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希
诸多后发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化浪潮虽然汹涌澎湃,但大多并不能因此而革除在前民主时代既已存在的权力腐败的毒瘤。台湾地区如此,韩国如此,泰国亦如此……。从政治生态学的角度观察,原因在于民主化的过程,不仅仅限于政治制度“突变式嫁接”的单项改革,还有一些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内外部环境和关系结构也需要相应的变动,以达到与民主制度相互呼应的社会效果。而这些环境和结构的形成与固化,有其历史的成因和自然的演进过程,非一道律令可以改变。就此意义而言,首先,民主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性运动或一场政治变革,而是一个不断地持续进行的、和平的政治与社会过程,是极其复杂的“渐变式嫁接”的过程。
这一过程的复杂性,远远超出了人们哪怕是善于高瞻远瞩的政治人物的预期。民主如要在这一持续进行的政治与社会过程中取得完胜,必须在其演进过程中不断地矫正自己的发展方向,以便时时处处合乎社会整体的利益要求。因为民主的命运最终是掌握在社会大众手中的,而且民主的本质就是大众性的。如果民主的过程脱离开整体性的社会期待,异化为利益集团手中的玩偶,由此而失去社会环境的生态支撑,那么它的夭折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拉美国家的民主化过程,为我们提供了典型案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拉美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在巴西、墨西哥、智利、哥伦比亚等不同国家继起性展开,形成民主化浪潮,一时为世人所瞩目。但是,这一进程逐渐地暴露出严重的不足,即违背了民主的大众性的本质要求。国家的政治力量忽视了社会的欲求,导致其与社会的脱节。究其原因,直接的因素是经济发展的迟滞,间接的或者说更为根本的因素则是民主化改革没有能够与社会欲求相契合。
显然,拉美几十年的民主化进程,已经培养起一个具有敏锐的公民意识和政治权利意识的社会阶层,他们所要求于政府的不再仅仅是直接的物质需求的满足,还有高效的基础设施、高质的教育与医疗服务,以及民间社会团体拥有的社会权利。拉美国家的民主化进程所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以及所遭遇的挫折再一次充分说明,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一件孤军奋战的事情,它既要求经济、社会与文化诸领域的配套推进,更要求主体性社会力量的认同和参与,这是民主得以扎根的社会基础。如果不能够把政治体制改革置于其他诸领域协调跟进甚至是先行的生态环境之中,也即失去这些环境条件的配合,政治体制改革绝难成功。这应该是一条颠扑不破的政治发展规律。
同时,作为政治文明的民主,要在一国一族生根发芽,长成民主之常青树,必须与该国该族的传统政治文化水乳交融,融于该国该族的传统政治文化生态。在传统政治文化改造民主及其实现形式的同时,民主也在实现着对于传统政治文化的改造。之于广大的后发民主国家而言,对于民主之实现形式的选择,必须慎之又慎,其所遵循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民主在实现形式上要贴近于本国家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以使外来民主与本国本族的文化传统具有生态亲缘性。如此,民主的嫁接方可成功。
翻检民主政治实践的发展史,无不映现出民主实践形式的国别和民族特征。发端于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其突出特征是公民以直接民主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这缘于城邦国家皆小国寡民,为直接民主的施行提供了先天条件。在近代英国,民主则转换为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恰恰是英国近代资产阶级与具有悠久传统和强大势力的王权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是近代民主理念与英国传统政治文化相结合的生态化产物。如此,民主才得以在英国生根发芽。也正是由于没有英国那样的皇权传统,当欧式民主乘坐“五月花号”驾临美利坚的时候,已经注定了它将变种为以“三权分立”为表征的美式民主。
民主在当下中国的落脚和生根,同样也脱离不开与本土文化相交融、从而实现本土化的艰难历程。其实,任何国家和民族的固有文化,都会潜含着民主的萌芽或思想成分,只是呈现出的样态不同而已,有的表现得更为充分、直接和规范,有的就不是那么充分、直接和规范。比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政治理念,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和谐与宽容的价值理念,等等,无不潜含着民主的因子,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只是,有的理念没有以完整的政治制度的形式表现出来,有的则是在道德人伦或天人关系领域呈现出来,而没有被移植到政治领域,更没有被政治制度化。这一方面说明,中国文化在人伦道德方面的早熟,但也从反面映衬出,中国文化在政治层面的不成熟[1](P29)。如果我们能够对传统文化中的民主因子和成分予以继承和发扬,使之实现政治制度化的转换,而不是仅限于人伦道德层面;同时,又广泛吸收世界上优秀的民主文化成果,进而在中国国情下实现二者的融合,必将开出更加适合国人口味的民主处方,使之成长为民族风格的民主类型,为世界民主文化的繁荣作出中国气派的贡献。
这样一个过程,实质上就是实现政治的生态化的过程[2](P8)。一方面,要在对现代民主文化予以民族化转换的前提下,把现代民主文化的因子植入中国既有文化的土壤,比如改造其制度形态,使之适合于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和政治制度要求;另一方面,也要对传统文化予以现代化改造,将其精华由人伦领域推向政治制度领域,以使其超越道德层面,实现无形的精神理念向有形的物化形态的转变。如此,民主因子与中国既有文化的融合与嫁接,方有成功的可能。否则,曾经不止一次地发生于世界各地的民主嫁接水土不服的悲剧,便会难免再次发生。
这其中,首先要解决民主与效率的冲突问题。这正是以美式民主为代表的西方民主为人诟病的典型病症之一。基于中国国情创新富有效率的民主形式,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世界民主发展的重要贡献。已如前述,中国政治文化已经提供了丰厚的创新土壤。基于中国政治文化土壤和相应的生态环境,我们的民主实践可以尝试在下述方面实现更大的突破。一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小快灵”的制度和机制,进行程序性设计并予以制度化、法制化,以解决协商民主的随意性问题,以及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二是发挥集体领导体制的制度优势,促进民主和效率相统一,真正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民意基础上的效率。三是让民主“接地气”,让民主日常化,比如,通过选举方式和界别比例制的改革,解决各级人大代表人选的官僚化、非基层化问题;通过制度化的定期接访安排,解决行政官员与人大代表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接续基层自治传统,在政策、制度和法律层面,鼓励社会自治组织的成长,发展“草根式”的日常社会民主,凡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项,赋予公民切实的话语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等。
[1]徐复观.我们信赖民主主义[M]//.学术与政治之间.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
[2]刘京希.政治生态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