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莉莎
内容摘要:西尔维娅·普拉斯是20世纪美国自白派诗人的杰出代表,其诗《拉撒路夫人》凭借丰富的暗喻、新奇的意象以及显著的再生意识闻名。在对诗歌的解读中,前人往往忽略了诗人对“复活”和“重生”态度的微妙差异。本文将诗歌中的三种形象抽丝剥茧,再通过文本语境、历史语境与《圣经》掌故的对比叠加,分析普拉斯真正的再生观。
关键词:《拉撒路夫人》 普拉斯 复活 重生
西尔维娅·普拉斯是20世纪美国著名诗人,其代表作《拉撒路夫人》凭借丰富的暗喻、新奇的意象以及显著的再生意识闻名于世。
法国存在主义大师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开宗名义:“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1959年,美国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出版了诗文集《生命探索》,以惊人的坦率将人们羞于启齿的个人体验和阴暗面——酗酒、吸毒、自杀、性变态、精神疾患全盘托出,这些特殊的、隐秘的、击中人心的主题引起了战后美国人的共鸣,由此掀起了整个诗坛的自白热潮。西尔维娅-普拉斯作为自白派的主将,以其天纵诗才成为了美国诗坛一颗闪耀的明星。
西尔维娅·普拉斯是一位才貌出众,极富自尊的诗人。少女时渴望非凡的成功,因此过度焦虑贯穿了她整个青春期。1953年,她吞食大量安眠药,初尝“自杀”的甜蜜。随后她赴剑桥大学进修一年,邂逅了未来的丈夫——桂冠诗人泰德·休斯。两个天才诗人注定不能一辈子被婚姻束缚,而风流浪漫的休斯也注定不会只有一个缪斯。1963年2月11日,筋疲力尽的普拉斯放下手中的钢笔,打开煤气阀门,带着大功告成的微笑完成了她最后的“杰作”。可以用普拉斯自己的诗句来祭奠这场伟大的涅槃——“这个女人尽善尽美了”。
《拉撒路夫人》是普拉斯最具代表性的诗歌之一,以其丰富的暗喻、新奇的意象闻名。“拉撒路”来自《新约·约翰福音》,他是耶稣的朋友,在其罹病去世的第四天,神让他起死回生。普拉斯赋予诗歌叙述人女拉撒路的身份,全诗由此盖上了石棺,一个幽灵般的主题慢慢浮现,那就是“重生”。但在多次细读文本之后我发现,诗中隐藏着“复活”和“重生”两个概念,看似相同实则具有微妙的差异。我将诗歌中的三种形象抽丝剥茧,再通过文本语境、历史语境与《圣经》掌故的对比叠加,分析普拉斯真正的再生观。
在《拉撒路夫人》中,有三种形象是非常鲜明的。
首先是一心赴死的“我”——没有五官的、符号化的、三十岁的女人,像一个紧闭的海贝,长久封闭捂出一身蛆虫。诗中普拉斯毫无保留地坦白了自己的自杀经历。就像女人的经期一样,“我”老老实实地遵循着自杀的周期,每隔十年就要赴死,习以为常,轻松戏谑地如同参与游戏。死亡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但“我”总不如意,一阵电击、一把手术刀、一瓶止痛药总能让“我”起死回生,成为一个医学的奇迹。是医生救了“我”,把“我”涅槃的圣火浇灭。诗人弃用英语的Doctor和Enemy,而用德语的“医生”和“敌人”来形容她的救命恩人,可见“我”对恩人的态度耐人寻味。诗中写到:
“也好,医生先生∥也好,敌人先生∥我是你的作品∥我是你宝贵的∥溶化为一声尖叫的,/纯金的婴儿∥我扭动着,燃烧着∥别以为我低估了你无微不至的关怀”。
对医生来说,“我”只是他无数成功的手术之一,“我”是他自比上帝向众人炫耀神迹的纯金摇钱树。如果说“我”对应《约翰福音》中的拉撒路,那么“医生”便是圣经中的上帝。这种对应关系十分稳定。但是,为什么“我”要把救人性命的医生看作是敌人和魔鬼呢?我们必须回到诗歌的前半部分,因为诗中除了上下文语境,还存在另外一层历史语境。诗中写道:
“一种神通广大的奇迹∥我的皮肤发亮∥像纳粹的灯罩∥我的右脚∥是一块镇纸∥我的脸没有五官∥一块上等犹太亚麻布。”
这里出现的意象尤为恐怖、骇人,据传二战中纳粹分子觊觎犹太人独特的纹身,便将集中营中失去劳动力的犹太难民残忍地杀害,用他们的人皮做灯罩,把他们的双脚加工成镇纸。且不论传言是否确凿,但诗人将这样的意象罗列在此便解答了之前的问题。医生形象表面上暗合万能的上帝,在深层次却隐喻了残暴迫害“我”的纳粹和魔鬼,而“我”则是饱受摧残、灾难深重的犹太民族。这在诗歌当中得到了验证:
“灰烬,灰烬——∥你戳着,拨着∥肉,骨头,无踪无影——∥一块肥皂,∥一只结婚戒指∥一种金的填塞物。”
这个片段非常形象地描写了集中营的焚烧炉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犹太人碾成灰烬之后,贪婪的纳粹军官还不死心,在那堆只剩血和泪的烟尘里翻翻捡捡,企图搜罗任何值钱的东西。这并不是偶然的,在普拉斯的《爹爹》、《慕尼黑模特》等其他诗歌中反复出现过纳粹与犹太人的意象。她经常把自己比作是蝼蚁般任凭纳粹军官蹂躏、残杀的犹太人,而她的父亲、丈夫则常常被迫化身为纳粹接受普拉斯笔刀的拷问。
因此,病人与医生的对立,拉撒路与上帝的对立以及犹太人与纳粹的对立成为了这首诗层层递进的三层意蕴,不仅构建了整首诗阴郁、愤怒、焦虑的氛围,更加在圣经掌故以及二战的历史语境中渲染了诗歌的效果。
此外,我们不能忘记诗中无处不在的看客们。在这出闹剧中,“一群人嚼着花生挤进来看”,他们头脑空洞、愚昧麻木,围着被剥光皮肉的“我”笑着、闹着,像赶赴一场盛大的脱衣舞会。他们对着死而复生的“我”啧啧称赞,对于这幕残忍的喜剧发出惊叹的叫喊——“一个奇迹”。他们没有人能理解“我”的痛苦,不明白“我”对死亡的执着,不知道“我”为什么对自己死而复生的神遇嗤之以鼻。诗人描写了这群看客的种种丑态,狠狠地讽刺了躁动、愚蠢的人群,由此反衬出她与众不同的再生观。
《拉撒路夫人》的结尾魔气逼人,大逆不道:“上帝先生,魔鬼先生,∥当心∥当心∥我披着一头红发,∥从灰烬中升起∥象呼吸空气一样吃人。”
为什么“我”要大逆不道地把上帝和医生视为魔鬼,狠狠报复呢?关键就在于“复活”与“重生”这两个字眼的解读。
在圣经的故事中复活是上帝的神迹,死而复生的拉撒路和围观的群众深深被其折服,皈依了基督。但是诗人笔下的女拉撒路与原型绝然不同,她把死亡看成精雕细琢的艺术。对她来说,拉撒路的“复活”只不过是对原来生存状态的延续,是不愿直面死亡的苟活。而她的选择,是在晴朗的日子里面带微笑,静静地离去。诗人并没有美化死亡,甚至在诗中用纳粹等意象渲染了死亡的沉重与恐怖。只不过,死亡对她来说是特别容易的事情,她的目的并不是死亡,死对她而言只是通往重生的必经之路。在诗中,作者写道:
“我披着一头红发∥从灰烬中升起”。
在整首诗压抑、诡秘的单一灰白色调当中,突然出现一头血红色的长发,那是“我”的羽翼,是浴火涅槃之后新生的希望。而“医生”、“上帝”为一己之私扯碎了“我”的梦想,卑劣地用男性的权杖让“我”在令人恶心的看客中苦苦挣扎,美其名曰让“我”死而复生,实则是又多十年的行尸走肉。“我”不要复活,而要重生!最后,在不死鸟的神话维度中,“我”打破旧秩序和桎梏,在烈火中炙烤,锻炼出一个尽善尽美的女人。
因此,在对“复活”与“重生”两个隐秘概念的解码之后,我们才明白“我”仇视看客、医生乃至上帝的真正理由。
普拉斯用她自己的死亡完成了生命中的最后一件杰作,除她之外,自白派的另外几位诗人也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古今中外的诗歌流派像自白派这样接二连三自杀的情形可谓旷古未闻。他们是二十世纪的骄傲,也是二十世纪的悲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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