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应当秉持共同的理念,着力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一伟大事业。我们将进一步拓展良性互动的广度、深度,完善法官与律师学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制度,互派资深法官或优秀律师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共同评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代理词、辩护词、优秀案例等;完善相互征询机制,法院在制定审判业务文件时,根据需要向律协及其专业委员会征询意见,律协在制定相关执业规则或业务指导规范时,也可根据需要听取法院意见;建立相互评价机制,法官好不好、廉不廉,律师很有发言权,浙江将把律师对法官的评价制度化、常态化,并引入法官考评体系,在评选优秀法院、法官时,邀请律师参加,听取律师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深远如是说,《法制日报》,2015年8月27日)