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万达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的三大特色
龚万达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三大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人民当家作主是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依法治国是政治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略,党的领导构成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这三个方面构成了结构特色。政治稳定、低代价政策优化与社会整合,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的功能特色。以区域代议与精英代议相结合的代议制度为代表的政治制度是该模式的制度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特色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1]这表明我国在政治发展道路上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政治发展模式。这个模式完全不同于西方政治发展逻辑,是在我国特有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基础上形成的政治文明模式。
任何政治发展都有其发展的核心机制,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机制,党的领导是这一核心机制发展的关键因素。不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以这一核心机制为基础的,而且这一机制的充分实现也决定了未来政治发展的成功与否。就这一核心机制的内在逻辑而言,决定发展性质的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是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决定发展形式的是依法治国,这是政治发展的基本途径和方略;而党的领导是影响发展最为主动和有效的力量,这构成了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2]。
(一)人民当家作主是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
人民当家作主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共产党宣言》中说:“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1945年 7月,黄炎培到延安考察,谈到“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称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兴亡的周期律。毛泽东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负起责来,才不会人亡政息”[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在总纲的第一条即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5]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6]毛泽东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后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就是管理国家、军队、各种企业和文化教育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的保证。[7]1980年,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8]322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9],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10]。胡锦涛同志指出,如何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如何判断一个政党是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就是要看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11]。习近平同志在 2013年 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说:“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2]
从以上几代党的中央领导集体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始终是人民当家作主,它决定了中国政治发展的性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阶段性成就,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中国政治发展价值目标的追求。
(二)依法治国是政治发展的基本路径和方略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而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必须通过依法治国这一基本途径,依法治国决定着发展的形式。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是在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正式提出的。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9]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为这一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革命时期的传统、新中国诞生时面临的特殊的内外环境以及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都长期具有政策执行的功能,被称为行政的双轨结构—功能系统。政府的最基本功能就是政策执行。而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也承担着政策执行功能,表现为党组织既制定政策,也取代政府机关直接行使执行功能,通过行政决策干预政府机关的执行活动或者与政府部门一起履行执行功能。这样,就形成了两个政策执行的组织结构,形成党政双轨行政结构—功能系统。
政治发展是政治关系、政治内容和政治运作方式的变革和调整。从 1982年新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到今天,历次党章修改都延续这一规定。依法治国要求切实把“宪法和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落实在执政党的具体行为上。这就要求党政功能的适度分开,即执政党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国家机关实现领导。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不再直接从事政府执行,而只对政府执行的过程起监督和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政府主要承担政策执行等行政功能。党政分开的结果应该是政治民主化与行政一体化的有机协调。实际操作过程中,党政分开的原则主要应该体现在政治体系层面,使权力不能过分集中,而不能对行政体系进行分割,以确保行政的整合。
(三)党的领导构成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必须要有现实的保障才能稳步推进,才不至于走上邪路,这个保障就是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政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党的领导构成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是由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必须明确政治发展的性质和目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性质。而中国政治发展的目的正如邓小平所说:“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13]241“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8]341-342
党的领导构成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包含两层含义。第一种含义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进;第二层含义指的是,中国共产党是成功推进政治发展的主要政治因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主导力量。当今中国任何有关中国政治发展的设计如果脱离这两个前提和现实,都是脱离现实的幻想。党的领导构成政治发展的现实保障是基于以下事实: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的手段建立国家政权是历史的选择,符合中华民族经历五千年历史形成的民族、文化和社会心理,具有无可置疑的合法性。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的社会生产力,通过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能够代表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要求,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在中国政治发展中,任何政治力量都无法代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种领导地位是历史形成的。在长期的执政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成为了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核心。
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其党员直接掌握国家权力并在政府机构内建立党的组织来实现;二是通过党对政府主要干部所具有的组织人事权以及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集体决策制来实现。这种领导的组织体制是党委制。不论是体制内领导还是体制外领导,在政府体系内外成立各种党的领导组织是党领导的基础和重要保证[14]317。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其广大党员以及所建立的庞大而系统的组织网络来实现的。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单位和组织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把整个社会网络在党 的周 围[14]321。
据中组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 8668.6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达430.4万个。传统领域基本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新兴领域党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在当今中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领导力量,任何想另起炉灶而抛弃党的领导实现所谓政治发展的主张与建议都是脱离实际的。
从比较政治的角度看,中国政治发展的模式主要表现为发展中的政党政治特色。在当代中国的语境中,所谓政治发展,其实质就是转型社会的政治体系通过成功的多方面的改革,满足贯彻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对政治的功能需求。就此而言,政党与社会的功能性联系对中国的政治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当前的政党结构提供了中国社会有序发展所需的主要政治功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党政治正在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相适应的一系列功能。
(一)中国政党政治的政治稳定功能
邓小平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13]28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是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使政治发展成为必要,政治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引导、调控、保障和规范经济的发展。中国是一个具有多元性和复杂性的超大社会,寻求一个能够应对这两方面问题的政治力量一直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变迁的内在逻辑之一。当代中国政党政治就是在应对这一需求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它所具有的稳定功能,是由其内部结构和与社会变迁相适应的能力所决定的。在结构—功能的关系上,结构是根基,特定的结构必然拥有特定的功能。中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的结构要素包含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在新中国长达六十多年的政治实践中,由这几种要素所构成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结构显现出关系和谐、结构稳定、功能强大的鲜明特征。
中国政党政治的这种政治稳定功能是历史形成的。1948年初,在全国即将解放、国民党统治即将终结的新形势下,中共中央于 4月 30日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5]5月 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等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郭沫若,在香港联名致电毛泽东,表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此后,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也都相继表示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口号”,这是我国民主党派与中共亲密合作公开宣布并主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的重要标志。到1949年1月22日,由李济深、沈钧儒、马叙伦、郭沫若等55位民主人士签署发表的《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的声明中明确地表示:“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16]这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基本特征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化渠道,从而把各种社会力量纳入政治体制,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因此,这一制度能够有效照顾同盟者利益,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有效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愿望和诉求,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从而保持社会和谐和长期稳定。这一制度以合作、协商代替竞争性政党制度中的对立、相互攻讦,避免了政党相互倾轧造成的政局不稳和政权“走马灯”似地频繁更迭。这一制度把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和各民主党派的广泛参与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内耗,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规律的展现,体现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中国政党政治的低代价政策优化功能
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国会在处理一些涉及意识形态或者利益复杂的极具争议性的焦点法案议题时,各党会表现出截然相反的政策理念、立场,对政策排序的见解也存在巨大差别,很多时候,政党之间因彼此态度极端对立而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和妥协。此时,为争取时间快速通过法案,拥有多数议席、占有权力和规则优势的多数党就容易武断操控、主导议事进程,而处于劣势的少数党,则坚决阻止法案通过。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形下,不得以采取拖延、妨害战术,借用肢体冲突实现自我保护”[17]。这样就使得政策优化的代价非常高。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之一,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这已经成为长期坚持的惯例。为了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发挥其政策优化功能,2015年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继续加强政党协商。“完善协商的会议形式,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召开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就民主党派的重要调研课题召开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商座谈会,沟通思想、交换意见、通报重要情况,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有关部门主持。完善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约谈形式。完善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书面沟通协商形式。”“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18]。
有统计表明,“1990年至 2009年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287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85次。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9]。有效地避免了西方多党制中党派为了自身利益相互攻讦所导致的政治冲突和动荡,成功实现了低代价政策优化。
(三)中国政党政治的社会整合功能
“社会整合”源自西方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认为,社会整合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社会体系内部各部分的和谐关系,体系达到均衡状态,避免社会解体;二是指社会体系已有成分的维持,以对抗外来的压力[20]。国内学者一般把社会整合理解为:一个社会的不同因素、部分结合为一个协调统一的社会整体的过程,亦称社会一体化[21]。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贯彻落实需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合力,而中国这个超大社会有着自身独特的整合规律,这种规律发生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政党在社会整合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如上文所述,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起遍及全国的组织网络,协调全国各个地方的行动;为保证党领导下的全国施政的统一而建立起党对国家机关的政治领导关系,以实现社会整合。此外,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和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所代表的各个方面力量的领导也是实现社会整合的重要手段。
第一,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实现社会整合。中国政党政治与西方的最大不同就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通过意识形态的灌输,使各阶层民众形成共识,对民众行为产生普遍的指导作用,并对其他共存的社会意识形成有效制约,从而实现社会整合。毛泽东指出:“我们应当努力在工人阶级中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并适当地有步骤地用社会主义教育农民及其他群众。”[22]“政治工作(指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向农民群众不断地灌输社会主义思想。”[23]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胜利和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灌输相当成功地实现了对民众的意识形态形塑,由强大的精神力量转变成强大的物质力量,成为社会整合的重要动力,直接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
第二,执政党通过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上的领导关系对其所代表的各个方面实现整合。我国目前八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分别代表了社会的不同方面。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关系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例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章程就规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是具有政治联盟性质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24]在其他民主党派的章程中也有类似明确表述。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领导,实现了其所代表的各个方面的整合。
我国在实际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实行的是区域代议与精英代议相结合的代议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型的代议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级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由于人大代表是按照区域人口比例选举出来的,所以人大是区域代议。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是由 34个界别组成,其中党派类10个,团体类8个,界别类13个,特邀类 3个。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在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的代表人士,都是社会精英,因此,政协是精英代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地位的规定是相当清晰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人民政协的法律地位虽然还稍显模糊,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这一表述给人民政协未来的发展留足了宪法空间,而且组成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界别精英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等政治活动对国家和区域重大事务有着实际的影响,从而发挥着相当强的“代议”作用。
在现实的政治发展中,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在国家政治领域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日益取向宪法的定位。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的编制为例,从“一五”计划到“五五”计划,都是由中共中央或国务院制定,由党代会或中央全会批准后直接施行。而从1982年 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六五”计划开始,历次五年计划须由全国人大批准通过才能施行。从“七五”计划开始,五年计划的制定更是被法定程序规范起来,先由国务院着手组织计划的起草工作,经中央全会或党代会审议通过后,才以“建议”的形式提交人大审议批准,从中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这一宪法规定至少在形式上日益取向宪法的定位。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日益取向宪法的定位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得到证明。人民政协每年与人大同时开会,合称“两会”,政府首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由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起审议,参与政治活动的程序和形式与人大基本一致,讨论的内容也都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在外事活动中,外国参议院或上院代表团来访由全国政协负责接待,全国政协出访时,一般对口访问参议院或上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协是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并列的机构。从政协全国委员会到地方各级政协,政协的各级负责人均被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之内。人民政协的提案各级行政部门必须答复。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更加强调“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省级人事任用的新路径,更是发出执政党对政协工作更加重视的信号,此举不仅预示政协可望成为越来越多执政骨干履历中的重要一页,也将为政协更好地参政议政提供有力支撑。作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核心成分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国内政治生活中政治地位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日益取向宪法给予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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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EB/OL].[2015-04-09].http://www. npc.gov.cn/npc/xinwen/node_505.htm.
责任编辑:杨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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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2-0519(2015)03-00103-06
2015-04-27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1&ZD070);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项目(XT201319)
龚万达(1972-),男,江苏镇江人,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处副教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政治和公共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