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院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2015-02-06 16:45:38王夏菁
法制博览 2015年32期
关键词:舆情法院公众

王夏菁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建 厦门 361000



浅议法院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王夏菁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福建 厦门 361000

新媒体时代网络媒体对法院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法院应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从队伍上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从机制上加强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能力,从法律上提供应对网络舆情的保障,积极有效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应对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法院

笔者曾于在网易新闻手机客户端上看到一篇名为“男子蒙冤平反,国家赔偿被拖欠”的新闻,文中强化了公众对“蒙冤14年”才获得“16.6万国家赔偿金”的认知,而未加以详辨的公众在跟帖中群情激昂,“出16万把那法官关14年”,“一年一万多,自由就这么不值钱么”等,此外还有各种偏激言论。其实仔细翻看新闻内容,该男子于1998年7月被检察机关拘留,判刑后2000年7月出狱,2012年11月,毕节中院改判李某无罪,2014年10月贵州省高院最终判赔维持李某国家赔偿金额16.6万余元。该李姓男子被关押2年,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的赔偿标准计算获赔16.6万元,并无不当。而经网络新闻的引导和放大,16.6万元被偷换概念对应为“关了14年”的代价。事后笔者未再看到任何相关新闻报道或相关法院对此予以澄清或跟进事态进展,而那些跟帖的数万受众以及未跟帖“潜水”的更多受众,可想而知,对司法活动产生了深深的误解和抵触情绪。

而网络舆情如果处理得当,则能赢得社会尊重,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形成良性循环。以李某某案件为例。当事人亲属、律师在网上为犯罪嫌疑人开罪的言论与公众的仇富、严惩的言论针锋相对,形成两股强大的舆论压力试图左右法院判决。而审理本案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不畏舆论压力,努力寻求与舆论良性互动,坚持法律原则,依然按照法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正常程序不公开审理,依法做出公正裁决并通过媒体、网络依法公开判决结果,切实做好判后答疑,赢得了社会舆论一致好评。

那么,法院如何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方面着手:

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

如今,法院受到高强度、高密度、高持续度的全程关注已成常态,一旦相关人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瑕疵、错误,极易导致网络舆情。只有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人员素质,严把案件质量关、便民服务关、廉洁自律关,提高审判质量和实现公正司法,让每一个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能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这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的产生。

二、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舆情

法院对网络舆情这一新事物重视不足,忽视了其对司法形象的影响,延误了处理舆情的先机和主动权。其实,网络舆论的酝酿、发酵、爆发到最终消散,是有规律性、可控性的,要摒弃“捂”和“堵”的思想,第一时间介入,尽快回应、跟进、处理,是可以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同时,法院还应深化司法公开,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及时通报重大事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院开放日”、“欢迎来听庭”等线下活动与网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加强自身舆论引导能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拉近与公众的距离,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三、从队伍上提升应对网络舆情能力

因案多人少,法院在人才配置上更多倾向业务庭室,实乃无奈之举。但法院干警埋头苦干实干所获得的成绩,很可能因为对网络舆情的应对不当而被世人所忽视甚至怀疑。因此,各级法院应保证相关人员的配置和培养,通过内部设立、购买社会化服务或在某个行政区域内建立统一的专门机构,挑选具有媒体、网络技术、法律专业综合背景的人员,组建复合型团队,定期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将经验教训介绍给法院其他干警,从而提高全体司法人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四、从机制上加强应对网络舆情的联动能力

法院还应与外部其他单位、机构建立联动协作处置机制。各级法院除了向上级法院汇报外,还应向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汇报。各级党委的宣传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已先行一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优秀的人员、先进的技术装备配置,获得其支持,能大幅提高法院应对能力。同时,法院应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此外,法院在平时就应注重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交流,法院可借助这些媒体、“意见领袖”、“网络大V”辐射面广、影响力大、认可度高的宣传引导优势,通过非法院渠道,减少公众的疑虑和抵触情绪,及时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对舆论进行正确引导。

五、从法律上提供应对网络舆情的保障

最高院、最高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已对超越法律底线的网络舆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立法,但仍显薄弱,应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将网络舆论纳入法治轨道,加强法律对其规制和保障。同时,通过立法促进“网络道德”的建立,增强网民言论的理性,强调媒体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让网络充满理性的声音。

相信只要法院积极稳妥、主动出击,应对新媒体形势下网络舆情,必能树立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为推进全社会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1]向妮娅.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对策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2.

D

A

2095-4379-(2015)32-0179-01

王夏菁(1984-),女,福建惠安人,硕士研究生,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研究方向: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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