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较真,行政执法人员才会慎而又慎,行政执法才可能更规范、更公平;律师挑刺,司法人员才可能少犯错误,裁判才会更精准、更公正。这一点需要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律师“较真”“挑毛病”“发现漏洞”等行为是律师执业的重要内容。但“较真”与“挑刺”不是无厘头地制造噱头,而是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到的当事人的真实情况,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材料和意见。因此,要充 分利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有利契机,帮助广大律师树立法治信仰,将法治作为律师执业的底线和立命之本,教育引导律师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确保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决不允许律师靠歪曲事实、伪造证据赢得官司,靠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影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靠误导性宣传、评论甚至肆意炒作案件博眼球,搞“舆论审判”,这应当成为律师职业的红线。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如是说,《法制日报》,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