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林权改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2015-02-02 00:58李建春
绿色科技 2015年12期
关键词:通江县林权林农

李建春

(四川省通江县林业局,四川 通江 636700)

通江县林权改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李建春

(四川省通江县林业局,四川 通江 636700)

通过对通江县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指出了林改后制约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提出了通过巩固林改成果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措施。

林权改革;农民收入;增收对策

1 引言

通江县地处米仓山东段南麓大巴山缺口处,地貌特征为 “八山一水一分田”,是巴中市森林资源大县。全县林业用地386.7万亩,活立木蓄积1 175万m3,森林覆盖率达62.5%。2014年全县林业产值2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 505元,其中经营林业收入1 455元。林业经济发展对我县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和农民增收致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合理有效的开发林业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并在林业经济增速的同时保护自然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是通江县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几代人一直奋斗的目标。

2 林权改革基本情况

自2007年11月林权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至2010年10月底林权主体改革结束。累计完成49个乡镇、524个行政村、4个村居民委员会、3 314个村民小组的林权勘界确权面积353.56万亩,占林改总面积的100%,其中农户自留山面积86.45万亩,占林改总面积24.45%;均山到户面积155.62万亩,占林改总面积44.02%;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面积103.75万亩,占林改总面积的29.34%;其他形式经营林地面积7.74万亩,占林改总面积2.19%,发放林权证14.5万本、发证宗地数336 576万宗、发证面积353.56万亩,分别占林改工作任务的100%、100%、100%。

3 促进农民增收的方法

3.1 明确产权界定,激发了林农发展林业经济的积极性

通过深化林权改革,极大的激发了林农植树造林和管林、护林的积极性。据统计,2010(林改后)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5.2万亩,比2006年(林改前)增加了2.2万亩;2011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 6.6万亩,比上年度增加1.4万亩;2012年全县人工造林面积7.3万亩,比上年度增加0.7万亩;特别是茶叶产业和核桃产业,截止2014年底,全县种植茶叶20万亩 、栽培核桃32.4万亩,分别比2006年增加12.6万亩、20.7万亩。据调查显示,茶叶、核桃等特殊经果林的发展,有力促进了林农增收致富的步伐,2014年全县农民年人均从事林业纯收入1 455元,是2006年的3.5倍,年均增长36%。

3.2 盘活林业资源,拓宽了林农发展林业产业融资渠道

林权改革将森林资源变成资产,然后盘活,可以抵押、流转、出租、贷款,从而把森林资源资产转换为资本。截止2014年底,全县共流转林地58万亩,流转金额近7 000万元,累计办理林地33万亩,贷款金额3.9亿元。通过林权流转和抵押,让林地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同时,流转和抵押所获得的资金又继续投入到林业发展上,有效缓解林业发展资金问题,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探索出了通江县林业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径。

3.3 保护生态环境,增加了林农发展林业旅游产业收入

通江全县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87.7万亩,主要分布在空山国家森林公园、诺水河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五台山猕猴自然保护区、璧山森林公园等观光旅游地。林改后,农民不仅可按比例分得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还可依靠当地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产业增收。据统计,2014年全县林业旅游产业生产总值5.28亿元,是2006年的18.4倍,全县经营林业旅游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437元,是2006年的20.5倍。

4 林改后制约农民增收的问题

(1)小规模分散经营模式,增加了林业生产和管理成本;

(2)部分乡镇和村社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牢固;

(3)农民参与林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增收难保障。

5 林改后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思考

分山到户、还林于民,只是实施林改的第一步。如何通过林权改革成果,因势利导,进一步做活做好农民增收这篇文章?是我们下一步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通过广泛听取民意、综合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我认为,应当重点抓好以下5个环节。

5.1 发展林业第三产业,做精绿色增收文章

强力推进森林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依托全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大茶叶、核桃、药材、香菇、食用菌等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休闲食品,挖掘新的农民增收点。农户可以利用林权抵押贷款资金来发展休闲观光林业、高效林业、通过发展“林家乐”带动一产和三产发展。将林业发展与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农家风味饮食、林业食品等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林农发展“游、娱、食、购”的山区旅游模式,政府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手段、经营方式等方面给予林农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以此增加农民收入。

5.2 发展林业合作组织,拓宽林农增收空间

鼓励林农根据当地实际组建各种形式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由合作社组织生产、经营、管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可以参与其中劳动和管理,领取劳动报酬,还可以通过山林入股参与红利分配。建议政府从政策、项目、资金上扶持此类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股金配置、财务管理和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确保入股农民个体利益,引导林农合作组织实现民主管理和规范运作,真正起到带动一批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并通过科技下乡和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户和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山林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

5.3 优化林木种植结构,挖掘林农增收潜力

大力发展经济效益高的核桃、茶叶等特色经果林,特别要加强对核桃、茶叶种植的引导力度。政府一方面应对种植面积大的农户要适当加大补助力度,提高农户种植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林业科技服务部门要为农户做好育苗、种植、嫁接、施肥、病虫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加快高效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5.4 完善林业管理机制,增强林农增收动力

(1)要加大对林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采取均股均利方式管理的集体山林,股利是否按规定比例分到农户要实行监督检查,防止以各种名义侵害农民利益。

(2)加快建立林业资产评估机构和林权交易中介服务组织,建立林权交易信息平台,提供规范高效的林权流转服务。

(3)加强对林权流转的监管,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林权流转中坑农行为发生。

5.5 健全林业保障机制,降低各类灾害损失

(1)不断探索林业保障新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现有的森林保险政策,提高政府补贴比例,调动林农参保积极性。通过政府引导、林农参与的方式,对林木实行全覆盖保险,提高林农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灾后自救、恢复生产能力,促进林业再生产,保障生态安全。

(2)鼓励森林经营者出资、林业部门出技术的森防体系,将森防与林业部门和林权所有者的利益捆在一起,增强各方责任意识,提高灾害防治水平和效果,建立全覆盖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网络体系,不断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林农因灾造成的损失,提高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

[1]易爱军,刘俊昌.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10(3):5~6.

[2]黄美秀,肖湖香,金发根,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山区农民增收成效的探析[J].中国林业经济,2010(2):41~42.

[3]段晓毛,汪晓玲,周标庆,等.对林改后山区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考[J].华东森林经理,2008(2):25~26.

[4]郑 非.林改后实现山区林农稳定增收的途径分析[J].林业勘查设计,2011(1).

[5]辛旭东,肖 蓓.浅谈政策性森林保险的不足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1 (13):159~160.

湖北省绿色示范乡村达1500个

在湖北省林业厅主办的湖北第二届生态文化论坛上,发布了湖北省新命名的1 300个绿色示范乡村。加上2014年命名的200个,全省绿色示范乡村总数已达1 500个。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为绿色示范乡村代表单位授牌。

创建绿色示范乡村,是推进绿满荆楚活动的一大抓手。评定过程,按照绿化覆盖率、庭院绿化、道路沟渠绿化、公共绿地、宜林地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六个方面内容现场打分、择优推荐,最终经省级综合考核验收后命名。已评选出的1 500个示范村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成为我省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示范村数量占全省25 900多个行政村的比例为5.79%。此外,2015年湖北省还命名了42个森林城镇。

——摘自湖北林业网

2015-10-10

李建春(1986—),男,四川通江人,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S750

A

1674-9944(2015)12-03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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