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慧玲
(漳州市团市委 青少年宫,福建 漳州 363000)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
林慧玲
(漳州市团市委 青少年宫,福建 漳州 363000)
青少年是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希望所在。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懂法律的一代新人,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总结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趋势和特点,积极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
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对策
吸毒、环境污染、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各国公认的“三大公害”。近年来,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多、比重大等问题逐渐突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总结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趋势和特点,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希望能对青少年教育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青少年犯罪数量多,呈逐年上升趋势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显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5年间上涨68%[1]。从漳州市法院的数据看,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审理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1 646人,占案件总人数的26%,且呈年年递增趋势,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
(二)青少年犯罪暴力手段突出,出现成人化发展趋势。
从青少年犯罪的手段看,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的犯罪日趋突出,青少年暴力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35.11%,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伤害、抢夺、强奸等犯罪;犯罪时间大多在深夜、凌晨,其作案手段凶残,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突出,且作案经过精心策划,在作案手段上日趋成人化。[2]
(三)青少年犯罪成员向未成年化发展,出现低龄化趋势。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据国家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3]。从我市公安部门了解到,2010—2011年抓获未成年人犯罪案100件中,平均年龄为16岁,最小的为10岁,青少年犯罪成员有向未成年发展的倾向,逐渐趋于低龄化。
(四)青少年犯罪成员文化程度低,辍学学生和“留守孩”犯罪出现增多趋势。
从青少年犯罪身份来看,来自离异家庭、贫穷家庭的子女居多。因为缺乏完整的教育,又脱离社会监管,这些青少年的道德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贪图享受,一般文化程度偏低,文盲、小学、初中学历的犯罪成员高达92.5%,不少是辍学学生和“留守孩”,他们过早辍学而走向社会,造成青少年犯罪中辍学学生、“留守孩”犯罪出现增多趋势。
(一)青少年犯罪的类型和特点
1.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类型
一是财产型犯罪,占60%以上,包括盗窃、抢劫、诈骗、赌博等,尤其以盗窃犯罪居多。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有些则走向抢夺、抢劫等犯罪。据漳州市公安部门统计,仅2010年破获的盗窃、抢劫犯罪案件中,青少年就占62.4%,达1 205人。
二是暴力型犯罪,包括杀人、伤害、强奸等,作案手段凶暴、残忍、犯罪后果严重。如前几年发生在芗城区的出租车杀人案,均为未成年人,手段残忍,他们杀害出租车司机竟是为了“看一看人临死前的模样”。可以说是一种超乎寻常的怪异和变态的心态,他们已经丧失了一般正常人所具有的同情、怜悯、耻辱等情感。
2.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是突发性。青少年时期性情容易急躁、激动,不善于控制自己,致使其犯罪动机简单,有很大的盲目性。因此,青少年突发性犯罪较多,大多数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在感情冲动的情况下发生的。如在大通北路闹市区发生的一起凶杀案,被告人张鹏、苏健、吴燕明均未满18岁,他们在并不认识被害人的情况下,寻衅滋事,继而将被害人杀死。
二是团伙性。青少年共同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人数增多。漳州市近两年所查获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占总数的70%。如漳州市公安局破获的“郑某彬流氓团伙”案,涉及流氓团伙成员54人,其中90%以上的为无业人员,70%以上的为未成年人。该团伙作案46起,包括敲诈勒索学生、持刀伤人、偷窃等,严重扰乱社会、学校正常的秩序,影响极坏。
三是无知性。青少年时期正处于稚嫩向成熟发展的过渡阶段,因为知识少、社会经验不足,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如前几年芗城中学初一年女生郑某(辍学),将曾经与自己发生过矛盾的巷口小学六年级女生(幼女)劫持到男朋友住所,指使男朋友(成人)强奸了这个女生,事后还认为没犯罪。
四是多元性。青少年犯罪中,许多都犯有多项罪行。如有些盗窃分子作案后被人发觉,不惜使用暴力置人于死地,盗窃又杀人,由非暴力犯罪转向暴力犯罪。又如在抢劫出租车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因为害怕被抢的出租车司机记得自己的名字,随即杀害了出租车司机,抢劫又杀人,由一般暴力犯罪转向严重暴力犯罪。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1.社会因素
目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4]。同时,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凶杀暴力、淫秽色情、消极网络文化等不健康的内容,侵害、腐蚀青少年灵魂,致使有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3]。如发生在芗城的谋杀出租车司机案件中,案犯用胶带纸蒙住了出租车司机眼睛和嘴巴,将石块绑在司机身上抛入小溪溺死,整个犯罪过程和手段与暴力影视所表现的手法如出一辙。
2.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的缺陷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青少年家庭教育存在以下四种缺陷:一是家庭管教子女无力,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父母健在,只顾自己娱乐,很少顾及子女;二是家庭不健全,或是“单亲家庭”,或父母疾病缠身,或长期打工在外,对子女失于管教;三是家庭溺爱、迁就,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听之任之;四是家长不能以身作则,甚至有不轨行为,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
3.学校因素
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教育的不足。一些学校法制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学生法制意识不强。比如芗城某中学初一年14岁女生朱某因把同学上缴的材料费240元挪用买衣服、学习用品,居然想以抢劫出租车司机凑足这笔钱,夜幕下14岁的小女孩在洋老洲掏出携带的小铁锤袭击出租车司机,反而被司机制服。二是教育的失误,过分注重孩子学习,忽视道德教育。对“双差生”另眼看待,缺乏耐心的帮助辅导,导致他们逃学、辍学、流失到社会上,其中的一部分陷入了犯罪的泥潭。例如,芗城区石亭某中学曾经将一些“双差生”集中在一个“分流班”,学生戏称其为“风流班”,其中部分学生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参与到青少年违法犯罪中。
4.自身因素
青少年本身不成熟,表现在:一是交友不慎,交了一些“损友”,被带坏,导致犯罪。如发生在漳州市大桥路江滨宾馆抢劫案,案犯16岁郑某由于结交了社会上的不良朋友,比吃穿、玩游戏机、赌输赢,在他们的影响下,伙同“小辉”,以假借乘坐出租车为由,将出租车驾驶员骗至漳州市大桥路江滨宾馆附近后,用匕首架在被害人乔某的脖子上,抢走乔某身上的人民币250元。二是认识偏颇,侥幸心理作怪,听不进家长和老师的劝导,一次两次得手的侥幸心理强化了他们的犯罪意识,直到陷入深渊。
青少年犯罪不只是一个社会治安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全面地进行综合治理。
1.重视青少年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要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激发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情感,提高青少年的思想认识水平。同时,要大力宣传青少年中的奋发向上、遵纪守法好人好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决扫除黄色书刊、音像制品和淫秽物品,抵制文化领域里不健康的东西,为青少年推荐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主题团队日、普法知识竞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远离毒品,构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立体化系统
青少年犯罪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我们应该认真反思,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立体化系统,集社会各方力量来共同参与,各施其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首先,实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考核机制。199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规定了更为明确的职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我市预青办每年召开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探讨青少年犯罪规律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要坚持实施预防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实施。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各县(市、区)综治考核内容一起落实,真正把预防青少年犯罪、拯救失足青少年作为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青少年犯罪,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注重青少年学生的心理教育和生理教育,要加强家校联系,关心单亲家庭的学生,关爱农民工子女,使其在和睦、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尽早防止青少年的不良倾向。
第三,要开展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由公安、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 “法制学校”,对学校及其周边存在的安全保卫、交通、防火、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清理整顿游戏机室,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准建立“三厅二室”,从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第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司法、检察、法院、团市委等部门要积极协调,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活动。从1998年起,漳州市第一支“青少年维权岗”由团市委、公、检、法等单位共同开展,至今有61家单位参与“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扩大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规模,涌现出国家级维权岗9个、省级维权岗73个等。“青少年维权岗”拓展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和体系,有效地调动以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有关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不断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第五,建立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网络。共青团、妇联、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办好各类“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认真实施“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居)”创建工作,与计生委配合进行青少年心理、生理知识的咨询与辅导,加强弱势青少年群体的救助保护,加大农民工子女关爱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村委、派出所要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为契机,对每一个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建立帮教卡片,确定帮教人员,教育、感化、挽救违法青少年,改造他们的不良品质和恶习,把他们的违法犯罪意识消灭在萌芽状态。
3.适应时代发展,强化青少年新兴网络媒体教育
随着网络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通讯设备及互联网信息传播手段在青少年群体中迅速普及,要借助新兴网络媒体的独特优势,限制网络带来的消极影响,正确引导青少年接触、利用网络,构建健康绿色的互联网。首先,要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给青少年提供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网站,通过学习、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网络形式,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通过青少年网站,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他们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占领网上思想教育的阵地。其次,利用网络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宣传教育,在各级青少年宫开办的计算机培训班进行网络技术训练的同时,加强网络道德训练,增强青少年网络道德观念,规范青少年网络道德行为,增强青少年的道德判断能力,指导青少年学会选择和识别,养成道德自律。第三是利用手机微信、QQ、媒体视频等网络传播媒介,建立公众平台传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反面教材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公益宣传、演说、报告等,通过文字、图像、声音得到较强的真实感,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一项重要任务。
[1]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与“十一五”期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EB/OL].http://vweb.youth.cn/cms/2006/syx/wjk/200701/t20070113_510677.htm.2007-1-12.
[2] 李嘉玮.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及治理预防对策[J].学理论,2015(9):82-83.
[3] 王炜.青少年犯罪的客观原因及预防对策[J].内蒙古电大学刊,2010(6):25-28.
[4] 姚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策略研究[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5(2):95-103.
(责任编辑:马圳炜)
An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its preventive measures
LIN Hui-ling
(Youth Palace of Zhangzhou Municipal Communist Youth League,Zhangzhou,Fujian,363000,China)
Teenagers are the country's future and fate of hope.How to cultivate young people to be a new generation who have the ideal,morality,culture,discipline and understanding of the law,which is the need of building a prosperous,democratic,civilized and harmonious society.To strengthen the research on juvenile crime,sum up the current situation,trend and 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and actively prevent and control juvenile delinquency are important guarantees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ountry's long-term stability and social progress.
Juvenile delinquency;prevention;education;measures
C913.5
A
1673-1417(2015)03-0016-05
10.13908/j.cnki.issn1673-1417.2015.03.0004
2015—07—20
林慧玲(1964—),女,福建南安人,高级教师,研究方向:青少年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