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昭
(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0)
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及其突破
邵明昭
(山东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0)
小微企业在提高居民收入、吸纳就业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不佳以及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小微企业面临优惠扶持政策难以享受、融资担保难题依然存在、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等困境。为突破小微企业发展困境,应将小微企业减税降负落到实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小微企业;发展困境;优惠政策;内生动力;集聚发展
小微企业具有市场适应能力强、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相对较大等特点,在提高居民收入、推动科技创新、吸纳就业以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小微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其发展也会受到来自各方面因素的制约,面临诸多困境。因此,必须在加强小微企业自身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小微企业发展仍然面临一些困境。
(一)优惠扶持政策难以享受
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以来,我国小微企业的经营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是由于缺乏对落实优惠政策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往往延迟制定有利于落实上级优惠政策的配套措施,再加上优惠政策要求的财税配套支持力度不够等原因,致使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时间滞后,或者不衔接、不配套,甚至是打折扣的执行。另外,小微企业自身获取相关优惠政策信息的渠道又不畅通,最后出现一些优惠政策和措施仅仅在纸面上、看得见却摸不着的现象。
(二)融资担保难题依然存在
虽然中央和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各金融机构也都设立了专门机构和部门,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但由于小微企业绝大部分是从个体经营发展起来的,存在资信普遍不高、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较少、经济实力较弱、管理尚不规范等问题,加上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过于注重风险防控,对贷款发放普遍采取严格谨慎的态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制度的创新普遍持有消极态度,特别是在信贷规模受到限制的条件下,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的可能性更小。另外,银行在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时还经常以贷款承诺费、业务咨询费等名义收取各种费用,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造成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小微企业发展只能依靠自身所积累的资金,或将民间借贷以及其他融资方式作为补充,陷入“用不起、舍不得”的两难境地,融资担保难题依然存在。
(三)招工用工问题比较突出
小微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多采用家庭经营的模式,经济实力普遍较弱,企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很难吸引和留住一些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造成人员流动性很大,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经常出现招收普通工人难、聘用专业技术人才难和引进高端管理人才难的“三难”现象。有的小微企业用工的季节性较强,加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一代农民工在劳动态度和就业取向等方面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造成劳动力的大范围流动,使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流失现象较为严重。这样小微企业只能大幅度增加工人工资,以便在更大范围内招聘工人,从而提高了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另外,有的小微企业还存在用工不规范、缺乏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人文关怀、对职工的合法权益重视不够等问题。
(四)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
一是小微企业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技术水平落后,其中多数属于传统产业领域,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还普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缺乏等问题。二是小微企业在管理制度方面较为落后,多数采用传统的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投资主体和产权结构单一,由于受到个人资本和个人信用的有限性制约,企业发展受到很大限制。三是小微企业在创业阶段仍然面临某些限制。例如,针对小微企业的一些经营性和行业性壁垒仍然存在,市场准入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四是在当前国际经济下滑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许多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对此,大多数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采取被动应对的态度,存在“小富即安”和“守摊子”思想,把能给职工发放工资、维持企业正常运转作为经营目标,等待经济和市场形势好转,对管理机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缺乏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
(五)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针对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包括创业扶持、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管理咨询、职称评定和技能培训等内容的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形成。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还存在质量不高、行为不规范、内容单一等问题。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及社保负担仍然偏高。
近几年来,尽管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根据调查情况来看,外部环境不佳以及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制约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一)外部环境因素
第一,对小微企业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直以来,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我国小微企业在财政补贴、市场准入、税收和信贷等方面,不能享有同样的待遇,存在“重大轻小”现象。一些政府部门在发展问题上,对不同规模的企业存在观念偏差,往往对“龙头企业”或大企业热情服务、偏爱有加,而对小微企业服务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小微企业经常遭到不公平对待。
第二,小微企业税收和收费负担仍然较重。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小微企业反映税率偏高、规费偏多,企业负担较重。小微企业除给职工交纳“五险一金”以外,还要交纳卫生费、城建费、消防费、环评费、地方教育费等诸多项目收费,如此繁多的政府收费项目给小微企业发展造成沉重负担。尤其是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偏重,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第三,现存的金融体制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适应。我国目前金融资源大多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而其本身所具有的规避风险特征和逐利性,决定了其更愿意将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政府性项目以及大中型民营企业,这样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严重不足。目前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仍处于初始阶段,仍然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四,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小微企业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面还很低,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大,中介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小、弱、散”问题,服务质量不高。无论公益性服务还是市场化服务,普遍存在提供的个性化服务欠缺、针对性不足等问题,不能很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规范的信用担保、信用评价、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和商务信息等方面的中介服务,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
(二)小微企业自身因素
除了外部环境因素之外,小微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也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一,小微企业陈旧的经营管理理念和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制约了自身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小微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落后,继续沿用创业早期的“小作坊式管理”和“家族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企业应有的管理理念和发展规划,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发展要求,这就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关键因素。
第二,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小微企业管理者的素质良莠不齐,大多对有关财经法规政策缺乏比较深入的把握,企业内部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这样,就会影响到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进而限制企业自身发展壮大。
第三,企业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多数小微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往往因贪图眼前小利而对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重视不够。例如,在劳动用工方面,小微企业多沿用传统的用工习惯,“旺季招人,淡季辞工”,对工人仅仅是简单的使用,不重视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的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保护不规范、职工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较差、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导致企业职工的稳定性较差,经常流动。有些小微企业缺失诚信,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恶意逃债。
第四,企业缺乏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不强。多数小微企业属于资源依赖型、加工贸易型或者能源消耗型企业,处在产业链条的低端,缺乏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例如,传统制造业领域的小微企业多数只能完成简单的生产装配和加工环节,企业研发能力弱,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况下只能勉强维持、艰难度日。有些小微企业不重视信息化建设,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不强,不能深刻认识信息化对于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性,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人才配备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还有些小微企业对企业文化建设重视不够,致使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不强,缺乏凝聚力。
为突破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困境,促进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将小微企业减税降负落到实处
首先,继续加大减税力度。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把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措施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且要适当扩大减征范围。建议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同时进一步扩大所得税的优惠面,力争把结构性减税的优惠政策覆盖到部分小型企业和所有微型企业。其次,继续提高税收优惠幅度。要在原先实施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门槛。建议在小微企业创立阶段的前三年可考虑给予有条件的免税优惠。对那些已经逐步发展起来的小微企业,可考虑给予其阶段性的有时间限制的优惠政策。再次,继续实施实质性的降费措施。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对小微企业继续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使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切实减轻。建议免除目前小微企业负担的城市建设、残疾人保障金以及教育等附加费,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建议在特定时期允许小微企业下浮企业负担的“五险一金”支付比例。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金融机构、企业自身以及政府部门等多方面着手。第一,进一步健全小微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政府要在直接融资、财政支出和贷款援助等方面给予小微企业政策倾斜,健全针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扶持政策体系。政府还应通过财政贴息、营业税减免和风险补偿等方式,调动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第二,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发展市场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和鼓励经济实力强、财力雄厚的大企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鼓励担保公司扩大针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业务规模,可以考虑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让担保公司下调对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加快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担保公司,开展联保互保,在小微企业发达的地区,积极引导异地商会和行业商会共同向金融机构“抱团”贷款。第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创新。加快发展一批专门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银行,并从税收和法律方面改善它们的经营环境。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融资、商圈融资等新的融资方式。扩大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力度,鼓励、支持县域和乡镇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同时,为支持小微企业投资创业,应加快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第四,积极探索融资新途径。小微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融资渠道是多元的,应从过去过度单纯依赖国有商业银行融资的思维模式中走出来,改变过去“等、靠、要”的融资理念,积极通过仓单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商铺经营权质押和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可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探索建立社区银行、村镇银行和金融超市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第五,完善小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自身融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升小微企业自身融资能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为此,一要加大对小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力度,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二要加强公司财务制度建设,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财务制度,重视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的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的资信度,通过加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和沟通力度,尽量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困难。
(三)激发小微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首先,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支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加强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和孵化基地建设,增强创业基地的辅导和孵化功能,增强基地对小微企业的创业服务能力。同时,政府还应通过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实行零手续费用和零注册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其次,提高小微企业成活率。一是应明确资金运作细则,及时将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惠及小微企业。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综合信息平台,使有关小微企业的财务、交易、经营、信用等信息得到及时的公开。三是政府应利用好国家促进就业政策中提供的培训补贴,对小微企业创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创业成功率。四是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立小微企业或到小微企业工作。再次,完善小微企业用地保障制度。政府应从每年新增土地指标中拿出一部分,以满足市场前景看好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的用地需求。同时要加快相关产业园区的建设进度,并从新规划建设的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中专门划出一部分土地用于小微企业发展,或者建设通用的适应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标准厂房,以解决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问题。
(四)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
首先,加快构建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应向小微企业开放各类测试中心和实验室,加强小微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紧密协作,为小微企业应用科研院所的新技术成果提供便利,同时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也能及时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可建立健全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小微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中心、技术交易市场和科技咨询机构等,为小微企业传递、收集技术和经营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也能够加快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应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参与技术攻关,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其次,加快建立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府部门应加强组织和引导,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特点和需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并鼓励、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市场服务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小微企业帮扶机制,共同促进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再次,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应继续加大小微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出入境签证、护照办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力度,增强小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和政府引导的作用,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加快建立服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不断加大政府对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的财政支持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其中。同时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引导、监督和管理,使之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社会化服务。
(五)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应特别重视发挥好小微企业的集群优势,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小微企业集群是指由众多具有产业关联性的小微企业根据市场经济的专业分工和协作关系建立起来的在某一地理空间高度集聚而形成的产业组织。通过小微企业集群发展,一是可以提高集群内小微企业的生产效率;二是可以增强集群内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三是集群内小微企业能够在继续保持自身灵活性的同时形成其他集群外小微企业难以模仿的竞争优势。加快小微企业集群发展,首先,政府要加大对小微企业集群的支持力度,通过产业指导和规划的制定,优先扶持那些具有价值链整合效应的产业,使小微企业集群的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和升级。其次,要加快构建小微企业集群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互配套的完善的专业市场体系,通过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生产和生活支持系统,促进小微企业快速集聚发展。再次,加快小微企业集群的壮大升级。政府要重点支持那些产业关联度强、资源要素集聚程度高的小微企业集群,推动小微企业融入那些以大企业为龙头的产业链配套体系,逐渐形成一批专门为外资企业、制造业大企业和工业集成产品提供配套服务的小微企业集群;遵循小微企业的成长规律,依托各类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并发挥好其创业孵化、研发检测、污染治理等功能,鼓励引导各类小微企业向中心镇和产业功能区集聚,提高小微企业发展的产业集聚度,形成小微企业集群发展优势。
责任编辑 梁华林
F062.9
A
1009-1203(2015)02-0050-04
2015-01-18
邵明昭(1969-),男,山东莒县人,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日照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