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的双语教育政策

2015-01-30 07:27普华东智杨玉莲西藏大学西藏拉萨850000
中国民族博览 2015年11期
关键词:藏汉藏语文西藏自治区

普华东智 杨玉莲(西藏大学,西藏 拉萨 850000)

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的双语教育政策

普华东智 杨玉莲
(西藏大学,西藏 拉萨 850000)

西藏自治区成立至今五十周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等的推进,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应时而改、应需而变,发生了较大的发展变化。50年来,这个变化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的政策群,包括以萌芽为主的政策,以形成为主的政策,以发展为主的政策和以完善为主的政策。西藏自治区在双语教育政策上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始终将双语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始终要正确对待民族语和汉语的关系,政策应与时俱进,应时而变、应需而改,政策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西藏自治区;五十周年;双语教育政策

在西藏作为我国五大自治区之一的社会背景下,自治区的双语教育政策经历了较大的发展变化。值此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回顾总结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可以更好地了解以前本地区的藏汉双语教育政策、同时指导以后自治区双语教育的实践。此研究中,笔者采用了文献法以汇总、梳理党和政府以及西藏自治区政府1965~2015年双语教育政策的内容。

一、历史回顾

从1965年9月1日成立至今,50年来西藏自治区经历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全方面发展,每个层面也都取得了巨大进步。其中教育层面有关当地居民的语言进步更是有目共睹。这些进步既离不开实践的探索,更离不开理论政策的指导。本研究基于这一背景对西藏藏汉双语教育政策进行分析,结合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以及系列调研结果,将西藏自治区的双语教育政策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萌芽、形成、发展、完善阶段。

(一)双语教育政策萌芽阶段—— 1965年~20世纪70年代末。

这一阶段西藏面临的主要社会形势是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成立和1966年开始的十年“文化大革命”。其中“文化大革命”之前西藏语言政策仍是50年代政策的继续;十年动乱期间,几乎全国“民族语文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因此,西藏自治区在这十几年双语教育政策萌芽期间,其关注点有所侧重。

1.1965西藏自治区成立~1966“文革”前

侧重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藏汉双语的学习以及使用并存。由于“文革”前西藏20世纪60年代的语言政策主要是其50年代的继续,所以其语言政策以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九条的内容为准则——“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2],侧重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1965年9月1~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隆重举行,大会在9日上午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以下简称《组织条例》)。《组织条例》的第二十七条和第五十五条分别规定: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并且为不通晓藏、汉语言文字的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准备翻译;自治区各级人民委员会和所属各级工作部门,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使用藏、汉语言文字。“西藏语言政策即一方面是继续执行‘十七条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另一方面则是要学习汉语文。”[3]基于第九条内容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条例》的实施践行,截止1965年底:“无论是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也无论是中学还是专科学校,在课程设置上,既有藏语文也有汉语文。在学校教学用语上,民办小学全部使用藏语,公办小学大部分课程使用藏语;中学是以藏语为主,兼学汉语”。[4]总而言之,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1966年“文革”前:藏汉双语教育的指导政策,从“十七条协议”的第九条内容到1965年通过的《组织条例》,其主要的政策精神表现为侧重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藏汉双语的学习以及使用并存。

2.1966年~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

侧重汉语言的推行和使用,藏语文及其有关的双语政策遭到严重破坏。十年动乱期间,“在‘四人帮’民族语言政策的控制下,不少地区民族语文机构被解散,民族文字被迫停止使用”。[5]在这段时间内由于方针政策上的“左倾”,认为少数民族可以直接过渡到使用汉语文:撤销民族学习,民族语言教学取消,已经批准施行的民族文字停止使用……西藏自治区也受到一些冲击:西藏民族学院、拉萨师范及部分中小学停课。“西藏许多学校约4年既未招生也未进行教学”。在这一段藏语文及其有关双语政策受到严重破坏的时期,汉语言的推行和使用没有停止,各学校普遍开设了汉语课并要求用汉语进行教学。1973年10月,自治区教育局要求:“有条件的农牧区学校要开设汉语课;有条件的城镇小学要从一年级藏族新生班中实行现学汉语、后学藏语”。简而言之:十年动乱期间在西藏自治区的语言政策直接向汉语过渡,不管具体情况,均用汉语授课,践踏了1965年及以前积累的藏语文及其双语政策的成果。所以“文革”期间,西藏双语政策侧重汉语言推行和使用,藏语文及其有关的双语政策遭到严重破坏但仍有萌芽而并非消失殆尽——如1972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教材编译局;1974年自治区规定“全区小学藏、汉族学生从三、四年级开设设汉、藏语文课”……

总之,通过文献梳理及上述整合,笔者认为:西藏自治区成立~20世纪70年代末,西藏双语教育政策处于萌芽期;且“文革”前侧重学习、使用、发展藏语文,“文革”中侧重汉语言的推行和使用;同时蕴含着藏汉双语的使用、学习和教育。

(二)双语教育政策形成阶段——1980~1988年。

1976年,随着文革的结束,我国民族教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其中双语教育亦走上复兴之路。尤其在1978年12月25日,区党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通知》之后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四化建设上,关于西藏自治区的教育也重新步入正轨,与之有关的藏汉双语政策得以持续推进并在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后于1988年形成体系。所以,西藏自治区在1980~1988年的双语教育政策形成期间,其语言政策是:持续对藏语文的关注,通过不断调整,最终使自治区藏汉双语教育。

1980年3月,在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西藏自治区的贵族世家和僧侣精英们呼吁学习藏语文。“1980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了《批转〈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从双语政策的角度对在藏汉族干部和职工的藏语文学习作出了规定。要求50岁以下在藏工作的干部都必须学习藏语文。”[6]

1982年西藏自治区规定公办小学藏文班用藏文教材、以藏语授课,四年级起家授汉语课,同时强调汉族学生需要进行藏文学习。

1984年2月17 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和使用藏语文的指示》;紧接着在该年2月~3月的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规定:西藏自治区各种行文、教学用语、文艺创作和演出都要使用藏语文,同年10月27日发出进一步抓好学习藏语文的指示。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西藏自治区通过层层递进、紧密相连的系列规定,扭转了前段时期的语言政策,本民族语言——藏语进一步得到尊重并逐渐进行广泛使用。

次年(1985),为促进西藏发展,国家计划开始在内地筹建西藏学校和西藏班,关于其教学用语规定为:“西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初中逐步实行以藏语文教学为主,加授汉语文;高中以汉语文授课为主,加授藏语文,同时学习一门外国语”;而内地西藏班的教学用语则要求“西藏班以汉语文教学为主,也可以视情况加授藏语文和英语”。通过《意见》及1985年西藏学校和西藏班的筹建规划内容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西藏自治区语言政策在关注藏语文使用、发展的同时,藏汉双语教学开始提上学校日程。

1986年5月中国藏学在北京成立以及同年8月西藏藏学在拉萨成立,这俩藏学研究中心的成立利于推进相关学者集中性地对西藏自治区的教育(包括双语教育)进行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意见。两个藏学中心也逐渐成为我国藏学研究的权威,其中出现了许多像马戎、周炜、周闰年等有影响力的民族学家,他们在20世纪末起为西藏的藏汉双语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

接下来:国务院第二次援藏会议《关于改革和发展西藏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1987)、1987年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经自治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和同年10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1988年西藏自治区教科委《关于加强西藏基础教育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等四个文件皆坚持了“实行以藏文为主,藏汉两种语文并用”的指导思想。“《规定》的第三条规定:实行以藏文为主,藏汉语文并用的方针,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三条规定:我区必须贯彻执行以藏文为主,藏、汉两种语文并用的方针。藏族公民应努力学好藏语文,藏族干部、职工在学好藏语文的同时,学习全国通用的汉语文。”[7]西藏自治区的《试行意见》中指出:“藏族学生初中阶段在学好藏语文的同时,还要学好汉语文,学习汉语普通话,在高中毕业时能够做到藏汉语兼通”。

1980~1988 年西藏自治区这一系列与藏汉双语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藏语的地位的同时不断调整藏汉双语的关系;此时在教学语言的选择上采用了“要逐步建立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教学体系”的藏汉双语教学模式,故笔者以1988年为界点认为西藏自治区的双语教育政策至此形成。

(三)双语教育政策发展阶段——1988~20世纪90年代末

自《规定》和《细则》以来,西藏自治区整个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双语教育都致力于贯彻发展两者的详细规定。所以整个九十年代是西藏双语教育政策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中逐步建立了“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教学体系”,达到“藏汉语文并用”。

1993年,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丹增在西藏自治区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西藏的教学改革,……,继续重视藏语言的教学,同时积极推行双语教学,要培养藏汉语文兼通的人才。这成为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自治区教育系统执行双语政策的主要指导思想。这也体现了西藏自治区上层领导集团在藏汉双语政策上的进一步发展。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94年2月25日),第二十条:“自治区逐步完善以藏语文授课体系为主的藏、汉两种教学用语体系……保证少数民族学生首先学好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同时学好汉语文。”[8]读者细思可以看出,此规定在坚持以藏语文授课体系为主时,强调了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的文字(即汉语、汉字)。同年12月《西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1994年12月21日),第一条的第八点在谈及1994年~2000年西藏自治区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时规定:重视藏语文教学,积极推行双语教学,做到藏汉语兼通,创造条件开设外语课。”[9]至此,西藏自治区教学语言力求“藏汉语文并用”以使“双语教学,藏汉兼通”。

为深入配合此西藏双语政策,此后自治区陆续颁布的一些教育政策几乎都涉及这一问题。如1996年,自治区教委发布的《关于颁发〈西藏自治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中,专门指出“对小学教师的配备,特别强调要能开出藏语文和汉语文课程。中学教师要求能开设藏语文和汉语文课程”。《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95”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重申“重视藏语文教学,积极推行双语教学”。

随着自治区藏汉双语政策的发展以及微调,到了1999年2月,自治区教委制定了有关的政策和具体的实施方案:“重视藏语文教学,积极推行双语教学,做到藏、汉兼通,创造条件开设外语课”;在中小学,首先要高度重视藏语文的教学,同时加强汉语文教学,藏文班的学生最迟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汉语文,有条件的地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教学用语的选择兼顾可能和需要两方面。这具体阐述为:“切实加强‘双语’教学。各级各类学校在抓好藏语文教学的同时,必须重视汉语文教学,小学阶段应尽早开设汉语文课……继续坚持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藏、汉双语教学体系。加强‘双语’教材建设,加大教学改革力度。进行汉语水平考试。加强‘双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语’教学水平。”[10]

由此可见,20世纪90年代西藏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的思想是其《规定》和《细则》的继承与发展。在这一年代中,西藏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的发展体现为:重视藏语文、抓好汉语文;逐步建立了“以藏语文授课为主的教学体系”,达到“藏汉语文并用”。

(四)双语教育政策完善阶段——21世纪初至今

进入本世纪,随着“科教兴国”及2000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尤其是2006年7月1日青藏铁路的正式运营,自治区与外界的接轨愈发开通,藏族同胞与内地的交流沟通也越发频繁,普通话的掌握变得不可或缺。为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为培养藏族人民更多更好的生存技能,就要求自治区无论经济、政治、文化还是教育都需与时俱进,其中有关双语教育的政策也应需而改。这一阶段自治区的双语教育进入逐渐完善阶段,由之前“藏语文授课为主”调整为藏语文和汉语文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

2000年1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和第八条分别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法律上讲,藏汉双语的掌握隶属同等地位:自治区的学生既要学习使用我国普通话——汉语,又应使用传承好自己的母语——藏语。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2002年5月22日)通过了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修改的决定,将第六条修改为:“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开设藏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适时开设外语课程”。伊始,西藏自治区的双语教育政策由之前“藏语文授课为主”调整为藏语文和汉语文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经过近十年发展,自治区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 (2011年3月25日)指出西藏的教育要注意推进藏汉双语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重视学好藏语文,科学开展双语教育,提高双语教育质量……”。[11]此实施意见与西藏自治区以往的藏汉双语政策一脉相承又符合变化了的自治区环境,它依据自治区的藏汉双语实际情况进行了更全面、科学且符合实际的藏汉双语指导。

本世纪初至今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的效果,笔者在拉萨市各小学做了一定调研:双语教学已成常态化;均已开启“以汉语文作为授课用语,加设藏语文”的双语教学模式,学生第二语言(汉语)的引入时间据其基础有所差别;藏族学生的双语能力普遍较好(同年级城区学生相对优于农牧区学生);牧区实行“藏语文和汉语文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总之,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完善阶段:“藏汉语文同时作为其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运行良好,学生汉语水平普遍提高。

二、经验总结

自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的50年里,自治区双语教育政策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变化发展,曲折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不断地推陈出新,既应对了社会形势需要,又较好地引领了自治区双语教育工作,更使其自身不断地趋于成熟,越来越多地反映出了藏汉双语教育规律。

(一) 始终将双语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

“民族语言的发展问题与使用问题同民族的发展问题辩证结合,双语教学是解决民族发展问题的重要途径”。[12]双语教育现成为国际关注的热点,主要是因为它具有教育系统中任何单一语言教育无法比拟的重大作用。第一,通过双语教育可以保存民族、宗教认同,保持世界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第二,通过双语教育可以在不同语言和政治团体间进行调节,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了解和合作;第三,加深学生对不同语言、文化的理解,助于培养学生多元文化思想,使其对不同文化持积极态度;第四,利于个体、集体同化到主流社会,使少数民族儿童具备与语言多数民族儿童平等的生存机会。因此,应该始终将双语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尤其在我国这种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里,一定要着重强调双语教育。对于民汉双语教育的实施,可以通过教学用语的调整得以实现,比如:在少数民族散杂区的地方,可以通过强化母语的教学使学生以汉语为主,民汉兼通;反之,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双语教育,则可以通过强化汉语教学,使学生以民族语为主,进而达到民汉兼通。

(二) 始终要正确对待民族语和汉语的关系

我国在进行双语教育过程中,始终要正确处理好民汉双语关系。过于强调民族语的固步自封而不对外开放,势必引起民族地区囿于陈旧、落后保守;反之如过分强调汉语主流地位,强行推进汉语学习,则使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变得极为缓慢,拉大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隔阂以及经济、文化上的差距,无疑“文革”给了我们最为惨痛的教训。在我国,民族语和汉语的关系相互而双向,推行汉语与保护学习民族语同等重要,确定正确的双语教育目标、使少数民族双语学生民汉兼通方是我国双语教育的必由之路,这一点毋庸置疑并应永远遵守。

(三) 政策应与时俱进,应时而变、应需而改

双语教育作为教育的子系统,应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其它社会环境相适应。如自治区的双语教育政策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根据西藏刚和平解放、人们藏语基础相对扎实的实际情况,先侧重其学习以便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信息;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有了一定知识储备,在继续关注藏语文使用发展时,力求藏汉语文并用;到了本世纪,因与外界接触日益增多,汉语使用愈加频繁,则要求藏汉语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用语用字。政策只有与实际情况相符方具有指导意义,所以它必须应时而变、应需而改,与时俱进。

(四) 政策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语言本身涉及其自身文化、政治等功能,基于文化的差异和政治的敏感,双语教育的推行无疑是把“双刃剑”,因此对其“度”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不同利益的群体对双语教育的效果有不同的期望。当多数人口语言成为少数人口接受教育的主要用语时,是否会冲击到其民族文化?统一用第二语言作为各级选拔性考试的卷面用语,对少数人口是否真正公平等问题都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况且不同学生具有不同基础(城区学生的汉语基础就比农牧区的好:城区学生一年级就可以流利使用汉语,牧区有的学生即使上初中也不太能完整用汉语表述),不顾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性而“一锅煮”,只会适得其反。所以双语教育政策的制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一刀切”。

总的来看,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年中:除了极个别阶段外,双语教育政策结合了变化着的社会形势,立足于自治区双语实际,同时根据政治需要,“谨慎而又灵活”,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藏汉双语教育的萌芽、形成、发展和完善,既直接保证了藏族学生的藏汉双语水平及其全面发展,又间接保障了西藏自治区跨越式发展的顺利进行和自治区社会生活水平的全面提高。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藏汉双语教育是推动其民族教育、进而推动自治区整个社会发展的一大措施。藏汉双语教育的良好实施对于当地居民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故这一行动的准则——藏汉双语教育政策务必要符合需求、切合实际,科学而全面。在此西藏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之际,总结五十年来自治区的藏汉双语教育政策及相关经验,谨希望以此研究为五十年的藏汉双语政策做结过去、以期用绵薄之力指导未来。

[1][5]戴庆厦,董艳.中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历史沿革(下) [J].民族教育研究,1997,1.

[2]《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951,5,23.

[3]周炜.西藏语言政策的变迁.[J].西北民族研究,2002,3.

[4][11]姚便芳.西藏双语教育政策的产生和发展[J].西藏教育,2011,9.

[6][7]周炜.西藏双语政策的形成和完善[J].青海民族研究(社会科学版),2001,1294.

[8][9][10]西藏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地方志·教育志[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

[12]王鉴.民族教育学[M].甘肃: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

H193

A

普华东智(1988-),男,藏族,青海省海东地区,西藏大学2013级在校研究生,主攻中国少数民族史方向;杨玉莲(1991-),女,汉族,四川内江人,西藏大学2013级在校研究生,主攻教育学原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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