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学习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策略
张胜军
摘要: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学习共同体,对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品质具有重要价值。形成共同发展愿景、建构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搭建多样化的合作学习平台、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以及提供全方位的资源保障等,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学习共同体建构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习共同体;意义;策略
基金项目: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
作者简介:张胜军,男,江苏理工学院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不是一个农业强国。通过大力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自2012年中央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迅速在全国各地展开。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模的逐步扩大,如何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质量,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认为,借鉴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教师教育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以及企业员工培训改革的成功经验,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着力培育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不失为问题解决的理想策略。
一、学习共同体的内涵解析
在教育教学领域对共同体的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1995年,美国教育学家博耶尔在《基础学校:学习的共同体》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并具体阐释了“学习共同体”的概念。自此,不但学习共同体的理论研究不断走向深入,而且也演化为一场场生动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目前,对学习共同体的典型描述主要有六种观点:(1)博耶尔认为,学习共同体是所有人因共同的使命并朝共同的愿景一起学习的组织,共同体中的人共同分享学习的兴趣,共同寻找通向知识的旅程和理解世界运作方式,朝着教育这一目标相互作用和共同参与。[1](2)日本学者佐藤学把“学习共同体”理念引入到具体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对“学习共同体”给予了较高的厚望,认为“学习共同体”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愿景与哲学。(3)美国教育管理学家萨乔万尼把学习共同体界定为:“共同体是由于自然的意愿而结合的,并对一套共享的理念和理想负有义务的个人的集合体。”[2](4)学习共同体就是一个共同的场所,在那儿人们通过集体共同行动的方式去确定影响他们的问题,决定问题解决策略,并且共同行动取得问题的解决。[3](5)学习共同体是一种每个人都在学习的文化氛围,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每个参与者都为学习和共同受益负责。[4](6)学习共同体是将多门课程融合到一个教学活动程序中的课程设计。[5]
由以上描述可以看出,尽管不同研究者对学习共同体的界定各有侧重,但对其内涵理解在如下五个方面却表现出一致性:(1)学习共同体是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隐喻,指向教育教学改革的各个方面,它不只是一个场所、一个学习团体、一种文化氛围、一种学习环境,更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种新的精神追求、新的理念;(2)学习共同体在形式上表现为一个以学习者为主体,由学习者和助学者共同组成的学习型组织或团体,如课堂学习共同体、合作学习小组、项目学习共同体,社区学习共同体等;(3)学习共同体的核心工作是合作学习;(4)学习共同体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学习者有意义的学习,最终结果是实现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共同发展;(5)学习共同体是一个拥有精神、文化、实践、情感等多重意藴的有机结合体。
基于以上对学习共同体内涵的理解和分析,本文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界定为:以培训对象为主体,由培训对象和培训支持者基于共同的发展和学习意愿,以实现有意义学习为目的、以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为旨归的合作型学习团体。在这个团体中,培训对象(或称之为“学习者”)和培训支持者(或称之为“助学者”,主要包括培训教师、农业科技人员、教育专家、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等多元主体。)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具体学习问题,通过资源共享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等合作学习方式,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并最终实现所有成员的共同发展。
二、学习共同体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意义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不同类型的共同体,对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提升培训品质,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激发培训对象的主体性
农民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农民。由于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程度不高,因此,在传统农民培训中,培训教师习惯性地把培训对象视为一群没有文化、没有学习能力、“空着脑袋”接受培训的“成年学生”,主要采用“我讲你听”的课堂教学模式集中开展培训。在整个培训活动过程中,这些培训对象始终处于“被培训”状态。
在这种被动的、“接受式”的农民培训中,每一个培训对象,都是一个单子式的主体存在。每一个主体都把自身之外的主体“客体化”,学习被认为仅仅关乎个人的事,学习好坏主要归因于教师是否讲得好、学习者个人是否努力。多数情形下,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相互疏离。
在学习共同体中,“学习”被理解为一种社会参与活动,而不是一个单向度的知识授受过程。每一个活动主体都是一个学习者,培训对象是学习者,培训教师的身份从“Teaching Professor”转变为“Learning Professor”,也是一个学习者。所有培训活动的参与主体之间不再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主体—客体”关系,而是一种相互尊重、民主平等的主体间性关系。萨乔万尼指出:“共同体会使一群个体的‘我’转型为集体的‘我们’,在成为一个‘我们’之后,每一个成员都是紧密编织的有意义关系网的元素之一,这一个‘我们’通常处于一个共同的地方,维持一段时间,并分享共同的意义、情感与传统。”[4]这种相互民主平等、情感融洽的主体间性关系,能够给培训对象带来受尊重的感受和愉悦的内心体验,能够有效激发他们在培训活动中的主体性的发挥。
(二)有利于挖掘培训资源
与儿童学习不一样,农民作为成人学习者,具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工作经验。成人从事任何事情,包括学习在内,都是以其自我经验为背景,依托已有经验来认识问题,选择问题解决策略。“经验是成人学习者活的教科书”,成人学习需要与其经验相结合,这已经成为成人教育的基本信念。[6]
农民作为成人学习者,拥有丰富的经验,即实践知识。这些知识具有鲜明的个人化、情境性、默会性、变动性特征,体现了不同成人学习者的知识差异。在传统的农民培训中,培训内容主要是一些概念明晰、逻辑严密、条理清楚、结构良好的学科知识,而培训对象本身所拥有的实践知识,通常被视为影响培训进程的消极因素,而被排除在培训活动的程序设计之外。
学习共同体强调知识的情境性、分布性。在学习共同体中,学习者的个体知识和共同体的集体知识都被视为重要的学习资源。正是因为共同体成员之间存在知识、技能、思维、情感等方面的差异,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知识互补、思想碰撞、合作竞争才有了可能与动力。通过学习共同体,学习者(培训对象)的个人知识可以转为为共同体的集体知识,成为培训的新资源。同理,通过共同体,每一个学习者(培训对象)也可以把共同体的集体知识、其他成员的个体知识,作为自己的学习资源。这些以学习者实践知识方式差异性存在的宝贵培训资源,只有在学习共同体理念下,才会被重视、被充分利用和挖掘。
(三)有利于培养培训对象的学习能力
传统农民是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一种经验型农民,对其素质要求较低。传统农民培训通过教给农民一些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知识和技能,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务农作为稳定职业,进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则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具有较高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有本质区别,是一群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农民。因此,与以实用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学习为重点的传统农民培训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更应关注如何教会学习者学习,重点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学习共同体,就是要彻底颠覆传统的被动式、“接受式”农民培训模式,让每一个培训对象成为一个拥有学习能力、专业发展意识的学习者,而不是一个被动的“知识容器”。在学习共同体中,每一个学习者(培训对象)都是一个知识建构者,都是一个实践交往主体,需要按照分工和约定承担相应的学习责任,如学习方案制定、信息收集、知识整理、对话协商、角色扮演、活动产品展示等,与其他成员一道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学习。合作学习的过程既是每一个学习者(培训对象)重新认识自我、发现自我的过程,同时,也是其学习能力培养和学习信心重建的过程。
学习共同体并不要求学习者在相同的时间内学习相同的东西,每个学习者都可以学习不同的领域或专题,在体现自身学习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的学习活动中,掌握个性化的学习方法、完善心智模式。
如果说传统农民培训是一个“授人以鱼”的输血培训,那么,基于学习共同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则是一个“授人以渔”的造血过程,对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发展具有重大价值。
(四)有利于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村专业户、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技术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他们都是成人学习者。与未成年学习者不同,这些成人学习者看重的不是系统的文化知识、技术原理,而是培训的实效性。
在实践共同体的倡导者莱温与温格(Jean Lave & Etienne Wenger)看来,所有的学习都应看作是一个完整社会实践或是社会实践的其中一个纬度,因为“真正能力的发展与技能的习得来源于社会实践的参与过程而不是从所谓的有意识的教学中获得。”[7]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学习共同体重大意义在于可以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实践转向。因为基于学习共同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以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真实问题为中心组织培训内容,采用问题驱动教学、案例教学、交互式教学、现场教学、拼图教学等教学方式,在拟真或真实的工作情景中开展培训。在这种培训中,学习者(培训对象)不是“坐着听”而是“做中学”,这与培训对象作为成人学习者的学习特点非常吻合。培训对象接受培训后,能够及时把学到的知识、技能、方法等,具体应用到职业劳动之中,并真实地表现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劳动成果,培训成效让人能够“看得见、摸得着”。
农民是非常注重实际利益的理性“经济人”。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只有不断增强实效性,才能获得绵延不竭的发展动力与后劲。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学习共同体的建构策略
学习共同体是现代共同体的一种类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无疑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地域性共同体,不能自发产生,需要理性建构。为此,本文重点提出了如下五点建议。
(一)形成学习共同体的发展愿景
愿景是人们对事物发展的愿望和想象。在人类组织中,愿景是唯一最有力的、最具激励性的因素,它可以把不同的人联结在一起。[8]因此,建构学习共同体,首先应形成学习共同体的发展愿景。
形成学习共同体发展愿景的关键在于形成学习共同体的发展目标、共同价值和理想。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学习共同体的发展愿景应主要包括:(1)实现培训对象在培训中进行有意义的学习;(2)培养培训对象的学习能力;(3)追求包括培训对象和培训支持者在内的所有成员的共同发展;(4)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活动创造一个生态的学习环境。
对话是学习共同体基本的“生命体征”,学习共同体的发展愿景需要在对话中形成。通过真诚对话,学习共同体的每一个成员个体,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并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理解”,以及对发展目标的“一致认同”。发展愿景既是学习共同体成员个体发展愿景的汇合与聚焦,也是学习共同体稳定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当然,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任何类型学习共同体发展愿景的形成,都是一个长期、复杂的价值冲突和利益整合的过程,需要每一个成员个体放弃自我中心思维,树立合作共赢意识,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谋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建构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不是单数是复数,应是一个不同类型学习共同体的集合体。在此,依照不同标准,本文尝试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分为四类。
1.依据结构形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分为实体形态的学习共同体和基于网络技术的虚拟学习共同体。作为实体形态的学习共同体,通常有具体名称、一定的人员构成、管理机构、经常性的学习场地、具体的学习时间、明确的学习任务等,共同体成员主要采用面对面的形式,经常性地集聚在一起开展各种学习活动;而虚拟学习共同体则是借助网络平台,成员之间通常并不直接见面,主要通过分享网络资源的方式,开展互助学习。
2.依据培训性质,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分为“入门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和“提高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
3.依据培训意愿,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分为生产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经营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管理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服务型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
4.依据区域范围,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分为行政村、乡镇、县域、市域,甚至更大范围和区际间的职业农民学习共同体。
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其他维度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做出不同的类型划分。现代农业具有综合性、多功能性、区域差异性,需要大量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积极建构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
(三)搭建多样化的学习平台
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倡导建构学习共同体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学习者(培训对象)的有意义学习,学习是学习共同体的中心任务。为保证共同体成员能够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就必须搭建多样化的学习平台。这些学习平台既可以存在于网络之中,也可以以实体形式存在。借鉴基础教育、教师教育领域以及企业员工培训中学习共同体建设的成功经验,本文建议,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重点搭建如下八种形式的学习平台:(1)教学沙龙。围绕培训中的教学问题,就其目标、内容、任务、形式、方法、效果等开展自由讨论。(2)课外互助学习小组。小组成员可以就培训内容的课后复习、培训作业的完成、课前预习等,相互提供支持和帮助。(3)读书会。在协商的基础上,选好学习材料,读书会成员在一起分享读书心得与体会。(4)案例研讨。可以选择现代农业生产中的典型案例,组成学习小组进行分析、讨论。(5)作品展示。按照预定计划,经过阶段性培训后,集中展示学习团体中每一个成员的活动产品,如问题解决方案、制成品、事物模型、图表等,供大家共同学习、评判。(6)专题论坛。在培训组织者、培训教师、农业技术专家等“助学者”的帮助下,学习团体所有成员,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7)课题研究小组。课题组成员在共同确定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开展研究活动,分享研究成果。(8)博客群。每个成员都建立起自己的Blog或Vlog,利用博客技术,将自己的学习问题、学习心得、学习材料等,以文字、视频、音频等方式上传到博客群,与其他成员共同分享和交流、切磋。
从问题解决的指向性和行为特征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的学习共同体,本质上是一个实践共同体,其主要的实践方式就是合作学习。没有学习平台,就不可能有任何具体合作学习行为的发生。因此,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任何类型的学习共同体,都必须注重多样化学习平台的建设,为各种形式合作学习活动的开展,提供丰富的机会、温馨的氛围和广阔的空间。
(四)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
作为一种学习型组织或团体,学习共同体的正常运行,还需要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其主要工作应包括五个方面:(1)培训活动的组织者和重要支持者,要引导和帮助学习共同体建立管理机制,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和事务管理,保障学习共同体日常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2)要建立学习共同体的动力机制。学习共同体的运行动力不是来源于共同体之外的某种压力,而是来源于共同体成员自身内在的发展需要。这就要求共同体成员彼此之间相互尊重,通过互惠的合作学习行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满足其他成员的发展需要。(3)要建立学习流动机制。自愿、开放、合作、共享是学习共同体建构的基本原则。学习共同体的成员构成及每一个成员在共同体中的位置并非固定不变的。每一个成员都应保持一种前瞻意识和开放心态,与其他成员进行信息交流、知识分享和思想碰撞。在某种合作学习活动中,某些成员可能存在知识、技术优势,处于核心地位。但是,在另一种合作学习活动中,这种优势可能被其他成员取代。每一个学习者,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从边缘性参与者转变为核心成员。这一“位移”的过程,即是一种成员之间分享知识、经验和情感的“去中心化”的合作学习过程,同时,也是学习者知识建构、心智模式改善的过程。(4)建立学习成果转化机制。学习成果的转化可以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把个体的学习意识、学习行为、学习能力转化为团体的学习意识、行为和能力。同时,也把团体的集体智慧内化为个人的学习品质;二是把团体或个体在学习共同体中形成的学习积累,转化为成员个体的实践能力、工作能力,让每一个成员的发展价值得到显现。(5)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学习共同团体要建立一种激励性的制度安排,对一切有利于学习共同发展的行为给与肯定性评价和奖励;六是建立发展性的评价机制。全体成员共同参与评价活动,采用合理的评价工具,对每一个成员做出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价。与传统的竞争性评价机制不同,它是一种纵向的、自我比较的评价机制,注重过程性评价,以及评价对个体发展的激励和导向功能的发挥。
(五)提供全方位的资源保障
资源是一切可资利用的条件,包括专家支持、
个性化的课程设置、学习时间保障、必要的图书影像资料、充足的培训经费,以及教学场地、实训设施等。传统的农民培训,主要由政府“单中心”供给,常常面临培训资源匮乏的窘境。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各种学习共同体的建立,意味着政府、农村社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教育与培训机构、村民学校等,都是学习共同体中的“助学者”,都有责任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事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资源保障。
学习共同体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种总体隐喻。我们倡导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建构学习共同体,是因为我们相信基于学习共同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一种模式创新,对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品质、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期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所有参与者能够基于共同的价值、目标与理想,选择合理的行动策略,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各种形式、不同类型学习共同体的建构,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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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