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谭立独
诉 累
策划谭立独
我们来梳理一下,一个工伤案件,如果用尽程序,要如何进行下去。
这包括工伤受理程序;工伤受理的行政诉讼程序;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诉讼程序;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的复议、行政诉讼程序;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次鉴定程序;工伤待遇的仲裁、诉讼程序,执行程序。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但也有可能出现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发回重审等情形,所以,虽是两审终审制,但实际上却经过了多次审理。因此,实践中,一个工伤争议耗时三五载甚至十年八年,已不是新闻。甚至,争议未完,人已先故。
劳动案件具有“小而急”的特点,当前工伤处理上的“马拉松”现状,就好比“急病碰到慢郎中”,既难以解决劳动者的实际问题,也给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工伤拒赔的“低成本、弱处罚”,纵容了更多企业对受伤工人采取“一推二拖三赖”的办法。当务之急,应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简化工伤处理程序,最大程度地加大违法企业对劳动者侵害的法律成本,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不妨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尽快出台劳动争议处理特别程序的规定,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维权之路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