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解决群体性事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广东茂名PX项目事件为例

2015-02-06 22:01胡译文
法制博览 2015年27期

胡译文

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一、材料背景

PX项目就是对二甲苯化工项目,属于芳烃的一种,PX项目可以缓解我国对于塑料制品原料大量需求的压力,不必依赖于进口,但是PX项目的安全问题与环保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并多次引发群体性事件。

2014年3月30日上午,茂名市区一些群众为了表达对拟建PX项目的关切,在市委门前大草坪聚集,到晚上10点半后,部分闹事者借机制造混乱,发泄不满情绪,对公共实施肆意破坏。早在2月末和3月初,茂名市政府就通过《茂名日报》就对茂名石化做了重点报道宣传,并召开石油产业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针对PX项目的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在媒体大力宣传PX项目的同时,各部门相继召开会议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但是项目还未来得及上马,便引发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为解决事件,茂名市政府、市公安局在2014年3月30日至4月2多次发布通告,告诫民众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属严重违法行为,政府会尊重广大市民的建议和诉求,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安排市政府留到与民众代表进行沟通。另一方面,市公安局及时发布事件进展情况,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对事件中的4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查处。4月3日,茂名市政府就PX项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再次申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而且项目只是在普及知识阶段,并没有制定建设的时间表,对于不法分子编造谣言、借机闹事,危害了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至此,广东茂名县PX项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告一段落。

二、群体事件中政府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信息未及时公开

在某些政策或者事件中,如果政府信息不够透明,民众习惯性的把政府推到对立的一面,因为他们不了解、不清楚政府要真正做什么,所以不会轻易相信政府,同时也不会支持政府。茂名PX项目事件就是源于决策程序和政务信息不充分公开,民众对政府失去信任,茂名人长期受到环境污染的困扰,一提到化工很难让他们理性客观的考虑项目对他们带来的利与弊,所以只能引起强烈的不满与反对。而PX项目准备建设前有宣传普及知识的阶段,但是与此同时进行的是政府各部门各下辖县级市召开推进PX项目建设会议,宣传、普及知识都没有达到效果,也没有民众通报、沟通,没有让民众充分了解项目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简单来说就是告诉民众PX项目准备上马了,具体项目流程细节并没有公开,群众不支持不理解,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所难免。

(二)忽视民意诉求和舆论引导

有效的信息沟通包括政府与社会乃至于市场之间的资源流动和共享。茂名市PX项目印发的群体性事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政府忽视了网络民意诉求和流言传播的舆论引导。2014年2月27,茂名市政府开始着手宣传PX项目,在《茂名日报》陆续发表关于PX项目的报道,并且邀请行业内专家召开专题学习会对PX项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讲解,但是这些措施貌似是为了宣传而宣传,太过于形式化,根本就没有消除民众对项目的疑虑,而另一面政府相关部门开始着手项目建设。此时,对政府和项目不利的谣言趁着政府忽视民众情感与诉求这一阶段缝隙,假意为民请命而肆意传播,而民众为了自己生活的环境被迫聚集与政府对立。实际上,要防止谣言传播,很重要的一点是信息各方对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存在分歧。

(三)强硬处理,激化矛盾

PX项目引发了民众的不满与愤怒,政府在处理时并没有充分打开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通的渠道,没有充分利用网络与媒体的作用化解矛盾,更没有在事件发生的萌芽阶段进行良好的沟通,而是及时让公安机关介入,高压维稳,一些别有心意的不法分子也借机在网上发表虚假信息,造成民众对政府的误解,进一步深化矛盾,谴责政府的粗暴做法。当然,公安机关维稳毋庸置疑,但是能否在考虑民众思想动向的基础上谨慎慎用武力维稳,最后的结果是,政府不得不在强大的民众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下妥协。表面上民众获得了的胜利,其实是政府与民众两方失败的结果,据估算PX项目下马会给茂名每年带来300亿的损失。

三、政府应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

(一)政务信息公开不能形式化,保障民众的知情权

政府在出台重大决策时相关信息必须充分公开,确保民众知情权,在公开的过程中不能形式化。古希腊政治家伯利克里所说:“最坏的事情莫过于在结果尚未适当讨论之前就匆匆地付诸行动。”我们的社会是民主社会,不应存在专政私有,所以社会资源不是政府所私有的,而是全体民众的共同财产。政府在做出决策时一定要向民众将相关信息公开,让民众充分参与其中,保障他们的知情权。不公开、不透明的决策不仅会激增民众对政府的抵触情绪,而且会使那些能够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的项目因此停工,PX项目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同时造成政府失信、经济发展停滞、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的恶性循环。因此,政府要充分注重政务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并且不走形式化,遵循“日常工作定期公开,特殊工作及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做决策时将人民的幸福和利益予以同等考虑,才能实现政府与民众的双赢。

(二)建立保障民众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尊重民意

政府决策信息公开只是政府的“输出”过程,关键在于如何“接收”民众的反馈,这就需要制度保障。提高政策体系的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公共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需要民众参与制度化。面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政府只是妥协将项目下马,便会导致经济发展受到阻碍,政府公信力下降,结果失败的不仅仅是政府还有民众,所以关键要从制度上保障公民参与的权力,只有规范的制度,严格按照程序,使项目建设合法化,才能防止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良性沟通应对群体性事件,避免激化社会矛盾

政府要放下身段、摆正心态,以认真、诚恳、负责任的态度与民众进行有效交流,主动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民众在表达意见的过程中难免有过激和非理性的行为,甚至个别人有打砸抢等行为,但要对“被蛊惑”和“别有用心”区别对待,对于借机恶意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一定要严惩不贷。作为处于强势地位的政府一方,要认真对待民众的诉求和意见,以最大的诚心和智慧的策略来化解矛盾,而不是简单的以暴制暴。

(四)及时掌握民众思想动向,占领舆论制高点

政府要意识到社会舆论的重要性,掌握民众思想动向,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态发展的状况。如今是信息化的社会,通信技术非常发达,以移动网络为载体的信息传播极为迅速,作为地方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占领舆论的最高点,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快速向社会发布事件处理的最新情况,信息具有先入为主的特性,这样可以有效遏制不法分子散布流言扰乱社会,时刻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因此,及时发布真实准确的信息,及时辟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把流言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对于控制事态的恶化至关重要。同时,及时发布最新情况,让社会特别是聚集的民众了解到政府是在积极处理民众诉求,有助于取得民众的信任,快速有效地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1]李经中.政府危机管理[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

[2]吴翔.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新思考—什邡事件带来的启示[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