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哲学意蕴

2015-01-30 03:08张二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唯物史观马克思马克思主义

张二芳,黄 骁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哲学意蕴

张二芳,黄 骁

(山西财经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自由是马克思主义探讨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马克思在哲学史上第一次将自由置于唯物史观基础上,唯物史观是区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其他自由观的根本标志;自由受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是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自由与平等、自由与必然、自由与法治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范畴,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最终归宿。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唯物史观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自由观一时成为人们探讨的热门话题。尤其是从2010年以来,人民论坛网每年要发布《值得关注的中外十大思潮》,新自由主义思潮连续几年位居榜首。究竟什么是自由?新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区别何在?社会主义自由观的本质内涵是什么?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从理论上一一厘清。而厘清这些问题必须把自由置于唯物史观基础之上,本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进行梳理,以期抛砖引玉。

一、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产生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发表过专门论述自由问题的文章,但自由问题蕴含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贯穿其思想始终。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萌芽、发展、成熟和深化的过程,与唯物史观的发现过程相契合,抑或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史上第一次把自由问题放在唯物史观的视野中考察,从而赋予自由科学的内涵。

马克思早在博士论文中就关注过意志自由问题,他通过德谟克利特与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异比较,从原子偏斜运动中寻求人的自由的自然依据。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既在于思想自由,更在于行动自由。《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开始关注言论和出版自由问题,猛烈抨击普鲁士政府扼杀出版自由的书报检查制度,从哲学上对出版自由进行论证。他认为自由是人所固有的东西,是人类精神的特权,“自由的出版物是人民精神的慧眼”,是“变物质斗争为精神斗争”,是“人民用来观察自己的一面精神上的镜子”〔1〕。虽然这些观点明显受到黑格尔唯心主义国家观的影响,但马克思通过批判开始怀疑现存的国家是否是理性的体现,已经意识到人们不同的等级地位决定了他们对待出版自由的不同态度。

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反对把世俗问题归结为宗教信仰问题,坚持把宗教信仰问题归结为世俗问题,用自由公民的世俗桎梏来说明他们的宗教桎梏。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2〕2。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探讨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从而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的问题,明确阐述了无产阶级担负着实现人类解放的伟大历史使命的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关注人的劳动异化问题。他指出,劳动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与劳动过程相异化,这直接导致了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人与人相异化。共产主义就是废除私有制,消除异化“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这些思想表明,马克思虽然还不能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来说明自由的本质,自由观尚未成熟,但是马克思已经开始从“现实的经济事实”出发,唯物主义的因素在日益增加。

之后,马克思通过对青年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的批判,提出生产方式是理解人类历史的钥匙的思想。他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称为个人自由。——这些生存条件当然只是现存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2〕122。他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294。这表明,马克思已经将自由置于唯物史观基础上,认为自由绝非抽象的精神自由,而是存在于社会历史发展之中,现实中的人必须通过实践才能逐渐扩大和实现自由,人们只有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才能增强对必然性的认识,最终实现自由和必然的统一。所以,唯物史观是区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其他自由观的根本标志,马克思正是在唯物史观基础上阐述自由问题,从而实现了自由观的根本性巨变。

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本质内涵

自由是客观的,就是说自由不是主观臆想,不是随心所欲,自由的内容是客观实在的,自由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马克思认为,社会实践与人追求自由的过程是辩证统一的。追求自由是人类社会实践的动力源泉和价值目标,社会实践是人追求自由的现实途径和必要手段。马克思指出,“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3〕,脱离社会实践的自由是不切实际的自由,自由实现的前提来自于对外部世界客观规律和必然性的认识。人只有充分认识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才能在实践活动中减少盲目性,扩大自由度。

自由是具体的,就是说自由有着具体的内容,它不是空泛的形式。每一个历史时期,或者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阶段,自由均包括具体的经济自由、政治自由、信仰自由、迁徙自由、言论自由等。在阶级社会中,每个阶级追求的自由具有不同的内涵。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表现为商品交换的自由,表现为工人任意出卖劳动力时的选择自由,与封建等级制相比,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性。但是,工人一旦放弃这种自由便无法生存,这种自由实质上是资本的自由、形式的自由。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要想实现自由与平等,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残酷统治,消灭剥削和压迫,当资本家所掌控的土地、机器、厂房等资源由工人掌握时,自由与平等才有可能实现。

自由是历史的,不仅是指自由本身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且是说自由的内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变化、丰富和完善。也就是说,特定时期的自由要受到具体历史环境的制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们每次都不是在他们关于人的理想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是在现有的社会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取得自由的。”〔4〕马克思还以人的发展为依据,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性、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三个阶段。随着社会历史的进步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处在人的依赖性和物的依赖性关系中的人,终究将会被以“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目标的“自由王国”所代替。

总之,自由不是从天而降的,也不是上帝赐予的,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的不同发展阶段,自由的内涵不同;不同的社会主体,对自由的诉求不同;历史的发展不断给自由注入新的内容,人类社会发展终究要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依归。自由是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脱离具体发展阶段和不同社会主体,笼统地讲具有普世性的自由,除了别有用心之外是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的。

三、自由与平等、自由与必然、自由与法治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范畴

自由与平等是在人类社会历史中形成的基本理念,也是现代社会发展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同时还是现代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探讨的热点话题。在传统等级制社会中,人们认为不平等的等级制是天然合理的,也就是说人们具有不同等的自由是合理的。资产阶级从法律的角度规定了人人具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这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也要看到其阶级本质。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平等是资产所有者的一组话语策略,自由只是资产所有者谋取超额利润、盘剥无产者剩余价值的自由;平等只是市场交换中的形式的平等,是资产阶级共同剥削无产阶级的平等。也就是说,自由、平等仅仅是从权利和形式方面的规定,至于人们实际上是否具有这种能力,也就是人们是否有真正地享有平等的自由,则是不予论及的。这就是形式的平等与实质的平等、作为权利的形式的自由规定和作为人的实际能力的自由之间的矛盾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扬弃资本主义应该解决的历史任务。

自由与必然是一对贯穿于哲学史始终的重要范畴,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述了自由和必然的关系,他认为自由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自由,离开社会实际而谈论自由是不科学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自由的实现要以承认客观必然性为前提,忽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是不会实现自由的。人们对必然性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此,人类社会自由的实现也并非一蹴而就,只有在对必然性充分认识后,才会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自由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对自由和法律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把是否符合人类自由本性作为衡量事物是非曲直的标准。马克思认为,自由是有界限的,法律规定自由的范围和限度,个人自由的实现不得以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法律肯定和保护自由,对自由的追求是法律产生的革命动力,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与社会自由发展。资本主义法律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只有社会主义法律才能实现无产阶级的自由,司法公正是实现自由的关键因素。所以,正是人们对自由的不断追求,推动着法治在实践中不断发展。

四、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最终归宿

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人的发展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外在条件的制约,重在强调发展的程度。人的全面发展是指每个人的个性、能力、爱好以及创造性能否获得全方位满足,重在强调自由的范围。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终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协调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呈现出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社会依次经历了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以及史前时期结束后的形态——共产主义社会。也就是说,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理想和最终归宿。但是,有人说共产主义虚无缥缈不可能实现,有人说共产主义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论,还有人说共产主义是法西斯的暴政论,等等。殊不知,马克思正是从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角度论述共产主义的。早在19世纪40年代,人的问题就是青年黑格尔运动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黑格尔用绝对精神代替人,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鲍威尔把人看作抽象的自我意识。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抽象人性论,认为所谓自由的人性不过是承认利己的市民个人以及构成这些个人的生活内容,因而,他们把目光转向了居住在英国地下室和法国库房阁楼里的人,并认为正是他们才是使用实践力量创造活生生的历史的人。他们指出,社会分工既是生产力发达的显著标志,也是生产力不发达的必然要求,人类社会三次大分工正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和拓宽了空间。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劳动不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劳动变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每个人可以有能力发展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爱好,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才能真正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理想——实现共产主义,也就是实现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当前,我们既不能因为与发达国家的现实相比有较大差距而气馁,从而否定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也不能因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自满,从而漠视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在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之前,依然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积累实力、创造条件。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7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6.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07.

责任编辑 周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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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5)02-0020-03

2015-03-0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3BKS099)。

张二芳(1968-),女,山西临猗人,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黄骁(1988-),男,山西临猗人,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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