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2015-02-06 18:14刘美兰
法制博览 2015年15期
关键词:刑事责任构成要件

刘美兰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刘美兰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摘要:片面共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一直以来在中外刑法理论中都争论不休并且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本文通过对片面共犯理论的基本概述,肯定片面共犯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对片面共犯的构成要件,以及片面共犯刑事责任的追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论述,以期能够丰富我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规定,解决司法实践中片面共犯相关问题。

关键词:片面共犯;构成要件;刑事责任

一、片面共犯的理论论争

何谓片面共犯?根据马克昌老师的定义,所谓片面共犯,即片面共同犯罪,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具有与他人共同犯罪的故意,并且实施了协力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是他人却不知其给予帮助,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1]

关于片面共犯,学界存在着两种学说。否定说认为,共犯关系发生在犯罪之前,共犯者之间必须有共通之故意,若事前并无互相帮助、协力之认识,则各成立单独犯,而不发生共犯关系。[2]肯定说认为,共同犯罪的观念,并不是要求犯罪人双方都必须存在故意的心理态度,如果其中的一方犯罪人具有共同犯罪的认识与心理态度,仅此一方就可以发生共同犯罪的故意。[3]

笔者认为,是否能够成立片面共同犯罪,不仅要求犯罪行为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实行行为,而且还要求片面共犯者之间存在主观意思联络,片面共同犯罪的关键还在于人们如何理解其中的主观意思联络,行为人之间既存在双方面的主观意思联络,也存在单方面的意思联络,两者是可以并存的,而不只是必须要有双方的故意态度。笔者还是更加倾向于肯定说的。

二、片面共犯的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基本的犯罪构成要件,若是将片面共犯当做共同犯罪的特殊存在形式,那么片面共犯就是特殊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修正的共同犯罪构成要件。片面共犯作为一种特殊存在的犯罪现象,既具有一定的共性,也具有一些其他犯罪现象所没有的自身的特殊性。

从主体构成要件角度来看,对片面共犯的认识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的分歧。否定论从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定义出发,即“片面共犯”既为共犯则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单独犯罪何来共犯之说。“肯定论”则从犯罪故意角度思考,认为片面共犯是存在的。

从主观构成要件的角度看,我国刑法中的主观心理态度分为两种情况,即故意与过失,而刑法中只规定了共同故意犯罪并没有共同过失犯罪,片面共同犯罪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也只有故意这样一种主观心理态度。共同犯罪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全面、完整的故意,而片面共犯之所以片面就在于它的故意心理态度是片面、不完整的故意。片面共同犯罪的故意是指,在他人不知实情的情况下,明知自己在对他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暗中加功、协力和帮助,希望或者放任其行为能够促使他人实施犯罪或使他人犯罪易于实施或完成,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实施行为造成一定危害社会的结果。[4]

从客观要件的角度看,必须要有协力、帮助等参与行为才能构成片面共同犯罪,这里行为人实施的协力帮助等客观存在的行为也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现实依据。首先,必须要具有犯罪行为,一是不知情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二是片面共犯者的协力、帮助行为。在整个共同犯罪的发展过程中,正犯是整个犯罪的核心,若无正犯的存在就无法对国家所保护的法益造成威胁或者侵害,也无法追究从犯的刑事责任。其次,片面共犯实施犯罪的行为与不知情一方的犯罪行为的有机结合,从本质上来说是片面共犯的实行行为对不知情一方的实行行为提供了协力与帮助。

三、片面共犯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要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必须全面、综合考虑他实施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其自身所带有的人身危险性。在片面共同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必须要考虑片面共犯者以及其他行为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犯罪行为对法益的侵害程度高承担刑事责任就多,反之则承担较少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理论中规定,行为人一方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而另一方有共同犯罪故意并且暗中协力配合他人实施犯罪,那么对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的实行犯单独定罪处罚,而对有共同犯罪故意并且暗中协力配合他人犯罪的一方应以实行犯的从犯论处。[5]

对片面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人进行刑事处罚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个:首先,应按刑法的基本原则对片面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进行定罪处罚。其次,对片面共同犯罪人进行定罪处罚是需要从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责任等方面予以多重考虑,从而得出客观的犯罪结论。最后,对于片面共犯,应当以实行犯的从犯这个标准来定罪量刑处罚。片面共同犯罪中实行犯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危害程度、刑事责任大小和罪行轻重决定了片面共犯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参考文献]

[1]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514.

[2]郗朝俊.刑法原理[M].北京:商务出版社,1930:260.

[3]郗朝俊.刑法原理[M].北京:商务出版社,1930:260.

[4]田鹏辉.片面共犯论[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5(15).

[5]胡立英.片面共同犯罪的认定与处罚[J].现代法学,2002,3(5):99.

作者简介:刘美兰(1991-),女,江苏盐城人,辽宁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5-02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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