有效的反映出对于资源的利用成都。效率在任何形式的社会发展当中都是需要进行追求的。经济法的制定过程当中也是引入了效率的价值,通过提高经济法的效率从而能够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法律是不能够直接的来为社会当中的人民来提供生计的,法律主要就是通过奖励以及惩罚来作为最基本的驱动力来引导以及帮助人们对生计的谋求并且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经济法的社会属性以及社会利益的本位就能够决定经济法主要就是致力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整体的效率。只有社会整体进行效率的追求才能够十分有效的提高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社会当中的整体效率的提升必然意味着社会当中的很多的个体效率也得到了提升,但是社会当中的整体效率以及个体效率却并不是时刻统一的,有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社会效率的发展我们必须要放弃部分的个体对于效率的追求。
四、公平与效率在经济法当中应该并重
现在我国在处理经济法当中的公平以及效率的关系的时候基本上行都是倡导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但是从现在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我们应该逐渐向着公平的方向进行发展,逐渐的实现经济法当中公平与效率的并重,只有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并重,才能够保证经济法更好的发挥自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五、结语
经济法当中的效率以及公平其实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所以说我们不能够只是一味的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应该逐渐的向着公平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进行发展,保证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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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博远(1990-),女,汉族,吉林农安人,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1-02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